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風險揭示書
『壹』 老三板退市股暫停轉讓是何意
因為要重整完成後,股票恢蠢岩復轉讓成交首日不實行價格漲.根據新發布的《兩網公司睜段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辦法》規定,今後老三板里所有重整的股票在重整階段都要暫悉檔譽停轉讓。
『貳』 如何開通新三板
一、新三板開戶條件: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二、個人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時需要持有效身份證明和深圳股東帳戶辦理,如果沒有深證股東賬戶必須先開設然後再辦理新三板的開戶手續。
三、在辦理時投資者需要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拓展資料】
一、基本概念
新三板(New OTC)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新三板起源於2001年3月的「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1]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新三板掛牌公司總數已經突破11000家,掛牌公司總市值達到44390.92億元。
二、歷史沿革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中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新三板與老三板最大的不同是配對成交,設置30%幅度,超過此幅度要公開買賣雙方信息。2012年,經國務院批准,決定擴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轉讓試點,首批擴大試點新增上海張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天津濱海高新區。2013年12月31日起,股轉系統面向全國接收企業掛牌申請。
『叄』 風險警示股票風險揭示書 怎麼簽
一、兩種方式 櫃台和網上交易軟體
1、櫃台。需賬戶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交易日工作時間到開戶營業部臨櫃簽署「警示股票風險揭示書」。
2、網上交易軟體:登錄交易,股票-其他業務-簽署風險揭示書-手動選擇「滬A股東賬戶或深A股東賬戶」、「警示股票風險揭示書」-點擊閱讀、勾選同意,開通許可權即可。
(3)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風險揭示書擴展閱讀
《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暫行辦法》
第三條 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被實施風險警示措施之日起,至該措施被撤銷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在風險警示板進行交易:
(一)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二)因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三)因退市後重新上市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四)因其他情形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出現前款第(一)項情形的,股票簡稱前冠以「*ST」標識,出現前款規定的其他情形的,股票簡稱前冠以「ST」標識。
第四條 退市整理股票的簡稱前冠以「退市」標識,自退市整理期開始之日起,在風險警示板交易30個交易日,該期限屆滿後的次日終止上市,本所對其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股票在風險警示板交易期間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間不計入前款規定的30個退市整理交易日。全天停牌的天數累計不得超過5個交易日。
『肆』 什麼是新三板,新三板該怎麼投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3]
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新三板與老三板最大的不同是配對成交,設置30%幅度,超過此幅度要公開買賣雙方信息。
2012年,經國務院批准,決定擴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轉讓試點,首批擴大試點新雀缺增上海張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天津濱海高新區。
2013年12月31日起股轉系統面向全國接收企業掛牌申請。
如何參與新三板交易
開戶條件:個人投資者參與證券賬戶資產市值30萬元野伏人民幣以頌歲攜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
轉讓時間:股份轉讓日委託申報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競價方式:在股份轉讓日下午3:00以集合競價的方式配對撮合成交。
委託數量限制:股份轉讓以"手"為單位,每"手"等於100股。最低數量限制為10手,即1000股。
申報規則:申報買入股份,數量應當為一手的整數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可一次性申報賣出。
報價單位:每股價格,最小委託買賣單位為人民幣0.01元。
『伍』 兩網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辦法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
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實施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8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89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業務規則》」),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將納入中國證監會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范圍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自律監管范圍。
『陸』 一文看懂什麼是新三板
新三板定義和運營機構
新三板又稱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也是第一家公司制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為其運營機構,於2012年9月20日在國家工商總局注冊,2013年1月16日正式揭牌運營,注冊資本30億元,注冊地在北京。
新三板定位和職能
新三板定位於非上市股份公司股票公開轉讓和發行融資的市場平台,為公司提供股票交易、發行融資、並購重組等相關服務,為市場參與人提供信息、技術和培訓服務。在這個平台上,具有代辦系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採用電子交易方式,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規范股份轉讓服務。
新三板來源和發展
