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票投資計量
Ⅰ 長期股權投資股票發行費用以及取得股權發生的相關直接費用不同計量發放下的處理
無論是成本法還是權益法,一般處理是股票的發行費從溢價中扣除,即64萬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取得股權的相關直接費用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
但是在沒有達到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情況下例外,就是這130萬的費用計入長投成本。
Ⅱ 長期股權投資的賬務處理
長期股權投資的賬務處理,主要包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長期股權投資的後續計量以及長期股權投資的期末計量幾個主要方面,下面簡單介紹如下:
1、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分為形成控股合並及不形成控股合並兩種情況,其中形成控股合並的情形又分為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的情形和非同一控制合並的情形,每種情況處理方面均不同:
(1)不形成控股合並的情形的初始計量:以獲得投資放棄的資產、承擔的債務或發行的股票的公允價值及相關稅費之和確認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成本;
(2)形成同一控制下控股合並的情形的初始計量:以所投資企業的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份額確認長期股權投資初始計量成本,相關稅費作為當期損益;
(3)形成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並的情形的初始計量:以獲得投資放棄的資產、承擔的債務或發行的股票的公允價值確認長期股權投資初始計量成本,相關稅費作為當期損益;
2、長期股權投資的後續計量,按照是否形成控股合並,分為兩種不同的計量方法,形成控制的,後續計量用成本法,不形成控制的,後續計量用權益法;
3、長期股權投資的期末計量,採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量,市價高於成本的,不做處理,市價低於成本的,按二者差額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Ⅲ 長期股權投資初始計量和後續計量
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 初始投資成本等於付出合並對價的公允價值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8800
貸:股本 1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7000
固定資產清理 600
資產處置損益 200
發行費用沖減溢價
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300
貸:銀行存款 300
調整 如果初始投資成本大於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需要調整
初始投資成本小於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 應將差額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享有對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30000*30%=900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200
貸:營業外收入 200
這個題長投初始投資成本 如果答案給的是9000 那就是錯的 初始投資成本是8800
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是9000
Ⅳ 長期股權投資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長期股權投資:是企業對其他企業進行的長期持有的,通過股權投資對被投資企業達到控制或者能對被投資企業產生重大影響的,用以分散自身風險的,為企業自身帶來經濟利益的一種投資。(也就是企業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票)
長期股權投資計量又分為權益法和成本法,賬務處理方式有以下幾種:
一、入賬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二、收到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三、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需要計提減值且不允許轉回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長期股權投資資產減值准備
四、股利分發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五、處置時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其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即:處置收益=實際取得的價款-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借:銀行存款等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
(貸或借)投資收益
權益法下,處置該項投資時應當將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按相應比例轉入當期損益。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其他綜合收益
貸:投資收益
【注意】長期股權投資計算應該區分權益法還是成本法。
擴展文件; 《會計賬務資料大全》
Ⅳ 新會計准則中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原則是什麼
【摘要】權益法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中的一個主要方法,在新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中有很多變化。本文通過新舊准則的對比,對其變化進行了較為詳細的分析,以便於會計人員更好地理解和掌握。
2006年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以下簡稱新准則)是對1998年《企業會計准則——投資》(以下簡稱舊准則)的修正和完善。新舊准則在權益法核算方面的規定有一些變化。
一、權益法核算適用范圍的變化
依據對投資單位產生的影響,長期股權投資可分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和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四種類型。其中的控制是指有權決定經營決策,並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得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決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利,但並不決定這些決策。除上述情況以外的投資為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舊會計准則規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新准則規定,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長期股權投資應採用權益法核算,而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權時,採用成本法進行核算。但同時又規定,若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被投資單位為其子公司,投資企業應該將子公司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應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可見,新准則減少了長期股權投資適用權益法核算的范圍,更強調了成本法在長期股權投資核算中的運用。
