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募集資金不得用於股票投資
『壹』 新上市的公司,公司法募集資金需要注意什麼
您好,新上市的公司,公司法募集資金需要注意以下內容:
一、上市公司對募集資金的使用必須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募集資金應按照招股說明書或募集說明書所列用途使用,未經股東大會批准不得改變。閑置募集資金在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時,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得通過直接或間接的安排用於新股配售、申購,或用於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
二、上市公司應完善募集資金存儲、使用和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明確募集資金使用(包括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分級審批許可權、決策程序、風險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超過本次募集金額10%以上的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時,須經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並提供網路投票表決方式。獨立董事、保薦人須單獨發表意見並披露。
三、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勤勉盡責,督促上市公司規范運用募集資金,自覺維護上市公司資產安全,不得參與、協助或縱容上市公司擅自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
四、中國證監會將結合年度報告披露加強對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對於擅自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挪用募集資金用於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或可轉換債券的投資、或未按規定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將採取相應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將追究上市公司和相關人員責任。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貳』 是不是這樣上市了的投資公司可以通過發行股票來募集資金,而投資公司沒上市就不能發行股票來集資,只能
公司上市前後都可以通過股票來融資,不過上市前公司法中對股東人數有明確的限制。
投資公司這種類型在我國不能上市,不滿足上市條件。
『叄』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是什麼意思
是指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證券(包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股、增發、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等)以及非公開發行證券向投資者募集的資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募集的資金。募集資金的存放募集資金的存放實行專戶存儲制度。公司應當在銀行設立專用帳戶存儲募集資金,並與開戶銀行簽訂募集資金專用帳戶管理協議。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過程: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2008年6月)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08年1月)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2008年2月修訂)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
1、募集資金專戶數量
一個專戶(存放於專戶) 專戶數量 ≤ 募投項目個數 原則:專戶數量 ≤ 募投項目個數
兩次以上融資的,應當獨立設置募集資金專戶
經交易所同意可以增加募集資金專戶數量 原則:專戶數量 ≤ 募投項目個數
超募資金也應存放於專戶。
存在兩次以上融資的,應當分別設置募集資金專戶。
2、募集資金到賬後簽訂三方協議時限
兩周內(期滿或變更終止後新協議也要在兩周內簽署) 一個月內(滬深中小創業期滿或變更終止後新協議也要在一個月內簽署)
3、三方協議至少要包括的內容(協議簽訂後及時報交易所備案並公告協議主要內容)
(一)上市公司應當將募集資金集中存放於專戶;
(二)專戶賬號、涉及的募集資金項目、存放金額和期限;
(三)商業銀行每月向上市公司出具銀行對賬單,並抄送保薦機構;
(四)保薦機構可以隨時到商業銀行查詢專戶資料;
(五)上市公司、商業銀行、保薦機構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肆』 券商的資管業務募集資金後,主要投向哪裡有什麼限制么
相對於公募基金一種非公開募集的基金,投資方向比較靈活,可以是債券、股票、期貨等投資渠道,與基金的不同是私募不接受監管
比如我想募集資金投資股票,就通過朋友或一些機構等渠道募集資金,對所募集的資金進行資產管理的計劃就是私募資管計劃,流程比公募基金簡單,不需要備案
『伍』 債券與股票的關系
呵呵
1 反映的關系不同.債券反映債權債務關系。債務人無論財務狀況怎樣,到期都需償還本金與利息.股票是所有權關系.依據經營狀況發配紅利,在虧損狀態下不用支付股東紅利.
2 收益與風險程度不同.我們知道風險與收益是正比的關系.債券因為有固定的利率,風險相對股票會小很多.而股票根據公司經營狀況決定分配股東的股息與紅利多少,風險比較大,但收益比債券大很多.這里的風險不是只指虧錢,也包括盈利.這是經濟學里的含義與我們一般所說的風險不大一樣.
3 投資收回方式不同.債券有到期日,到期還本付息.沒到期之前也可能通過貼現等方式提前融資.購買公司股票以後只能在二級市場上交易,沒有到期日,因為股票的存續期和公司一致.公司在股票就在.除非,破產了,清償.