新三板最早發源於北京中關村,主要是一些相對高科技的企業。而之所以叫「新」三板,是因為還存在一個老三板,主要是承載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和退市企業的公司股權轉讓。
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由於中關村的企業有限,因而當時的新三板成交量有限,交投極度不活躍。
2012年,上海張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天津濱海高新區加入新三板試點,至此新三板擴大到4個國家級高新園區,項目來源大大擴展。
2013年底,證監會宣布新三板擴大到全國,對所有公司開放。2014年1月24日,新三板一次性掛牌285家,並累計達到621家掛牌企業,宣告了新三板市場正式成為一個全國性的證券交易市場。
到2015年3月已有2100餘家公司在新三板掛牌,從家數和總市值上來說已經較為龐大。
2.新三板掛牌(上市)條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對掛牌准入條件的具體細化解讀,請詳見我司已發布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條件適用基本標准指引(試行)》。
3.新三板交易規則
股票轉讓方式
股票轉讓可以採取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其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掛牌股票可以轉換轉讓方式。掛牌股票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須有2家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
股票轉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轉讓時間內因故停市,轉讓時間不作順延,遇法定節假日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休市。
買賣股票的申報數量
買賣股票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股票轉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股票價格變動單位
股票轉讓的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轉讓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有效報價區間
開盤集合競價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前收盤價的上下2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20%以內;當日無成交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前收盤價的上下20%以內。
不在有效價格區間范圍內的申報不參與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價格區間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競價。
漲跌幅限制
不設漲跌幅限制。
4.新三板股票查詢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記錄了全部新三板掛牌公司、兩網及退市公司的行情和公告等信息,輸入證券代碼或證券簡稱即可查詢。
5.三板市場
新三板出現後,中國的二級市場由上至下可以分為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主板主要是大盤藍籌的匯集地,中小板是細分行業龍頭企業的源泉,創業板是創新企業的助推器,而新三板是中小高新企業的搖籃。
6.新三板開戶條件
新三板開戶條件與開戶流程
1、機構投資者
(1)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2、自然人投資者
(1)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新三板開戶流程:
1、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帳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2、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3、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託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託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託另一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託管手續。
7.三板指數
1、全國股轉系統首批指數於何時發布?
答:全國股轉系統指數編制工作於2014年5月正式啟動,首批指數委託中證指數公司進行編制,2015年3月18日正式發布指數行情。
2、首批指數的名稱與代碼是什麼?
答:全國股轉系統首批推出兩只指數:
其一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成分指數,指數簡稱:三板成指,英文名稱:NEEQ COMPONENT INDEX,英文簡稱:NEEQ COMPONENT,指數代碼:899001。
其二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做市成份指數,指數簡稱:三板做市,英文名稱:NEEQ MARKET MAKING COMPONENT INDEX,英文簡稱:NEEQ MARKET MAKING,指數代碼:899002。
3、首批指數有何特點?
答:(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成分指數(三板成指)的特點為:覆蓋了全市場的表徵性功能,包含協議、做市等各類轉讓方式股票,並考慮到目前協議成交連續性不強,該指數擬每日收盤後發布收盤指數。
(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做市成份指數(三板做市)的特點為:聚焦於交投更為活躍的做市股票,兼顧表徵性與投資功能需求,並於盤中實時發布。
4、首批指數編制主要考慮哪些市場因素?
答: 一是股票轉讓方式。全國股轉系統支持協議、做市和競價三種交易方式,目前已實施協議和做市兩種交易方式,三板指數編制需要考慮多元交易方式問題。特別是協議交易,存在股票交易連續性不強、價格走勢不平穩等情形,因此協議轉讓的股票不適宜單獨發布指數;而做市轉讓方式,通過做市商雙向報價,市場成交價格的連續性顯著改善,使得指數能夠較客觀反映市場整體成交價格變化情況。
二是市場規模發展。全國股轉系統是新市場,掛牌公司總數處在快速增長中。從2013年1月16日正式揭牌運營到現在兩年多時間,掛牌公司從200家增至2000家以上,增長超過10倍;做市轉讓方式上線以來7個月時間,做市股票也從上線首日的43隻增到200多隻,增長近5倍。如果這種發展速度保持相對較長的時間,採用固定指數樣本股數量的方式,指數的市場覆蓋面和表徵功能將不夠穩定。
三是市場結構特徵。首批推出的兩只指數,計算方法與國內外主要股票指數基本一致,具有良好可比性。但是,全國股轉系統主要服務於創業、創新和成長型中小微企業,包容性很強;掛牌公司在規模、行業分布等方面也表現出多元化特徵。目前股本最大的有40億股以上,最小的僅有200萬股;股票市值最大的佔全市場10%以上,行業市值分布方面,也較集中於信息技術業、金融業等,這種結構上的不均衡,可能對指數表徵性產生很大影響。因此,在編制方法上,對權重系數做了適當調整。
5、首批指數是如何編制形成的?
