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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投資股票避稅

發布時間: 2023-01-22 22:51:05

⑴ 求高手指教,美國股票交易的資本利得稅是多少。

資本利得在稅收上是指資本商品,如股票、債券、房產、土地或土地使用權等,在出售或交易時發生收入大於支出而取得的收益,即資產增值。資本利得稅是對資本利得所征的稅。簡單而言就是對投資者證券買賣所獲取的價差收益(資本利得)征稅。

資本利得作為一種所得,仍然屬於所得稅的征稅范疇,是公司、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的組成部分。

在對資本利得是否征稅,以及如何征稅問題上也就形成了不同的處理方式,大致可概括為以下三種:

1 、視同普通所得征稅。

2 、徵收資本利得稅。

3 、對資本利得免稅。

(1)美國投資股票避稅擴展閱讀:

被豁免資本利得稅的情況包括:

當出售一份房產時,如果該房產是出售者在出售前5年中的2年的主要居所,出售者可獲得250,000美元(對單身)或500,000美元(對夫婦)的資本利得稅豁免份額。

資本利得計算的是凈值,即投資收益減去投資損失。所以,當每年年終繳稅前,美國會出現這樣一個趨勢,很多投資者會將他們正處於虧損狀態的資產出售。對於個人來說,如果投資損失超過了投資收益,凈損失可以被利用在一般所得稅的減免中。

每年每個個人可以申報3,000美元的凈投資損失,用來減免一般所得稅。剩餘的投資損失還可以歸入下一年繼續用來計算下一年的資本利得凈值。企業還被允許將本年度的投資凈損失抵消上一年度投資收益,從而獲得一定的退稅。

⑵ 以慈善為名設立基金來避稅,美國富豪都是如何處理遺產的

前段時間喬布斯的老婆“裸捐”了喬布斯留給她的所有遺產,這筆巨額財富大概有200多億美元,當時的國際輿論基本上都是稱贊喬布斯老婆的,但是大家只不過是沒有了解過美國財產繼承的制度。因為美國高額的遺產稅,大部分美國富豪都不會選擇直接將遺產繼承給他們的兒女,基本都會捐給慈善基金會,但是這個慈善基金會基本上都是自己家運營的,相當於不用交稅就可以輕而易舉的繼承遺產了。

找到了可操作性的漏洞,這些美國的富豪們在生前基本都會成立慈善基金會,而慈善基金會的成員都是家族成員,這樣既不用交稅,每年百分之五的支出中,成員會的工資還佔一大部分,所以後來的美國富豪們都選擇將自己的遺產捐給自家經營的慈善基金會。

⑶ 如果要炒美股,那到底需不需要向國內交稅

現在很多人都想在股票市場中炒股,因為大家都覺得炒股會給大家帶來高額的收益,這種方式的確能夠給你帶來收益,可是大家也是需要提前去了解一下相關信息的。如果要炒美股,那麼到底需不需要向國內交稅呢?

三、結語

所以大家其實可以在股票市場中放心購買美股,大家購買美國股票其實是需要繳納一定的手續費的。但是這些手續費不是國家來收取的,而是證券商收取的,而且每一個證券商的規定是不一樣的。所以大家也可以自己在網路上提前去查看一下有關的信息,當然大家需要交納的手續費其實也不是特別的多,普通人也完全可以承受。

