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可以投資二級市場股票嗎
㈠ 基金信託買入股票交易有什麼規定
一、基金買入股票交易的規定:
公募基金:偏股型基金持有股票最低60%,最高95%;
個股持倉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不得超過股票總股本的10%。
二、信託買入股票交易的規定:
信託分結構化與陽光私募;
信託結構化的:買入股票標的受限制,每個交易日不一樣;
陽光私募:
1、未經受託人同意,不得進行股票的融資融券交易;
2、不得投資於ST股票;
3、未經受託人同意,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
4、除非相關法律法規允許且經受託人同意,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單一股票的投資額不得超過信託計劃資產總值的30%(以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
㈡ 我國銀行可以從事信託投資業務嗎
不可以,信託和證券這兩個部門是歸證監會管的,銀行歸銀監會管,分別屬於不同的部門。這是我國的金融制度決定的。
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2)信託可以投資二級市場股票嗎擴展閱讀
投資銀行的財務顧問業務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證券市場業務的策劃和咨詢業務的總稱。
主要指投資銀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級市場再籌資以及發生兼並收購、出售資產等重大交易活動時提供的專業性財務意見。
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清理整頓金融性公司的要求,中國信託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主要限於信託、投資、和其他代理業務。
少數確屬需要的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兼營租賃、證券業務和發行一年以內的專項信託受益債券,用於進行有特定對象的貸款和投資。
㈢ 信託產品、有限合夥、陽光私募、PE私募股權投資的區別拜託各位大神
信託產品是指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了低風險、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產品。信託產品可以劃分為貸款信託類、權益信託類、融資租賃信託類、不動產信託類。各個信託品種在風險和收益潛力方面可能會有很大的分別。購買各類信託產品需綜合考慮收益及風險因素。
陽光私募基金是指由投資顧問公司作為發起人、投資者作為委託人、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銀行作為資金託管人、證券公司作為證券託管人,依據《信託法》及《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發行設立的證券投資類信託集合理財產品。
Private Equity (簡稱「PE」)也就是私募股權投資,從投資方式角度看,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信託投資的主要類型有貸款業務,股權投資業務,權益轉讓業務,財產信託業務和嵌套業務,風控措施普遍是抵押和股權質押,截止到目前,國內的信託產品都是剛性兌付的,保本是肯定的(規定禁止保本,但事實就是信託成功繞開了規定實行保本制度),所以現在信託才賣的這么好,實際上現在100萬投資屬於小額,每個信託產品最多有50個名額,300萬起點的沒有限制。
陽光私募其實就是藉助信託發行的私募證券基金,因為藉助信託平台所以可以保護投資者的資金安全(參上,禁止保本但繞開實行),陽光私募投資的是二級市場的股票,大部分陽光私募基金的投資門檻是100萬,可以杠桿。
PE按照投資類型可以分為股權投資,債權投資以及夾層投資,目前國內PE主流做法是股權投資,即投資一級市場的未上市企業的股權通過IPO退出獲得巨額利潤,目前證監會等待過會的企業有800多家,IPO退出前景渺茫,眾多PE機構紛紛轉型並購(M&A)。國際上的大型PE,如KKR,黑石,凱雷,TPG,貝恩資本等都是著名的資本大鱷,國內著名的PE有昆吾九鼎,弘毅投資,建銀國際等。PE風險極大,所以在國外對PE投資者的資格是有嚴格限制的。國內的投資門檻也比較混亂,有的100萬就可以進場,有的投資門檻設定在5000萬。
這三者相同的地方:
1.流動性較差,一般情況下封閉期內不可以贖回(現在信託在這方面越來越靈活了);
2.管理費用基本都是基本管理費+20%業績報酬;
3.不可以做募集宣傳;
4.銷售渠道都以銀行和券商為主(近期銀行券商禁止代銷信託PE,所以第三方理財機構成主要銷售平台,大部分有實力的信託PE紛紛自建財富管理中心進行直銷)
風險對比
就目前的理財風險來看,PE>陽光私募>信託產品。
因此,對安全性要求較高的投資人。首選是信託產品,其次陽光私募,PE看你資產情況,如果從你的可投資資產裡面支出一個較低的百分比可以達到PE投資門檻的話,PE還是一個回報豐厚的投資渠道(當然風險與利潤成正比)。另外,目前大部分的房地產私募股權基金實際是房地產開發商自己設立的融資平台,尤其是一些地方性的小型開發商紛紛設立房地產私募基金,這類基金投資者應少沾為妙。
㈣ 信託公司的運作方式是怎樣的
總的來說,信託是一種法律行為,信託,是指信託人(受託人) 接受他人委託,以自己的名義代他人(委託人) 購銷或寄售商品,並取得報酬的法律行為。[1]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是一種制度安排。這也解釋了雖然我國有專門從事信託業務的信託公司,同時,現在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等都在從事類信託業務,因為信託本身只是一種制度。 簡單來講,信託是一種財產管理委託的法律關系,委託人把財產委託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對財產進行管理並為受益人獲得收益。 從這個定義來看,信託公司應該是先有了錢(或其他財產),再想怎麼把這些財產增值,例如國外比較多的家族信託。但是國內的信託目前的狀態恰恰相反,在信託制度之下,現在的信託公司更多的充當了一個實業投行的角色,就是先有了各種融資項目,把項目做成產品再募集投資者。
㈤ 家族信託可以投資股票嗎
不可以。
家族信託至少1000萬起步,我有不少客戶都是做的保險金信託,所有投被保人只要一致的年金保單,累積100萬就可以,手續費也非常便宜,最多可以指定15個受益人。本金會按照委託人的要求來配置相應風格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