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投資的股票
1. 董明珠的小弟股票是哪一支
鳳凰股票。董明珠是珠海格力電器公司董事長,小弟是董明貴,根據采訪報道,董明珠的小弟股票是鳳凰股票,已經收盤了。
2. 董明珠股份比例
董明珠持股數為4429.85萬股,占流通股比例為0.74%,排名前十名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第十位。拓展資料:特點介紹
1、股份的金額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即股份是一定價值的反映,並可以用貨幣加以度量;
2、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3、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資本最基本的構成單位,每個股份不可再分;
4、股份的可轉讓性,即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此外,《公司法》允許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股份的分派是指公司根據發起人和(或)其他股份認購人認購股份的情況,將股份按照一定分派方法分配給認購人。如果認購的總額超過發行的總額,還應根據一定的原則確定分派的方式。繳付股款和股份分派是同一活動的兩個方面。在股份分派以後,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名稱記載在股東名冊上。1、企業所得稅
(1)企業在一般的股權(包括轉讓股票或股份)買賣中,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有關規定執行。股權轉讓人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累計盈餘公積金應確認為股權轉讓所得,不得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2)企業進行清算或轉讓全資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業時,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改組改制中若干所得稅業務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8)9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投資方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應確認為投資方股息性質的所得。為避免對稅後利潤重復征稅,影響企業改組活動,在計算投資方的股權轉讓所得時,允許從轉讓收入中減除上述股息性質的所得。
3. 持股只有0.74%,董明珠為何能夠強力控制格力
董明珠是格力電器的董事長,是格力的符號,只要提到格力就繞不開董明珠,而董明珠在格力的持股比例卻很低,只有0.74%。雖然持股很少,董明珠卻強力控制著格力,在格力內部具有絕對的話語權。
一般來說,所擁有的股權和話語權是對等的,占股比例越大擁有的話語權就越大,除非採用AB股架構,而格力並不是這種股權結構。在這種情況下,能以極少的股權控制好公司,董明珠的能力絕不一般。
董明珠能夠強力控制格力,主要有以下四個原因。
第一,現在的格力沒有控股者,這很有利於公司管理層。
格力電器的大股東2019年前是格力集團,而格力集團隸屬珠海國資委,所以說以前的格力是國企。國企混改之後,珠海明駿接下格力集團15%股權,成為大股東。珠海明俊的背後是高瓴資本,高瓴旗下基金持有格力0.72%的股份,兩者加起來持股15.72%。
格力的另外幾個大股東分別是香港中央結算公司(持股15.46%)、京海擔保公司(減持後持有8.2%)、格力集團(持股3.22%)。
可以說,現在的格力股權比較分散,沒有控股者。在股東裡面,沒有誰能夠一家獨大,覺有絕對的話語權,大家不分伯仲。這種情況下,有利於既是公司管理層最高領導者,又是股東的董明珠。當公司面臨重大決策的時候,董明珠用更大的博弈空間和主動權。
第二,多年積累下的功勞和威信。
董明珠在格力從一個小業務員干起,一路拼搏,一直到當上格力董事長,為格力的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格力能夠從一個地方小企業發展到今天的規模,董明珠功不可沒。在格力的發展過程中,朱江洪(格力創始人、前董事長)主內,董明珠主外,兩個人通力合作,才有了格力的今天。朱江洪退休後,董明珠成為格力的第一功臣。
董明珠的管理風格非常霸道嚴厲,被稱為「鐵娘子」「霸道總裁」,格力的員工都很怕她。而董明珠霸道嚴厲的前提條件是為了格力好,維護格力的利益,所以大家也沒有什麼話說。有一次,陳魯豫在格力采訪董明珠。當時有一名員工出了紕漏,董明珠當眾在鏡頭前嚴厲訓斥了那名員工,絲毫情面都不留,弄得陳魯豫都非常尷尬。
這種功勞和威信的積累,讓董明珠在格力擁有了絕對的權威。
第三,董明珠比較高調,成為了格力的符號。
在中國現有企業家裡面,董明珠算是比較高調的一位。她經常在網路、電視等媒體上露面,還不時地製造熱點,比如和雷軍打賭、與馬雲互相調侃、直播帶貨、格力董明珠店等等,都讓董明珠的名氣暴增,被稱為著名的網紅企業家。
董明珠的名氣與格力深度綁定,人們一提到格力必然想到董明珠,一提到董明珠必然想到格力。這對格力的知名度提升很有好處,但同樣也有很大的風險。董明珠出事了,就等於格力出事了。在這種情況下,不管是股東還是管理層,都只有力挺董明珠,保護董明珠。那麼,董明珠對格力的控制必然會很強。
