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投資兩支股票
① 企業投資於A.B兩種股票,兩種股票收益率的正相關或負相關對於收益風險防範具有什麼樣的影響
從風險防範的角度來說負相關晚好一些,意味著大虧的可能性更小,當然同時潛在收益也會小些,因為總有一部分利潤會被抵消,具體數學方面的工式隨便找本投資組合方面的書都有,那玩意整得頭疼
② 投資公司是以買入股票的方式進行投資嗎
投資公司可以買入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份額、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金融衍生品等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金融資產。
③ 某投資者以10元一股的價格買入某公司的股票,持有一年分得股息為0.2元和紅利0.3元,
(0.2+0.3)/10=5%
所以是D.5%。
話說股息和紅利應該是一回事。
④ 兩個人合作成立公司,一個只投資不管理,另一個只管理不投資,怎麼分配股份
兩個人合作成立公司,一個只投資不管理,另一個只管理不投資,根據這種情況,最佳分配比例為49:51來分配公司股份。
而以誰的名義擔任公司法人,就分配給51%的股份,比如投資人是公司法人,其就佔有公司51%的股份。
類似這樣的情況沒有什麼具體的限制,比如可以30:70的比例分配,或是40:60的比例分配,也可以49:51等等,具體根據兩個人的意願進行協商。
沒有固定的分配方法,看是他資金重要,還是你有技術,管理重要,這是一個兩個人博弈的過程。有的大公司投資人投2000萬美元得20%的股份,有的投50萬卻可以拿60%的股權。兩人可以協商。
一種經驗法則是「三三制」:1/3的股權給創始人,1/3的股權給員工,1/3的股權給投資者。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常見的分配比例逐漸改變了,員工的份額某種程度上有所降低。在我們的公司和進行的研究中,我們發現,投資者少則獲得了25%的股權(獨立創始人在A輪或B輪融資中獲得的比例),多則獲得了40%的股權(如果你遇到了兩個重量級的投資人分別要求獲得20%的股權,同時他們有資格獲得這樣的比例)。員工的持股比例為25%~35%。剩餘的部分就屬於創始人——通常是兩人或三人的團隊。
關於「創始人」,有一點需要明確:僅僅因為你在公司成立之時就進入公司工作並不會讓你成為「創始人」。你更有可能是一位核心員工,可以盡可能地爭取更多股份,但是,你並不是創始人。這種區分在投票權和優先償付條款、股權稀釋保護條款中非常重要。而加入一家新公司(早期階段)的風險是最高的,因此,你應該獲得與職業風險相對應的股權作為補償。同時,這一階段的股權也是最充足、最便宜的——創始人擁有的股權比資本多,因而在股權分配上更慷慨。而在這之後的公司發展歷程中,只有副總裁一類的高管人員才有可能得到重大的股權激勵,原因在於這一階段的股票已經具有相當的價值而風險已經降低。
⑤ 向某證券公司劃出投資款,並委託該證券公司購買另一個公司的股票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劃出投資款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銀行存款
購買證券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或相關科目)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⑥ 某公司持有A、B、C三種股票構成的證券組合
首先算出每隻股票的平均收益率 公式 平均收益率=無風險收益率+貝塔系數*風險溢價
這里 風險溢價為14%-10%=4% 貝塔系數分別是2.1,1.0,.0.5 無風險收益率為10%
所以三隻股票的期望收益分別為18.4%,14%,12%。
其次組合的期望收益為三隻股票期望收益的加權平均,
即 組合期望收益=18.4%*50%+14%*40%+12%*10%=9.2%+5.6%+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