⑷ 移民美國如何合理避稅

合理避稅保護個人資產在國外是常態。然而,面對一些移民國家稅法的完善和復雜,如何避稅也是新移民的難題。以美國為例,世貿通移民專家為您介紹新移民避稅的5個方法。 計策一:兩種方式避免遺產稅 美國人主要用兩種方法來避免遺產稅,一是盾牌信託(shel-tertrust),二是家庭有限合夥(family limited partnership)。 盾牌信託有效地避免夫妻誰先去世的不確定性,它為夫妻各設一個信託,哪一個先去世,哪一個的部分資產就轉入孩子的信託中。這樣,夫妻兩人的減稅額都不會浪費。創立家族企業的家庭可以設立家庭有限合夥,最好在中年時就成立,父母親擔任總合夥人,然後把資產一點點轉移到子女賬戶,最後,所有的孩子都有一小部分。對於喜歡購買商業物業的華人家庭來說,非常適合利用家庭有限合夥來轉移資產。 計策二:移民前,賬面增值換現 美國征稅的原則,一般只針對已實現的收入征稅,即財產在買賣或轉移時才征稅。若財產還未轉移,賬面上的增值是不徵收增值稅的。 賬面上增值未實現的情形很多,如房地產的漲價、股票債券和珠寶的增值。新移民在財產處理時,很可能遇到美國的財產增值征稅的問題。因為成為美國居民時從國外帶入的財產不必繳稅,所以最簡單的辦法是在報到前,把賬面增值未實現的收入換現,例如把股票拋售、房地產過戶。待到獲得身份後再用手上的現金投資新的股票和房地產。這樣,就不必為這些增值的財產繳稅了。反之,若有虧損的投資,也不必急著賣,可以等拿到綠卡後再賣,這樣以後可抵稅。 計策三:海外工作,美國免稅 對於移民來講,綠卡、公民身份和稅是矛盾的。美國移民法規定,綠卡持有人每年須在美國停留半年以上,否則綠卡可能會被沒收。但若有合理理由半年內不能回美,可申請回美證(白皮書),回美證的有效期限為2年。此外,歸化為美國公民,須在持綠卡5年內在美居留超過兩年半,且要誠實報稅。 然而,越來越多的新移民拿到綠卡後便回中國工作,每年只是象徵性到美國報到,綽號「空中飛人」。 「空中飛人」在海外的勞務所得有免稅額。但稅法規定一年內在海外居留逾330天方能享有這項免稅額,即每年只能在美居留35天。這與移民法規定每年在美居留半年才能保有綠卡的條件矛盾。但若申請了回美證(白皮書),將綠卡和回美證配合使用,即可合法在海外居留1-2年,再入關時綠卡也不會被沒收。既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同時享受稅法規定的一定數額的免稅額。 計策四:海外賬戶設在「避稅天堂」 根據美國銀行保密法,任何人在海外如擁有銀行賬戶、經紀賬戶、共同基金、單元信託基金以及其它金融賬戶,且這些賬戶內的累計資金超過1萬美元,須填寫外國銀行和金融權表格TDF90-22.1(Reporter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uthority,FBAR)。不過,如果賬戶設在波多黎各、北馬里亞納群島以及美屬關島、薩摩亞群島和維京群島等世界著名的「避稅天堂」,則可享受免稅待遇。 計策五:善用贈予免稅 在美國,一個人一生只能贈予他人100萬美元,每年每人可以贈予1.1萬美元。如果1年內的贈予超過這個數額,就要向稅務局申報,也可選擇不交贈予稅,即把贈予從將來的150萬遺產免稅額中扣除,但要讓政府知道。 但贈予有時也會交更多的稅。例如,一對父母將一套買入價為10萬美元的房屋贈予子女,現在該棟房子市值70萬美元。2年後出售該棟房子,獲100萬美元。但是,這棟房子成本價仍是10萬美元,子女獲得90萬美元收益,就要交資本所得稅。因為是贈予,基數從原始購買價算起。 如果採取其他的方式,稅額就會不同。例如,父母現在不贈予,而是在去世後作為遺產。若房子市價為100萬美元,該房屋的基數則為100萬美元。子女住滿2年後出售,獲得120萬美元,增值的20萬美元才要交稅。如是遺產,基數是資產所有人去世時的市價。

⑸ 富豪們是如何避稅的從世界首富馬斯克發起奇葩投票說起

事先申明,避稅和逃稅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本質上有著天壤之別。簡單來說,逃稅是違法的、甚至還會引發犯罪,之前爽子姐和翰子哥因為逃稅被施以了重罰的事情還歷歷在目。避稅則是利用了一些政策上的漏洞減少了實際納稅金額,並沒有構成違法行為。這一點請一定要明確。

隨著特斯拉股價的不斷攀升,這家公司成為了全球第六家市值超過1萬億美元的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埃隆馬斯克也坐穩了全球首富的寶座, 成為福布斯創榜以來第一位資產凈值超過3000億美元的富豪。