第四,在董事會,董明珠的表決權並沒有表面上那麼弱。
從股權的角度來說,董明珠沒有多大話語權,但只是表面現象。董明珠的實際表決權與其他大股東實力不相上下。
格力董事會共有9名成員。珠海明駿作為大股東,能夠提名三名董事,而這三名董事,其中有一名來自格臻投資,另外兩名中的一人則要得到格臻投資的同意才行。為什麼會這樣?因為格臻投資通過GP(一般合夥人)的身份實際控制著珠海明俊。
有意思的是,格臻投資的控制人是董明珠及其格力的一眾高管。也就是說,表面上董明珠在格力董事會的表決權有限,但實際上很強。
正是因為以上四個原因,持股只有0.74%的董明珠,才能夠強力控制格力。
4. 董明珠持有的格力電器股票有多少
截止於2017年11月5日董明珠持有(000651)格力電器44,488,492股;
5. 董明珠十二年前買了一萬塊什麼股票
你好;
1、她只會買自己的股票:格力電器
2、也只有買自己的股票才可能一直拿,才可能有今天
3、當時和現在,她都鼓勵自己的員工買格力,雖然當時她還只是搞銷售
6. 董明珠是否有格力電器股票
董明珠是格力電器上市公司流通十大股東的第九位,持股44,448,492股
7. 董明珠持有多少格力股票
格力電器(000651);根據其二〇一七年三季報董明珠持有格力電器44,488,492股
8. 董明珠又增持3萬股格力股票是真的嗎
格力電器公告稱,董明珠於2017年5月8日,通過競價交易增持格力電器股票3萬股,成交均價31.76元/股,耗資約95.28萬元。
據媒體統計,算上這次的分紅金額,「董明珠時代」,格力電器累計分紅超過363億元。而董明珠本人也在歷次的分紅中獲得了超過2億元的收入。
9. 格力電器是國企還是私企董明珠持有格力多少股權
【導語】格力電器對於大家都非常的熟悉了,相信很多的家庭都有使用格力空調,市場產品受到不少消費者喜愛,在董明珠的帶領下,創造了不少的輝煌,那麼格力電器是國企還是私企?董明珠持有格力多少股權,下面一起來了解。格力電器
格力電器是國有企業,而不是私營企業。一般來說,格力是指格力電器公司,其前身是珠海海利氣工程有限公司。格力電器是格力集團的公司,所以格力電器雖然是上市公司,但也是格力集團的控股子公司。
國企一般指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是指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其他部門所監管的企業本級及其逐級投資形成的企業。
董明珠持有格力多少股權
據了解,董明珠持有格力電器4448.85萬股,占總股本的0.75%。格力電器的第一股東是珠海格力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數為109625.56萬股,占總股本的18.22%,其中格力集團的第一大股東是珠海市國資委,從隸屬關繫上來說格力是國企,所以董明珠並不是格力電器的第一大股東。
格力電器的股權機構是怎樣的
根據格力電器披露的數據,董明珠在格力任職期間至少獲得了3702萬元的工資。
在被中小股東否決的收購匹配募集中,董明珠計劃以9.37億元參與員工持股計劃認購,董明珠持股比例從目前的0.74%上升到1.3%,從第十位股東上升到第四位,此外,格力將有4600多名員工隨董明珠一起認購,格力表示員工持股計劃的份額來自參與者的合法工資和其他合法途徑自行籌集資金資金。
據格力電器財報統計,2018年第三季度,格力集團持股18.22%,是格力電器第一大股東,2017年格力集團實現營收1517.89億元,凈利潤223.69億元,營收和利潤同比分別增長36.10%和44.41%,分別佔全市國有企業總數的83.02%和66.98%,電氣設備是格力集團的支柱和龍頭產業。
格力電器和股權分散,格力電器前10名股東持有44.86%的股份。據格力電器財務報告2018年第三季度統計,格力集團持股18.22%,是格力電器的第一大股東,5%以上是河北京海擔保投資有限公司(8.91%)和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7.86%)。
持股不到5%的股東包括中國證券金融有限公司(持股2.99%)和中央匯金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持股1.40%)。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紅-個人分紅-005l-fh002深(持股1.23%)、全國社保基金108組合(持股0.81%)、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傳統-普通保險產品-005L-CT001深(持股0.78%)、董明珠個人(持股0.74%)
據測算,格力電器,前十大股東中屬於國有法人持股比例為25.43%。
溫馨提示:格力電器屬於國企,在董明珠的帶領下。格力電器銷售業績近幾年還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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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董明珠為格力嘔心瀝血,不少股東和員工卻不領情
格力電器有八萬員工和幾十萬股東。股東都知道,自己持有格力電器的股息收入,歷年來遠超美的和海爾股東。但是,僅僅因為近一兩年股價漲幅落後了它們就怨聲載道。特別是,這次格力電器推出員工持股計劃草案,更是好像搞得天怨人怒了。都認為,格力員工佔便宜了,尤其是說董明珠吃相難看,一人獨吞了接近30%的低價員工持股份額。
可是,格力電器的股東中,多少人知道或者想過,按照2020年報披露的數據,美的員工年平均工資18.9萬元,海爾員工年平均工資22.2萬元,而格力員工年平均工資僅為10.6萬元?
