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股利相當於追加投資
❶ 向投資者分配現金股利和向投資者分配股票股利這兩者是相同的嗎
答:這兩者是不同的,兩者的區別主要有:
發放股利一般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發放現金股利,一種是發放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是以現金的形式發放股利,而股票股利是指公司採用增發股票的方式發放股利,它不減少企業的資金而是增加了股票股數,減少了單位股票應該享有的收益金額,既不影響所有者權益總額,也不影響公司的資產和負債。對於股東來講,增加了股票的數量,卻沒有增加持股的份額。當然,如果公司既有普通股票,又有優先股票,那麼在只給普通股股東發放股票股利的情況下,就會導致股本結構變化。所以發放股票股利沒有造成資金流出企業,不是資金的退出,而發放現金股利是資金的退出。
❷ 股票股利的作用
用資本公積金轉贈股本,也就是當每股資本公積金為1.00元時,該公司股票相應地具備了10轉增10的能力。公司拿出一毛錢公積金可轉贈一股股票,公司的錢沒有離開公司,但是公司的總股本擴大了,公司的凈資產被嚴重的稀釋了。公司剩餘的資本公積有多少。根據公司法,剩餘的法定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注冊資本(即按注冊時的總資本,每股面值1元*總股本來算)的25%。即公積金大於1.25元時, 具備了10轉增10的能力。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是公司的利潤分配行為。從報表上分析,就是所有者權益一欄里,資本公積項里的資金減少,股本相應增加,數額一致,相當於所有者權益沒變。不過,把公司累積的錢分給了股東,變成各個股東股本的增加。
至於 資本公積金只有1元錢就完成10轉10,從財務上講,公積金賬戶上少1元,股本就增1元,是可以完成的。不過,從法律上講,是不合法的,因為,轉增完後的公積金賬戶是不能少於原股本的25%的。所以是沒法簡單計算的。
制定會計政策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一項基本內容,也是將會計理論應用於實務的最為重要一環。在我略高於實行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隨著企業經營自主權的確立與強化,這一問題顯得尤為緊迫,已受到會計理論界和實務界高度重視。從理論界現有研究狀況看,多限於會計政策概念、性質、特點、目標等一般性理論問題的研究,還缺乏從實務處理的角度對會計政策進行具體分析[1]。有鑒於此,本文選擇公司分配股票股利這一會計事項,對會計政策的成因、制定及其經濟後果作一簡要分析,旨在引起理論界對這一問題的興趣和重視,同時民為實務界有關股票股利帳務處理提供一些參考性意見。
我國《企業會計准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將會計政策定義為,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所遵循的具體原則以及企業所採納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根據其制定的主體不同,會計政策分為宏觀會計政策和企業會計政策。前者主要是政府或權威機構通過會計准則的制定和實施來體現的。而事者則是在宏觀會計政策的指導和約束下,企業根據其自身的實際情況所選擇的會計原則、方法和程序,常也稱之為微觀會計政策。產生會計政策的主要原因在於會計自身的模糊性,以及人們所持的不同的會計觀點[2]。
由於所有者權益本身是由資產與負債倒軋而得,是各項會計政策的最終體現,這無疑對其自身變動的會計處理增添了復雜性,其會計政策也便具有相應的特殊性。而股票股利支付是通過留存收益資本化而造成權益內部變動的一件典型會計事項,長期以來,人們對股票股利的會計處理一直存在爭議。從某種意義上講,股票股利本身源於人們對股東權益的認識。這使股票股利會計政策的研究尤其是典型意義。
(一)結轉科目的確認
公司發放股票股利可以視為帳戶結轉和股票分割兩筆業務的復合。因為股票股利並不代表股東對公司的投資增加,如果會計上不對股東權益另行分類,或者完全按來源劃分權益,則不存在帳戶之間的結轉問題。但在現行的會計實務中,為了提供決策相關的信息,會計人員對股東權益的劃分並未完全遵循來源標准,而是考慮了多重目標。典型的分類方式是將股東權益劃分為資本金帳戶和留存收益帳戶。前者可以進一步劃分為永久性資本(股份公司為股本)和資本盈餘帳戶(在我國為資本公積)。這樣結轉分錄就可以分別由資本盈餘和留存收益向永久性資本帳戶結轉。
(二)結轉金額的計量
分配股票股利的會計本質是在不改變公司資產總額的情況下,通過結轉留存收益(授權資本制下還包括資本盈餘)而增中其法定資本數額。結轉之後,同等數額資產的用途被施加限制,董事會不能象以前一樣將這些資產分配給股東,所限制的數額為增發股份所必要的額外法定資本,這一數額即為需要資本化的留存收益。而每股所代表的法定資本數額一般是用面值表示的(無面值股份為董事會所設定的價值),相應地,只有面值結轉才是符合股票股利會計本質的,任何其它結轉計價方式都是武斷的,有違於這一事項的內在邏輯性。