二、引入了可變現凈資產公允價值的概念
新准則規定,採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應該與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進行比較,從而確定是否應該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新准則中引入了公允價值的概念,公允價值是新會計准則引入的一個全新的計量理念。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IASB)將公允價值定義為:「公允價值為交易雙方在公平交易中可接受的資產或債權價值」。可變現凈資產公允價值是指企業的所有可辨認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負債及或有負債公允價值後的余額。這里的或有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潛在義務,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或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計量。企業用投資者占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來反映其所佔有該企業的份額,同時強調了凈資產必須是可辨認的且應是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這樣就更能反映其所佔的真實價值,有利於進一步評估資產質量,充分揭示財務風險。
以公允價值計量可變現凈資產,能夠使熟悉情況的投資雙方在公平交易中自願進行資產交換或者負債清償金額的計量,這樣就有效地增強了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同時為投資者和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提供了更加有助於其進行決策的科學依據。同時,為了防止某些企業濫用公允價值以達到操縱企業利潤的目的,新准則規定,採用公允價值計量是有一定前提的,即公允價值應該是「持續可靠取得」,而不是根據企業的需要隨便估計出的數值,這樣就能保證應用公允價值計量的可靠性和合理性。隨著中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的進一步趨同,採用公允價值計量是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趨同的重要標志。
三、權益法核算下,長期股權投資計量的變化
新准則在長期股權投資計量方面的變化主要表現在長期股權投資差額的處理方面。股權投資差額是指採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時,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舊准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時,投資企業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並按一定年限攤銷;為了更好地遵循謹慎性原則,防止某些企業利用股權投資差額調節利潤,新准則引入了公允價值的概念,用投資企業占被投資企業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來反映其所佔有該企業的份額,並規定,當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時,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而當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投資時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時,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例:假設A企業以300萬元對B企業進行投資,占其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30%,對B企業具有共同控制權。投資時B企業的可辨認資產公允價值為2600萬元,負債總額為1400萬元。
則A企業佔B企業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為:
(2600-1400)×30%=1200×30%
=360(萬元)
由於其初始投資成本為300萬元,小於應享有B企業的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360萬元,則應將其差額60萬元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會計分錄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B企業(投資成本)60萬元
貸:營業外收入 60萬元
在上例中,如果B企業的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900萬元,則A企業應該享有B企業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為:
900×30%=270(萬元)
由於A企業的初始投資成本為300萬元,大於應享有B企業的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270萬元,則不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這樣就避免了一些「股權投資差額」較大的上市公司利用分期攤銷差額來調節利潤,減小了企業操縱利潤的空間,也使企業的會計核算更加簡潔、穩健。
新准則對自成本法轉按權益法核算的處理也作了相應的規定。即:如初始投資成本小於轉換時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則應計入當期損益,而不再將與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差額,按一定期限攤銷計入當期損益。
此外,新准則還規定,投資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以後,應當按照應享有或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並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投資單位在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的份額時,應當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基礎,而不再是按舊准則規定的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為基礎確定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損益的份額。
四、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減值處置的變化
按照新准則規定,當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時,應當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准備,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而不再依照舊准則那樣,已確認損失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還可以得到恢復,可在原已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損失的數額內轉回,使資產減值准備的計提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這一點是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具有實質性差異的一點。主要是因為目前我國的市場經濟不夠完善,資本市場不夠健全,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更為關注由過去交易和事項所形成的經營成果,導致不少企業把會計處理的重點放在利潤操縱上。因此,會計准則的制定就會自覺或不自覺地把利潤表作為考慮問題的出發點,而這顯然是和國際會計准則以資產負債表來構建整個准則體系不一致的,這種差異的一個具體體現就是資產減值損失的轉回問題。從我國近年有關資產減值准備准則的實際運行情況看,資產減值損失的轉回已經成為上市公司操縱經營業績、粉飾財務狀況、規避上市監管的主要工具,嚴重影響了會計信息的質量。新會計准則規定不得轉回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是為了適應我國國情。然而,這一準則的運用將使得一些原本就正確計提減值的企業在資產減值恢復時的資產價值得不到真實反映。因此,筆者認為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允許轉回減值損失才是正確的選擇。
