險資投資境外股票
1. 保險公司 境外收購
保監會官方數據顯示,2015年保險業總資產為12.36萬億元,按照「境外投資總額不得超過上年末總資產的15%」的投資比例限制來計算,2016年的投資總額上限為1.854萬億元,但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險資境外投資規模只有2000多億元,僅占可投資總額的10.79%。不難看出,險資境外投資的實際投資額距離政策規定的投資上限相差甚遠,境外投資市場潛力巨大。
險資青睞境外投資的兩大原因
我國保險機構偏愛境外投資,主要得益於兩方面的因素:
一是主觀因素。中國保監會於2014年和2015年先後發布了多項法令,拓寬了保險機構境外投資范圍,給予保險機構更多資產自主配置空間。政策利好,使得險資出境大受鼓舞。
二是客觀因素。當下人民幣匯率波動加劇、經濟增速下滑,國內「資產荒」的形勢愈演愈烈。境內金融產品和工具難以滿足保險資金配置需求的現狀也加速了險資出境步伐。整體來說,險資投資的境外資產比較優質,尤其是不動產類項目。
我國保險機構境外投資的趨勢進一步增強
數據來源:保險投資網根據新聞資料信息收集統計
註:返清匯率按照9月30日收盤價計算,$1=RMB6.68;EUR1=RMB7.49;GBP1=RMB8.65
從投資金額和投資頻率來看,海外不動產一直是國內保險機構最關注的領域。這類資產無論是轉租,還是出售變現都很容易,能夠為險企帶來穩定的現金流。股權投資,是另一種較為傳統的境外投資手段。其主要形式是收購境外市場佔有率高、經營狀況穩定的險企。在股票投資中,港股獨占鰲頭,佔比98%。2016年前三季度,險資對境外股票的投資額迅速提升,共計100.17億元。這與保監會批准險資參與滬港通試點息息相關,千億險資蓄勢待發,預計今後險資投資港股的金額會進一步增大。
值得注意的是,相對於2015年,2016年前三季度險資境外投資發生了幾點變化:第一,多次出現終止交易。第二,險資開始投向溫哥華和特拉維夫等新的市場,克服了區域的局限。第三,越來越多的保險機構開始對境外投資領域展開探索。
目前,涉及境外投資的,只有國壽、人保、平安、安邦和復星幾家比較活躍。據保監會官網批復數據統計,已具備投資境外資質的保險機構共有16家。這意味著保險機構正在積極准備,等待時機進入境外投資市場,謀求更高的投資回報。
一方面,就近兩年險資境外投資的數據來看,投資金額一直吵升處於上升的趨升世老勢。主客觀因素協同作用,使得險資出海愈發勢不可擋。
另一方面,值得關注的是,在國家給險資以及投資范圍「松綁」,且數以萬億的險資渴望尋找境外投資出口的同時,其中所存在的風險並沒有隨之消除。
對險資境外投資趨勢的預測
險資境外投資,不動產和股權投資是重點
保險資金對於不動產的投資一直格外熱情,不外乎是因為不動產看得見、摸得著,容易估值。事實上,一方面,保險機構資金雄厚,資金要求安全第一,因此險資格外青睞美國、英國以及中國熱門城市的地標性建築;另一方面,保險機構收購地標性建築也相當於為自己進行了全球性的廣告宣傳,於保險機構本身也帶來了相應的好處。
重點關注「一帶一路」相關項目
保險資金參與「一帶一路」可以採用三種方式:第一,保險資金可以在境內投資,即投資支持那些「走出去」的中資公司;第二,如果在「一帶一路」上有較好的基礎設施項目並具有潛在投資價值,那麼保險資金可以直接參與;第三,通過產品投資,保險資金可以與境外其他投資機構進行合作。
收購境外相關金融機構或設立境外投資平台是對接長期優質資本的絕佳途徑
就收購境外保險公司來說,可以通過相關保險公司繼續投資其他海外資產,實現公司資產配置的多元化,並滿足高端客戶的資產配置需求。這樣既可以幫助他們拓展海外保險市場,實現戰略協同效應,又可以使其利用海外低成本保險資金在海外眾多行業深耕布局,助力其成為多元化經營的跨國金融集團。而收購境外銀行,可以使其擁有較大資金優勢。此外,從近兩年的保險資金投資趨勢來看,與境外的相關機構成立合資公司或合作設立投資平台的手段也並不罕見。
歐美依舊是熱門,香港股市蘊藏大機遇
今年第三季度新出現的2起股票型基金投資案例均發生在香港地區,均為對華寶香港中小盤基金的申購。保險投資網認為,這兩起案例的發生不是偶然而是必然的。其最主要的原因就在於保監會於2016年9月8日發布的《關於保險資金參與滬港通試點的監管口徑》,這使得保險資金可參與滬港通試點業務。因此,香港股市有望迎來大量的內地資金增量,與此同時國內保險公司的資產配置壓力得以緩解,多元化投資組合更有利於分散險資的投資風險。
加強與PE機構的直接及間接合作
除了海外不動產和股權投資的方式之外,險資還積極尋求與基金或PE等機構開展合作,通過間接投資方式參與海外投資,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s)就是最常見的間接投資方式。政策層面,保監會於2015年9月11日印發了《關於設立保險私募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該《通知》明確險資不僅可以作為LP參與項目投資,還可以以GP身份獨立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
境外投資要認准時機,量力而行
2016年險資境外投資的案例中,不乏最後放棄與終止的交易。實際上,最終的放棄有利有弊,要看站在什麼角度考慮問題。正面影響是,交易的終止不僅避免了當地市場變動可能帶來的種種風險,而且險企不再需要支付目標公司的收購對價,也不需要對項目進行債務融資,可降低險企的財務杠桿。負面影響是,險企錯失了進一步獲得其他國家客戶認可的機會,從而減緩了其進軍國際、打造全球知名綜合性金融服務集團的步伐。這樣看來,放棄境外投資交易的好壞並無定論,重要的是,是否進行交易,或者進行多少金額的交易,都要三思而後行,量力而為。
險資將加強境外投資的風險管控