1、再投資假設:股票股利可以看成由兩筆交易組成,公司先向股東支付現金股利,股東收到現金股利後再按市場價值向公司購買新增股份。從帳務處理上看,公司在發放現金股利時可以按股票的市場價值減少留存收益;而隨後的股票銷售將按同等金額增加實收資本。
2、機會成本假設:公司股票股利的成本被認為是將股票送給股東而不是在市場中出售的機會成本。即因為公司本來可以按市價出售這些股份,這是股利金額的最好證據,這一數額應被資本化。
這些觀點的似是而非性實質上反映了人們對股東權益認識的模糊,如以剩餘權益理論來看市價結轉,股票市場價值代表了企業的權益總額,其本身已包括了資本金和留存收益。因此,將代表兩者之和的數額從後者結轉到前者是不合邏輯的。
❸ 股票分割與發放股票股利對投資來說結果是一樣的,沒有實質性的區別對嗎
股票分割就相當於股權的稀釋,而發放股票股利則是實實在在的回報。兩者是有絕對區別的。雖然股票股利獲得之後也會除權,但是卻引發市盈率的下降。股票分割則不會。
❹ 發放股票股利能否增加企業的實收資本或股本
不知道這樣的理解對不對:發放股票股利,被投資單位凈資產不會發生變化,只是將公司的留存收益轉化為股本,使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數量增加,但是同時也降低了股票的每股價值,所以股票股利派發前後每一位股東的持股比例也不發生變化,那麼他們各自持股所代表的凈資產也不會變化。基於此投資方是不用作賬務處理的,僅需要在除權日註明所增加的股數,以反映股份的變化情況。
而實收資本因為股票數量增加而增加。
每股價值變小,應該是指因為股票總數變多,每股所佔比例變小,相應每股所代表的權力變小所以影響了它的價值,而不是指金額變小
❺ 股票股利對投資者有價值嗎為什麼有或者沒有
有。
能夠分紅,尤其是能夠持續分紅的企業,必須有業績保障,有足夠的凈利潤拿來分紅。這是公司實力的一種體現。
所以真正的好公司,會在不斷的增長的同時,保持高分紅。這也是吸引大家搶籌的原因。
股市上漲的根本原因也就是經濟的發展,企業利潤的不斷增長,估值不斷降低和不斷分紅對投資人的吸引力。
❻ 向投資者分配現金股利和向投資者分配股票股利這兩者是相同的嗎
答:這兩者是不同的,兩者的區別主要有:發放股利一般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發放現金股利,一種是發放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是以現金的形式發放股利,而股票股利是指公司採用增發股票的方式發放股利,它不減少企業的資金而是增加了股票股數,減少了單位股票應該享有的收益金額,既不影響所有者權益總額,也不影響公司的資產和負債。對於股東來講,增加了股票的數量,卻沒有增加持股的份額。當然,如果公司既有普通股票,又有優先股票,那麼在只給普通股股東發放股票股利的情況下,就會導致股本結構變化。所以發放股票股利沒有造成資金流出企業,不是資金的退出,而發放現金股利是資金的退出。
❼ 股票股利是否記入投資收益
公司分派股票股利時1、股票股利不記入投資收益,公司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計入投資收益。
2、公司收到的股票股利不做賬務處理,獲得股票股利的投資者,只是持有的股票數量有所增加,但在公司中所佔權益的份額並未發生變化,分配股票股利會減少留存收益,增加股本,只是股東權益賬戶的內部結構發生了變化
❽ 股票股利對股東來說是不是相當於沒有增加價值,雖然股票數多了,但是股票總價值不變
樓主正解。不管是分紅還是送轉,都要除權,不考慮其他因素,持股價值是不變的。但股民多都喜歡低價股,高送轉之後股票的絕對價格低了,自然會有更多人氣,所以還算是利好吧。
❾ 股東得到的股票股利,為什麼是幫上市公司增加投資
股票股利對公司來說,並沒有現金流出,也不會導致公司的財產減少,而只是將公司的留存收益轉化為股本。
但股票股利會增加流通在外的股票數量(股數),同時降低股票的每股價值。它不會改變公司股東權益總額,但會改變股東權益的構成結構。從表面上看,分配股票股利除了增加所持股數外好像並沒有給股東帶來直接收益,事實上並非如此。
因為市場和投資者普遍認為,公司如果發放股票股利往往預示著公司會會有較大的發展和成長,這樣的信息傳遞不僅會穩定股票價格甚至可能使股票價格上升。另外,如果股東把股票股利出售,變成現金收入,還會帶來資本利得在納稅上的好處。因為相對於股利收入的納稅來說,投資者對資本利得收入的納稅時間選擇更具有彈性,這樣,即使股利收入和資本利得收入沒有稅率上的差別,僅就納稅時間而言,由於投資者可以自由向後推資本利得收入納稅的時間,所以它們之間也會存在延遲納稅帶來的收益差異。
所以股票股利對上市公司來說,並不需要它再付出資金,而增加了股本,只是把利潤轉為股本;而對普通股東來說,股利的實現,就要靠在市場上賣出的差價來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