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找人投資股票是犯罪嗎
㈠ 炒股是賭博嗎
股市與賭博有很大的區別,如果說做短線,整天頻繁操作、追漲殺跌,那類似賭博。但是股市中還有一種賺錢方式叫做價值投資,如果,股民通過研究某個行業的發展前景或上市公司的基本面,通過長期持有個股賺到了錢,這就應該算是價值投資。新股民要沉下心來學習,研究上市公司未來的發展前景和投資價值。如果上市公司每年都向投資者發放股金紅利,投資者就不必在二級市場上瘋狂博弈,籌碼鎖定比較牢固,可減少股價的波動。炒股並不是變相賭博,在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的理念中,把上市公司和該行業研究透徹的情況下,這是投資,股票是概率的游戲,成功在心態,失敗也在心態,股市需要冷靜而不是猶豫,只有懂得股市內在規律、頭腦冷靜的少數人,不盲從市場的孤獨者,才能最終獲得盈利。只要比別人多一分冷靜,便能在股市中脫穎而出。擁有一定的實戰經歷和看盤經驗及豐富的證券知識,會擁有良好的心態。在漲跌不定的市場中,要永遠保持平和的心態,平和地對待股市中的漲漲跌跌,就不會作出錯誤的判斷和決策。賺自己能賺的錢,做自己能做的事。心平,才能平和地對待市場的浮躁;心靜,才能冷靜地認識到紛紛擾擾表象背後的本質。盈,不為所驕;虧,亦能吸取教訓。真正平靜地對待一切之後,投資觀甚至世界觀都能得到升華。平靜中積蓄的是一種力量,是不斷奔向成功的力量。為了更好地適應交易,更好地完善個性,還要逐漸地了解和掌握自己的心理特點,學會對心理的調節能力、自我調節方法,隨時調整交易情緒、思維、意志等心理,良好的心態與和善的性格必定會使人在股市上有所收獲。
㈡ 股票操盤手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洗錢犯罪嗎
當事人屬於不知情,依法應該從輕處罰。根據《刑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八條規定,【脅從犯】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㈢ 想合夥集資炒股,熟人朋友親戚及朋友的朋友入股,分成4 6分,風險共擔,這算不算非法集資
這個風險太大,如果你是領頭的,賺了別人不會謝你,虧了你得負全責。
㈣ 有沒有人跟我遇到一樣的事情,我在soul上認識一位朋友,他教我買股票,我覺著是
騙子成分居多,要小心謹慎。
可以聽聽,但是自己的賬號密碼絕對不能透漏。一般水平高的人自幾掙錢,何必擔風險告訴別人。
還有一種是找人幫莊家接盤,你需要自己研判。
㈤ 在短視頻平台向別人推薦股票,完全不收費,會犯法嗎
犯法,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處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所得等值以下的罰款。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必須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業務許可。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均不得從事本辦法第二條所列各種形式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人員,必須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並加入一家有從業資格的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後,方可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任何人未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或者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但是未在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工作的,不得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二條: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擅自從事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由地方證管辦(證監會)責令停止,並處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所得等值以下的罰款。
(5)網路找人投資股票是犯罪嗎擴展閱讀:
《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
第六條申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分別從事證券或者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五名以上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同時從事證券和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十名以上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其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有一名取得證券或者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
(二)有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三)有固定的業務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通訊及其他信息傳遞設施;
(四)有公司章程;
(五)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六)具備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證券經營機構、期貨經紀機構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方可申請從事超出本機構范圍的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其他從事咨詢業務的機構,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的,可以申請兼營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㈥ 以第三方誘騙客戶投資股票,每次行情都是虧損,是屬於詐騙嗎
兄弟,這事沒那麼好定性,要看聊天記錄有無明顯的誘導性語言等等
如僅是建議、意見什麼的,決定權在客戶手裡,肯定和你說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最後說一句,炒股還是自己把握,多想想人家非親非故的憑什麼幫你,他們靠什麼賺錢
㈦ 朋友給我一個股票賬號叫我進入賬號幫他買股票這樣我會不會有影響違法嗎
要依據具體的情形而定。
如果有證券從業資格,是可以的,沒有相應資質就是違反了證券法。
有很多股票公司推銷股票軟體或者像客戶推銷股票,都是不合規不合法的。證監會嚴令禁止推薦股票,專職經紀人適當推薦可以的,有證券從業資格,推薦一般來講不會犯法,不幫別人操作就可以了。
但如果電話銷售股票有詐騙行為的,可能構成集資詐騙罪或者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條【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7)網路找人投資股票是犯罪嗎擴展閱讀股市四種犯罪行為:
1、誘騙投資者購買所謂原始股或非上市公司股權。此類違法犯罪行為的主要手段有:編造公司即將在境內外上市或股票發行獲得政府批准等虛假信息,誘騙社會公眾購買所謂「原始股」;非法中介機構以「投資咨詢機構」、「產權經紀公司」、「外國資本公司或投資公司駐華代表處」的名義,未經法定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非法買賣或代理買賣未上市公司股票。
2、通過互聯網、電話等方式向投資者推薦股票,兜售基金、股權等投資產品。
3、盜取投資者資金賬戶資金。
4、貸款詐騙、挪用資金。「警惕證券市場上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部相關人士提醒投資者:不要受「境內外上市」、「高額回報」等幌子所欺騙,購買所謂「原始股」、「共同基金」等投資產品;不要相信不切實際的投資回報,接受不明身份的電話或網上投資咨詢。保管好資金的證券賬號及密碼;在櫃台交易遇到可疑人員時應停止交易,及時更改密碼;在網上交易時注意預防「木馬」等計算機病毒,發現病毒時應馬上停止交易,關機並請專業人士進行殺毒、修補。不能以違法犯罪手段獲取資金炒股,盡量避免借款、貸款、典當炒股。
㈧ 推薦股票是違法的嗎
法律主觀:
這種情況是國家不允許的,一旦推薦的股票使投資者損失嚴重,結果就會很麻煩,很可能會被告上法庭。未經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 非法經營 證券理財行為的一類,構成 詐騙罪 的,將受到刑事制裁。權益受到損失的投資者,應當通過司法追贓程序或參與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程序,追回自己的損失。但專職經紀人推薦可以的芹祥凱,有證券從業資格宴漏。推薦一般來講不會犯法,不幫別人操作就可以了。所以要想不違法,首先要去考到相應的證券從業資格證書,還要具備相應的證券備案。
法律客觀:
《 證券法 》第一百七十一條 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 (嫌喚一) 代理 委託人從事證券投資; (二)與委託人約定分享證券投資收益或者分擔證券投資損失; (三)買賣本咨詢機構提供服務的 上市公司 股票; (四)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五)法律、行政 法規 禁止的其他行為。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