答:在指數計算方法方面,「三板成指」、「三板做市」均採用派氏加權平均法計算,以流通股本為權重,並使用除數法進行市值修正。以2014年12月31日為基期,基點為1000點。
樣本股數量確定:剔除無成交記錄的掛牌公司,並採用市值覆蓋標准(不固定樣本數)確定樣本股數量,覆蓋比例為85%。
樣本股選擇及調整:綜合考慮市值和股票流動性指標,採用行業匹配的方法,指數樣本股行業劃分採用投資型行業分類標准,參照全球行業分類系統標准(簡稱GICS);限制個股及行業的最大權重,單只股票最高權重佔比不超過5%,單個行業最高權重佔比不超過25%,避免因單一行業或個股出現極端情況時可能造成指數失真的情況;結合目前市場迅速發展的市場特點,「三板成指」、「三板做市」將按季度進行調整,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第二個星期五收盤後的下一個轉讓日作為樣本股調整時間。「三板成指」最近一期的樣本股共包含332隻股票,「三板做市」最近一期的樣本股共包含105隻做市轉讓股票。
6、全國股轉系統是否還會推出其他指數?
答:目前,全國股轉系統市場無論從廣度還是深度方面,發展空間還非常大,從國內外證券市場的發展歷程來看,指數作為投資基準,以及基金、期貨、期權等產品創新的基礎工具,是一種必然趨勢。全國股轉系統將根據市場統計管理與投資需求,持續加大開發力度,陸續研發其他指數,不斷豐富完善指數體系。比如,對行業、產業的投研需求,需要我們研究開發各行業指數、產業指數;對不同規模股票,需要我們研究開發大型、中型、小型及其各種組合的規模指數;還有基於其他許多策略或風格偏好的指數等。目前部分機構已著手准備相關指數產品設計准備工作,全國股轉系統歡迎和鼓勵市場機構加大投入,研發設計市場指數。
『柒』 天瓏5變天龍1咋回事
因為沒能及時披露報告。
根據天瓏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票轉讓方式變更的公告,天瓏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由於未能按時披露2021年年吵脊度報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暫行辦法》的規定,公司股票轉讓方式將於2022年5月5日起變更為每拿鄭周轉讓一次,股票簡稱變更為「天瓏1」。
公司將在2021年年度報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披露完成及相關條件成就時,再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消碰頌系統有限公司申請變更公司股票轉讓方式。
『捌』 老三板400019最新消息最新價格是多少
自己去股票軟體查啊,都是不一樣的。每天價格都會有浮動。
新三板股權投資:最重要的是對項目的選擇以及在合適的時機如何進行退出。從而賺取一定的利潤。我是新三板周老師,希望可以幫到您。
『玖』 新三板法律法規有哪些
您好,
新三板法律法規
綜合類(18部)
0.1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0.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0.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
0.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2014修正)
0.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2014修正)
0.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2014修正)
0.7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0.8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0.9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2013修訂)
0.10關於境內企業掛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事項的公告
0.11關於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0.12關於收取掛牌公司掛牌年費的通知
0.13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0.14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
0.15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
0.16關於做好材料接收工作工作有關注意事項的通知
0.17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申請材料接收須知
0.18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有關收費事宜的通知
附件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轉讓服務收費明細表
附件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服務收費(及代收稅項)明細表
一、掛牌相關(14部)
(一)200人以下公司(6部)
1.1.1股份公司申請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股票發行的審查工作流程
1.1.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說明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
1.1.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掛牌條件適用基本標准指引(試行)
1.1.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掛牌業務操作指南(試行)(2014年第二次修改)
1.1.5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申請文件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
1.1.6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涉及新修訂《公司法》相關條文適用和掛牌准入有關事項的公告
(二)200人以上公司(3部)
1.2.1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1)號——公開轉讓說明書
1.2.2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2)號——公開轉讓股票申請文件
1.2.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
(三)模板文件(5部)
1.3.1xx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申請報告
1.3.2xx證券公司關於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的推薦意見(適用於已掛牌公司)
1.3.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
1.3.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
1.3.5推薦掛牌並持續督導協議書
二、股票發行相關(8部)
(一)已掛牌公司不超過200人(6部)
2.1.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細則(試行)
2.1.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南
2.1.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1號——備案文件的內容與格式(試行)
2.1.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2號——股票發行方案及發行情況報告書的內容與格式(試行)
2.1.5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3號——主辦券商關於股票發行合法合規性意見的內容與格式(試行)
2.1.6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4號——法律意見書的內容與格式(試行)
(二)已掛牌公司超過200人(2部)