人紅是非多,馬斯克最近被兩撥人盯上了。一是聯合國糧食計劃署官員公開喊話包括馬斯克在內的富人,希望他們捐款60億美元解決全球飢餓問題。

結果「推特網紅」馬斯克回懟道,「如果能夠公開解釋如何使用60億美元解決飢餓問題且用透明的會計方法來證明,自己會立馬賣掉一部分特斯拉的股票捐款。」

二是美國總統拜登一上台就准備拿美國富豪開刀。

要說他也沒辦法,一會要搞幾萬億美元的基建計劃、一會要提高美國老百姓的社保待遇。錢從哪裡來?美債余額都已經28.85萬億美元了,印錢使得美國的通脹創下了 歷史 新高,只能靠多收稅了。

美國的百億、千億富豪很多,收他們的稅可比收普通人的稅效率高多了。於是拜登提出了一項議案,提高年收入100萬美元以上富豪的稅率。 將原本的20%的資本利得稅率提升到39.6%,幾乎翻了一倍啊。 雖然該提案還沒通過,但對於富豪們是否逃避繳稅義務的討論愈演愈烈。

既是首富、又是網紅的馬斯克這下坐不住了,在推特上發起了一場投票。馬斯克說,「自己不從特斯拉領工資,除了股票沒有其他收入,不賣股票的話根本無法繳稅。現在打算賣掉手上10%的股票,看看大家的意思」。

結果投票引來了眾多吃瓜群眾的響應,接近60%的人希望馬斯克賣掉部分特斯拉的股票繳納資本利得稅。這下馬斯克把自己定在杠頭上了。 為了面子也得賣掉股票繳稅,當然,他只是說會出手股票,到底分幾年賣可沒說。 換言之,分十年、二十年賣掉10%的特斯拉股票也算遵守承諾。

看了馬斯克最近的「表演」讓我想寫一篇關於國內富豪們常見的避稅方式。實話實話,相比於美國,國內大佬們避稅的方式更多、效果更好。大家先要了解一下哪種情況不用繳稅。

房子和現金對於幾十億、上百億甚至千億級別的富豪來說已經不算是主要的資產形式了, 他們的財富主要是上市公司的股票。 比如寧德時代老闆 曾毓群 今年身價暴漲至2000億元人民幣以上完全歸功於寧德時代股價的大漲。你們熟悉的兩位馬姓老闆、拼多多老大、東哥等一眾大佬皆是如此。

因此,我們主要研究富豪們如何通過上市公司股票取得收益規避稅收。

大家可以發現國內老闆們的工資收入其實不高。這是因為工資的個稅稅率採用的是超額累進稅率,收入越高稅率也就越高。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6萬元後稅率將達到45%。

如果每年給自己發個幾千萬元甚至幾億元工資的話,老闆們得繳納將近一半的個稅。 借用思聰的一句話,「我只是有錢但不傻」。老闆們必然會想辦法避稅!

有的朋友提到將日常支出放在某家公司支出中不僅不用繳納個稅還能抵消企業所得稅。沒錯,但這樣做有兩個缺點。

一是萬一公司破產了,這些名為公司財產實為個人財產的東西全部得「充公」還債。二是老闆們的物質消費中不可能什麼東西都往公司賬上報,否則反而會引發稅務局的調查。因此,這確實是避稅方法之一但不是最主要的方法。

上市公司每年年報都可能為為股東分紅。對於短期投資的小散來說分紅意義不大,因為分紅以後股價會向下調整,這也就是為什麼大家會說分紅其實分的是自己的錢。

但對於長期持股的人、尤其是控股股東就不同了。現金分紅意味著不用出售股票就能拿到現金。比如某上市公司股本為2億股,老闆有1億股,持股比例為50%。當年每股分0.3元,那麼老闆能夠分到3000萬元,1億股股票並沒有減少、對於上市公司的控制權也沒有減弱。

如果3000萬元是以工資形式發放的話,則老闆當年就得繳納1300萬元以上的個稅,實際到手收入不到1700萬元。 可分紅就不一樣了,根據我們國家的規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一年以上的分紅免於繳納個人所得稅。 換言之,3000萬元的分紅全部進入老闆口袋。

