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投資股票
⑴ 工會、職工持股會是否能成為股東的5%股東
個人意見:1、既然不承認工會和職工持股會為社團法人,不可以擬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那應該保持一致性,也不能成為股東的股東;2、如果可以,就是種規避的方法,監管機構不會這么簡單問題沒想到
⑵ 什麼叫工會持股
就是員工持股,是指員工參加國企改制,並將經濟補償金或對企業的債權積極轉股,從享有現金補償或還債轉為股權補償或償還的一種方式。改制企業職工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選擇設立職工持股信託、通過持股公司持股、一股帶多股、個人委託等方式進行職工持股。
工會、職工持股會直接或代為持股,此類公司發生在1994年《公司法》生效以後,由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同時職工又有持股的意願,所以通過工會和職工持股會的方式對公司進行間接持股。
我國各地對職工持股會的規范不盡相同,但都有一些共同特點:職工持股會是由持有內部職工股的職工組成,從事內部職工股發行、登記及管理的組織;每個公司只能設立一個職工持股會等。
上述公司通過以合理的價格向外轉讓股權,或在股東人數的規定范圍內以股權還原的方式進行了規范。
(2)工會投資股票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意見和2001年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有關規定,將工會定位於一個非盈利組織,而採取工會進行持股,勢必使工會因為持股而成為一個盈利組織,其身份與工會的設立和活動宗旨不一致,可能會對工會正常活動產生不利影響。
2000年12月11日,中國證監會《關於職工持股會及工會能否作為上市公司股東的復函》明確指出:「職工持股會屬於單位內部團體,不再由民政部門登記管理,不能成為公司的股東,」「工會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其身份與工會的設立和活動宗旨不一致,故暫不受理工會作為股東或發起人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根據這些規定,擬上市公司中如存在職工持股會和工會持股,股份代持以及發行前實際股東人數超200人的情況,都將構成公司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⑶ 上市公司大股東工會在二級市場購買本公司股票,是否違反規定有無案例
不算違規
自己看好本公司的前景
公開從二級市場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
沒有違規
但是這不能有惡意炒作的嫌疑
不能把股價抬的虛高
這樣就是違規了
總之就是不能謀取暴力為目的
⑷ 什麼情況下適合工會持股實施股權激勵
股東的數量很多;需要隱性代持股東需求
⑸ 工會持股股權如何轉讓
如果是代表職工持股的,須經實際出資人同意,如制定有職工持股章程的,按照章程規定的程序進行決策。
⑹ 工會委員會可以買自家的股票嗎
工會委員會可以買自家的股票,但應注意買賣出的時機,不應該有內幕交易。
⑺ 基層工會職工持股會制度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一、職工持股會的性質
職工持股會是依法設立、企業工會下屬的在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從事職工內部持股管理、代理持股職工行使股東權利並以公司工會社團法人名義承擔民事責任的新型勞動經濟組織。職工持股會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每個公司只能設一個職工持股會,職工持股會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並以出資額為限公司承擔責任。
二、成立職工持股會的法律依據
成立職工持股會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參加股東大會或股東代表大會,依法行使所有者權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公民均有權依法組織社會團體。職工持股會是持股職工結成的一個以工會社團法人名義注冊的團體,以團體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股東大會或股東代表大會,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規定。
三、職工持股會的適用范圍
職工持股會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企業職工不持股,因而沒有職工持股會。股份合作制企業以職工持股為主,依法成立職工股東大會,直接成為企業最高權力機構。
