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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退市公司會破產

發布時間: 2023-01-04 14:34:26

A. 股票退市對上市公司有什麼影響

退市會使上市公司的估值變的很低,這樣公司就不值錢了。公司的股份也就不值錢了,這是對上市公司最直接的影響。
退市會使上市公司融資受限,上市公司融資相對來說,成本更低也更容易融到資金,但是退市後就沒那麼容易了。
退市還會還會影響上市公司的聲譽,會給投資者留下不好的影響。也會降低其產品在市場上的競爭力,甚至有可能破產。
拓展資料: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私有化退市:私有化退市一般以主動退市完成。比如遼河油田(000817)和錦州石化(000763)。
換股退市:換股退市一般也是主動退市。換股退市後,原股東會成為另一家公司的股東。比如S山東鋁(600205)、S蘭鋁(600296)換股和中國鋁業(601600)換股後,原S山東鋁(600205)、S蘭鋁(600296)的股東就變成了中國鋁業(601600)的股東。
虧損退市:虧損退市一般是被動退市。ST股票,如果上市公司連續3年虧損,就會暫停上市,若在規定期限內還是達不到恢復上市的條件,就會被退市。比如*ST精密(600092)S*ST龍昌(600772)就是因為暫停上市後依然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公布年報而被退市。
股價低於1元退市:股價低於1元退市一般也是被動退市。如果上市公司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都低於1元,就會被交易所強制終止上市。比如ST中弘(000979)。
但凡退市就要有一個退市標准問題,上市公司退市採用單一標准:三年連續虧損即退市。上市公司退市是由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該公司仍然存在,仍可經營。而期貨機構退市則由存在變成消亡,這也是退市制度遲遲不能出台的重要原因。
一個期貨品種的退市,是指由於某種原因一個期貨品種的所有合約均退出市場,不再交易。比如之前一度很活躍的國債期貨、綠豆期貨等。
一個期貨合約的退市,是指它在規定的最後一個交易之後自動退市的現象,每個合約上市之日就已經確定了其退市之日。

B. 股票退市公司會倒閉嗎

這要視經營情況而定。
像樂視這種企業那肯定倒閉,還有很多企業退市而已,可以繼續經營。

C. 公司退市等於倒閉嗎

退市不等於破產。
破產,就是這個公司清算後消失,按清算的原則普通股東是最後的清算人,破產公司都是資不抵債的,所以普通股東基本得不到補償的,股票也沒有了。而退市,是指連續三年虧損的公司被暫停上市,公司還沒有破產,股份也還在,退市後持有的投資者還可以在三板交易,有很多公司退市後又經過資產重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變化能扭虧為盈重新上市。
上市公司退市,說明市場的制度完善,有進有出,好的上市公司留下來,不好的上市公司踢出去。要不然,不好的上市公司苟且殘喘,好比是一個定時炸彈,危害市場的健康發展。因此,公司退市,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只不過,對於公司自身而言,是有一些壞的影響,比如以上說到的商譽受損以及融資手段受限。還有,退市之後,也說明這家公司的實力已經大降。當然,如果公司通過一系列措施,度過了難關,有可能起死回生,讓股票重新上市。也就是說,公司退市之後,並不意味著倒閉,也不意味著破產。若然公司後期仍然沒有改變,繼續虧損下去的話,這的確是有可能破產倒閉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條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
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目的;
(三)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D. 退市後的上市公司為什麼會倒閉

上市公司退市不是就會破產。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以及明顯喪失清償能力,才會導致破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E. 國有資產股票退市後會破產清算嗎

退市後公司不一定會破產。一般退市只會降低市值,影響企業信譽。只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企業法人,才能申請破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三條規定,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F. 股票退市對公司什麼影響

股票退市企業就面臨著破產清算,一般情況下國家不會讓一個上市公司退市,這里涉及的問題很多 。 這就是為什麼要股權分置改革了。如果大股東努力把公司從危機中拯救出來,ST摘帽並股改,那大股東手裡的大批股票未來就可以在二級市場變現,獲取大筆財富。 如果大股東漠不關心就讓公司退市呢,手裡的大批股票的價值會暴跌。比如說在二級市場1.5元一股,如果退市了,大股東想轉讓,一般最多會以0.5元一股轉讓成交。也就是說二級市場的股價往往都比股權轉讓高很多。 另外,退市對公司的名譽打擊也極其嚴重。 我估計樓主持有快退市的ST股。樓主你可以看大股東和管理層的積極性。如果他們是不負責任對什麼都無所謂的人,那還是盡早把股賣掉為好。

G. 退市的股票,該上市公司是不是一定是破產了

不是。上市公司能夠上市是符合證監會上市的標准才可以上市。但是現在國家沒有健全的退市制度,退市的標准很寬泛,導致很多公司雖然從投資者角度看沒什麼投資價值,但是因為上市公司在國內最大的功能就是融資,這恰恰是沒有上市的企業很期待的,然後就通過重組來達到該股不退市,也就是大家說的殼資源。
外國的很多退市標準是盈利達不到前多少位,分紅達不到前多少位,違反交易規則等等都被退市。但國內沒有相關硬性的規定。國內退市的企業要麼就是爛得不能再爛了,從股市建立起到現在也沒有幾個退市。
在國外退市也就是達不到證監會的要求了,並不是破產了。在國內這個話題有點說不清楚,有的公司都資不抵債了仍然在上市,仍然不破產,國家政策我們不好評說,說多了說不定直接被……,呵呵,你明白的。

H. 上市公司退市後公司會倒閉嗎

法律分析:
不一定。上市公司如果退市,會嚴重影響企業信譽,市值會大幅縮水,企業融資功能下降,股票質押會出現問題,這會給企業的負債帶來更大的壓力,但不一定會破產,只有企業達到了破產界限,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企業才會宣告破產。破產,就是這個公司清算後消失,按清算的原則普通股東是最後的清算人,破產公司都是資不抵債的,所以普通股東基本得不到補償的,股票也沒有了。而退市,是指連續三年虧損的公司被暫停上市,公司還沒有破產,股份也還在,退市後持有的投資者還可以在三板交易,有很多公司退市後又經過資產重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變化能扭虧為盈重新上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八條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
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目的;
(三)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衍生問題:
股票退市後股民怎麼辦?股票退市後,股民的處理方式如下:
1、重組後再上市:如果上市公司主動退市,股東可以及時撥打上市公司客服電話,詢問是否有重組上市的可能。如果有這種可能,可以繼續持有該股,未來可能會升值;
2、新三板上市:上市公司不能在主板上市的,可以在新三板上市。如果股票登陸三板市場,股東可以到三板市場交易;
3、按持股比例清算:上市公司退市後被宣告破產的,由證券交易所按公司股份進行清算,並對股東持有的股份進行清算。

I. 公司退市等於倒閉嗎

公司退市一般不等於倒閉。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交易所對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較大的自主權。
上市公司退市需滿足哪些條件
上市公司退市一般需要滿足如下條件: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3、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條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
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目的;
(三)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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