總之,《長期股權投資准則》中關於權益法核算的變化充分確立了成本法核算的基準地位,它在引入公允價值方面體現了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趨同的特點。同時,從其核算方式的變化可以看出,對會計某些實務操作的改變和規范,也使會計人員在實務操作上更為容易,降低了對會計人員較高職業判斷的要求。在取消「長期股權投資差額」會計科目和在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方面,降低了企業利用這些原則操縱本企業利潤的空間。這些改變都有利於我國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使我國會計准則逐步與國際會計准則接軌。當然,新准則對於採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時,採取了提取後不予轉回的辦法,還是考慮了我國現階段的國情。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對這一點的規定也會逐步與國際會計准則趨同。
會計
Ⅵ 請問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計量怎麼算
第一種情況是因為甲乙公司非企業合並關系,持股比例小於50%,所以為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所發生的費用應該計入它的成本,也就是這樣的情況下,初始投資成本=付出對價的公允價值+直接相關費用。
第二種情況是甲乙公司和乙公司是企業合並關系,持股比例大於50%,並且雙方之前不存在關系,所以它的初始成本=付出對價的公允價值。當然如果之前存在關系,它的初始成本=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比例。
Ⅶ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有兩種:一是成本法;二是權益法。
(1) 成本法核算的范圍
①企業能夠對被投資的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
②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2)權益法核算的范圍
①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其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②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占股權的20%-50%)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其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採用成本法時,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保持不變。投資單位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後當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時不作賬務處理。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不管凈利潤是在被投資單位接受投資前還是接受投資後實現的。投資企業確認投資收益,僅限於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後產生的累計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採用權益法時,投資單位取得投資時應該將成本(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與所享份額(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公允價值的份額)進行比較,如果前者大於後者,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賬面價值(即以取得的成本作為初始賬面價值),如果前者小於後者,則要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賬面價值(即以所享份額的公允價值作為它的初始價值,將二者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投資企業應在取得股權投資後,按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的份額(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不屬於投資企業的凈利潤除外),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並確認為當期投資損益。投資企業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
企業應當定期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逐項進行檢查,至少於每年年末檢查一次。如果由於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變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於投資的賬面價值,應將可收回金額低於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損失。 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
長期股權投資在持有期間,因各方面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其核算需要由一種方法轉換為另外的方法。
(一)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區別形成該轉換的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原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是實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區分原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追加長期股權投資兩部分分別處理:
首先,原持有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與按照原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前者大於後者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前者小於後者的,根據其差額分別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其次,對於新取得的股權部分,應比較追加投資的成本與取得該部分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前者大於後者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前者小於後者的,根據其差額分別調增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和當期的營業外收入。進行上述調整時,應當綜合考慮與原持有投資和追加投資相關的商譽或計入損益的金額。
