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股票的網路詐騙案件
① 浙江杭州,白先生被拉到一個炒股群,險遭詐騙,後來警察怎麼處理了
「你不讓我炒股,是擋我財路」
浙江杭州,白先生被拉到一個炒股群,看到群里的人都在賺錢,還有一個自稱「中國股神」的人教大家炒股,而且部分錢可以取出來,便陸續投進去17萬。萬萬沒想到,沒多久警方上門告知他,經過檢測發現對方賬戶是詐騙賬戶,是騙子。但白先生好像被洗了腦,認為民警擋了他的財路。
對此,您被拉進過股票投資群嗎?被騙過嗎?
② 網路殺豬盤大曝光!詐騙5.1億,2600多人上當,給予我們哪些警示
相關部門在網上發布了一則關於網路詐騙的案例,這則案例一經在網上發布,並引起了眾多網友的關注和討論,要知道對於這起詐騙案例而言,總共詐騙金額將近5.1億,總共有2600多人上當受騙。這樣一則案例也是影響很大的,特別是這則網路詐騙的案例被曝出,也給當今社會一些人們一些警示,在網路對和他人進行交往的過程中,一定不要輕信他人的話,給他人進行轉錢或者進行一系列的炒股,這些都是詐騙分子的手段。
希望這起網路殺豬盤重大案件被曝光也給當今社會一個警示作用,特別是對於一些喜歡在網上與他人進行交往的人來說,一定要提高自己的警惕之心,不要輕易的相信他人,特別是對於一些錢財方面的交往來說,也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輕易的給陌生人轉錢,不要相信網上一系列關於炒股以及眾多的錢財方面的交易,這些都是詐騙分子在網路上實施的詐騙手段。
③ 炒股投資詐騙屬於什麼案件
法律分析:這類犯罪屬於是金融犯罪,以金融詐騙罪論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④ 網上炒股詐騙罪如何量刑
該行為構成詐騙罪。具體量刑是:一、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二、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三、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⑤ 股票投資詐騙會判刑嗎
詐騙罪 的定義: 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我國《 刑法 》第266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並處或者單處 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刑法》第224條: 【 合同詐騙罪 ;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股票投資有風險,也可以控制避免的。投資者應該清楚了解其投資項目的各項指標,並咨詢專業人士。切勿盲目投資,以免不法分子過分渲染其可觀收益,以虛假資料和合同騙取投資者資金,以投資股票為名實施詐騙。
⑥ 起底「薦股」騙局
[編者按]
MLM,電子詐騙,P2P,理財.面對各種推銷電話、廣告、騙局,這些包裹在「致富」外衣下的騙局,成了掠奪老百姓財富的收割機、絞肉機。同時夾雜著買賣個人信息、詐騙、非法經營、求助信等違法犯罪活動。並成為普遍的社會問題,影響人們的安全感。
「老師,我是XX證券,推薦一隻股票??」
「女士,這里有老師直播,選股准確."
很多人會接到類似股票推薦、炒股、炒期貨之類的營銷電話。當做肆團你接到這樣的電話,是直接無視,還是因為憋不住一顆有錢的心,想多了解一下?
據長沙市公安局反詐騙民警趙昭介紹,這些營銷電話大多是一個股票推薦騙局。騙局的設計者會先實施第一步——,篩選出對投資理財感興趣的人。如果你跟他們加了微信,那你就被推到第二波騙子面前,被洗腦了。在他們偽裝的QQ、微信股票推薦群里,所謂的「導雹禪師」「學員」都是托兒,炒股軟體也是假的,只有你是「真韭菜」。
