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披露被退市的股票
A. 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包括哪些情形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1)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且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2)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B. 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怎麼辦
發布退市風險預警公告的公司中大多數被立案調查的原因主要是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除了上海家化,還有三木集團、*ST中富、榮豐控股、恆星科技、鍵橋通訊、科倫葯業、勤上光電、風神股份、青鳥華光、*ST國創、*ST成城、五洲交通、大有能源、*ST大荒、上海物貿、博匯紙業、博元投資等均因信息披露涉嫌違法違規,而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創業板連續虧損二年 主板帶*st的 都可能退市
C. A股2021年退市高危股票名單出爐,名單上都有哪些公司
名單上有ST安信、ST環球、ST勤上、ST廈工、ST商城、ST時萬、ST新光、ST長動。
首先,俺先來廢話一下。
我先說一下,為什麼有退市高危股票名單。
高危退市股票名單基本都是上市公司在上市後的一個會計年度,審計凈利潤為負數,且營業收入連續虧損的都會被蓋上“ST”的帽子,所以說“ST”也是退市風險警示。
像我上面所寫的“ST”公司名單當中,他們現在就已經觸發了退市風險警示,而像如果下一個年度公司的業績沒有得到改善,那麼將會被強制退市。
像如果出現連續兩年凈利潤為負數,最新一年營收低於1000萬元的情況下,也會觸發退市風險警示,也就是會在股票的前面加一個“ST”的標志。
好了,俺的廢話完畢,給你比個小心心。(比心)
對於標題中的問題,俺有以下回答。
一、ST安信。你問的問題名單上都有哪些公司?我已經在開頭給你寫下來了,現在我們來寫一下退市高危股票名單中的前三名。
ST安信是退市股票風險當中的第一名。
據資料顯示,ST安信已經三個季度了,凈利潤呈現為負數,並且也三季度連續虧損,按照三季度到2020年來算的話,ST安信分別虧損18.33億元、39.93億元、38.15億元。
以上是ST安信退市的原因,以下是ST安信部分資料。
ST安信公司是鞍山市信託投資公司,他是在1987年被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多部門共同投資成立的地方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說ST安信是正兒八經的國有企業。
D. 被退市警告的股票還能正常交易嗎
能正常交易。
退市警示的股票在之後一個月內進入退市整理版,和其它股票的交易規則一樣。至於能不能買自己衡量,自己覺得能賺到當然可以,如果沒底,A股幾千隻股票都沒有別的好嗎,何必非要去賭那個高風險呢。
E. 2021年股市退市新規 A股退市規則匯總
一、交易類強制退市1、滬市主板
(一)在本所僅發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500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人民幣1元;
(二)在本所僅發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人民幣1元;
(三)在本所既發行A股股票又發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其A、B股股票的成交量或者收盤價同時觸及本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標准;
(四)上市公司股東數量連續20個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0個交易日)每日均低於2000人;
(五)上市公司連續20個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盤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
(六)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2、科創板
(一)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120個交易日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200萬股;
(二)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
(三)連續20個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3億元;
(四)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東數量均低於400人;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科創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二、財務類強制退市
1、滬市主板
13.3.1
上市公司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相關財務指標觸及本節規定的財務類強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上市公司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相關財務指標觸及本節規定的財務類強制退市情形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13.3.2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人民幣1億元,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人民幣1億元;
(二)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2、科創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三、規范類強制退市
1、滬市主板
13.4.1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二)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半年度報告或者經審計的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披露;
(三)因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公司所披露半年度報告或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20個交易日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1個月內仍未解決;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
(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13.4.14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2個月內,仍未披露經改正的財務會計報告;
(二)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2個月內,仍未披露符合要求的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
(三)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2個月內,半數以上董事仍然無法保證公司所披露半年度報告或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
(四)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2個月內,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五)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6個月內,仍未解決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問題;
(六)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七)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強制解散條件成就,或者法院裁定公司破產;
(七)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本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八)公司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未被本所同意。
2、科創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四、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
1、滬市主板
13.5.1
本規則所稱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且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13.5.2
上市公司涉及第13.5.1條第(一)項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生效判決;
(二)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構成重組上市,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生效判決;
(三)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導致連續會計年度財務類指標已實際觸及本章第三節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
(四)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公司披露的營業收入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營業收入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凈利潤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凈利潤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凈利潤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潤總額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資產負債表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凈資產合計金額的50%(計算前述合計數時,相關財務數據為負值的,則先取其絕對值再合計計算);