對於原取得投資後至追加投資的交易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相對於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屬於在此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中應享有份額的,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對於原取得投資時至追加投資當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應調整留存收益,對於追加投資當期期初至追加投資交易日之間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應計入當期損益;屬於其他原因導致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同時,應當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2、因處置投資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能力由控制轉為具有重大影響或者與其他投資方一起實施共同控制的情況下,首先應按處置或收回投資的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在此基礎上,應當比較剩餘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按照剩餘持股比例計算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屬於投資作價中體現的商譽部分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屬於投資成本小於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同時,應調整留存收益。對於原取得投資後至處置投資導致轉變為權益法核算之間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中應享有的份額,一方面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另一方面,對於原取得投資時至處置投資當期期初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扣除已發放及已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及利潤)中應享有的份額,調整留存收益,對於處置投資當期期初至處置投資之日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中享有的份額,調整當期損益;其他原因導致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
長期股權投資自成本法轉為權益法後,未來期間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計算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及所有者權益其他變動的份額。
(二)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
因追加投資原因導致原持有的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投資轉變為對子公司投資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調整應當按照分步實現企業合並的原則處理。除此之外,因減少投資導致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由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並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應以轉換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礎。 長期股權投資應以取得時的成本確定。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時的成本,是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支付的全部價款,或放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或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不包括為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所發生的評估、審計、咨詢等費用。長期股權投資的取得成本,具體應按以下情況分別確定:
(1)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支付的全部價款作為投資成本,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例如,A企業購入B企業股票以備長期待有,支付購買價格9000000元,另支付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40000元,A企業取得B企業股權的投資成本為9040000元。企業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如果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應作為應收項目單獨核算。
(2)以放棄非現金資產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非現金資產,是指除了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現金等價物以外的資產,包括各種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不含股權,下同),但各種待攤銷的費用不能作為非現金資產作價投資。這里的公允價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願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的金額。
公允價值按以下原則確定:
①以非現金資產投資,其公允價值即為所放棄非現金資產經評估確認的價值。
②以非現金資產投資,如果按規定所放棄非現金資產可不予評估的,則公允價值的確定為:如該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該資產的市價即為其公允價值;如該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但與該資產類似的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該資產的公允價值應比照相關類似資產的市價確定;如該資產和與該資產類似的資產均不存在活躍市場的,該資產的公允價值按其所能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以適當的折現率貼現計算的現值確定。
③如果所取得的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比所放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更為清楚,在以取得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確定其投資成本時,如被投資單位為股票公開上市公司,該股權的公允價值即為對應的股份的市價總額;如被投資單位為其他企業,該股權的公允價值按評估確認價或雙方協議價確定。
例如,A企業以固定資產作價對外投資以取得B企業的股權,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580000元,已提折舊150000元,該項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為440000元,則A企業長期股權的投資成本為440000元(不考慮相關稅費)。假如該項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無法確定,取得B企業股權每股市價為6元,A企業共計取得B企業65000股股份,則取得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為390000元(6×65000),作為該項股權投資的投資成本為390000元(不考慮相關稅費)。以非現金資產作價投資,其應交納的相關稅費,也應作為股權投資的成本。
