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被退市對公司有影響嗎
⑴ 股票退市對企業有什麼影響 – 手機愛問
股票退市企業就面臨著破產清算,一般情況下國家不會讓一個上市公司退市,這里涉及的問題很多 。 這就是為什麼要股權分置改革了。如果大股東努力把公司從危機中拯救出來,ST摘帽並股改,那大股東手裡的大批股票未來就可以在二級市場變現,獲取大筆財富。 如果大股東漠不關心就讓公司退市呢,手裡的大批股票的價值會暴跌。比如說在二級市場1.5元一股,如果退市了,大股東想轉讓,一般最多會以0.5元一股轉讓成交。也就是說二級市場的股價往往都比股權轉讓高很多。 另外,退市對公司的名譽打擊也極其嚴重。 我估計樓主持有快退市的ST股。樓主你可以看大股東和管理層的積極性。如果他們是不負責任對什麼都無所謂的人,那還是盡早把股賣掉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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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股票退市後會怎麼樣
法律分析:股票退市後,退市股票將進入場外交易市場。A股場外交易場所為三板市場。根據公司業績,三板市場的股票每周可交易3次。而且當公司存在退市風險時,股東會首先收到警告,他們可以選擇出售或繼續跟進。正式宣布退市5個交易日後,該股將進入30個交易日的退市交易整合期,這是該股退市的最後階段。需要注意的是,雖然不少股東並不希望看到股票退市,但在股票退市時,投資者不應過於恐慌,並採取相應措施挽回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五條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影響或者意圖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一)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四)不以成交為目的,頻繁或者大量申報並撤銷申報(五)利用虛假或者不確定的重大信息,誘導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六)對證券、發行人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並進行反向證券交易(七)利用在其他相關市場的活動操縱證券市場(八)操縱證券市場的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⑶ 股票退市對公司什麼影響
股票退市企業就面臨著破產清算,一般情況下國家不會讓一個上市公司退市,這里涉及的問題很多 。 這就是為什麼要股權分置改革了。如果大股東努力把公司從危機中拯救出來,ST摘帽並股改,那大股東手裡的大批股票未來就可以在二級市場變現,獲取大筆財富。 如果大股東漠不關心就讓公司退市呢,手裡的大批股票的價值會暴跌。比如說在二級市場1.5元一股,如果退市了,大股東想轉讓,一般最多會以0.5元一股轉讓成交。也就是說二級市場的股價往往都比股權轉讓高很多。 另外,退市對公司的名譽打擊也極其嚴重。 我估計樓主持有快退市的ST股。樓主你可以看大股東和管理層的積極性。如果他們是不負責任對什麼都無所謂的人,那還是盡早把股賣掉為好。
⑷ 退市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中國在美股上市的公司被退市經濟上的後果是回中國上市,信譽度會下降。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交易所對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較大的自主權。
退市可分為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在美國,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就必須退市:
⑴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
⑵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其總值少於100萬美元;
⑶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
⑷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
⑸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
⑹連續5年不分紅利。
日本的證券市場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須退市:
⑴上市股票股數不滿1000萬股,資本額不滿5億日元;
⑵社會股東數不足1000人(延緩一年);
⑶營業活動停止或處於半停止狀態;
⑷最近5年沒有發放股息;
⑸連續3年的負債超過資產;
⑹上市公司有「虛偽記載」且影響很大。
境外證券交易所對作出上市公司退市的決定一般都比較謹慎,並規定了非常復雜的程序。
如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80202規定了以下程序:
⑴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⑵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⑶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⑷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⑸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⑹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⑺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⑻SEC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香港聯交所的退市程序包括四個階段:
⑴第一階段:在停牌後的6個月內,公司須定期公告其當前狀況
⑵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告知其不符合上市標准,並要求其在6個月內,提供重整計劃(ResumptionProposal);
⑶第三階段:第二階段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公告聲明公司因無持續經營能力,將面臨退市,並向公司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在一定期限內(一般是6個月),再次提交重整計劃。
4)第四階段:第三階段結束後,如公司沒有提供重整計劃,則交易所宣布公司退市。
⑸ 公司退市對公司有什麼影響
公司退市對公司的影響是股價一般會下跌,中小投資者很難把手中的股票賣掉,在持續的下跌中會讓投資者損失很多錢。
不過上市公司在退市之前有30天整理期,可以在這個時間段內賣出。公司退市還會對公司的聲譽有一定的影響,會給很多投資者留下不好的印象。
⑹ 上市公司退市後公司會倒閉嗎
法律分析:
不一定。上市公司如果退市,會嚴重影響企業信譽,市值會大幅縮水,企業融資功能下降,股票質押會出現問題,這會給企業的負債帶來更大的壓力,但不一定會破產,只有企業達到了破產界限,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企業才會宣告破產。破產,就是這個公司清算後消失,按清算的原則普通股東是最後的清算人,破產公司都是資不抵債的,所以普通股東基本得不到補償的,股票也沒有了。而退市,是指連續三年虧損的公司被暫停上市,公司還沒有破產,股份也還在,退市後持有的投資者還可以在三板交易,有很多公司退市後又經過資產重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變化能扭虧為盈重新上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八條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
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目的;
(三)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衍生問題:
股票退市後股民怎麼辦?股票退市後,股民的處理方式如下:
1、重組後再上市:如果上市公司主動退市,股東可以及時撥打上市公司客服電話,詢問是否有重組上市的可能。如果有這種可能,可以繼續持有該股,未來可能會升值;
2、新三板上市:上市公司不能在主板上市的,可以在新三板上市。如果股票登陸三板市場,股東可以到三板市場交易;
3、按持股比例清算:上市公司退市後被宣告破產的,由證券交易所按公司股份進行清算,並對股東持有的股份進行清算。
⑺ 公司退市意味著什麼
公司退市意味著該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夠在證券交易所繼續交易了,因此該公司則不再是上市公司了。
退市的類型可以分為主動型與被動型兩種,退市對公司來說是一個不好的消息,會影響到公司的商業聲譽,直接影響到公司的發展,但是退市並不代表該公司破產倒閉了,只是由於該公司已經達到了退出市場的標准,需要退出市場。公司退市意味著該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夠在證券交易所繼續交易了,因此該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了。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交易所對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較大的自主權。上市公司退市分為以下兩種:
1)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2)被動性退市:是指上市公司連續3年經營不善、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股票價格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1元等原因。
圖紙資料:
1.破產:申請破產保護的公司有可能被交易所除名,但有關破產的規則比較主觀。例如,紐約-泛歐交易所的官員會根據自己的判斷來決定是否將尋求破產保護的公司摘牌。以攝影公司柯達為例,該公司於20世紀初開始在紐約-泛歐交易所上市,2012年的破產申請促使交易所官員將該股從紐約證券交易所所稱的 「大
⑻ 退市對股票的影響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退市是指股票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退市直接影響到股票的流動性,通常伴隨著股價的大幅下跌,關繫到數以萬計股東的切身利益。同時退市對公司聲譽的影響也非常嚴重。上市公司退市說明市場體系是完善的,有進有出,好的上市公司留,壞的上市公司踢。否則不良上市公司就像一顆定時炸彈,危及市場的健康發展。因此公司退市可能不是一件好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九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