可以分很多細點,比如收益分配方式不同(一個是固定利息,一個是不確定的紅利)等等,不過在裡面都有陳述了,就不像教科書一樣說那麼多了.^_^
你說的,在資產價格(房地產和股票)下跌的時候,會引發金融危機,而這時候主要應持有現金和債券。當然了.股票,房地產都是某種資產,發生金融危機的時候很多人會套現,賣出資產,變成現金在手中比較有安全感.不過相對來說,金融危機一旦發生,會引起通脹等情況,現金在手中也不一定不貶值,要看政府的宏觀調控了.而債券因為前面說了,固定的利息率,與到期必須償還的特性,也是能保證資金保值增殖的好途徑.(在通脹不嚴重的情況下)因為經濟不景氣使對於資產的投資風險變大,這樣的情況下,人們趨向於把資產變現成現金持有.^_^
『陸』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用途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資資金用途: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原則上應當用於主營業務。除金融類企業外,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得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
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可進行現金管理,其投資的產品須符合以下條件:
1、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產品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
2、流動性好,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
(6)債券募集資金不得用於股票投資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的融資方式: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在核准制框架下,這三種融資方式都是由證券公司推薦、中國證監會審核、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發行規模、發行方式和發行價格、證監會核准等證券發行制度,這三種再融資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許多差異。
融資方式優缺點比較:
1、增發。增發是向包括原有股東在內的全體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股票。其優點在於限制條件較少,融資規模大。
增發比配股更符合市場化原則,更能滿足公司的籌資要求,同時由於發行價較高,一般不受公司二級市場價格的限制,更能滿足公司的籌資要求,但與配股相比,本質上沒有大的區別,都是股權融資。
2、配股。配股,即向老股東按一定比例配售新股。由於不涉及新老股東之間利益的平衡,且操作簡單,審批快捷,因此是上市公司最為熟悉和得心應手的融資方式。
但隨著管理層對配股資產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即以現金進行配股,不能用資產進行配股。同時,隨著中國證券市場的不斷發展和更符合國際慣例,目前將逐步淡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歷史舞台。
『柒』 股票募集資金好事還是壞事
一般是好事。募集資金是指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證券(包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股、增發、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等)以及非公開發行證券向投資者募集的資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募集的資金。發行票據是中性消息,發行票據實際上就是向外發行債務集資公司的中期或短期使用的資金,很多時候只能說明這公司的財務上資金流動性不太夠,需要通過這種方法來緩解資金緊張問題.
這是一般的企業都會遇到的問題,只不過使用的方法不同(一般企業會通過銀行貸款渠道,很多時候若企業在銀行中的信貸額度不太夠時,若是上市公司就會通過向外發行票據的方法籌集所需要的資金缺口),這個並不能說明什麼大問題的,由於這種籌資行為屬於必須披露的,實際上也只是一個例行性質的公告。
拓展資料:
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而言是好事,因為非公開發行了股票增加了公司的資本實力,而且並未對二級市場構成資金面的壓力。募集資金是指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證券(包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股、增發、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等)以及非公開發行證券向投資者募集的資金,但是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募集的資金。
二、上市公司總資產怎麼算
公司的總資產是一個企業全部財產的貨_計量,企業的總資產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它資產和遞延稅款借項,就是資產負債表的資產總計。流動資產就是資產負債表的流動資產合計;利潤就是利潤表上的利潤總額。
公司的總資產從它的資金來源分為:
1、負債即欠別人的錢,將來是要還的;
2、所有者權益是股東的投資(一部分記注冊資本,一部分記資本公積)及未分配利潤,這部分在公司存續期間是公司可以動用的。
三、募集資金的運用
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是募集資金,投資於公司的發展項目,資金募集後,公司要嚴格按照預先制定好的募集資金用途使用。因此,在考察公司是否具備上市資格的時候,對於公司募集資金的運用也是非常主要的一項考核標准。
(1)公司應該制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說明擬投資項目的建設情況和發展前景; (2)公司募集資金的運用應當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原則上用於公司的主營業務;
(3)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管理、環境保護、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同時,公司要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中。
『捌』 股票和債券有什麼不同,發行股票為什麼不能使負債增加
1、定義不同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即債權人。
2、收益來源不同
債券投資者從發行者手中得到的收益是利息收入,債券利息固定,屬於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計入公司運作中的財務成本。在進行債券買賣時,投資者還可能得到資本收益。
股票是股份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是公司股份的形式。投資者通過購買股票成為發行公司的所有者按持股份額獲得經營收益和參與重大決策表決。
3、存續時限不同
債券作為一種投資是有時間性的,從債券的要素看,它是事先確定期限的有價證券,到一定期限後就要償還。股票是沒有期限的有價證券,企業無需償還,投資者只能轉讓不能退股。
企業惟一可能償還股票投資者本金的情況是,如果企業發生破產,並且債務已優先得到償還,根據資產清算的結果投資者可能得到一部分補償。相反的,只要發行股票的公司不破產清算,那麼股票就永遠不會到期償還。
網路-債券
『玖』 上市公司怎麼募集資金
IPO
配股
中國股市是個負和游戲。。。。。。
能在這個市場盈利需要大大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