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資合作協議糾紛
發布時間: 2021-11-25 01:04:59
⑴ 我姐姐五年前與人合夥炒股,口頭協議人家投資他抄,結果虧了,需要付四萬元,人家上門索要,給了5000
既然你姐已經和人家簽了還錢協議,從法律角度講,認為你姐已經承認了手事實,那錢是非還木可了!如果有證據能證明:他們之間的炒股行為是雙方入股合作(即雙方商定投資後贏利和虧損是按商定比例分成)而不是對方借錢給你姐,那你姐就甲不著還錢!
⑵ 合夥人沒有投資協議的財產糾紛怎麼處理
注冊個體公商戶的營業執照及法人是我父親 就根據這句話,有憑有證!
⑶ 合作炒股協議中操作者虧錢了,出資者要求賠償屬於什麼糾紛
民事糾紛,但是這種合同一般不受法律保護
⑷ 經濟股票協議的糾紛案
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就該《股票協議》而言,不利因素在於:
協議根本沒有明確是哪只股票,對方有可能隨意指出股票,說是為你買的股票;
且該協議也沒有說明30000股是一隻還是多隻,是同時買還是可以分批買;
該協議的日期已經超過一般債權的訴訟時效2年。
因此,你需要再提供其他旁證,比如其他知情人,確定當時真實的意思表示。由於該協議有「3年內」的約定,目前還在3年內。
綜上所述,你可以盡快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還是有可能拿回本金的。
⑸ 我做股票投資的,有人合作三七分成算犯法嗎
做股票投資的,有人合作三七分成不算犯法。只要和合作人不違規操作,另外自己協商好收益分成就行,不算不算犯法。
股票投資(Stock Investment)是指企業或個人用積累起來的貨幣購買股票,藉以獲得收益的行為。股票投資的收益是由「收入收益」和「資本利得」兩部分構成的。收入收益是指股票投資者以股東身份,按照持股的份額,在公司盈利分配中得到的股息和紅利的收益。資本利得是指投資者在股票價格的變化中所得到的收益,即將股票低價買進,高價賣出所得到的差價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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