放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或取得股權的公允價值超過所放棄非現金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營業外收入項目;反之,則應依據謹慎原則確認為損失,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3)原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改按成本法核算,或原採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改按權益法核算時,按原投資賬面價值作為投資成本。
Ⅷ 長期股權投資後續計量和轉換能幫我總結嗎自己學的很亂
一、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
1、①成本=被合並方帳面凈資產的份額
②付出對價=付出資產的帳面價值+增值稅、營業稅費等
① 與②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處置固定資產應交營業稅,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營業稅
同一合並和非同一合並發生的直接費用均計入管理費用
如果是債券的發行費用計入應付債券的溢、折價中
例:2014.5.20,甲公司以發行公司債券的方式取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92%的股權,母公司所發行公司債券的面值為500萬元,票面年利率6%。每年末付息到期還本。甲方另支付發行費用2萬元。合並日,乙公司所有者權益相對於最終控制方合並報表中的帳面價值為600萬元
借:長投——乙公司 600*90%=540
貸:應付債券——面值 500
——利息調整40
借:應付債券——利息調整2
貸:銀行存款 2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
實質上就是認定這是一個市場交易行為,只不過用長期股權代替了銀行存款科目
注意:賣存貨時,有消費稅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處置無形資產時:將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放在貸方,抵減營業外收入,相當於成本
例:
2014年12月15日甲公司以賬面原價800萬元、累計攤銷200萬元、減值准備50萬元、公允價值1000萬元的一項土地使用權作為對價,自同一集團內丙公司手中取得乙公司60%的股權。轉讓房產的營業稅率為5%。合並日乙公司賬面凈資產為700萬元。合並當日甲公司「資本公積—資本溢價」75萬元,盈餘公積結存55萬元。甲公司與乙公司的會計年度和採用的會計政策相同。
【解析】
①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為420萬元(700×60%);
②會計分錄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 420
資本公積 75
盈餘公積55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50
累計攤銷 200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50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800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50(1000×5%)
2014年7月25日,甲公司以賬面余額800萬元、存貨跌價准備100萬元、公允價值1000萬元的庫存商品自同一集團的丁公司換取乙公司70%的股權,該商品的增值稅率為17%,消費稅率為5%。乙公司賬面凈資產為800萬元。甲公司投資當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為70萬元,「盈餘公積」為50萬元。甲公司與乙公司的會計年度和採用的會計政策相同。
【解析】
①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為560萬元(800×70%);
②會計分錄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 560
資本公積 70
盈餘公積 5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240
存貨跌價准備 100
貸:庫存商品 8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
――應交消費稅 50
2014年5月20日,甲公司以一棟廠房為合並對價,取得其母公司控制的乙公司60%的股權,並於當日起能夠對乙公司實施控制。合並日,該廠房的賬面原價為700萬元,已提折舊200萬元,已提減值准備30萬元,公允價值為800萬元,營業稅率為5%。乙公司凈資產的賬面價值為600萬元。甲公司與乙公司的會計年度和採用的會計政策相同。甲公司投資當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為50萬元,盈餘公積為20萬元。
【解析】
①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為360萬元(600×60%);
②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理 470
累計折舊 200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30
貸:固定資產 700
借:固定資產清理4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40
借:長期股權投資 360
資本公積 50
盈餘公積2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80
貸:固定資產清理 510
2014年5月20日,甲公司以代母公司償還負債的方式取得母公司控制的乙公司90%的股權,並於當日起能夠對乙公司實施控制。合並日此負債的債權人為丁公司,賬面價值為450萬元,乙公司凈資產的賬面價值為600萬元。甲公司與乙公司的會計年度和採用的會計政策相同。
【解析】
①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成本=600×90%=540(萬元);
②甲公司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540
貸:應付賬款——丁公司 45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90
三、後續計量
1、成本法:因為達到控制後母公司要使用權益法編制合並報表,所以平時採用粗線條的成本法,而合並最完美的權益法。成本法下除了計提減值,長投的帳面價值永遠不會變
2、權益法
⑴初始投資成本與被投資方公允可辨認凈資產中屬於投資方的部分之間的差額處理
①高於不處理
② 小於計入營業外收入
權益法下對凈利潤的調整(在個別報表中按公允調整凈利潤時不考慮所得稅)
第四章長期股權投資初始計量、後續計量及轉換學習筆記
甲公司於20×7年1月10日購入乙公司30%的股份,購買價款為3 300萬元,並自取得投資之日起派人參與乙公司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決策。取得投資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9 000萬元,除下表項目外,乙公司其他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
單位:萬元
假定乙公司於20×7年實現凈利潤900萬元,其中,在甲公司取得投資時的賬面存貨有80%對外出售。甲公司與乙公司的會計年度及採用的會計政策相同。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均按年限平均法(直線法)提取折舊或攤銷,預計凈殘值均為0。假定甲、乙公司間未發生任何內部交易。
【解析】甲公司在確定其應享有的投資收益時,應在乙公司實現凈利潤的基礎上,根據取得投資時乙公司有關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差額的影響進行調整(假定不考慮所得稅影響):
存貨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差額應調減的利潤=(1 050-750)×80%=240(萬元)