注意一點,只有上市公司分紅才免稅,非上市公司分紅需要繳納20%的個稅,不過仍然遠遠低於45%的最高工資收入稅率。

方式一雖然可以做到完全免稅但也有兩個問題。

一是現金分紅會減少企業的現金。 對於企業來說現金往往非常緊張,某地產公司暴雷不是因為資不抵債(雖然有1.97萬億元負債,但資產總額高達2.3萬億元)而是賬上現金不夠。

二是分紅只能解決小錢,沒法解決大錢。 比如,某上市公司老闆擁有1億股股票,股價為40元,老闆身價為40億元。一年分紅3000萬元對於40億元的身價來說確實不算多。

為了解決以上兩個問題,富豪們會採用股權質押的方式搞錢。

股權質押的意思是向銀行借錢,將股票抵押在銀行那裡。上述例子中老闆可能會拿出5000萬股抵押借錢。每股價格40元意味著5000萬元的市值為20億元,從銀行借到20億元問題不大。

等到了第二年可以把剩下的5000萬股再去抵押借到20億元後還上第一年的本金並解除第一年質押的股票。這樣循環下來能夠保證每年只需要支付利息,20億元本金就能夠留在自己手上了。這個套路是不是有點熟悉,沒錯,美國人也是這么發行國債借錢的。

由於股權質押屬於借款並不屬於收入,因此和個稅一丁點關系都沒有,堪稱富豪們最喜歡的大額融資方式。當然,每年需要支付利息,不過利息和個稅比起來真就不算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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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移民美國後如何轉移財產才能合理避稅

你好,應該如何轉移財產,才能做到合理避稅,下面整理了以下資料,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在資產轉讓上,美國稅法對三種身份的人有著不同征稅規定,這三種人分別是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非常住外國人。

在征稅上,美國是「以人為本」,只要你是美國公民或是永久居民,不管你的財產在哪,在中國也好、美國也罷,到了天涯海角,都跑不了被課稅的狀況。即使是非常住美國的外國人,如果在美國有資產,「山姆大叔」也會先判定此人是否屬於在美國正式居住,一旦答案是YES,好了,這些人資產轉讓金額超過豁免額也需要納稅。

「山姆大叔」這一招夠狠,您在中國辛辛苦苦打拚一輩子積攢的財富,只因拿到了一張綠卡,不僅無法全部留給後代,到頭來還要向「山姆大叔」進貢。說起來這也不能全怪「山姆大叔」霸道,申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是個人的選擇,既然選擇了美國,就要按照美國的稅法繳稅。

外國人的全球資產和美國資產轉讓哪些需要繳納美國遺產稅和贈與稅,美國人在面對財產問題的時候,是怎樣做到合理的規劃和轉移呢?

移民前,賬面增值換現

美國征稅的原則,一般只針對已實現的收入征稅,即財產在買賣或轉移時才征稅。若財產還未轉移,賬面上的增值是不徵收增值稅的。賬面上增值未實現的情形很多,如房地產的漲價、股票債券和珠寶的增值。新移民在財產處理時,很可能遇到美國的財產增值征稅的問題。因為成為美國居民時從國外帶入的財產不必繳稅,所以最簡單的辦法是在報到前,把賬面增值未實現的收入換現,例如把股票拋售、房地產過戶,如喜歡再買回來,提高成本,還有可以登陸報稅前購買美國的大額人壽保險,把錢藏起來,免稅投資,永不交稅。或待到獲得身份後再用手上的現金投資新的股票和房地產。這樣,就不必為這些移民前增值的財產繳稅了。不過除了人壽保險里的投資外,其他投資以後的增值還是要交稅的,反之,若有虧損的投資,也不必急著賣,可以等拿到綠卡後再賣,這樣以後可抵稅。

合理利用每年贈與豁免額

按照稅法,2015年每個人每年可向任何人贈與$14000美元,在這個額度以下任何的財產贈與都無需繳納贈與稅。如果一對夫妻有2個未成年孩子,每一個孩子夫妻兩人一年可以贈與28000美元,2個孩子就可以贈與$56000美元而不必繳稅。