四、職工持股會的主要職責
職工持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以下方面:
1制定和修改職工持股會章程。
2對內部職工股進行具體管理。
3代表持股職工參與企業管理和決策。
4對持股職工進行有關股份制知識及權利義務、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教育。
五、組建職工持股會的基本原則
1職工自願入股,投入資金除特殊情況外不予退還。要做好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導職工樹立風險意識,立足於企業發展,所投入的資金,一般情況下不能退股,職工調離或死亡後自動退出職工持股會,由持股會以職工持股名冊記載的會員出資金額和持股數為標准,參照企業上年度每股凈資產值收回,由其他會員認購。
2職工持股會所籌集的資金,僅限於本企業范圍內的投資,不得用於向企業以外的企業事業單位投資和購買社會發行的股票、債券。持股會資金的投向主要是企業的新建或技改項目,也可補充企業流動資金。
3堅持同股同利,不侵犯國家利益,維護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這一方面要根據《股份制試點企業國有資產暫行規定》,不能擅自將國有資產折股分給職工個人;另一方面在股利分配中,職工股與國家股的紅利率應保持一致。持股會作為出資者按投入企業的資本額代表持股職工行使股東權利,並以全部出資額為企業承擔責任。
六、職工持股會的設立與注冊
1設立職工持股會應當具備的條件包括:一是持企業內部職工股的職工必須超過50人;二是注冊金額不低於10萬元;三是已經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需要股東大會同意;四是持有內部職工股的職工共同制定持股會章程;五是建立符合有關規定的職工持股會的組織機構。
2申報和申請登記職工持股會時應出具的文件包括以下兩個方面:一是主辦單位向主管部門申報成立職工持股會應呈送的文件:設立職工持股會的申請書;設立職工持股會的方案;公司章程(草案);職工持股會章程;會員名冊或出資證明樣本;審批部門要求的其他文件。二是主辦單位向社會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時應出具的文件;職工持股會章程;驗資證明;社團管理部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職工持股會會員的權力和義務
職工持股會實行會員制,凡認購公司股份的本公司職工均為職工持股會人員。
1會員享有下列權力:
(1)享有選舉和被選舉為持股會理事會成員的權力,享有參與制定和修改職工持股會章程的權利;
(2)享有作為持股會的代表參加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權力;
(3)享有通過職工股東會查閱公司股東大會記錄、財務報表,監督公司生產經營,提出意見或質詢的權利;
(4)享有了解和監督職工股東會的管理及財務狀況的權力;
(5)按投入的資本額享有收益權;
(6)依照章程在職工持股會內處置、轉讓其股份的權力;
(7)享有優先認購職工持股會轉讓的股份的權力;
(8)享有優先認購職工持股會轉增的股份的權力;
(9)享有持股會依法解散或企業依法解散、破產時分得剩餘財產的權力;
(10)職工持股會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力。
2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以出資額為限,對本持股會負有限責任;
(2)必須按所認購出資額全部如實繳納資金;
(3)職工持股會成立以後,會員持有股份只能轉讓,不能抽回;
(4)執行職工持股會章程和會員大會的決議;
(5)遵守有關法律、政策。
八、職工持股會的組織機構及職責
職工持股會應建立管理委員會,職工持股會管理委員會是內部職工股的管理機構,對持有內部職工股的職工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管委會設主任1名,幹事若干名,根據需要可設副主任1名。
持股會管委會主任由工會推薦並經職工持股會議選舉產生。副主任、工作人員經管委會主任提名後由職工持股會表決通過。
管委會主任作為職工持股會的代表參加股東會,在股東會決策過程中,應充分代表持股職工利益,反映持股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1職工持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決定以下事項:
(1)審議通過《職工持股會章程》;
(2)選舉職工持股會管理委員會成員;
(3)聽取管理委員會主任就參與股東會議決策及管委會工作的匯報;
(4)討論決定職工持股會的其他重大問題。
2持股會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1)收集持有內部職工股的需提請股東會討論、決議的問題的意見;
(2)召集召開職工持股會會議;
(3)辦理和管理職工持股名冊和職工持股卡;