固定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應調整增加的折舊額=2 400/16-1 800/20=60(萬元)
無形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應調整增加的攤銷額=1 200/8-1 050/10=45(萬元)
調整後的凈利潤=900-240-60-45=555(萬元)
甲公司應享有的份額=555×30%=166.5(萬元)
確認投資收益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1 665 000
貸:投資收益 1 665 000
(2)被投資方發生虧損時投資方的會計處理
【案例引入】甲公司2009年初取得乙公司40%的股權,初始投資成本為2 000萬元,投資當日乙公司各項資產、負債公允價值等於賬面價值,雙方採用的會計政策、會計期間相同,乙公司2009年初公允可辨認凈資產金額為4 000萬元。
(1)初始投資時甲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2 000
貸:銀行存款等2 000
(2)2009年乙公司實現凈利潤500萬元,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200
貸:投資收益 200
(3)乙公司2010年虧損6 000萬元,甲公司同時擁有對乙公司「長期應收款」120萬元,且甲公司對乙公司虧損不負連帶責任,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借:投資收益 2 320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2 200
長期應收款 120
同時,在備查簿中登記未入賬虧損80萬元。
假如乙公司2010年虧損6 000萬元,甲公司同時擁有對乙公司「長期應收款」120萬元,且甲公司對乙公司虧損承擔連帶責任時,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借:投資收益2 4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2 200
長期應收款120
預計負債 80
(5)乙公司2011年實現凈利潤900萬元時,基於(4)的前提,甲公司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預計負債 80
長期應收款120
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160
貸:投資收益360
(3)在確認投資收益時,除考慮公允價值的調整外,對於投資企業與其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之間發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應予抵銷。
【案例引入】甲企業於20×7年1月取得乙公司20%有表決權股份。能夠對乙公司施加重大影響。假定甲企業取得該項投資時,乙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相同。20×7年8月,乙公司將其成本為600萬元的某商品以1 00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甲企業,甲企業將取得的商品作為存貨。至20×7年資產負債表日,甲企業仍未對外出售該存貨。乙公司20×7年實現凈利潤為3 200萬元。假定不考慮所得稅因素。
甲企業在按照權益法確認應享有乙公司20×7年凈損益時,應進行以下賬務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3200-400)×20%]560
貸:投資收益560
進行上述處理後,投資企業有子公司,需要編制合並財務報表的,在合並財務報表中,因該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體現在投資企業持有存貨的賬面價值當中,應在合並財務報表中進行以下調整:
借:長期股權投資 (400×20%)80
貸:存貨 80
【案例引入】甲企業持有乙公司20%有表決權股份,能夠對乙公司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決策施加重大影響。20×7年,甲企業將其賬面價值為600萬元的商品以1 00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乙公司。至20×7年資產負債表日,該批商品尚未對外部第三方出售。假定甲企業取得該項投資時,乙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相同,兩者在以前期間未發生過內部交易。乙公司20×7年凈利潤為2 000萬元。假定不考慮所得稅因素。
甲企業在該項交易中實現利潤400萬元,其中的80(400×20%)萬元是針對本企業持有的對聯營企業的權益份額,在採用權益法計算確認投資損益時應予抵銷,即甲企業應當進行的賬務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3 200 000[(2 000萬元-400萬元)×20%]
貸:投資收益3 200 000
甲企業如需編制合並財務報表,在合並財務報表中對該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應在個別報表已確認投資損益的基礎上進行以下調整:
借:營業收入2 000 000(1 000萬元×20%)
貸:營業成本1 200 000(600萬元×20%)
投資收益800 000
四、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
1、因增資形成的金融資產轉權益法的核算
共分三步:⑴對原6%先賣後買(按公允),⑵按新的公允購入新股權⑶(公+公)-與可辨認凈資產享有份額,如果小計入營業外收入
【案例引入】A公司有關金融資產投資業務資料如下:
(1)2013年1月2日,A公司以銀行存款250萬元購入B公司6%的有表決權股份,A公司將其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250
貸:銀行存款250
(2)2013年12月31日,該股票的公允價值合計為300萬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0
貸:其他綜合收益 (300-250)50
(3)2014年3月B公司宣告派發現金股利100萬元。
借:應收股利(100×6%)6
貸:投資收益 6
(4)2014年7月1日,A公司又以840萬元的價格從B公司其他股東處受讓取得該公司14%的股權,至此持股比例達到20%,取得該部分股權後,按照B公司章程規定,A公司派人參與B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對該項股權投資由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為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當日原持有的股權投資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為360萬元。2014年7月1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6 050萬元,不考慮所得稅影響。
①2014年7月1日追加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840
貸:銀行存款 840
②2014年7月1日對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調整。原持有的股權投資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其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以及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應當轉入改按權益法核算的當期損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36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250
——公允價值變動 50
投資收益 60
借:其他綜合收益 50
貸:投資收益50
改按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
=確定的原持有的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360+新增投資成本840
