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轉債上市對股票影響
A. 公司發行可轉債是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發行可轉債對股票沒有太大影響,不算利好也不算利空,不會影響股票走勢,可轉債是上市公司融資的一種方式,融資後資金可以作為企業日常的生產經營,也有可能是上市公司認為當前股價被低估了,直接增發股票不劃算,所以發行可轉債。
可轉債具有債券和股票的雙重性質,如果債券持有人不轉換為股票,那麼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如果可轉債持有人看好公司未來的潛力,那麼可以在約定期限內轉換為股票。
拓展資料: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概念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交易時間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交易費用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B. 可轉債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通過債轉股,提高權益佔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整個社會的杠桿率水平。同時國內的供給側改革必然伴隨著企業(主要是國有企業)的重組、整合,在這過程中銀行不良將加速暴露,此時一刀切的抽貸並不是好的處理方式。
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對股票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必須要理性看待。上市企業有時候需要發行一些企業債券,投資股票的投資者會很迷茫這對於股票是利空消息,還是利好消息,其實股票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是一種自身發展的需求,利好利空要看實際的企業情況而定。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C. 可轉債轉股對股價影響
可轉債轉股對股價沒有太大影響,股票漲跌不由可轉債決定,股票漲跌由供求關系、資金量、業績、政策、消息等多方面因素決定,相反股票漲跌可能會影響可轉債的漲跌。
需要注意的是可轉債轉股後,市場上的流通股會增加,所以股價會下降,但股票總資本不變,股票上市6個月後可以轉換為股票。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D. 可轉債的股票好不好
公司發行的可轉債對股票影響不大,既不好也不壞,不會影響股票走勢。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的一種融資方式。融資後,資金可以作為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也有可能是上市公司認為當前股價被低估,直接增發不劃算,所以發行可轉債
拓展資料:
發行可轉債有哪些好處?
首先,它具有低成本融資的優勢。可轉債的發行利率通常在1%左右,與同樣是債務融資方式的銀行信用和公司債相比,具有明顯的成本優勢。可轉換債券具有債券和股票的雙重性質。如果債券持有人不轉換為股票,還款到期時將收取本息。如果債券持有人對公司未來潛力持樂觀態度,可以在約定期限內轉換為股票。
第二,同期可轉債募集單位股權金額較增發配股金額高20%和50%。可轉債按照市場價格的一定比例折算,而配股和發行新股按照市場價格折讓的一定比例確定發行價格。因此,可轉換債券可以用較少的股本來籌集與配股或發行新股相同的資金。
第三,緩解股權每股收益和凈資產擴張導致的經營業績指標下滑,收益率常被公司管理者視為股東判斷經營業績的主要指標。與配股和發行新股相比,可轉債可以大大降低每股收益和凈資產的收益率值。
第四,優化資本結構。最好的資本結構通常有兩個標准,一個是公司價值最大化,另一個是資本成本最小化。對於資產負債率較低的公司來說,發行可轉債這種低成本的融資方式,在一定時期內增加了債務資本的比重,但卻通過投資高收益項目增加了公司的價值。
第五,對上市公司管理者具有約束作用。與純股權融資不同,可轉換債券在存續期間存在轉換或贖回的壓力。這種壓力可以促使管理者在投資項目上做出謹慎的決策,努力提高經營業績,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增長,以確保成功向債轉股轉移。股價、估值處於15年以來低位。股價方面,公司當前股價處於2015年以來的相對低位;從估值來看,公司10月21日收盤價對應PE(TTM)為10.69倍,也處於2015年以來的相對低位,同時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相比,處於中等水平,股價安全邊際尚可。
E. 股票轉債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進行轉債操作時,說明投資者比較看好該公司,認為個股後期會出現上漲的情況,投資者進行轉股操作比持有可轉債帶來的收益要高,同時,進行轉債操作,會增加個股的買方力量,從而會推動股價上漲。
轉股後的股票價值=(轉債價格/轉股價格)×正股價格,當轉股價高於現價(正股價)時,投資者進行轉股操作,會虧損;當轉股價低於現價(正股價)時,投資者進行轉股操作,會賺取一定的差價。
可轉債申請轉股的總面值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當投資者申請轉股最後得到的股份尾數不足1股時,公司將在轉股日後的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同時,轉股所獲得的股票,在下一個交易日就可以進行賣出操作。
債轉股對股價有影響。股票價格受很多因素影響,債轉股會有效指導企業向更好的方向發展,減輕了企業的負擔,相當於變相對企業進行了資助,也加強了市場對企業的信心,因此股價可能也會由低走高。