首先,要建立健全金融風險預判機制,積極關注國際金融動態,提升全球范圍內的戰略資產組合配置能力;其次,事前的盡職調查一定要謹慎細致,增加對於目標市場以及投資對象的全面了解,從而做出明智的投資決策;再次,我國的保險專業人才數量有限,合格的境外投資專業人員較為匱乏,加大與境外投資相關的保險專業人才培養力度迫在眉睫;最後,境外投資普遍存在信息不對稱、聯系溝通困難、反映不及時等情況,只有外部監管和內部監管並重,才能有效降低投資風險。
在當下低利率的市場投資環境下,險資未來的海外資產配置會更加強調價值投資、分散投資、另類投資的理念。不跟風投資、盲目追逐收益,而是分散投資到主要市場的各大資產類別,並制定長期有效的風險防範措施,在防範風險的同時獲得長期、穩健的超額收益,成為保險資金的重要投資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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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票里的險資是什麼意思
一般是指保險公司管理的資金,是保險資金的簡稱。 前段時間,保監會正式頒布《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保險資金投資股票比例上升至20%,中長期利好股市。
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是指股權投資管理機構依法在中國境內發起設立或者發行的以未上市企業股權為基礎資產的投資計劃或者投資基金等。
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是指不動產投資管理機構依法在中國境內發起設立或者發行的以不動產為基礎資產的投資計劃或者投資基金等。
(2)險資投資境外股票擴展閱讀: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保險資金運用行為,防範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維護保險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保險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從事保險資金運用活動適用本辦法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保險資金,是指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以本外幣計價的資本金、公積金、未分配利潤、各項准備金及其他資金。
第四條保險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原則,符合償付能力監管要求,根據保險資金性質實行資產負債管理和全面風險管理,實現集約化、專業化、規范化和市場化。
第五條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依法對保險資金運用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3. 保險公司資產如何投資股市
《辦法》規定,保險資金投資的股票,主要包括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而對於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幣認購及交易的股票將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第一,投資於銀行活期存款、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銀行債券和貨幣市場基金等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低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第二,投資於無擔保企業(公司)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第三,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險資投資基金與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公司總資產的20%,而調整後將改為投資股票型基金與股票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0%。
第四,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第五,投資於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投資於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第六,投資於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計劃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第七,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累計投資成本不得超過其凈資產。
4. 國內居民怎麼投資境外股票、外匯和期貨
境內居民可以用人民幣資金購買它們發行的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產品,間接投資於境外證券市場