=1 200(萬元)
③追加投資時,初始投資成本(1 200萬元)小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6 050萬元)的份額10萬元(1 200-6 050×20%=-10),應調整初始投資成本。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10
貸:營業外收入 10
(二)因減資造成的成本法轉權益法的核算
共分三步:⑴正常按成本法做⑵賣時按正常出售,差額計投資收益⑶剩餘20%要追溯,先追溯最初投資成本,再追溯期間損益和其他綜合收益
【案例引入】 M公司2014年1月1日購入N公司80%的股份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以銀行存款支付買價320萬元,假定無相關稅費。當日N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350萬元。M公司能夠控制N公司財務經營政策,採用成本法核算。M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2014年N公司發生如下經濟業務:
①分紅40萬元;
②全年實現凈利潤300萬元;
③年末N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值20萬元。
2015年初M公司賣出N公司60%的股份,假定無相關稅費,賣價290萬元。至此,M公司對N公司持股比例為20%達到重大影響。
【解析一】2014年M公司成本法的會計處理
(1)初始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320
貸:銀行存款320
(2)N公司分紅時
宣告時:
借:應收股利32
貸:投資收益 32
發放時:
借:銀行存款32
貸:應收股利 32
(3)截止到2014年末M公司對N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為320萬元。
(4)2015年初處置投資時
借:銀行存款 290
貸:長期股權投資 [320×(60%÷80%)]240
投資收益 50
(5)處置後剩餘股份的賬面余額為80萬元。
【解析二】2015年初M公司因持股比例下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並對2014年的成本法核算進行追溯調整,具體調整步驟如下:
追溯一:初始投資的追溯
成本法
追溯分錄
權益法
借:長期股權投資80
貸:銀行存款80
無需追溯
借:長期股權投資80
貸:銀行存款80
佔N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70萬元,形成商譽10萬元,無需賬務處理。
追溯二:被投資方盈虧的追溯
成本法
追溯分錄
權益法
無
借:長期股權投資60
貸:盈餘公積 6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54
借:長期股權投資60
貸:投資收益60
追溯三:被投資方分紅的追溯
成本法
追溯分錄
權益法
借:應收股利8
貸:投資收益 8
借:盈餘公積 0.8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7.2
貸:長期股權投資8
借:應收股利8
貸:長期股權投資 8
追溯四:被投資方其他綜合收益或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的追溯
成本法
追溯分錄
權益法
無
借:長期股權投資4
貸:其他綜合收益 4
借:長期股權投資 4
貸:其他綜合收益 4
至此,M公司對N公司20%長期股權投資追溯後的余額
=80+60-8+4=136(萬元)。
(三)因減資造成的權益法轉換為金融資產的核算
流程:⑴正常按權益法核算⑵正常出售處理⑶剩餘的10%也視同先賣後買,差額計入投資收益。全部的其他綜合收益也視同處置轉投資收益
(1)2012年1月1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1 000萬元購入A公司40%的股權,對A公司具有重大影響,A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2 00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1 000
貸:銀行存款 1 000
(2)2012年A公司全年實現凈利潤50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200
貸:投資收益 200
(3)2012年末A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值了10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40
貸:其他綜合收益 40
(4)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出售其持有的A公司30%的股權,出售股權後甲公司持有A公司10%的股權,對原有A公司不具有重大影響,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核算。出售取得價款為1 200萬元,剩餘10%的股權公允價值為400萬元。
①出售時(出售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構成為:投資成本1 000萬元、損益調整200萬元、其他綜合收益40萬元)
借:銀行存款1 2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1 000×30%/40%)750
——損益調整(200×30%/40%)150
——其他綜合收益(40×30%/40%)30
投資收益 270
②在喪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之日,剩餘股權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4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1 000-750)250
——損益調整(200-150) 50
——其他綜合收益(40-30) 10
投資收益 90
③原股權投資因採用權益法核算而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應當在終止採用權益法核算時採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進行會計處理。
借:其他綜合收益 40
貸:投資收益 40
(四)因減資造成的成本法轉金融資產的核算
流程⑴先按成本法正常出售處理⑵70%正常出售計投資收益⑶剩餘10%視同先賣再買,差額計投資收益
【案例引入】甲公司2014年初自非關聯方購入乙公司80%的股份,初始投資成本為1 000萬元,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額的公允價值為900萬元。2014年5月12日乙公司宣告分紅30萬元,於6月4日發放。2014年乙公司實現凈利潤200萬元,2014年末乙公司實現其他綜合收益100萬元。2015年8月1日甲公司將乙公司70%的股份賣給了非關聯方,售價為900萬元,假定無相關稅費。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剩餘股份當日公允價值為130萬元。
【解析】
①2014年初甲公司購入乙公司80%股份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1 000
貸:銀行存款 1 000
②2014年5月12日乙公司宣告分紅時
借:應收股利 24
貸:投資收益 24
③2014年6月4日乙公司發放紅利時
借:銀行存款 24
貸:應收股利 24
④2015年8月1日甲公司處置乙公司股份時
借:銀行存款 9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1 000/8×7)875
投資收益25
⑤准則規定,2015年8月1日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剩餘股份由長期股權投資轉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即假定先售出長期股權投資,再購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價值差額列入投資收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30
貸:長期股權投資(1 000/8)125
投資收益 5