(4)辦理職工入股、增股、減股、退股、內部轉讓等事宜。
職工持股會管委會人員編制、費用、辦公場地由公司負責提供,管委會的活動費用支出應定期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九、職工股的發行與管理
職工股總額和比例的設置應參照公司權和職工實際出資能力。
1職工自願貨幣出資:
(1)職工自願貨幣出資;
(2)將公司工資結余派給職工;
(3)經股東會同意的其他合法形式。
2職工對貨幣出資部分具有轉讓權。其轉讓范圍僅限於公司內部人員。轉讓雙方須到管理委員會辦理增、減股手續。
企業派股是指企業為加強職工與企業利益關系,根據職工工齡、崗位、貢獻用企業歷年的工資結余派給職工的股份。企業派股方案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股東會審議後決定。
職工對企業派股部分不享有所有權,轉讓權,僅享有分紅受益權。
在本公司工作滿1年,並與其形成勞動合同關系的職工(包括外派人員)可購買職工股。
公司及其公司在冊管理的離退休職工是否購買本企業職工股,由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決定。
董事長、經理出資認股額一般不得低於職工平均出資認股額。
公司應當在登記注冊或變更登記後,向職工持股會交付由公司董事長簽發的、與職工出資額(包括其他來源)相對應的股權證。
3職工持股會應當建立職工持股名冊,作為管理職工股的依據。職工持股名冊應當載明下列事項:持股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證號碼、住所、持股卡號碼;職工所持股份金額、本人簽章、經手人簽章;職工入股、增股、減股、退股等數額、日期及有關記錄。
4職工持股會統一發放持股卡,由持股職工本人保存,與職工本人身份證、工作證或離退休證同時使用方為有效。
職工持股卡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持股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證號碼、職工持股卡號碼;
(2)職工所持股份金額,入股、增股、減股日期及有關記錄,經手人簽章;
(3)職工持股會管委會主任簽章;
(4)發卡日期及注意事項。
5持股職工經批准脫離本公司或者死亡,公司應參照公司上年度每股凈資產值將職工貨幣出資形式的股權購回,同時將派股收回。公司購回的股份留作新職工認購。新調入職工一般1年後可按規定自願購買職工內部股。職工持股會依法從企業獲得股利後,按職工個人持股數額進行分配。
6職工持股會有下列情況之一,可能解散:
(1)企業破產、關閉;
(2)企業被兼並解散;
(3)持股會同意轉讓全部股份給其他股東,決議解散。
持股會解散時,由職工持股會代表和有關財力人員組成清算小組,進行清算。持股會依法得到清償財產,由清算小組按照職工持股比例進行清退。
⑻ 工會經費可以用於投資嗎例如打新股\買基金等
可以啊。我知道有很多人就是這么做的。
你喜歡用公司名義、委託也可以。
⑼ 我公司要上市,有給員工股,請問員工股是怎麼投資怎麼收益有什麼風險
法律風險:企業如果上市,股東人數不能超過200人,所以員工不可能每個人都是公司股東冊上的股東,很多方法是找一個人待持其他所有人的股份,或者以工會或者員工公司的名義待持所有參與人的股份,這樣法律承認的股東只有一個,而這個人身後是眾多的小股東,這些小股東的權利在法律上是沒有保證的!待持人說不給你,你也沒有辦法,因為企業想上市必須規避待持股的問題,所有待持人和小股東間很可能不會留下具有法律意義的待持合同,因為這是證據!
強制退出風險:一旦待持問題影響企業上市,企業會強制收購這些小股東的股份,並且價格肯定不是上市後的價格,你想啊,錢放了幾年,雖然也有些收益,但不如想像中高,這也是損失啊。
最後,最重要的,企業萬一上不了市,有沒有明確的退出機制呢????如果沒有,您的投資怎麼收回啊??這種情況下,基本收補回來!!
⑽ 以工會資產投資的股權,進行股權轉讓的相關問題
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表現之一。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及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發的糾紛在公司訴訟中最為常見,其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該類案件審理的難點所在。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所以,必須關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後的適當履行問題。
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
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營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