中國證監會公布允許符合條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和證券公司申請QDII資格,運用所募集的資金,以資產組合方式投資於境外證
5. 股市大學問!股票里的險資是什麼意思
股票里的險資的意思是保險公司的資金,保險公司的部分資金用於投資股票市場。
保險公司(insurance company)是銷售保險合約、提供風險保障的公司。是採用公司組織形式的保險人,經營保險業務。保險公司是依照保險法和公司法設立的經營商業保險業務的金融機構。
保險公司(insurance company)銷售保險合約、提供風險保障的公司。保晌肢險公司是採用公司組織形式的保險人,經營保險業務。保險公司依照我國保險法和公橡謹亂司法設立的經營商業保險業務的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經營商業保險業務的企梁檔業。我國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為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國有獨資保險公司設立監督理事會,由金融監督部門、有關專家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的代表組成。
6. 保險QDII會去境外投什麼
陳天翔去年7 月25 日,內地保險公司被允許遵照《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可以運用自有外匯或購匯進行境外投資。至此,保險資金出海閘門放開。截止到去年年底,有超過20家的保險公司獲得QDII的資格。 既然資格已經具備,那麼去境外市場投什麼呢?這毫無疑問地成為了市場關心的話題。按照上述管理辦法的規定,保險資金可以投資商業票據、大額可轉讓存單等貨幣市場產品,結構性存款、債券、可轉債等固定收益產品,以及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權等權益類產品。在這些可投資的品種當中,投資什麼樣的股票又是「重心中的重心」。 總體上來講,投資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越來越高,而銀行存款的比例卻越來越低。這是由保險資金追求更高投資收益所決定的。但是,保險資金也會隨著市場的變化而作出靈活的調整,由於市場的波動和震盪加大,同時存款利率上調,投資資產的比例在2007年11 月向下調整了2個百分點,從65.4%下降到了63.4%,銀行存款占總資產的比例同時提高了2個百分點。因此,銀行存款與投資資產之比也從38.7%上升至了43.7%。這種調整是保險資金運用靈活性的表現,並不代表一種趨勢。 招商證券行業分析師羅毅認為,投資渠道的拓寬可以提高保險公司的長期投資回報率,而且香港很多股票的估值是較A股大幅折價的,投資香港股票,從長期看,收益率應該更高。對於「保險資金如果去海(境)外,會買什麼?」的話題,該人士認為,首先是與A股較大折價的股票,因為擁有A股的估值標桿,安全邊際應該更大。中國人壽與中國平安在H股的股票,預計會成為保險公司境外投資對象的候選標的。 其次,他認為,金融行業股票會優於其他行業股票。羅毅表示,從保險股的戰略入股對象與參股對象的調查中可以發現,保險股對金融股是情有獨鍾,中國人壽對廣發行、中信證券的投資,中國平安對中國人壽、深圳商行等投資都可以說明這點。「主要是因為金融行業是沒有天花板的行業,隨著人口的增加、財富的積累、金融需求的擴大、服務種類的擴展,都可以使金融行業從長期來看,是較其他行業增速更快的,同時也是產業升級的必然路徑。」 再次,羅毅認為,保險公司更加傾向選擇保險股作為投資標的。他表示,在和保險同業的交流中,很明顯感到保險同業非常看好自身行業的發展前景,這主要因為我國與發達國家在保險密度與深度上的差距都非常巨大,而保險是消費升級的必然選擇,同時資本市場的繁榮、加息周期、經濟的增長、保險的長期投資地位,都使得保險能夠獲得更高的投資收益率,實現股東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他們預計如果保險公司去境外投資,中國人壽、中國平安將成為首選投資標的。 中金的研究報告稱,他們對中國保險資金未來所面臨的投資環境表示樂觀,例如,升息和通脹預期將可能進一步推動債券收益率曲線繼續上升,從而使保險公司最重要的投資資產——債券的收益率繼續上升。 「如果說利率上升對保單銷售不利的話,那麼對於壽險公司的投資還是有利的,因為保險公司的新增資產和到期後再投資資產可以獲得更高的投資收益率。」中金認為,中國保險公司的投資渠道仍然在不斷拓寬,如股權投資比例獲得提升、獲准投資基礎設施建設、獲准境外投資、未來可能獲准房地產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等。這些不同的投資渠道將既能提升未來投資收益率,又能有效分散和控制風險。應該說,中國保險業的投資環境長期向好,能夠分享中國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
7. 價值與價格背離保險股何時「翻身」
價值與價格背離保險股何時「翻身」
發布時間:2014-05-0809:09:20作者:中國保險報數據中心李忠獻來源:中國保險報·中保網
■今年一季度,A股四家上市險企保費收入都保持了兩位數增長,除中國人壽外,其他三家公司凈利潤也出現不同程度的增長。飄紅的業績下,保險股估值水平仍處歷史低位
■四家險企的基本面在向好的方向發展,保險股存在一定的「安全邊際」
■保險股的估值修復有望在下半年迎來,優先股試點鋪開和滬港通啟動或將成為助推器