2.2.1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3)——定向發行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
2.2.2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4)——定向發行申請文件
三、資產重組相關(5部)
3.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業務指引
3.2重大資產重組業務指南第1號: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內幕信息知情人報備指南
3.3重大資產重組業務指南第2號:非上市公眾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構成重大資產重組文件報送指南
3.4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3.5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6號——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
四、優先股相關(5部)
4.1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
4.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
4.3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7號—定向發行優先股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
4.4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8號—定向發行優先股申請文件
4.5關於轉讓優先股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五、收購相關(2部)
5.1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5.2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
5——權益變動報告書、收購報告書和要約收購報告書
六、信息披露相關(10部)
6.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
6.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持續信息披露業務指南(試行)(2014修訂)
6.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掛牌暫停與恢復轉讓業務指南
6.4關於2014年年度報告披露及其他信息披露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6.5關於全國股轉系統信息披露系統正式上線運行有關事項的通知
6.6《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臨時公告格式模板》填寫說明
6.7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臨時公告格式模板
6.8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半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指引
6.9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模板
6.10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
七、主辦券商相關(4部)
7.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管理細則(試行)
7.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工作指引(試行)
7.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推薦業務規定(試行)
7.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相關業務備案申請文件內容與格式指南
八、投資者管理相關(4部)
8.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試行)(2013修改)
8.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證券賬戶信息報送業務指南
8.3買賣掛牌公司委託代理協議
8.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
九、交易及監管相關(13部)
9.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細則(試行)
9.2關於修改《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2013)
9.3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1號——信息披露
9.4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申請文件
9.5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章程必備條款
9.6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行政許可有關問題的審核指引
9.7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異常轉讓實時監控指引(試行)
9.8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方式確定及變更指引
9.9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單元管理辦法
9.10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單元業務辦理指南(試行)
9.1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證券代碼、證券簡稱編制管理暫行辦法
9.1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轉讓異常情況處理辦法(試行)
9.13關於做好實施做市轉讓方式有關准備工作的通知
十、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相關(7部)
10.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暫行辦法
10.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暫行辦法
10.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退市公司股票掛牌業務指南(試行)
10.4關於原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兩網公司及交易所市場退市公司相關制度過渡性安排有關事項的通知
10.5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分類轉讓變更業務指南(試行)
10.6《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風險揭示書》參考文本
10.7《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委託協議書》參考文本
十一、其他(7部)
11.1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
11.2律師事務所證券法律業務執業規則(試行)
11.3中國證監會關於證券經營機構參與全國股轉系統相關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11.4中國證券業協會關於拓寬證券投資咨詢公司業務范圍的通知
11.5關於公布《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登記結算業務實施細則》的通知
11.6新三板常見問題解答第五期
11.7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於開立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結算賬戶相關事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