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怎麼樣才被退市
A. 什麼樣股票必須退市
法律分析:股票退市有三個條件:凈資產為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末凈資產為負的,或者因追溯重述以前錯誤導致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末凈資產為負的,股票交易給予退市風險警示;營業收入不足1000萬元。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的,或者因追溯重述以前錯誤導致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的,股票交易給予退市風險警示;年度審計報告為否定或者不能發表意見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出具否定意見或者審計報告不能表達意見的,對該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退市風險警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第一百二十八條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一)公司名稱;(二)公司成立日期;(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四)股票的編號。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第一百二十九條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B. 股票在什麼情況下會退市
股票退市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分別是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又分為私有化退市以及換股退市,簡單來說就是上市公司在營業期限滿之後,股東會決定退市,另外上市公司處於合並或者分立時的需要也可能會選擇退市。
而被動性退市則是一般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者是出現了重大風險被監管部門強制吊銷了許可證而退市。
拓展資料:
股票上市是指已經發行的股票經證券交易所批准後,在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的法律行為,股票上市,是連接股票發行和股票交易的"橋梁"。
在我國,股票公開發行後即獲得上市資格。上市後,公司將能獲得巨額資金投資,有利於公司的發展。新的股票上市規則主要對信息披露和停牌制度等進行了修改,增強了信息披露的透明性,是一個進步,尤其是重大事件要求細化持續披露,有利於普通投資者化解部分信息不對稱的影響。
一、目的:
1.資本大眾化
股票上市後,會有更多的投資者認購公司股份,公司則可將部分股份轉售給這些投資者,再將得到的資金用於其他方面,這就分散了公司的風險。
2.提高股票的變現力
股票上市後便於投資者購買,自然提高了股票的流動性和變現力。
3.便於籌措新資金
股票上市必須經有關機構審查標准並接受相應的管理,執行各種信息披露和股票上市的規定,這就大大增強了社會公眾對公司的信賴,使之樂於購買公司的股票。同時,由於一般人認為上市公司實力雄厚,也便於公司採用其他方式(如負債)籌措資金。
4.提高公司知名度
上市公司為社會所知,並被認為經營優良,會帶來良好聲譽,吸引更多的顧客,從而擴大銷售量。
5.便於確定公司價值
股票上市後,公司股價有市價可循,便於確定公司的價值,有利於促進公司財富最大化。
二、原則:
股份公司發行的股票,在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就可以在股票市場(證券交易所)公開掛牌進行上市交易活動。
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並按一定的原則和程序進行操作與運轉。 在股票交易中,為了有效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不損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過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幾個原則:
1、公開性
公開性原則是股票上市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它要求股票必須公開發行,而且上市公司需連續的、及時地公開公司的財務報表、經營狀況及其他相關的資料與信息,使投資者能夠獲得足夠的信息進行分析和選擇,以維護投資者的利益。
2、公正性
指參與證券交易活動的每一個人、每一個機構或部門,均需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反映情況,不得有隱瞞、欺詐或弄虛作假等致他人於誤境的行為。
3、公平性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證券商、經紀人和投資者,在買賣交易活動中的條件和機會應該是均等的。
自願性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種形式中,必須以自願為前提,不能硬性攤派、橫加阻攔,也不能附加任何條件。
三、各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股票上市條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項目:
1.資本額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2.獲得能力
一般用稅後凈收益占資本總額的比率來反映獲利能力,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3.基本結構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財產凈值占資產總額的比率來反映資本結構,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4.償債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動資產占流動負債的比率(即流動比率)來反映償債能力,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5.股權分散情況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C. 股票什麼情況下會退市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以下情況會被退市:1、私有化退市私有化退市一般以主動退市完成。2、換股退市換股退市一般也是主動退市。換股退市後,原股東會成為另一家公司的股東。3、虧損退市虧損退市一般是被動退市。ST股票,如果上市公司連續3年虧損,就會暫停上市,若在規定期限內還是達不到恢復上市的條件,就會被退市。
D. 什麼情況股票會退市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股票退市都是在被動的情況下選擇退市的,很少有主動性選擇股票退市的。股票被動退市的情況下,基本上都是因為公司股票的虧損比較嚴重,從而選擇了不得不進行了股票退市的選擇,一般也稱之為股票虧損退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七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第一百五十八條 上市公司有前條第(2)項、第(3)項所列情形之一經查實後果嚴重的,或者有前條第(1)項、第(4)項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能消除,不具備上市條件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公司決議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E. 股票退市的條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3、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八條 上市交易的證券,有證券交易所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的,由證券交易所按照業務規則終止其上市交易。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證券上市交易的,應當及時公告,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四十九條 對證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交易、終止上市交易決定不服的,可以向證券交易所設立的復核機構申請復核。
