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資獲得的現金股利
㈠ 向投資者分配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會計分錄分別是什麼
宣告現金股利的時候
借:利潤分配
貸:應付股利
發放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
宣告股票股利不做賬,實際發放
借:利潤分配
貸:股本
(1)股票投資獲得的現金股利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發放現金股利主要出於以下原因:
1、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若要公開增發證券,當前三年累計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凈利潤不少於公司當前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2、保持分紅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回饋股東,一些運行成熟、盈利穩定的上市公司,暫時未有較為有利的項目投資,為提振股價、回饋投資者等因素,傾向於發行現金股利。
3、IPO時章程的規定。
4、當前證監會要求新近申報的IPO明確現金分紅政策,各擬上市公司均在招股書和公司章程中明確了現金分紅計劃,未來正常條件下,現金分紅可期。
派發現金股利的賬務處理:
現金股利是以現金方式向股東派發的股利,也是最常見的一種股利派發方式。投資者之所以投資於股票,主要是希望得到較一般投資者多的現金股利。發放現金股利,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 有足夠的留存收益;
2 有足夠的現金;
3 有董事會的決定。
例1:A公司董事會於某年12月1日宣布發放股利,優先股1000股,每股2元,普通股10000股,每股1元。過戶截止日為該年度12月20日,股利開始發放日期為次年1月5日。會計處理如下:
宣布發放股利時:
借:利潤分配12000
貸:應付股利———應付優先股股利2000
———應付普通股股利10000
派發現金股利時:
借:應付股利———應付優先股股利2000
———應付普通股股利10000
貸:銀行存款12000
股利處理
投資方持有股票期間被投資方宣告發放現金股利的處理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時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時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劃分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時
成本法下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權益法下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被投資方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的處理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等
股票股利對公司來說,並沒有現金流出,也不會導致公司的財產減少,而只是將公司的留存收益轉化為股本。但股票股利會增加流通在外的股票數量(股數),同時降低股票的每股價值。它不會改變公司股東權益總額,但會改變股東權益的構成結構。從表面上看,分配股票股利除了增加所持股數外好像並沒有給股東帶來直接收益,事實上並非如此。
㈡ 為什麼長期股權投資收到的現金股利要沖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呢
因為當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減少,在權益法下,為了使長期股權投資與被投資方所有者權益持股比例保持相等,所以必須減少相關科目。
首先沖減長期股權投資,分錄如下: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如果損益調整不足以抵減的,則抵減賬面成本: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2)股票投資獲得的現金股利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等。
二、小企業對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應當視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小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通常情況下,小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的20%或20%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的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
三、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作為投資成本。
(一)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投資成本。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
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後的差額,作為投資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金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的賬務處理。
(一)採用成本法核算時,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一般應當保持不變。
(二)股權持有期間內,企業應於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確認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應由本企業享有的部分,借記「應收股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