(五)因增資造成的權益法轉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案例
2012年1月1日,H公司取得同一控制下的A公司25%的股份,實際支付款項6 000萬元,能夠對A公司施加重大影響。相關手續於當日辦理完畢。當日,A公司可辨認凈資產賬面價值為22 000萬元(假定與公允價值相等)。2012年A公司實現凈利潤600萬元,2012年末A公司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值形成「其他綜合收益」400萬元,無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
2013年1月1日,H公司以定向增發2 000萬股普通股(每股面值為1元,每股公允價值為4.5元)的方式購買同一控制下另一企業所持有的A公司40%股權,相關手續於當日完成。進一步取得投資後,H公司能夠對A公司實施控制。
當日,A公司在最終控制方合並財務報表中的凈資產的賬面價值為23 000萬元。假定H公司和A公司採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期間相同,均按照10%的比例提取盈餘公積。H公司和A公司一直同受同一最終控制方控制。上述交易不屬於一攬子交易。不考慮相關稅費等其他因素影響。H公司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答案及解析】
①2012年初H公司的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6 000
貸:銀行存款 6 000
②2012年A公司實現凈利潤600萬元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150
貸:投資收益 150
③2012年A公司形成其他綜合收益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100
貸:其他綜合收益 100
④2013年初合並日長期股權投資的余額應修正 14 950萬元,即合並日H公司享有A公司在最終控制方合並財務報表中凈資產的賬面價值份額14 950萬元(23 000×65%);
⑤H公司定向增發股份時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 14 950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6 000
——損益調整 150
——其他綜合收益 100
股本 2 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6 700
(六)因增資造成的金融資產轉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案例
甲公司2014年1月1日購買了同一集團乙公司10%的股份,初始取得成本為200萬元,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2014年末該權益性投資的公允價值為210萬元。2015年5月1日甲公司又以銀行存款購得乙公司50%的股份,初始成本為386萬元,完成對乙公司的合並。合並日原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與上年年末一致。合並當日乙公司在最終控制方合並財務報表中的凈資產的賬面價值為860萬元。甲公司2015年5月1日資本公積結餘35萬元,盈餘公積結存12萬元。上述合並不屬於一攬子交易。
【答案解析】
①2014年初甲公司購買乙公司10%股份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00
貸:銀行存款 200
②2014年末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股份增值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10
貸:其他綜合收益 10
③2015年5月1日甲公司追加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386
貸:銀行存款386
④原10%股份由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為長期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21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10
⑤合並當日甲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210+386=596(萬元);
⑥合並當日甲公司在乙公司最終控制方合並財務報表中凈資產的賬面價值中所佔份額=860×60%=516(萬元);
⑦甲公司基於⑤⑥作如下調整分錄:
借:資本公積35
盈餘公積12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33
貸:長期股權投資80
(七)因增資導致的權益法轉為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案例
【基礎知識題】2013年1月1日,甲公司購入乙公司30%的股權。初始投資成本為1 000萬元,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3 000萬元。2013年乙公司分紅50萬元,實現凈利潤200萬元,其他綜合收益100萬元。2014年初甲公司以1 300萬元的代價自非關聯方購入乙公司40%的股份完成對乙公司的控股合並,因甲公司與乙公司合並前不屬於同一集團,因此該合並應定義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且此次合並過程不屬於一攬子交易。
【解析】
①2013年末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余額為1 075萬元,其中「投資成本」明細賬為1 000萬元;「損益調整」明細賬為45萬元;「其他綜合收益」明細賬為30萬元。
②追加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 1 300
貸:銀行存款 1 300
③原權益法轉為成本法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 1 075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1 000
——損益調整 45
——其他綜合收益 30
(八)因增資造成的金融資產轉換為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案例
【基礎知識題】甲公司2014年初購入乙公司10%的股份,作為可供出售金融核算,初始成本為200萬元,2014年乙公司分紅60萬元,2014年末此股份的公允價值為260萬元。2015年4月3日甲公司又自非關聯方購入乙公司50%的股份,初始成本為1 200萬元,當日甲公司完成了對乙公司的控制,此次合並過程不屬於一攬子交易,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2 200萬元,原10%股份的公允價值為270萬元。
【解析】
(1)甲公司2014年賬務處理如下:
①初始投資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200
貸:銀行存款 200
②甲公司針對乙公司分紅的會計處理
宣告分紅時:
借:應收股利 6
貸:投資收益 6
收到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6
貸:應收股利 6
③2014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值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60
貸:其他綜合收益 60
(2)甲公司2015年4月3日的會計處理
①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轉為長期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27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60
投資收益 10
同時:
借:其他綜合收益 60
貸:投資收益 60
②新購50%股份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 1 200
貸:銀行存款 1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