這樣算下來,10年的時間,父母轉讓給孩子的財產便可以達到 $560,000美元,這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如果把這些錢用來投資,投資所得和本金則都屬於孩子的財產,這個時候所賺的錢都名正言順的落入了孩子的腰包,就無需繳納贈與稅。

合理利用贈與稅

在美國,贈與稅是給錢的人付稅,收錢的人不用付稅。如果父母沒有美國公民或綠卡身份,那麼他們的匯款是不需要繳納贈與稅的。但是收到的海外資金有一定規定,如果金額超過10萬美元以上,就必須填寫3520稅表申報,但申報不意味著你要付稅。因為申報制度是方便於美金稅務局做好記錄,了解您的錢來自何處。

無限婚姻扣減原則

美國稅法規定,夫妻之間財產轉移不受年度贈與豁免限制 (但夫妻必須都是美國公民),因為美國法律定義夫妻為單一經濟共同體,夫妻之間的財產轉來轉去沒有限制。這種無限婚姻扣減是對美國公民的優惠政策,永久居民因本質上還是外國人,所以「山姆大叔」就會另眼相待。夫妻雙方如果都擁有綠卡,成了永久居民者,來去美國可做到暢行無阻,但不享有無限婚姻扣減,一方去世了,即使將全部財產留給了健在的配偶,配偶如果要獲得遺產,必須要先繳納遺產稅才能獲得遺產,而不是要等到遺產傳給後代時才繳納遺產稅。

美國稅法對非美國公民繼承美國公民遺產很不利,在婚姻關系中還有兩種情形會對繼承遺產造成不同的結果,而這就要看是美國公民留下遺產還是繼承遺產。比如丈夫是美國公民,妻子從內地移民美國只擁有綠卡,如果丈夫去世,妻子就不享受無限婚姻扣減。來自內地的妻子可以繼承丈夫留下的遺產,但前提是這位來自內地的妻子,在扣除遺產免稅額後必須馬上交遺產稅,否則「山姆大叔」不會讓這位綠卡持有者繼承任何遺產。

購買人壽保險

為自己,為配偶,為子女購買保險,最終目的都是為了讓財產順順利利延續下去。比如很多人一生中能留給子女的財產可能不會超過百萬美元,如果買下一份保額為百萬美元理賠的人壽保險,這就等於是實實在在為子女留下了百萬現金。而且人壽保險的理賠受益人不用繳納所得稅,也不用繳納遺產稅。

隨著中國投資者對財產的規劃,不少人也意識到了境外保險的好處。

設立家族信託

信託有多種多樣,基本可劃分為可撤銷的與不可撤銷的兩類。前者常見的有生前信託(Living Trust) 和Pension 信託等;後者包括人壽保險信託、朝代信託等。

關於信託有兩條必須明白:第一,可撤銷的信託既沒有多少省稅的功能,更沒有資產保障的作用。道理其實很簡單,就因為它可以隨時撤銷。

第二,真正具有遺產規劃作用的是不可撤消信託,但放進去的現有財產或未來財產(如人壽保險)法律上講已經不屬於你,你沒有支配權,更沒有受益權。如果你確實擔心成為被告,怕債權人日後染指你的財產,你就要設立不可撤消的信託,把自己用不著的財產放進去,指明你的子女作受益人。

這樣做有兩大好處,一是以今天的價值把財產轉移進去了,日後該財產包括升值不會算作你的遺產,因而沒有遺產稅。二是因為該財產已經不屬於你了,如果被告,別人拿不到該信託中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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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美國公民炒股稅

美國公民炒股只有賺錢的人才繳納稅,不是把你投資的本錢算在裡面,而是只算你賺的那部份錢。比如說你投資一萬美元購買了一個股票,賣掉後本和利共得到一萬零二百美元,扣除你買賣股票的手續費用10美元,最後只上190美元的收入稅,大約是按照25%左右來計算。
美國股票手續費規定買和賣合起來算一次,不管你投資幾萬,還是幾千,也或是幾十萬或更多,買賣一次只交納10美元。
其次只有賺錢的人才繳納稅,不是把你投資的本錢算在裡面,而是只算你賺的那部份錢。比如說你投資一萬美元購買了一個股票,賣掉後本和利共得到一萬零二百美元,扣除你買賣股票的手續費用10美元,最後只上190美元的收入稅,大約是按照25%左右來計算。