拓展資料: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以債權出資的,應履行評估程序。然後是債轉股債權的驗資程序。債權轉股權應當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驗資證明。操作過程中會產生債轉股合同。
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F. 轉債上市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可轉債上市對股份是有積極影響的,而對於可轉債持有人來說,就意味著失去了固定利息的債券收益,承擔股市風險。可轉換債券的收益可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它可以像普通債券一樣有固定的利息回報,但利息回報通常相對較低。第二種是利差收益,債券可以在市場上進行第二次交易以賺取差額。第三種是股權回報,即將債券轉換為股票,以獲得上市公司股價上漲的回報。
1.由於中國市場的特殊情況,存在可轉換價格向下修正的規定,發行的大部分可轉換債券均為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可以在一段時間後轉換為上市公司的股份,因此可轉換債券的發行相當於公司的原始股東
2.中國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很少低於票面價值,而上市公司則給予高級股東優先分配權,從而使上市公司成為優先股。
3.股權登記日後,可轉換債券發行日,套利資金外逃引發股價下跌,導致「自然」 隨著認購的結束,股價逐漸恢復正常,超額收益逐漸消失。
4.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如果他們想長期投資,他們可以持有股票,但最好行使優先選擇權 購買認購可轉換債券的權力,以便以後出售利潤。如果是短期投資,在可轉換債券發行前可以進行多次交易 在可轉換債券發行之日出售股票並回購。
5.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解釋可轉換債券對股票的影響。 從上市公司的角度來看,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是為了獲得直接融資,而這些資金需要償還本金和利息。持有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是上市公司的債權人,即債權人。但是,如果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選擇轉換為股權,則相當於上市公司的債務,並將其轉換為公司的股份。上市公司無需償還資金,可轉換債券融資成為自由融資,這是上市公司想要的。
一般來說,可轉換債券與股票價格成正比,股票價格的轉換對未來股票走勢和轉換收益空間有很大影響。
G. 股票轉債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開始發行可轉債券,一般都認為會對於該公司的股票產生利好影響。原因如下:
發行債券是一種非常常見的融資手段。如果一家公司發行了公司債券,就意味著這家公司急需資金。而一家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券,往往意味著該公司有比較好的開發項目,但是缺乏資金。而好的開發項目對於上市公司是一個利好消息。
債券的收益要比股票低,但是債券的索償權優先於股票的索償權。而股票的收益要比債券高,但是股票的索償權要落後於債券的索償權。一家上市公司開始發行可轉債券,意味著個人投資者多出了一種新的選擇。
投資者即可以選擇持有債券,獲取相應的利息,也可以選擇持有股票,分享上市公司的發展成果。雖然發行債券會分流一部分股市資金,但對於投資者來說,應該是一個利好消息。
對於上市公司的大股東來說,公司獲得的資金更多了,肯定是好事,有錢好辦事啊。對於上市公司的中小股東來說,如果能夠產生良好的效益,就是好消息,否則就是壞消息。一般來說,股票市場會把這個消息當作利好進行理解,公司的股價有較大概率出現上漲。
拓展內容:如何認購可轉債股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可轉債一般都有提前贖回條款。持有轉債的投資者要對此密切關注,當公司發出贖回公告後,要及時轉股或直接賣出可轉債,否則可能遭受巨大損失。因為公司一般只按超過面值極小的幅度(一般不超過105元)贖回全部未轉股的債券,而滿足贖回條件的轉債一般在130元以上,有的甚至高達200元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H. 發行了可轉換債券對公司股價有何影響
問題太多了!
我簡單說
1、可轉換公司債券調低轉股價是正常的,因為轉股條款裡面有介紹。股價下來了,所以轉股幾個也應該下來。這個是保護債券投資者的利益
2、基本上這個影響是中性的,沒有額外影響
3、因該是發行人作擔保的股票,應該是公司原來的股本
4、轉不轉不是看個轉化價格,主要是看市場價格,如果市場價格比轉股價格還要便宜,我何必轉了
應該是流通的股票吧,這個我不是很確定,但是你轉股的話,哪個股只能是公司給你,這個股應該是流通的,不流通的無法拿出來凍結
我覺得拉升可能是其他原因,調低轉股價是根據條款來的,主要是因為正股下來了,保護債券持有者。
I. 上市公司發布可轉換公司債券對股價影響
法律分析:1、從短期來看,可轉債轉換為股票後,股本擴大,每股預期收益和凈資產預期收益率會因此降低,同時也可能給市場傳遞出公司經營不利的信號,影響市場的信心。
2、從長遠來看,發行可轉債可緩解公司經營的資金壓力,對項目發展是有利的,凈資產預期收益率可能會逐步提高。
因此綜合來看,可轉債對股價的影響是利好還是利空,關鍵還要看公司項目發展的實際狀況。一般情況下,可轉債的發行對公司基本面的影響並不大,它並沒有改變公司的運營方向和策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條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證券公司擔任保薦人。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范運作。保薦人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