在不少格力股東不滿意的同時,其實格力電器公司的不少員工也不滿意,為什麼不能像別的公司股權激勵計劃那樣,持有個兩三年,解禁後就自由在市場上賣出兌現,而要持有到退休?
由此可見,格力的員工和股東,都有不滿意的。可是,多少人想過,格力電器的員工持股計劃,像現在這樣的設計安排,是董明珠為了格力電器公司全體股東和員工的共同利益和長遠發展,心心念念了多年,並為之努力了多年的夢想呢。
為了說明我的觀點,我從2016年,格力電器收購銀隆新能源的事情說起。今天暫且不提此事最終失敗的幕後其他是是非非,單說員工持股計劃一事。記得當時輿論反對的焦點是,格力電器不該用自己的股權去收購銀隆。可是,多少人知道,董明珠之所以要用格力電器的股份去折算收購銀隆,除了其他原因外,還要一個重要考慮是要借收購銀隆的機會,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為格力員工謀利益。當時股東反對的聲音我就不再說了,可是格力的員工,領情的卻也不多。當時是以15.57元/股的價格,向公司員工定向發行約1.5億股,募集23億元資金折股配套收購銀隆。今天看來股價是十分優惠,甚至是不敢想像的便宜了。可是,如此優惠而願享受的員工卻並不多。最後員工自願申請認購的人數和股數都少得可憐。只有4000多人,合計僅認購了8000多萬股,這是當時的認購數據:
內部員工自願認購結束後,董明珠不得不兜底包銷了剩餘的接近40%的份額。但當時,沒有人關注這個事情,火力集中在格力不該收購銀隆造車這件事,特別是用股權去換銀隆吃虧了這個焦點。
最終,收購銀隆新能源的議案被否,格力進軍新能源領域的大好時機被喪失,董明珠精心為員工籌劃持股計劃也流產了。這,究竟是董明珠犯下的錯誤,還是格力股東和員工錯失的機會和損失?我相信反思此事,每個人心裡都因該有自己的判斷,我就不多舌了。
都說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但是,看到連續兩天下跌的格力電器股價和媒體網路論壇,特別是聽到了那些持有格力電器股票,賬面浮虧受損的股民,聲討董明珠,號召要投反對票的聲音,我覺得和當時反對格力收購銀隆時何其想像。
不僅格力的股東沒有多少長進,格力的員工,雖然比上一次明白的人多了,不明董明珠苦心的員工,依然還是大多數。這從公司披露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就可以看出來,自願認購參與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雖然比上一次的4000多人,可也還是不足12000人。要知道公司有8萬多員工啊,我不知道他們是如何看待公司的員工持股計劃?結果就成了現在這個局面:
公司計劃拿出1億多股來實施首期員工持股計劃,結果只有1萬多員工自願認購了7000多萬股,董明珠不得不再次兜底吃下了3000萬股。
這是董明珠自己要貪這么多嗎?如果這次算貪,那麼上次收購銀隆時,董明珠認購的股價更便宜,占的份額更多,為什麼當時沒有人說董明珠貪,這次卻要鋪天蓋地說董明珠吃相難看,這是誰在給不明事理的格力電器股東帶節奏?