那麼美國是怎麼規定費用的呢?他們規定買和賣合起來算一次,不管你投資幾萬,還是幾千,也或是幾十萬或更多,買賣一次只交納10美元。其次只有賺錢的人才繳納稅,不是把你投資的本錢算在裡面,而是只算你賺的那部份錢。比如說你投資一萬美元購買了一個股票,賣掉後本和利共得到一萬零二百美元,扣除你買賣股票的手續費用10美元,最後只上190美元的收入稅,大約是按照25%左右來計算。
如果股票虧掉了,就不存在上稅的說法。一分錢的收入稅都不繳納。同時如果你購買幾種股票,其中一些賺錢了,其中一些虧本了,就按你所有投資的總數來計算,那些你賺錢的股票可以補給你虧錢的股票,不如說你購買三個股票,其中一個股賺了500美元,而另外兩個虧掉了400美元,那麼在賺取的500美元中扣除虧掉的400美元,再扣除三個股票買賣費用30美元,最後只按照70美元收入的25%來計算你要上的稅。我這里用小數字來作為例子,是為了讓大家一眼就明白。
還有你投資的股票可能幾年都在買賣,那麼幾年一起來計算,把你最後賣掉股票的總收入扣除出你的本金,及你在幾年中買賣的手續費,最後算出來的數量沒有餘額,甚至是負數,那麼也不用交稅。如果幾年後你退出股票市場,最後總的交易數額除去你當時投資的本金後,以及幾年交易買賣中的手續費後還有餘額,那麼你就要繳納多餘部分25%的收入稅。
就這樣,美國政府在股市上的稅收也不低,而中國政府不管你是虧還是賺,都要收取印花稅,不是按照你賺取的來計算,而是把本金都算在裡面,如果你虧掉很多,想把股票賣掉把錢給退出來,還要交納印花稅,這就有點太過於收刮老百姓了。同時證卷公司買和賣都要收取費用,這就是雙向收取費用了,而且不按照次數,卻是按照投資總量的多少來收取,也不利於鼓勵百姓投資。這是競爭過於稀少的緣故,美國有幾家很大的證卷交易公司,他們有競爭,所以手續費用也就無法提得那麼高。中國既然那麼多人口,為什麼證卷交易公司卻成了壟斷公司?任由他們收取費用了?
後記:看到朋友的留言,我明白了,印花稅是最後總金額的千分之一,手續費確實是總金額的0。3%。那麼我就可以計算美中股票買賣最終哪方收費最高了。下面我們以相同的資金,相同的盈利來計算,比較合理,那麼我們就用一萬美元為例:
一萬美元按照人民幣現在的兌換率6。8多一點的話,大約是68000元。如果在美國購買一個10美元(為了好計算我們用整的來做例子),可以購買1000股,同等的錢用來購買中國股票10元一股的話,那麼可以購買6800股(還是為了好計算,用整得數字來計算股票),這個價格的股票在美國和中國都有,不奇怪。
購買後如果是收益上升,假如都上升5%,(等量的才能夠比較客觀)那麼美國股票一股價格是10。50美元,1000股賣掉後得到總金額10500美元。中國股票一股價格是10。50元,賣掉所有股票後得到總金額為:71400元。
美國股票最後金額扣除交易費10美元(買賣一次10美元),剩下10490美元,扣除本金10000美元,剩下490美元,490美元上稅25%,那麼這個人上稅為121。5美元,那麼這個人手中大約可以得到了10490-122。5=10368美元。
中國股票最後金額71400。第一次買股票手續費為金額的0.3%來計算是68000 x 0.3%=204元,第二次賣掉的手續費是71400 x 0.3% = 214。2元。印花稅為金額按照千分之一來計算為71400 x 0.1% = 71.4元。那麼最後到這個人手裡的錢是:71400-204-201.2-71.4== 70910.4元。兌換成美元約為70910.4/6.8==10428美元
最後美中買賣股票賺錢的人們費用差異為:10428美元--10368美元==60美元。那麼美國股票最終多繳納60美元左右的費用。我們這一對比就明白了,美國買賣股票的手續費用低,但是稅收高。
下面我們也用同樣的金額購買美中股票,但是是虧掉來計算,股票有虧也有賺,這個很自然。
一萬美元購買10美元一股可以購得1000股,如果虧掉5%,股票為9。5美元一股,那麼最後賣掉後得到的為9500美元。這個人的錢不用繳納任何費用,除了手續費10美元外,這10美元可以在下次賺錢股票里扣除出來,那我們就可以忽略不計了。
68000元購買10元一股的股票,可以購得6800股,如果虧掉5%,每股價格為9。5元,那麼最後賣掉後金額為64600元。扣除第一次手續費204元,第二次手續費193.8元,印花稅64.6元,最後到手的金額為64600-362.4=64237.6元,兌換成美元大略為9447美元。
美中買賣股票虧本的人們最後費用差異為:9500美元--9447美元==53美元
總結:在中國買賣股票手續費比美國高。在中國買賣股票如果你虧掉了,你就更虧,問題就在賺錢要收稅(理所當然),虧本還是要收稅(不合理)的關鍵上。在美國購買股票,賺錢了,你要多繳納費用,問題是稅收太高,但是如果你虧本了,政府不會雪上加霜,虧本的人得到免稅的優惠。美國和中國各有利弊,中國炒股只能夠賺,否則你就更加吃虧。所以中國賺錢的人更高興,更少繳納費用,這是為賺錢人開的股市,而虧掉的人就難上加難了。美國炒股虧了,國家優惠一點,賺錢了,國家多收一點,我覺得這種方式可以讓賺錢的人多分出一點來為國家作貢獻,何樂而不為呢。賺錢了,就是讓他多繳納一點,心裡也高興。你們說是不是?更何況炒股本來就是有虧有賺,對多數人來說,是虧多賺少。最後一對比,還是覺得美國收取費用的方式比較合理一些,多賺取利潤多繳納費用,這可以均衡一下收入貧富差異。