(五)本所根據上市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影響等因素認定的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情形。
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統稱欺詐發行強制退市情形,第(三)項至第(五)項統稱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13.5.3
上市公司涉及第13.5.1條第(二)項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二)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主營業務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存在喪失繼續生產經營法律資格的其他情形;
(三)本所根據上市公司重大違法行為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程度,結合公司承擔法律責任類型、對公司生產經營和上市地位的影響程度等情形,認為公司股票應當終止上市的。
2、科創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五、主動退市
1、滬市主板
13.7.1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請主動終止上市:
(一)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並決定不再在本所交易;
(二)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並轉而申請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轉讓;
(三)公司向所有股東發出回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四)公司股東向所有其他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五)除公司股東外的其他收購人向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六)公司因新設合並或者吸收合並,不再具有獨立主體資格並被注銷;
(七)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公司解散;
(八)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認可的其他主動終止上市情形。
2、科創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F. 因違反法律法規被勒令退市企業,散戶持有該公司的股票該怎麼辦
退市股票的處置:
有三種可能:一種是重組後再重新回到主板(如濟南輕汽);另一種就是將來上三板;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破產,徹底沒有了。
如果你的股票上了三板就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還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根據業績決定。之前你首先要去證券營業部開立一個三板市場的股東帳戶。需要你本人帶身份證,股東帳戶卡,還有你的股票交易卡。先辦理一下三板股東開戶,然後辦理一下股票過戶。如果還沒有上三板你要耐心等待。。
G. 我買的股票可能存在因重大信息披露違反法規導致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並暫停上市的風險等怎麼辦啊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國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給予如下解答
提示風險是很正常的,如果您覺得心裡壓力很大,可以賣出換別的業績良好無退市風險的股票。
詳情歡迎您登錄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網站人工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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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科創板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有哪些
根據《上市規則》規定,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包括:
一是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且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為進一步發揮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震懾作用,在重大違法類退市情形中新增財務造假量化退市指標,連續兩年營業收入、凈利潤、利潤總額、資產負債表等指標虛假記載金額達到規定規模和規定比例的公司,將予以退市。
I. 股票因信息披露違法股民如何索賠
從證券法角度,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這三種違法行為都是可以索賠的。但在實踐中,操作最成功的、索賠頻率最多的是虛假陳述索賠。虛假陳述具體包括四種: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不正當披露。投資者因上市公司虛增業績、虛假記載年報等違法違規行為誤導,自虛假陳述實施日至揭露日期間買進該只股票並造成虧損的,可通過律師團隊向法院提交索賠,主張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等。
J. 康得新「財務造假」案詳情曝光,或被強制退市,董事長被捕
成為A股怪談的康得新122億存款不翼而飛案,終獲官方確認。康得新在9月28日晚發布公告稱,已收到證監會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公司可能被強制退市。從證監會立案調查到現在,已經過去了20個月。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從2015年到2018年,康得新瞞天過海,虛增了115億利潤。但一個謊言需要無數個謊言來掩蓋,於是公司又虛增了上百億的銀行存款余額。沒想到的是,這一切被一則違約公告牽連而全盤曝光。2019年12月16日,前董事長鍾玉因涉嫌犯罪被捕。
違約牽出百億大案
出事前的康得新,在材料界獨樹一幟,被譽為「中國的3M」,是A股頗有名氣的大白馬股。但這只「大白馬」的成色,原來是有嚴重問題的。
2019年1月,康得新發布了一則違約公告:一筆本息10.41億融資券,公司未能償付,已構成實質違約。另有一筆當月即將到期的5億元債券,也可能無法按期兌付。
這則公告讓公眾感到莫名其妙,因為截至2018年9月30日,康得新的貨幣資金高達150億元,可售金融資產也有42億元。手握重金的康得新,為啥連10多億債券都還不了?
2019年3月,康得新董事長鍾玉、原總裁徐曙等離任,公司隨後發布的2018年年報稱,賬面貨幣資金有153億元,其中 122億元存放於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然而,經核查,這個賬戶的余額是0。
紙包不住火,康得新財務造假案終於曝光,在股市引起軒然大波,網友調侃說,這筆錢自己長腿跑了。康得新的股民討要說法,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非標意見,公司獨董提出異議,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也迅速介入。
2019年5月12日,張家港市公安局在微博上確認,康得新實際控制人、前董事長鍾玉已經被抓。
案情披露:涉嫌「三宗罪」
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書,首次披露了康得新造假的具體情況,主要涉嫌「三宗罪」。
一是利潤虛增。康得新通過各種手段,虛增營收、成本、研發和銷售費用,導致從2015年到2018年,分別虛增利潤22. 4億、29. 4億、39.1億和24.3億,合計高達115億。
二是存款虛假。公司從2015年到2018年都在虛假記載銀行存款余額,其中2018年披露的存款余額是144億,其中包括在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的122億,結果都是假的。
三是隱瞞資金使用情況。2015年和2016年,康得新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分別募資29.8億、47.8億。公司在2018年年報中謊稱,報告期內已使用募集資金36.88億,全用於建設高分子膜材料項目和裸眼3D膜組產品項目。
在陳述申辯和聽證中,康得新及其代理人提出了4點意見,都被證監會駁回。
證監會還披露了康德新是如何虛構外銷業務的:資金從康得新匯出後,由過橋公司等中間環節,通過「對敲」和「內保外貸」的形式轉至境外,再由虛假的境外客戶或第三方代付公司,以銷售回款形式,轉回康得新。如此復雜而又精妙的手段,讓人嘆為觀止。
系統性造假,或強制退市
證監會表示,康得新案不但有管理層參與,還有經營層,甚至大量員工也參與其中,是上市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一起實施的違法行為,是系統性的財務造假案。
更惡劣的是,康得新在收到立案調查通知書後,至今沒有就財務造假問題進行整改,也沒有就賠償投資者等相關事項採取任何行動。
證監會決定,責令康得新改正,給予警告,並罰款60萬;對鍾玉給予警告,並罰款90萬。另外,對時任康得新總經理的徐曙、時任康得新財務總監的王瑜、時任康得新財務中心副總經理的張麗雄等11人給予警告和3萬到30萬不等的罰款。
證監會還決定,對鍾玉、王瑜分別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徐曙、張麗雄分別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但證監會作出的只是行政處罰。今年9月9日,這4人已由公安部門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其中,鍾玉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以及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購外匯罪。
康得新表示,公司可能存在觸及深交所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強制退市,目前公司股票將繼續停牌。
自2019年1月23日開市起,康得新的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簡稱由「康得新」變為「ST康得新」,日漲跌幅限制為5%。另外,*ST康得從2019年7月5日開始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