隨著A股四家上市險企一季度報告的相繼出爐,四家險企一季度的成績單也森唯全部揭曉。數據顯示,四家上市險企的保費收入都保持兩位數增長,但盈利表現卻出現分化。擁有壽、產險業務的中國平安和中國太保一季度凈利潤同比分別增長46.2%和44.3%,另兩家險企則差強人意,新華保險凈利潤小幅增長6.5%,中國人壽則同比下降28.3%(如表一所示)。
表一A股四大上市險企2014年一季度經營情況
保險股價值被低估,中國平安被嚴重低估
面對上市險企的這份成績單,投資者卻不給面子。截至4月30日,保險股指數跑輸上證指數和滬深300指數(圖一上的點描述的是今年初投資一定數額並持有至該時間點的投資收益率)。今年以來,中國人壽、中國平安、中國太保和新華保險分別下跌10.8%、6.5%、13.3%和12.4%。
近年來,我國保險業發展勢頭有所放緩,保險股也隨之一路走低。2013年,保險業開始表現出復甦之勢。年報顯示,2013年四大上市險企共實現凈利潤666.02億元,較上一年增長70.2%。增幅最低的中國平安也有40.4%,增幅最高的中國人壽更是高達123.9%。然而,亮眼的業績並沒有反映在股市這個晴雨表上,2013年,中國人壽、中國平安、中國太保和新華保險的股價分別下跌30.44%、8.69%、17.64%和20.61%。保險股存在一定的價值背離。
到了今年一季度,除中國人壽外,其他三家險企的凈利潤都有不同的增長,而保險股卻仍呈下跌趨勢,價值與價格相背離的程度不斷擴大。特別是盈利能力較強的中國平安和中國太保,其價值與股價相背離的程度最大。即使是凈利潤下滑的中國人壽,我們也認為其股價存在著一定程度的被低估,其凈利潤的下滑主要受總投資收益率下滑和責任准備金計提規模較高的影響,公司的其他盈利指標均表現良好。
從P/EV(價格和內含價值比,可以看出一個公司股票的估值程度。EV是險企的內含價值,類似於其它公司的凈資產,是保險公司的清算價值。用EV而不用凈資產,就在於險企的保單是有價值的)的角度來看,近年來,保險股估值持續走低,與行業歷史估值數據相比,均處在最低位。四家上市險企的P/EV值已經全部跌至1倍以下或接近1倍(如圖二、三、四、五所示)。
從市盈率的角度來說,四家上市險企的市盈率都位於10倍到20倍的合理區間內。截至4月30日,中國人壽為15.53倍,中國平安為10.99倍,中國太保為15.99倍,新華保險為14.06倍。其中,中國平安的市盈率最低,被低估的程度最嚴重。
從今年一季度報告披露的股東名單來看,四家上市險企前10大流通股東已經罕見公募基金的蹤跡,主要為國企或者海外投資者,甚至中國人壽的10大流通股東裡面還出現了境內自然人投資者。對比近年來的股東名單,會發現前十大股東穩定,持股集中,並呈現長期投資的櫻春虧趨向。如果未來前10大股東長期持有上市公司,這幾家險企真正的流通市值其實並不大。
其中,中國人壽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佔A股流通股本的93.6%,其剩餘A股的市值只有182億;中國平安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佔A股流通股本的27.4%,其剩餘A股的市值為1360億,為四家險企之首;中國太保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佔A股流通股本的64.9%,其剩餘A股的市值為360億;新華保險前十大股東脊神持股比例佔A股流通股本的82.1%,其剩餘A股的市值為僅為75億。
基本面向好,保險股內在價值不斷上升
價值規律告訴我們,商品的價值決定價格,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當價格嚴重背離價值的時候,估值將重新迎來修復。
無論是從上市險企去年的年度報告來看,還是從今年的一季度報告來說,我們認為保險行業已經走出了前期低迷的發展階段,隨著保費收入增速的逐步提高、投資收益的增加、保險環境的逐漸改善、監管政策的不斷放鬆,保險行業的基本面在向好發展,而目前保險股票被明顯低估,用投資大師巴菲特的話來說,保險股具備一定的安全邊際。
盡管受去年基數較高、一季度總投資收益率下滑和責任准備金計提規模較高的影響,中國人壽一季度利潤下滑28%,但是公司已經度過了2013年的滿期給付高峰,壓力大幅減輕。由於債券結構的持續優化、另類投資佔比的提升,凈投資收益率有所上升,並具有穩定性和持續性。2014年,中國人壽將繼續深化改革創新,著力推進轉型升級,進一步提高公司持續發展能力。在保持規模業務基本穩定的前提下,大力發展首年期繳業務,積極發展短期險業務,著力提升業務價值。
中國平安一季度在計提減值高達52.6億的情況下(去年一季度減值僅為18.3億),凈利潤仍然實現大幅增長46.2%,增速領先同業,遠超市場預期;保費和投資收益增速均領先行業。其中,壽險業務同比增長23%,個險渠道佔比87%,從各家壽險公司首年保費渠道結構和繳費結構對比中也可以看出,中國平安渠道結構和繳費結構的優勢遠遠領先於行業。產險業務一季度同比增長28%。在車險競爭日趨激烈的背景下公司產險仍能保持快速的增長,產險承保競爭力顯著,並且綜合成本率也好於同業平均水平。
同時,中國平安的金融互聯網布局領先同業,已布局了陸金所、萬里通、車市、支付、移動社交金融門戶等業務,建立了客戶價值分群體系和客戶大數據分析平台,推進客戶遷徙,完善交叉銷售。2014年,中國平安將繼續圍繞「醫、食、住、行、玩」等生活需求切入門戶,建立領先的互聯網產品和服務平台。
中國太保「聚焦營銷渠道,聚焦期繳業務」的發展策略成效初現,一季度營銷渠道繼續保持強勁增長。在壽險保險業務收入中,營銷渠道實現新保業務收入72.57億元,同比大幅增長43.8%。營銷渠道新保業務大幅增長,將推動公司新業務價值的迅速增長,為全年新業務價值增速的提升打下良好基礎。但財產險業務增速放緩,產險依然處於盈利向下周期,公司將注重控制綜合成本率。一季度公司實現投資收益79.11億元,投資資產比2013年末增長7.8%。投資資產中固定收益類資產佔比接近80%,未來保險公司以投資債券、定期存款、債券投資計劃等為主的投資模式將延續,公司的投資收益率的波動性將繼續減小,穩定性增強。