陷入騙局的投資者是如何在不知不覺中被騙的?誰能想到詐騙分子精心設計的文字和步驟,是專門針對標點符號的?論文將在本文中詳細講解這類騙局的前端:引流。
「騙子團伙並不只有一個。你能想到的每個環節都有人去做。」
3354反詐騙民警趙趙
老師和學生是假的,
只有你是「真正的韭菜」
「他連續給他轉了7次錢,7次,我都攔不住。」6月23日下午,在繁忙的長沙市反詐騙中心,一名值班民警摘下耳機,向旁邊的同事講述自己剛剛介入的這起詐騙案,心痛不已。
「他還不信?」同事問。面對受害人被騙的報警,反詐騙民警往往需要互相安慰。
類似的騙局每天都在發生。
趙趙趙,長沙市公安局反詐騙民警
長沙市民純橘王老師1月21日被網友拉進了一個名為「分享贏天下」的微信群。看到群友都跟「導師」炒虛擬貨幣賺了不少錢,王先生觀察了幾天後,加了群里助教的微信,下載了一個叫「大智慧機構頻道」的App。
在這個平台上,王先生很快嘗到了甜頭。他按照「導師」的指導繼續增加投資,賬戶余額也顯示他處於高盈利狀態。但一周後,王先生試圖提現卻發現自己的賬戶被凍結了。他聯系平台客服,表示繼續支付50萬元解凍費。此時,王先生已經損失了150萬元。
長沙天心區的朱女士,2020年12月加入了一個炒股微信群。她被「炒股老師」、「助理」和群內100多名同學引誘,得到「專家」一對一指導,下載了對方推薦的炒股App,先後投入300多萬元,已顯示盈利。朱女士的女兒提醒她,這個炒股App可能是假的。朱女士在平台提現失敗,恍然大悟,隨後報警。
今年1至5月,共破獲電信網路詐騙案件11.4萬起,摧毀犯罪團伙1.4萬余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5.4萬人,同比分別上升60.4%、80.6%和146.5%。成功勸阻771萬人上當受騙,為人民群眾挽回經濟損失991億元。
長沙市反詐騙中心曾發布一組數據:今年1月,長沙市共發生虛假投資平台詐騙案件454起,涉案金額6200萬元,其中警方出警10餘起,涉案金額50萬元。這意味著,在長沙,1月份平均每天發生15起類似的「股票推薦」騙局。長沙並不是發病率最高的城市。
2020年,長沙發生詐騙案件16937起。長沙每100起刑事案件中,就有36起以上的電詐案件。在詐騙案件中,損失在50萬元以上的有270起,其中
為什麼這幾年反詐騙攻勢這么強,卻總是有源源不斷的受害者入局?
長沙市公安局反詐騙中心民警鄧彪認為,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受害人過於自信,認為自己不會被騙」;第二,「騙子的套路太深,受害者無法理解。」
通過梳理數百份裁判文書和反詐騙警察的經驗,總結出了股票推薦詐騙案件中騙子的套路套路:
A.直播股票推薦室的老師和業務員,都是騙子組織體系中的特殊人物扮演的;
b、詐騙的重要方式是組建QQ、微信等社交群,這些社交群是犯罪分子的聚集地,也是犯罪行為的源頭。在騙子的分工中,有一類工作他們稱之為「水軍」,專門在群里吹捧「老師」,發利潤截圖,哄氣氛,虛假出現利潤;
C.客戶轉到所謂投資平台和App炒股的錢,很多直接進了騙子的個人賬戶;
d、騙子賺的錢是投資人虧的錢。其實騙子的最終目的是讓你賠錢;
E.這些所謂的投資平台、炒股app,可以在後台修改數據,騙子想讓你虧多少就虧多少;
F.股票推薦騙局有完整的產業鏈,非法炒股軟體是批量開發的。上游和下游環節緊密合作,共享利益。
總之,在這些QQ、微信股票推薦群里,所謂的「導師」、「學員」都是托兒,炒股軟體也是假的,只有你是「真韭菜」。
還有,「你以為騙子是一夥的?錯了,在整個詐騙產業鏈中,你能想到的每一個環節都有人專門做這個。」趙說:「你不是被一個人騙了,你在不同的環節被騙子騙了很多次」。
反詐騙警界有句名言,「一旦進入反詐騙,就深似海。」既然詐騙界的水很深,那麼各個環節的騙子是如何運作的呢?
長沙反詐騙中心,民警正在執勤。
你是「黃金流」還是「彩色流」?