F. 股票退市條件
股票退市的條件主要分為三個方面:
1、第一是因為自身的財務問題而退市,例如財務造假、經營不善等。
2、第二是因為上市ipo有問題,或者是公司造假嚴重,因而這種一般離開市場就比較難回來了。
3、第三是因為市值退市,即股票的每股市值都是一元錢,若是股價長期低於這個價格,那麼公司就會退市。
拓展資料:
一、退市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交易所對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較大的自主權。
二、退市類型介紹
退市可分為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1、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2、被動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三、退市流程
1、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2、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3、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4、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5、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6、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7、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8、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G. 股票退市需要什麼條件
股票退市條件必須滿足三個:
1、凈資產為負,營業收入不足1000萬元
如果在實施退市風險預警和暫停上市後,第一個會計年度末的凈資產仍為負,則公司股票將終止上市。如果在實施退市風險預警並暫停上市後,公司第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公司股票將終止上市。
2、年度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無法表達意見
如果在退市風險警示實施後,公司股票暫停上市後,第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仍出具否定意見或不能發表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如果公司在退市風險預警實施後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其首份年度報告,其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3、股票的累積成交太低
如果發行a股和b股的主板上市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連續120個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累計成交a股不足500萬股,累計成交b股不足100萬股,其a股和b股將被直接終止。
如果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不包括停牌的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累計獲得成交少於300萬股的股份,其股份將被直接終止。
拓展資料: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開戶
1.到證券公司開戶,同時開通上證或深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網上交易業務、電話交易業務等有關手續。然後,下載證券公司指定的網上交易軟體。
2.到銀行開活期賬戶,並開通銀證轉賬業務,把錢存入銀行。
3.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或電話交易系統把錢從銀行轉入證券公司資金賬戶。
4.在網上交易系統里或電話交易系統可以買賣股票。
5.開戶費用一般是開股東卡費用,按交易所規定,上海股東卡開戶費為40元人民幣,深圳股東卡開戶費為50元人民幣。(一般免費。)
6.買股票必須委託證券公司代理交易,所以,你必須找一家證券公司開戶。買股票的人是不可以直接到上海證券交易所買賣的。這跟二手房買賣一樣,由中介公司代理的。
如何辦理開戶手續:開立證券賬戶→開立資金賬戶→辦理指定交易
1.務必本人辦理開戶手續。首先,您要開立上海、深圳證券賬戶;其次,開立資金賬戶,您即可獲得一張證券交易卡。然後,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您應辦理指定交易,辦理指定交易後您方可在營業部進行上海證券市場的股票買賣。
2.開立證券賬戶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開立資金賬戶還須攜帶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如需委託他人操作,需與代理人(代理人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一起前來辦理委託手續。
3.2015年4月13日開始一張身份證最多可以在二十家證券公司各開立一個證券賬戶。
代碼
股票代碼是滬深兩地證券交易所給上市股票分配的數字代碼。這類代碼涵蓋所有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證券。熟悉這類代碼有助於增加我們對交易品種的理解。
A股代碼:滬市的為600×××或60××××,深市的為000×××或001×××,中小板為00××××,創業板為300×××;兩市的後3位數字均是表示上市的先後順序;B股代碼:滬市的為900×××,深市的為200×××;兩市的後3位數字也是表示上市的先後順序。
創業板的申購代碼、上市代碼都是30××××,增發為37××××,配股38××××。
中小板:002xxx
H. 股票什麼情況下會退市
法律分析:股票會在以下情況退市的:1、公司可以選擇主動退市的,可以向相關機構提出申請,把公司的股票作退市處理的;2、符合法定情況的,證券交易所應當終止股票上市交易,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應當屬於被動退市,法定情況是由《證券法》規定的,只要公司符合其規定,就應當作退市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二條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十六條 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設立、變更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
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組織機構、管理辦法等,由國務院規定。
第一百六十八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證券市場實行監督管理,維護證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防範系統性風險,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I. 股票在什麼情況下退市
法律分析:股票會在以下情況退市的:1、公司可以選擇主動退市的,可以向相關機構提出申請,把公司的股票作退市處理的;2、符合法定情況的,證券交易所應當終止股票上市交易,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應當屬於被動退市,法定情況是由《證券法》規定的,只要公司符合其規定,就應當作退市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六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