現在不少格力電器股東,認為員工以市場半價參與員工持股計劃是佔了股東便宜。而咱們格力電器的股東,佔了公司員工便宜多少年,自己知道嗎?今早我見雪球有位昵稱「田野青清」的網友頭腦很清楚,給格力電器股東,用詳實對比數據算了一筆賬,我截圖如下:
看完以後,我想每個持有格力電器股份的朋友們,捫心自問: 難道格力員工持股計劃比回購款少30億不應該嗎?
今天我想給格力電器員工講幾心裡話句話。這次公司的員工持股計劃,要求員工持股到退休以後才能自由賣出,你有不爽,我能理解。特別是年輕人,誰都想早一點實現人生財務自由。可是,員工持股計劃得到的公司股份,雖然不能即刻賣出兌現,但是,按照公司承諾,依照員工認購成本算,每年獲得的股息收益就有10%。一邊安心在公司上班拿工資,一邊分享自己工作的公司股權股息收入,不劃算?難道非要即時去市場賣出就爽快了?。作為一個退休的老頭和過來人,我要勸你,那是一時的痛快,買完就沒有了,就像你們公司的前董事長。而像我,退休以後,依靠格力的股份,坐在自己的家裡,望著大海,看窗外春暖花開,安享晚年不好嗎?
董明珠作為格力電器公司長遠利益的守護者,她有更遠的星辰大海。我就不說像隔壁何家上市公司那樣,得到公司股權獎勵的核心管理會紛紛提前辭職套現走人的事情,拉仇恨。即便是格力電器公司自己,過去的董秘和執行總裁,都是得到過公司給與的股權激勵的核心管理層員工,如今不都是以自己「個人原因」的理由,提前自動離職了?難道我們還希望這樣事情再發生?
想吃格力的肉,必須端牢格力的碗,絕不能吃到了碗里的肉,就砸了煮肉的鍋。這就是董明珠吸取教訓後的良苦用心,你們懂了嗎?
最後我為大家轉發一篇發表在新華社的國家 財經 周刊上的文章,人家是正規媒體,說話比我更透徹,供朋友們參考。
深度解讀格力股權激勵:積極信號愈辯愈明
6月20日晚,格力電器公告混改後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引發不少網友爭議。其中,三大問題成為討論焦點:「五折行權價」是否公允?董明珠的股份認購是否太多?10%的增長目標是否過低?
「五折行權價」是否公允?
按照此次激勵計劃,擬參與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總人數不超過12000人,員工持股計劃的資金規模不超過30億元,占公司總股本的1.8%,購買價格為27.68元/股。有網友因此提出,這個購買價格只是格力回購均價的50%,「格力用公司的錢高價回購股票,再低價賣給員工,是利益輸送。」
對此,相關證券業內人士表示, 「高買低賣」是員工持股的正常操作,五折行權價也並非格力原創,此前很多企業都曾如此操作 ,數據顯示,在2020年所有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中,定價為五折及五折以上的佔比超過60%,網傳所謂董明珠員工發「福利」,五折行權價就是搞「利益輸送」,這對格力和格力員工來說,顯然有失公允。
亦有相關業內專家表示,一方面, 格力電器激勵的股票來源於回購,而不是來源於增發,對股東的利益擠占構不成太大影響。 而且,和同行相比,格力員工的薪酬明顯偏低。從2020年上市公司年報可見,美的員工年平均工資18.9萬元,海爾員工年平均工資22.2萬元,而格力員工年平均工資為10.6萬元。因此,此次員工持股,格力只有設定相對較低的價格門檻,才能達到增加員工收入,體現企業關懷的目的。
另一方面, 格力對員工的這種「福利」也不是白送,有著種種限制,比如提出了包括公司利潤指標、個人業績考核等在內的多項考核指標。 格力員工要拿到這個錢,也需要好好乾,靠本事兌現業績承諾,而且員工持股計劃解禁後,持有員工並不能隨意退出。根據公告,員工在從公司退休前,因本員工持股計劃股票權益過戶至個人證券賬戶而直接持有的股票,由工會行使表決權,未經工會事先書面確認,不得自行出售或設定質押,否則工會有權收回其對應的股份收益。
有評論稱,該方案從機制上規避了其他企業存在的「股票解禁後員工大量拋售所引起的股價波動」現象,這也符合格力和董明珠一直堅持的「價值投資」理念。
中南 財經 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盤和林在接受中新經緯客戶端采訪時表示,格力股權激勵有利於調動格力員工積極性,且對於格力其他利益相關方的影響都非常有限,可以說能夠達成多方共贏。
董明珠的股份認購是否太多?