新華保險一季度凈利潤和凈資產同比分別小幅上漲6.5%和4%。雖然一季度滬深300指數下跌7.9%,但新華保險依然取得了年化總投資收益率5.1%的好成績,在四家上市險企中最高,這主要得益於公司在另類投資(基礎設施和不動產債權計劃、信託等理財產品)佔比的放大。而且資產減值損失相對較少。公司現有融資計劃包括發行50億次級債和發行50億債務融資工具,用以增強償付能力。
兩大「起搏器」助推保險股抬頭
從融資余額與融券余額的差值角度來看,保險股的走勢短期內或還將繼續面臨調整(如圖六、七、八、九所示,融資余額與融券余額差值曲線向上表明市場上購買股票、做多的能量越大。反之,做空能量越大)。四家上市險企的融資余額與融券余額差值曲線都在維持不斷震盪的格局。
整個A股市場也因IPO重啟、房地產等領域風險持續發酵而承受巨大壓力。政府雖然發布了一些微刺激政策,有針對性的促進某些經濟領域的增長,但是經濟學家們也表示這些措施短期內不會產生顯著的影響。基於此,我們認為整個5月份,市場依然維持弱市格局。隨著微刺激措施的效果顯現,中國經濟的企穩回升,大環境之下,保險股的估值修復有望在下半年迎來,而優先股試點的鋪開和滬港通的啟動將成為保險股估值修復的「起搏期」。
優先股試點可使險企的投資和融資兩方面均可受益。投資方面,險企可以通過投資其他公司發行的優先股提高收益率。據了解,銀行板塊首隻優先股浦發銀行終於在4月29日浮出水面,相信四大行及一些其他大藍籌也將在不久之後推出優先股。我們預計國內優先股發行股息將在6%以上,高於目前保險公司的凈投資收益水平,有利於險資提高投資收益率。
融資方面,優先股也將是保險公司多元融資渠道的一個完善和體現。險企可以藉助發行優先股緩解資金來源壓力。但近期,上市險企可能會謹慎考慮優先股的發行,由於償付能力充足,暫不會通過優先股融資。
4月10日,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的聯合公告,批准上交所、香港聯交所等開展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4月30日,滬港通正式出台細則。盡管試行初期可能會有很多限制,但由於兩地投資者構成、風格偏好和上市牌照等差異,保險股長期存在很深的折價,中國人壽、中國平安、中國太保等A股折價率接近20%,滬港通的落實有助於A股險企股價上揚,估值抬升。
另外,隨著滬港直通的擴大和外匯管制的放鬆,險資大量持有的藍籌股將受益於國際資本的流入,有助於體現保險股的高彈性。同時,險資在總資產15%的范圍內可投資境外資產,滬港通也給險資帶來更多港股投資機會。除此之外,滬港通還可促使A股入選MSCI新興市場指數,有望吸引更多的國際資本,提升藍籌股的估值。
隨著機構對藍籌股的價值再發現,偏好投資基本面清晰、業績明朗的藍籌股將成為機構投資者的首選。優先股的啟動、滬港通的即將成行以及未來藍籌股率先實行T+0交易制度,藍籌股將成為各路資金熱捧的投資標的,價值投資的主流投資理念也將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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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第三章 投資規范
第十一條 保險資金境外投資應當選擇附件1所列國家或者地區的金融市場,且投資下列品種:
(一)貨幣市場類
包括期限不超過1年的商業票據、銀行票據、大額可轉讓存單、逆回購協議、短期政府債券和隔夜拆出等貨幣市場工具或者產品。
貨幣市場類工具(包括逆回購協議用於抵押的證券)的發行主體應當獲得A級或者相當於A級以上的信用評級。
(二)固定收益類
包括銀行存款、政府債券、政府支持性債券、國際金融組織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等固定收益產品。
債券應當以國際主要流通貨幣計價,且發行人和債項均獲得國際公認評級機構BBB級或者相當於BBB級以上的評級。按照規定免於信用評級要求的,其發行人應當具有不低於該債券評級要求的信用級別。中國政府在境外發行的債券可不受信用級別限制。可轉換債券應當在附件1所列國家或者地區證券交易所主板市場掛牌交易。
(三)權益類
包括普通股、優先股、全球存托憑證、美國存托憑證、未上市企業股權等權益類工具或者產品。
股票以及存托憑證應當在附件1所列國家或者地區證券交易所主板市場掛牌交易。
直接投資的未上市企業股權,限於金融、養老、醫療、能源、資源、汽車服務和現代農業等企業股權。
(四)不動產
直接投資的不動產,限於位於附件1所列發達市場主要城市的核心地段,且具有穩定收益的成熟商業不動產和辦公不動產。
第十二條 保險資金投資的境外基金,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一)證券投資基金
經附件1所列國家或者地區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可,或者登記注冊;基金管理人符合第六條規定;可供追溯的過往業績不少於3年;結構簡單明確,基礎資產清晰且符合第十一條第(一)、(二)、(三)項規定;貨幣市場基金還應當獲得AAA級或者相當於AAA級的評級;
(二)股權投資基金
投資標的處於成長期、成熟期或者具有較高並購價值,不受附件1所列國家和地區的限制;認繳資金規模不低於3億美元或者等值可自由兌換貨幣,且實繳資金按認繳規模配比到位;
