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場的機構投資者都有什麼
⑴ 機構投資者是什麼機構投資者有哪些
一、機構投資者的概念
投資證券的用戶群體分為自然人和機構投資者,其中激斗投資者雖然數量遠比不上自然人,但是從投資金額和影響力來說,機構投資者起著更加劇組輕重的作用。機構投資者是什麼?機構投資者有哪些?
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國家或團體設立的退休基金等組織。機構投資者的性質與個人投資者不同,在投資來源、投資目標、投資方向等方面都與個人投資者有很大差別。
機構投資者從廣義上講是指用自有資金或者從分散的公眾手中籌集的資金專門進行有價證券投資活動的法人機構。在西方國家,以有價證券投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為其重要收入來源的證券公司、投資公司、保險公司、各種福利基金、養老基金及金融財團等,一般稱為機構投資者。其中最典型的機構投資者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投資的共同基金。在中國,機構投資者主要是具有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投資管理基金等。
二、個人投資者與機構投資者的區別
個人投資者即以自然人身份從事股票買賣的投資者。一般的股民就是指以自然人身份從事股票買賣的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與機構投資者最大的區別就是資金量。其次就是交易費用上有區別。當然開戶的時候個人投資者是拿身份證開戶,機構投資者是拿機構的證明開戶。
機構投資者有專門的交易坐席,一般是T開頭的交易坐席是銀行保險社保等大型機構投資者,A股的空軍一號就是(T20666和T20471坐席);G開頭的交易坐席是基金投資者席位,A開頭的是重點私募投資席位。
⑵ 股市裡的機構指的誰
機構就是除個人投資者以外,資金龐大,有團隊,有豐富交易經驗的機構投資者,如:基金、保險公司、證券公司、QFII,社保基金、銀行理財、券商理財、私募基金等專項投資者。
以基金來說,當投資者購買基金後,就意味著將資金交給基金經理管理,而這只基金成立後,由於資金量龐大,所以都有獨立的機構席位。基金經理拿到資金後就開始買賣股票,投資者點擊F10可查詢前十大股東,當該股票股東中有很多公司或基金持股就表示該股票被很多機構持倉。
拓展資料:
股市現狀:
股票供不應求
我國股市股民多、入市的資金額度大,而上市流通的股票少,股市呈現出明顯的股票供不應求局面,據初步統計,到1996年10月底,滬深股市登記在冊的股民約有1800萬,而同期滬深股市的流通股規模約為300億股,平均每個股民擁有的股票只有近1700股。據初步估算,我國上市公司1995年的每股稅後利潤不到0.30元,平攤下來,股民人均收益最多隻有500元,按人均入市資金2 元計算,股票投資的收益率(不計交易稅、費)只有2.5%,只相當於活期儲蓄利率。而由於股民在股市中頻繁交易,其上繳的手續費及交易稅之總和往往比流通股的稅後利潤之和還要多。
股市交投過旺
由於我國股民投機性較強,其入市的動機主要是以搏差價為主,所以許多股民以炒股票為業。股市稍有風吹草動,便買進殺出,追漲殺跌之風盛行,股市的交投極其活躍。如國外一般成熟股市股票的年均換手率不到40%,而我國股市的年均換手率卻超過600%,是國外成熟股市的15倍。
股市交投過旺一方面造成股市的暴漲暴跌,如美國紐約股市從開辦到現在的200年間,日漲跌幅度超過3%的只有10次,而滬深股市漲跌幅超過3%的時間卻要佔整個交易日的20%以上。交投過旺的第二個後果就是造成股民的交易成本上升,1996年1~10月,滬深股市的股票成交量達1.3萬億,股民上交的交易稅、手續費近200億,而今年上市公司流通股的稅後利潤估計只有近100億。收入與支出相比,支出多100億,這樣就使整個股民成為虧損一族。
股市尚待規范
我國股市是由地方股市發展起來的,且中央政府對股市的監管從1992年下半年才開始,股市的運作還尚待規范。從宏觀管理方面來講,其一是對股市的規律還缺乏統一的認識,具體表現在相關的政策缺乏科學性和連續性,如股市擴容及上市指標的控制仍沿用額度控制的方法。其二是對股市的發展缺乏長遠的規劃。如國家股、法人股並軌問題,沒有一個具體的實施計劃。其三是對股市的監管力度明顯不足,如對信息披露的監管、對制止機構大戶聯手操縱股市等問題力度明顯不夠。
⑶ A股市場中的投資機構都有哪些
機構投資者是指在金融市場從事證券投資的法人機構,主要有保險公司、養老基金和投資基金、證券公司、銀行等。機構投資者是指在金融市場從事證券投資的法人機構,主要有保險公司、養老基金和投資基金、證券公司、銀行等。
目前市場上一般的機構投資者包括:
保險基金,社保基金,銀行證券投資基金,券商自營盤,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私募基金等。
⑷ 機構投資者包括哪些
企業法人、金融機構、政府及其機構等都是可以稱之為機構投資者。再細化一下就是我們了解的一些銀行和儲蓄機構、保險公司、共同基金和養老基金、投資公司、私人信託機構和捐贈的基金組織等這些機構,機構投資者一般都是扮演者資金供給者和資金需求者的角色
拓展資料
機構投資者是指用自有資金或者從分散的公眾手中籌集的資金專門進行有價證券投資活動的法人機構。這類投資者一般具有投資資金量大、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強等特點。由於這些投資活動對市場的影響較大,使得機構投資者比較注重資產的安全性,能夠充分分散投資風險。
按照其主體性質的不同,可以將機構投資者劃分為企業法人、金融機構、政府及其機構等。企業法人是證券市場上的交易主體,充當著既是資金供給者又是資金需求者的雙重角色。
企業法人進行投資的目的主要有兩個:一是資產增值,二是參與管理。這種投資一般都是長期投資,交易量大,但是相對較穩定
機構投資者(Institutional investors)
這些機構管理著養老基金、人壽保險基金和投資基金或單位信託基金,其資金的管理和運用都由專業化人員完成。很明顯,這個定義所包含的機構投資者是指專門投資於證券業並積極管理這種投資的金融中介機構,它把產業基金、風險投資基金以及大陸法系國家的銀行都排除在外,因此這種定義是不完備的。
在中國,機構投資者是指在金融市場從事證券投資的法人機構,主要有保險公司、養老基金和投資基金、證券公司、銀行等。
在證券市場上,凡是出資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個人或機構,統稱為證券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從廣義上講是指用自有資金或者從分散的公眾手中籌集的資金專門進行有價證券投資活動的法人機構。
在西方國家,以有價證券投資收益為其重要收入來源的證券公司、投資公司、保險公司、各種福利基金、養老基金及金融財團等,一般稱為機構投資者。其中最典型的機構投資者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投資的共同基金。
在中國,機構投資者主要是具有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投資管理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