⑻ 通過QDII基金投資美國股票,稅收政策是怎麼樣的

境內與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股票相關的所得稅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條規定「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徵收的規定代扣代繳」。
1、關於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規定「對企業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規定「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對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儲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之規定,可知:1、企業投資者在贖回基金單位時,應就差價繳納企業所得稅;2、企業投資人從基金中取得股票的股息、紅利,無須繳納企業所得稅(包括上市公司不得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2、關於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規定「對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儲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之規定,可知:1、個人投資者在贖回基金單位時,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2、個人投資人從基金中取得股票的股息、紅利,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由上市公司向基金支付股息、紅利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三、稅收協定
1、關於股息的所得稅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以下簡稱「中美稅收協定」)第九條第一款「締約國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第二款「這些股息也可以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締約國,按照該締約國的法律征稅。但是,如果收款人是該股息受益所有人,則所征稅款不應超過該股息總額的10%」第三款「本條『股息』一語是指從股份或者非債權關系分享利潤的權利取得的所得,以及按照分配利潤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締約國稅法,視同股份所得同樣征稅的其它公司權利取得的所得」之規定,QDII基金投資美國股票,取得股息,中國可以征稅、美國也可以征稅。
根據中美稅收協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除雙重征稅如下:(一)中國居民從美國取得的所得,按照本協定規定對該項所得繳納的美國所得稅,應允許在對該居民徵收的中國稅收中抵免。但是,抵免額不應超過該項所得按照中國稅法和規章計算的中國稅額。(二)從美國取得的所得是美國居民公司支付給中國居民公司的股息,同時該中國居民公司擁有直付股息公司股份不少於10%的,該項抵免應考慮支付股息公司對於從中支付股息的利潤向美國繳納的所得稅」之規定,在中美兩國同時對QDII基金投資美國股票取得之股息征稅時,存在稅收抵免,即在美國繳納的稅金在不超過該項所得按照中國稅法和規章計算的中國稅額范圍內可以抵免。
因此,QDII基金投資美國股票取得之股息,個人投資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中美兩國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總金額(總的稅負)為股息的20%;企業投資者按美國法律繳稅,在中國無須繳納企業所得稅。
2、關於股票轉讓的所得稅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第十二條第四款「轉讓一個公司股本的股票取得的收益,該公司的財產又主要直接或者間接由位於締約國一方的不動產所組成,可以在該締約國征稅」、第五款「轉讓第四款所述以外的其它股票取得的收益,該項股票又相當於參與締約國一居民公司的股權的25%,可以在該締約國征稅」、第六款「締約國一方居民轉讓第一款至第五款所述財產以外的其它財產取得的收益,發生於締約國另一方的,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之規定,若QDII基金轉讓美國公司股票,則按照美國法律決定是否繳稅。依據對美國稅法的了解,美國對非居民境外投資者的一般資本利得,如股票轉讓所得,不征稅。
綜上,QDII基金投資美國股票,取得股息、紅利,個人投資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中美兩國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總金額(總的稅負)為股息的20%;企業投資者按美國法律繳稅,在中國無須繳納企業所得稅。QDII基金轉讓美國股票的收入,依據對美國稅法的了解,美國對此不征稅。QDII基金投資人贖回投資份額,對個人投資者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企業投資者,按差價徵收企業所得稅。