欺詐的第一個環節:
引流。
在趙照看來,不管是交友類「殺豬盤」,還是投資理財、賭博類「資金盤」,對於一場騙局來說,並沒有本質區別,都是一種「引流」方式。因為騙子的終極目標只有一個:你的錢。
你是單身、有資金實力、有感情需求的人,就用「殺豬盤」;你想買股票、炒期貨、投資虛擬幣,又有經濟實力,就上「資金盤」。
在這些案例中,受害者都是被拉到了微信群行騙。「大部分詐騙的實施最終都是依託微信完成的。雖然詐騙分子會用一些區塊鏈技術加密的小眾軟體交流,以規避偵查,但是絕大部分老百姓還是習慣用微信,尤其是薦股類詐騙,不像刷單、貸款類詐騙,周期比較長,常常在兩個月以上,所以詐騙分子首先要做的,是將受害人『引流』到微信。」趙照介紹。
薦股引流採取分包的形式。通過黑灰產獲取個人信息後,精準打電話給有資金實力的受害人,是詐騙行業常用的引流方式。
「你可能想不到,在薦股騙局中這類做『電銷』的大學生,在家裡他每天光打電話月入就過萬。」鄧彪說。
不過,隨著公安部針對電話卡、銀行卡「兩卡」的斷卡行動開展,詐騙分子漸漸不能使用無實名的電話卡撥打詐騙電話,而轉戰運用GOIP(無線語音網關)、絡漫寶等可以機卡分離的「黑科技」撥打詐騙電話。今年4月底,央視追蹤GOIP流通亂象,該設備一天可撥六千多次詐騙電話。澎湃新聞注意到,去年以來,全國多地公安機關對GOIP等設備犯罪進行封堵,同時開展勸返逼投緬北電詐人員回國等行動。
「當你接通詐騙電話之時,在詐騙分子心中,作為『流量』,你已經被明碼標價了。僅有理財投資需求,是最低等級A級,加微信B級,有很強投資慾望又有錢的為C級,這類人的引流成本多的高達上千元。」鄧彪介紹。
老股民的「深信不疑」
被引入到詐騙微信群後,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已正式上演。
不親身經歷,難以理解受害人當時的「鬼迷心竅」。鄧彪辦過一個詐騙案,受害人連續三次被薦股平台詐騙。「第一次被騙17萬,第二次被騙37萬,我們都幫他追回來了,但第三次他又被騙了五十幾萬,結果沒能挽回。」
趙照也見過類似的案子。「一個老股民,被騙了380多萬元並沒有察覺受騙,還願賭服輸,認為自己是投資虧損。直到兩個月後,其他受害人找到了他,他才醒悟過來。」
湖北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法院判決的一起案件中,被害人李某敘述了自己的經歷:
2019年3月,他被引誘往一個名為「智慧策略」的平台投入十萬元,一開始不敢買裡面的股票,但「張老師」在音頻聊天室里稱自己是一個私募基金的經理,「跟著他的套路走,投資十萬元就可以有三十萬的收益」。李某心動了,投入兩三萬元,賺了兩千多,「這使我相信了他們,覺得他們是有一定專業知識的人」。後來,這個「張老師」又稱有內幕消息,可以控制某隻股票的漲跌,「智慧策略」的平台可以加到十倍的杠桿,投資十萬最少可以賺個二三十萬。3月下旬,李某終於下決心買了這個「張老師」推薦的股票,花了49999元,結果三天後他就被平倉了,49999元全部損失。幾天後,他想看看在「智慧策略」平台剩下的5萬元是怎麼回事,但登錄進去發現平台己經不能交易,而他賬戶上只剩下人民幣0.46元。
「在這個平台上,我只交易了一次,我也不知道還剩的5萬元本金去哪了,應該是這個平台直接拿走了。」李某說,直到警察打電話告訴他上當受騙了,他才從山東來到武漢報警。
「薦股群里肯定有懂股票的人,讓你以為他們是專業的。」趙照說。實際上,薦股騙局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純粹的詐騙,假平台、假導師、假股票和假期貨信息;另一種是運作時帶有欺騙性質的真平台,通過薦股方式誘導投資,他們收取高額會員費、服務費,「如果你發現自己被騙了,去找他們,他們可能會給你退錢。在過去,這兩種類型的案子分別由刑偵和經偵兩個部門負責,現在二者的性質逐漸趨同,都屬於電信詐騙。」
「不要以為是上市公司就靠譜,更不要覺得平台有自己的App就是正規的,其實騙子研發一個炒股軟體,對他們來說是很簡單的事情,只是寫幾行代碼而已,且有專門的人給他們做。這些App的後台都可以修改數據,業務員想漲就漲,想跌就跌。當然,也可以想讓你虧多少就讓你虧多少。」趙照說。
在上述李某的案例中,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法院查明,所謂的薦股公司,不過是三名理發店員工聯系軟體平台、購買客戶信息、招聘業務員搭建起來的騙子公司,名為「向日葵投資有限公司」。
在這個詐騙平台,騙子假冒的「老師」指導客戶進行炒股操作,相關「業務員」隨即在所建立的炒股微信群中充當「水軍」,引誘客戶登錄該公司提供的「智慧策略」等投資軟體平台進行炒股操作。客戶所投入的資金在進入上述軟體平台後,並未進入真實的證券交易市場。騙子們通過引誘客戶加大投資、提升杠桿率、頻繁交易,以收取高額手續費等,使得客戶在上述投資軟體平台內迅速虧損,客戶虧損的投資款由上述軟體平台與「向日葵投資有限公司」按比例分賬。
其實,幾乎所有的判例顯示,受害者一開始都持懷疑態度,很謹慎。但騙子引誘人上當的方式很簡單:先給你點甜頭,一開始入金後可以正常提現,也能賺一點,但當你投入更多的錢時,你發現你運氣不好了。
「所以,薦股類騙局最大的迷惑性是:給受害人一種假象,你是投資虧損的,而不是被騙的。」趙照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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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受害人一旦被引入層層騙局,就看不懂騙子的圈套?
