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股票培訓需要投資咨詢牌嗎
Ⅰ 從事股票培訓習屬於非法經營嗎 公司營業護照不明「不含證券咨詢項目」。
你有這個功夫 還不如去咨詢律師
Ⅱ 關於開股票培訓中心的一些問題。。。 我打算開一個關於經營股票培訓,咨詢的一個中心
除了辦公司所要具備的基本要求條件之外,(講師)還需要有證券分析師資格證。推薦股票這方面的話爭議會比較大一點,還有當地的工商這塊關系網肯定得要走好。股票培訓這方面,我覺得一般的客戶群體都算是比較有錢有地位的吧,所以在客戶這方面一定得做好宣傳,得下資本做好宣傳網站,請比較出名的老師,辦講座。這些都是最基本的了。http://www.honglazhu.net這是廣州的一家。這是廣州的一家你可以先看看。
Ⅲ 從事股票培訓需要什麼資格證嗎沒有資格證而開展培訓班會不會觸犯什麼法律
從事有償培訓,需要工商營業執照。否則,會受到處罰。
Ⅳ 想開一家股票培訓中心,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既然想合法辦理其一證劵從業資格證書2工商注冊3上稅。.像辦公司一樣,但必須要有證劵從業資格證書。
Ⅳ 公司范圍里只有「投資管理」,沒有「投資咨詢」,可以做股票,證券之類的業務嗎,就是拉客戶之類的
證券業務分類很多,正常的投資公司只能做投資咨詢或者管理之類的,其他的要證券公司才具備資格。目前國內這塊很混亂,很多公司都在做證券相關的業務,但是都是非法的或者介於合法與非法之間的。
Ⅵ 證券公司的投資顧問必須要有投資咨詢資格證書嗎
必須要有投資咨詢資格證書,同時也必須具有證券從業資格證。證券從業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必須要取得從業資格和執業證書。
申請從事證券投資 咨詢業務的,還應當具有中國國籍、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及兩年以上證券從業經歷。任何機構或個人就證券市場、證券品種的走勢,投資證券的可行性以口頭、書面、電腦網路或者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其他形式向公眾提供分析、預測或建議,必須先行取得中國證監會授予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證書。
(6)做股票培訓需要投資咨詢牌嗎擴展閱讀:
投資咨詢資格證書的申請管理:
申請執業證書的人員應當取得從業資格、被證券從業機構聘用、符合《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有關品格、聲譽方面的條件;申請從事證券投資 咨詢業務的,還應當具有中國國籍、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及兩年以上證券從業經歷;申請從事證券資信評估業務的,應當具備兩年以上證券從業經歷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條件。
執業證書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協會應當自收到執業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證監會備案,頒發執業證書。執業證書不實行分類。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經機構委派,可以代表聘用機構對外開展本機構經營的證券業務。
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連續三年不在機構從業的,由協會注銷其執業證書;重新執業的,應當參加協會組織的執業培訓,並重新申請執業證書。
Ⅶ 開設股票培訓班需要什麼資質
有職業資格證的分析師,然後去工商辦營業執照就可以,具體的手續和師資力量要求工商的會指導你
Ⅷ 提供股票投資咨詢服務的人需要什麼證書嗎
證監會規定:凡從事證券行業人員,一定要有考取證券從業資格證書。
當然:以目前股票咨詢公司這一塊來看,99%是沒有的,都是在從散戶手上騙錢,什麼分成,會員,項目拉抬等都是針對散戶虧錢和做不好股票的心理來騙人的
Ⅸ 請問辦理一個炒股培訓機構除了硬體設施外需要哪些資質和手續請法律人士及證券行業人士指點!先謝謝
需要證監會頒發的咨詢類的牌照,門檻是5000萬起,每增加一個項目要1000萬,目前全國大概有70家這樣的企業,而且10多年都沒批新的企業。你這個基本上很難,除非掛靠在這些機構下面。
Ⅹ 我想開一個公司,專門教股民如何炒股的培訓公司,有什麼要求要辦什麼手續
建議你先按普通的公司來申請設立,問工商局是否可行。
如果屬於普通的公司,在經營范圍中,要帶有「培訓」,一定要出具教育部門的行政許可批文,工商局才會受理。具體程序是:
1.去工商局,進行企業名稱預核准
2.帶好預核準的證明文件和公司章程、可行性報告等去教育部門報審核
3.教育部門批准後,持批准證書、董事經理監事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復印件、驗資證明、住所使用證明等去工商局辦理公司注冊登記
如果屬於證券投資咨詢公司,根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門檻比較高:
第六條 申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分別從事證券或者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五名以上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同時從事證券和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十名以上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其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有一名取得證券或者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
(二)有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三)有固定的業務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通訊及其他信息傳遞設施;
(四)有公司章程;
(五)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六)具備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 證券經營機構、期貨經紀機構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方可申請從事超出本機構范圍的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其他從事咨詢業務的機構,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的,可以申請兼營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第八條 申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按照下列程序審批:
(一)申請人向經中國證監會授權的所在地地方證管辦(證監會)提出申請(所在地地方證管辦(證監會)未經中國證監會授權的,申請人向中國證監會直接提出申請,下同),地方證管辦(證監會)經審核同意後,提出初審意見;
(二)地方證管辦(證監會)將審核同意的申請文件報送中國證監會,經中國證監會審批後,向申請人頒發業務許可證,並將批准文件抄送地方證管辦(證監會);
(三)中國證監會將以公告形式向社會公布獲得業務許可的申請人的情況。
第九條 申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國證監會統一印製的申請表;
(二)公司章程;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和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人員名單及其學歷、工作經歷和從業資格證書;
(五)開展投資咨詢業務的方式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六)業務場所使用證明文件、機構通訊地址、電話和傳真機號碼;
(七)由注冊會計師提供的驗資報告;
(八)中國證監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