⑼ 中國公民購買美國的基金之類的理財產品,需要繳稅么

如果是中國公民開設的美股帳戶,投資的資本利得是不扣稅的,其他地方也也一樣;只有現金分紅或者利息獲利要被扣10%的稅,但是香港和台灣居民是要扣30%的稅。這個是美國國稅局的統一規定,不會因為換券商而改變,除非那家券商不正規。

一般美國公民或居民在買賣股票或共同基金時,資本利得都需納稅,其中持有期超過十八個月的系長期資本利得(long term capital gain),稅率為百分之十至廿,而持有期少於十八個月的短期資本利得(short term capital gain)則視為一般收入(ordinary income),按所得稅稅率納繳;但是外國人在投資股票或共同基金時,無論長期或短期資本利得均享有免稅優惠。

外國人投資股票或共同基金所獲得的紅利,一般是以最高百分之卅的比例扣繳,像是上面所說的顧姓華人住在台灣的弟弟投資美國股票或共同基金的紅利,若外國人所屬的國家與美國簽署有稅務協訂,則系按照稅務協訂的優惠稅率扣繳,譬如中國是百分之十,加拿大、日本、韓國、印尼、墨西哥、澳洲、英國和德國等都是百分之十五。

⑽ 美國股市盈利後需要交多少稅

在美國個人和企業都要為資本利得繳稅,現在稅率為20%。

美國國稅局允許個人利用有關稅收規劃策略來研製繳納資本利得稅。

為了避免徵稅對投資產生的抑製作用,資本利得稅一般採用較低的比例稅率。有些國家則把對已實現的資本利得課稅並入個人所得和公司所得中一起計稅,而沒有另立資本利得稅。

與很多其它國家不同,美國公民無論居住在哪個國家,都要向美國國稅局繳納所得稅。因此對美國公民來說,很難利用世界上的個人稅收天堂來避稅。雖然某些離岸銀行帳戶宣稱可以被用作稅收天堂,但是事實上美國法律要求美國公民申報離岸銀行帳戶的收入,否則將構成「漏稅」。

(10)美國投資股票避稅擴展閱讀:

被豁免資本利得稅的情況包括:

當出售一份房產時,如果該房產是出售者在出售前5年中的2年的主要居所,出售者可獲得250,000美元(對單身)或500,000美元(對夫婦)的資本利得稅豁免份額。

稅前,美國會出現這樣一個趨勢,很多投資者會將他們正處於虧損狀態的資產出售。對於個人來說,如果投資損失超過了投資收益,凈損失可以被利用在一般所得稅的減免中。

每年每個個人可以申報3,000美元的凈投資損失,用來減免一般所得稅。剩餘的投資損失還可以歸入下一年繼續用來計算下一年的資本利得凈值。

對於這種批評意見的解釋是,資本利得稅並不在資產擁有者未發生變更的時候徵收,也就是說資產還未出售的時候,不徵收資本利得稅。

當一個人出售了資產後,他自然無需為該資產未來的收入增長繳納所得稅。

雙重征稅論點的其它缺陷還在於,某些資產不出售是不會產生任何未來收入的,比如藝術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資本利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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