按照持股計劃,董明珠擬認購股數上限為3000萬股,占本計劃的比例為27.68%,有網友測算,董明珠因此或將直接「浮盈8億元」。
但據專業人士表示,股權激勵作為現代企業治理中最有效的激勵手段之一,在很多企業中並不乏轟轟烈烈的「造富神話」,但要說通過此次員工持股,董明珠一下子就能「浮盈8億元」,這顯然過於誇張了。從整個投資市場來看, 董明珠的認購份額屬於正常水平。而此次董明珠此次大手筆持股,在某種意義上來講是一個「兜底」行為。 當下空調行業發展承壓,尤其是受去年疫情影響,加上原材料漲價等諸多不確定因素,家電企業的日子並不好過。在格力發展爬坡過坎的關鍵階段,董明珠是用自己的真金白銀來穩定軍心,是在為格力發展做「壓艙石」。
也有媒體認為, 董明珠作為格力的掌舵人,在重大激勵方案中的份額和比例對於市場所釋放的信號和信心會有著更加長遠和重大的影響 。「試想,如果董明珠此次不是3000萬股,而是小買幾十萬股意思意思,那資本市場又該如何解讀?是不是會說董明珠後繼無人,不敢增持,卸任之後恐看空格力?」董明珠畢竟要掏出上限超過8億元的真金白銀,而這個體量的資金其實有很多投資選擇。換言之,如果方案最終通過了股東大會,但董明珠都不願意花錢去買,這才是最大的利空。
中央 財經 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研究員、 健康 金融實驗室主任任國征在中新經緯客戶端采訪時表示,從方案來看,(占總市值)1%的回購金額作為激勵,從格力電器市值和比例來講不算多,還在合理范圍內。「股民覺得企業領導者『佔了』企業的便宜,所以才這么義憤填膺。其實,市場經濟講究激勵與約束並存,應該給予一定激勵。」
一位家電業人士表示,董明珠本人自1996年格力電器上市以來持有格力股票,25年間陸續增持而從未賣掉一股。她也一直主張關注公司長期發展,不能靠股價高低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反對短期倒賣來實現個人收入。因此,董明珠的大舉持股,一方面幫員工承擔了部分風險,另一方面也起到了示範作用,引導更多投資人長期投股,良性投資,維護了格力的形象。
10%的增長目標是否過低?
根據公告,格力電器的員工持股計劃設置的考核指標,分為公司業績考核指標與個人績效考核指標。其中,公司業績考核指標為:第一個歸屬期,2021年凈利潤較2020年增長不低於10%,且當年每股現金分紅不低於2元或現金分紅總額不低於當年凈利潤的50%;第二個歸屬期,2022年凈利潤較2020年增長不低於20%,且當年每股現金分紅不低於2元或現金分紅總額不低於當年凈利潤的50%。一些網友提出,格力此次員工激勵設定的考核目標過低,比較容易達成。
盤和林認為,從達成條件看,格力電器2021年凈利潤比2020年遞增不低於10%,2022年相對於2020年不低於20%,由於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導致基數較低,所以履行障礙不大,同時,為維護股東利益,設定了當年現金分紅不低於2元或者現金分紅總額不低於50%,這保證了股東的分紅收益。
相關業內人士分析指出,格力業績考核目標看上去比較保守,但從格力一向比較穩健的行事風格來看,未來的業績一定會高於這個目標。相反,如果業績目標制定過高的話,格力的整個股權激勵方案會難以奏效,也就失去了意義,如上文所述,股權激勵的最終目的是激勵員工,員工願不願意、積不積極參與本次計劃,才是問題的關鍵。
方正證券認為,結合格力的實際經營情況來看,公司把每年10%左右的業績增長作為考核門檻較為合理,既不過於激進也不輕易達到。同時,該計劃有利於健全公司長期、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彰顯公司對其未來業績長期穩定增長的信心。
華泰證券在研報分析中指出,格力電器員工持股計劃草案推出,有望更緊密綁定員工、公司及股東利益,看好公司長期投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