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參與股票投資的限制
Ⅰ 對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的從業人員有哪些限制性規定
投資咨詢機構的專業人員是投資人或者客戶的投資顧問。為保證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的從業人員在為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時,能夠客觀、公正誠實和勤勉盡責,證券法規定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業人員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1.代理委託人從事證券投資;這一規定主要是考慮如果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的專業人員代理他人直接從事證券投資,將影響其向客戶提供分析報告和操作建議的客觀、公正性。為防止此種情況的發生, 法律禁止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的專業人員代理委託人從事證券投資。 2.與委託人約定分享證券投資收益或者分擔證券投資損失;雖然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的專業人員沒有直接代理委託人從事證券投資,但是他與委託人事先約定,以委託人名義進行證券投資,他們共同分享證券投資收益或者共同分擔證券投資損失。由於證券投資直接關繫到證券投資咨詢專業人員的個人利益,這將影響到他為投資人和客戶提供分析報告和操作建議的客觀、公正性,因此,法律禁止此種行為。 3.買賣本咨詢機構提供服務的上市公司股票。本款規定也是考慮咨詢專業人員在買賣本咨詢機構提供服務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後,其個人利益與被服務對象的利益發生直接關系,將會影響咨詢專業人員為投資人和客戶提供分析、預測和建議的客觀和公正性,因此法律禁止此種行為。 4.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Ⅱ 機構投資股票交易有什麼限制
這個沒有數量的,可以說是無限制的,只要有人放,就可以有人去接,如果有很多要去接貨沒人放貨了,就會封住漲停板,就說是想買進也買不進了。
Ⅲ 股票機構參與度達到三分之一以上意味著什麼
公開信息中看到的券商,基金或社保等機構不太可能持有某隻股票的流通盤超過30%,如果你指的是個股的莊家那就太平常了。稍強一些的莊家持股(控盤)比例都會超過40%的,要麼他怎能「主導」個股的波動。
Ⅳ 證券公司高管能不能參與股票投資法律有規定嗎
我國關於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的相關規定,主要見於《證券法》、《公司法》、證監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及證券交易所的相關業務規則中。根據上述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買賣本公司股票時主要受到以下限制:
一是不得從事短線交易。所謂短線交易,是指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若從事短線交易,則交易所得的收益歸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收益,同時,違規行為人還可能因短線交易而受到警告、罰款等處罰。如,甘肅某上市公司某監事於2008年11月6日買入本公司股票3萬余股,並於11月11日至13日全部賣出,構成短線交易,由此被證監會處以罰款,並被上交所通報批評。
二是「窗口期」禁止交易。此處「窗口期」主要是上市公司敏感信息發布前後的一段期間,包括: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如,山西某上市公司於2009年4月8日公布年報,而該公司總經理於此前的3月19日買入本公司股票2萬余股,構成「窗口期」交易,因此受到了上交所的通報批評。
三是減持比例及時間的限制。主要包括:(1)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上年末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但持有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起一年內不得轉讓;(3)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例如,福建某上市公司一名前副總經理於2008年6月3日離職,但於同年9月5日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1100股,由此受到上交所通報批評。
Ⅳ 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海外股票時有沒有投資什麼樣的股票的限制
沒有,但有數量限制,持單只股票不能超過10%
求採納
Ⅵ 基金能滿足那些不能和不宜期間參與股票在醫院投資的個人和機構的需要
不是所有基金都能夠滿足那些不能和不易時間參與股票在醫院投資個人和機構的需要。
Ⅶ 什麼樣的單位可以作為「機構」參與股票投資
事業單位也是可以的 所謂機構投資者的概念是:除了個人投資者以外的所有投資著的統稱 一般包括政府機構 金融機構 企業和事業法人及各類基金等
在證券公司開立機構投資賬戶是要有資金要求的 如果你所說的"個小超市或者小飯館的老闆"滿足以上的要求 那他也可以去申請開立機構投資賬戶的
Ⅷ 請問:在我國A股市場,基金和機構購買股票有什麼限制和規定
老鼠倉是指莊家在用公有資金在拉升股價之前,先用自己個人(機構負責人,操盤手及其親屬,關系戶)的資金在低位建倉,待用公有資金拉升到高位後個人倉位率先賣出獲利,當然,最後虧損的是公家資金。 大家都知道,中國股市的特色就是無庄不成股,而老鼠倉就存在於這些大大小小的庄股當中。券商是庄股中的主力隊員,利用自身具有融資的天然優勢,從社會各方面融入大量資金坐莊拉升股票。坐莊本來是為了賺錢盈利的,但券商坐莊很少有真正賺錢的,原因就在於券商把股票拉升後,大量底部埋倉的老鼠倉蜂擁出貨,券商又在高位接盤。這樣的結果就是券商虧損累累,老鼠倉賺個缽滿盆滿。這便是當今券商被掏空的主要形式。
Ⅸ 從事金融證券人員不允許炒股的原則規定是什麼
從事金融證券人員不允許炒股的原則是防止金融證券人員內幕交易,利用自身的優勢資源炒股,獲取非正當利益。
Ⅹ 多家機構參與對股票的影響
機構(一般指社保基金、企業法人、保險公司)和基金(一般是指投資基金)參與的股票基本沒什麼區別,因為他們都是比較專業的投資者,所以他們基本會同時看好業績穩定的企業,如果非要找出區別,由於社保和保險公司都是做保險的,他們對風險的偏好比較低,因為畢竟保險的錢要是賠了,客戶出問題後就沒有錢去理賠了(所以說白了保險資金是只能賺不能賠),所以他們選的股票也就比較保守,而基金沒有對客戶的利潤保底要求,所以他們的投資在穩健的基礎上可以稍微激進一些,這就是兩個唯一的區別。
如果多個機構在低價位參與股票,那後市當然會有機會了,因為機構看好才會買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