擁有10名以上具有股權投資和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中,具有8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2名,且具有完整的基金募集、管理和退出經驗,主導並退出的項目不少於5個(母基金除外);至少有3名主要專業人員共同工作滿3年;具有完善的治理結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和利益保護機制;設定關鍵人條款,能夠確保管理團隊的專屬性。
保險資金可以投資以符合前款規定的股權投資基金為標的的母基金。母基金的交易結構應當簡單明晰,不得包括其他母基金。
保險資金投資的股權投資基金,金融機構及其子公司不得實際控制該基金的管理運營,不得持有該基金的普通合夥權益。
(三)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s)
在附件1所列國家或者地區交易所掛牌交易。
第十三條 同一投資標的在同一會計核算期間,具有兩家以上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級的,應當採用孰低原則確認信用級別。
第十四條 保險機構境外投資余額不超過上年末總資產的15%,投資附件1所列新興市場余額不超過上年末總資產的10%。
保險機構應當合並計算境內和境外各類投資品種比例,單項投資比例參照境內同類品種執行。
第十五條 保險資金境外投資應當控制短期資金融出或者融入,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逆回購交易及隔夜拆出融出的資金,不超過上年末總資產的1%;
(二)因交易清算目的拆入資金,不超過上年末總資產的1%,且拆入資金期限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
第十六條 保險資金境外投資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投資實物商品、貴重金屬或者代表貴重金屬的憑證和商品類衍生工具;
(二)利用證券經營機構融資,購買證券及參與未持有基礎資產的賣空交易;
(三)除為交易清算目的拆入資金外,以其他任何形式借入資金。
9. 保險資金不能運用在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節資金運用范圍
第六條保險資金運用限於下列形式: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三)投資不動產;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保險資金從事境外投資的,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
第七條保險資金辦理銀行存款的,應當選擇符合下列條件的商業銀行作為存款銀行:
(一)資本充足率、凈資產和撥備覆蓋率等符合監管要求;
(二)治理結構規范、內控體系健全、經營業績良好;
(三)最近三年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四)連續三年信用評級在投資級別以上。
第八條保險資金投資的債券,應當達到中國保監會認可的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且符合規定要求的信用級別,主要包括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以及符合規定的其他債券。
第九條保險資金投資的股票,主要包括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幣認購及交易的股票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第十條保險資金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其基金管理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治理良斗含好,凈資產連續三年保持在人民幣一億元以上;
(二)依法履行合同,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最近三年沒有不良記錄;
(三)建立有效的證券投資基金和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之間的防火牆機制;
(四)投資團隊穩定,歷史投資業績良好,管理資產規模或者基金份額相對穩定。
第十一條保險資金投資的不動產,是指土地、建築物及其它附著於土地上的定著物。具體辦法由中國保監會制定。
第十二條保險資金投資的股權,應當為境內依法設立和注冊登記,且未在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
第十三條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不得使用各項准備金購置自用不動產或者從事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
第十四條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應當滿足有關償付能力監管規定。保險集團(控股)公司的保險子公司不符合中國保監會償付能力監管要求的,該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不得向非保險類金融企業投資。
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應當限於下列企業:
(一)保險類企業,包括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以及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機構;
(二)非保險類金融企業;
(三)與保險業務相關的企業。
第十五條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從事保險資金運用,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存款於非銀行金融機構;
(二)買入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空讓笑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的股票;
(三)投資不具有穩定現金流回報預期或者資產增值價值、高污染等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的企業股權和不動產;
(四)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
(五)從事創業風險投資;
(六)將保險資金運用形成的投資資產用於向他人提供擔保或者發放貸款,個人保單質押貸款除外;
(七)中國保監會禁止的其他投資行為。
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有關情況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禁止性規定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六條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從事保險資金運用應當符合下列比例要求:
(一)投資於銀行活期存款、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銀行債券和貨幣市場基金等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低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二)投資於無擔保企業(公司)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三)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四)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五)投資於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投資於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六)投資於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計劃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七)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累計投資成本不得超過其凈資產。
前款(一)至(六)項所稱總資產應當扣除債券回購融入資金余額、投資連結保險和非壽險非預定收益投資型保險產品資產;保險集團(控股)公司總資產應當為集團母公司總資產。
非金滑信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是指股權投資管理機構依法在中國境內發起設立或者發行的以未上市企業股權為基礎資產的投資計劃或者投資基金等;
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是指不動產投資管理機構依法在中國境內發起設立或者發行的以不動產為基礎資產的投資計劃或者投資基金等;
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計劃是指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等專業管理機構根據有關規定,發行投資計劃受益憑證,向保險公司等委託人募集資金,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等,按照約定支付本金和預期收益的金融工具。
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應當控制投資工具、單一品種、單一交易對手、關聯企業以及集團內各公司投資同一標的的比例,防範資金運用集中度風險。
保險資金運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由中國保監會制定。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有關情況對保險資金運用的投資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七條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和非壽險非預定收益投資型保險產品的資金運用,應當在資產隔離、資產配置、投資管理、人員配備、投資交易和風險控制等環節,獨立於其他保險產品資金,具體辦法由中國保監會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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