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自有資金投資股票
1. 股權直接投資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股權投資是一種直接投資。
投資一家公司可以分成兩種方式,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如果你直接購買這家公司的股票,成為其股東,享受股東的權利(參加股東大會投票、享受分紅或承擔虧損),就是股權投資。
若你把錢存到銀行生利息,銀行再貸款給這家公司,則你從銀行得到的利息實際上來自這家公司的還貸——但你和這家公司卻沒有一點直接的關系,這就是間接投資。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投資基金也可以看成是一種間接投資——因為你並不是直接投資某一家公司的股票,而是委託基金經理幫你選股投資(當然,你和基金公司之間的關系是一種直接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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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達則不速。
2. 上市公司自由資金能進入股市嗎
從政策方面來講,上市公司是可以用自有資金做證券投資的。
以深交所為例,「股票投資」屬於深交所規定的「證券投資與衍生品交易」。
一、原則性規定:
1、上市公司應當合理安排、使用資金,致力發展公司主營業務,不得使用募集資金從事證券投資與衍生品交易。
2、上市公司從事證券投資與衍生品交易,應當遵循合法、審慎、安全、有效的原則,建立健全內控制度,控制投資風險、注重投資效益。應當分析投資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制定嚴格的決策程序、報告制度和監控措施,明確授權范圍、操作要點與信息披露等具體要求,並根據公司的風險承受能力確定投資規模及期限。
二、需履行的決策程序
1、上市公司證券投資總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的,應當在投資之前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上市公司證券投資總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的,或者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公司在投資之前除應當及時披露外,還應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可額度控制
上市公司進行證券投資與衍生品交易,如因交易頻次和時效要求等原因難以對每次投資交易履行審議程序和披露義務的,可對上述事項的投資范圍、投資額度及期限等進行合理預計,以額度金額為標准適用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的相關規定。
相關額度的使用期限不應超過12個月,期限內任一時點的證券投資與衍生品交易金額(含前述投資的收益進行再投資的相關金額)不應超過投資額度。
3. 國有企事業單位是否可用自有資金投資股票
國有企事業單位,不管是什麼資金一般不準投資股票市場,但社會保障部門掌控的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按比例投資股票市場。
4. 怎麼看待上市公司用自有資金在證券市場投資
許多上市公司大大小小的股東都在多家證券公司開設了股票證券賬戶。 數以千萬計的基金在炒股,其中不乏今年深陷其中的基金。 當然,這個私募股票市場不會對外公布。 因此,作為上市公司的主體,數千萬、數億美元被用來炒股。 購買理財只是一種投資行為。 沒有什麼問題。 所有公司都是以盈利為目的的法人實體。 只要投資決策得到董事會的批准,就可以進行投資。 許多海外上市公司本身就是投資公司。 公司的管理層和職員股東都是股東會選出來的,而不是董事會選出來的。公司的管理層和董事會不是同一個人,股東會也不是一個人,只是一個組織。
平台有許多種,不同類型的股票配資平台,其風控模式和風險控制模式都是不一樣的,但是股票配資平台的盈利方式一般都是...在股票配資市場中,資金是非常重要的資源,如果你不及時的進行配資的話,那麼,你的資金就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如果是一些小的波動, 這些不同類型的配資產品是有其自身的特色和作用的。
5. 國有企業多餘資金可以用來投資股票嗎
國有企業可以投資股市。
從現有的法律法規上看,國有事業單位用自有資金購買國債、申購基金和投資股票沒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1997年5月21日,國務院證券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經貿委下發《關於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規定》的通知,
1999年,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法人配售股票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這兩個通知並沒有對國有企事業單位的投資行為作出限制,只是規定了國有企事業單位在進行投資股票時,不得進行股票的炒作。
根據以上規定,國有企事業單位在進行上述投資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該筆資金必須是單位自有資金。如繫上級單位撥款或銀行貸款,則只能專款專用,不能用作上述投資。
2、用自有資金進行股票投資,只能以單位法人的身份開設一個B字帳戶,不得開設多個帳戶,也不得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帳戶或者為個人買賣股票提供資金。
3、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得用於炒作股票的涵義是:無論是配售股票或投資二級市場股票,必須持有該股6個月以上方可拋售(即在二級市場買入又賣出或賣出又買入同一種股票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6個月)。
違反上述規定,證監會對此將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及追究法定代表人責任等。
需要說明的是,由於在配售股票過程中,承銷商一般都會規定最高申購限額,因此,使用的資金量不會很大。如自有資金量大,可考慮用組合投資的方式(如再購買國債及申購基金方式)使自有資金保值增值。
6. 上市公司能否用自有資金購買自己的股票
這是不能的。
國家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經貿委做出規定,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股。
1.國有企業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也不得動用國家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
2.上市公司不得動用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不得用股票發行募集資金炒作股票,也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
3.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為長期投資而持有已上市流通股票(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以上),應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交易所應採取措施,加強管理,監督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遵守本規定。
4.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只能在交易所開設一個股票賬戶(A股),必須用本企業(法人)的名稱。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或者為個人買賣股票提供資金。
5.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清算機構和證券經營機構,應對已開設的股票賬戶、資金賬戶進行檢查,如發現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或者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以及為個人股票提供資金的,應及時糾正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