民警揭露:精心設計的套路和高明的話術,是騙子行騙的關鍵。
趙照曾對一個詐騙窩點進行抓捕。這是一個負責薦股群詐騙運作的中間端。在長沙一個較大的寫字樓內,這個窩點看起來像個正規公司,各種規章制度很齊全,有一整套現代化管理方式。比如,會議室里掛著黑板,老闆很懂股票,平時也給員工上課,員工要打卡上班。與正規公司不同的是,他們「乾的是詐騙的事」。
詐騙的中間端,到底是怎麼運作的?以廣東惠州惠城區法院判決的李玉濤、趙漢禹等人詐騙案為例,騙子的騙局分為幾個步驟:
第一步,「養號」。在添加股民微信後,不斷與股民聊關於股票的話題,以吸引和穩住股民,然後將股民拉進一個微信群里,微信「小號」互相聊天,避免該號被封號。
第四步,「入金」,即公司的業務員在微信群扮演入了金的客戶股民,跟隨「高哲」、「秦雲豐」老師操作,在模擬倉裡面雙向買賣「滬深300」,不斷發送模擬倉中賺錢的截圖到直播間,鼓吹使用「MateTrader4」期貨軟體平台獲利的虛假信息,誘使被害人下載使用該軟體,並入金到該軟體購買「滬深300」。
騙子的以上操作看起來簡單,但其中有許多微妙的、走心的細節。
「他們的話術本,都是幾十萬元一本從台灣買來的。別人說什麼,你要說什麼,都有非常詳細具體的指導。」趙照介紹,在上述長沙詐騙窩點內,他曾查獲了一份詐騙分子的筆記,行騙要點詳細具體到標點符號這種細節。
「切三次不成功丟,一定要說清楚。一天:個人信息及愛好。二天:切一天的客戶,從新聞開始聊,關心對方,再聊今天的新加客戶個人信息及愛好,以問號結尾。三天:切第一天的,與金錢有關引出投資,說理念。第四天:切二天的客戶,篩選對我特感興趣的,聊與金錢有關的,工作,房子,新聞,購物,旅遊。」
「切,就是話題切換,話術里最高明的地方。切入點通常都用真正的群眾語言,大白話,在正常對話中,自然而然切入到預設圈套。在看似平常實際不平常中,取得你的信任。在不經意間,讓你上當。」鄧彪介紹。
騙子還擅長造勢,在薦股群營造一種氛圍。比如,在一個電詐案中,騙子的話術是這樣:「最近行情不好,沒有什麼很好的機會,經過我的觀察發現,期貨市場會有一波行情,我們大家一起組織一個戰隊,沖鋒隊,敢死隊,到期貨市場買倫敦金,把這個行情炒起來。明天我們一起殺入市場。」趙照介紹,詐騙分子精準地捕捉到受害人每時每刻的心理。
「他說,我已經投資了,你怎麼還不來,我們是一體的,我們成立了戰隊,其他偽裝的投資者馬上說,報告老師,我已經准備了200萬資金,已經到位。那你的錢准備到位沒?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就會有一種情緒,即『如果我不準備好錢,就沒面子』。所以,受害人一旦融入到那個集體當中去了,認可一種熟悉的關系存在,就會不由自主地跟投。」趙照介紹。
跟投的結局,顯然就是損失。如上述所有受害人一樣,盈利無法提現,賬戶被清空,一切如夢初醒。
「要知道,你是被騙子花錢精心挑選出來的詐騙對象。從將你『引流』到詐騙平台,到微信聊天中,刻畫你的人物側寫,掌握你的職業、家庭人口、平時愛好、房產及整體資金能力等等。他們並沒有急於行騙,而是用長達兩個月左右的『養魚』,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才一環扣一環地,拉你下水。」趙照說。
相關問答:投資股票如何避免龐氏騙局?
投資股票不要過分參與投機,實實在在買入有價值的上市公司,隨著公司的成長而獲取收益。這樣就不會陷入到龐氏騙局中。⑦ 虛假平台炒股被騙可以立案嗎
虛假平台炒股被騙可以立案。被他人虛構的股票平台詐騙了,金額達3000元以上的,可以申請立案,若騙取的數額較大還可以以刑事案件的標准進行立案偵查,追究詐騙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相關法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主體方面行為人必須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客體方面,詐騙行為必須侵犯了他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客觀方面行為人實施了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來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而且詐騙的金額較大,是應該受刑法處罰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⑧ 股票詐騙的立案標准具體是怎麼樣的
1、個人股票分成,如果沒有其他欺詐行為,不構成詐騙罪。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