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第一隻退市股票
㈠ 創業板退市後股票怎麼辦
在主板中小板退市的股票,首先會退到老三板市場。這個時候散戶必須要去證券公司開三板交易許可權,這樣才可以確保你能夠交易。在老三板的市場依然可以掛牌轉讓,只要有人願意接受你的股份,你也可以把股票轉讓出去換成錢。但是,股票進入老三板之後,轉讓會非常的困難,流動性很差,不一定能轉讓出去。只要公司沒有破產清算,你就還是股東,但是退市依然會帶來較大的損失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
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㈡ 創業板里第一支退市的會是哪支股票
現在說那要退市太早了,基本上近幾批上市的創業板股票2009年的上半年業績都是很高盈利的,不太可能2009下半年的業績迅速逆轉然後遭退市處理的,應該在2010年上半年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㈢ 誰會成創業板退市第一股
自2009年10月30日以來,創業板市場已誕生六年多。期間,並沒有哪家創業板公司退市。而在近日,關於誰將成為創業板「退市第一股」的討論則吸引了市場的眼球。而據媒體報道,創業板有10家上市公司提示了暫停上市的風險,既包括吉峰農機這樣「資深」的創業板公司,也包含安碩信息這樣的「妖股」,而去年6月份就停牌的金亞科技亦在其中。
其實,10家上市公司中,同花順、安碩信息、金亞科技等八家公司因受到證監會的「立案調查」而面臨一定的退市風險,而像吉峰農機、星河生物等兩公司則因財務指標觸發了暫停上市風險。資料顯示,吉峰農機與星河生物2013年、2014年均出現虧損。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最近連續三年虧損的創業板公司將被實施暫停上市。但這兩家上市公司均於今年1月發布了業績預告,並均預計2015年度盈利。因此,這兩家公司退市風險實際上已提前解除。
真正值得關注的是那些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根據《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下稱《若干意見》)的規定,如果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或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將會被實施暫停上市的處罰,安碩信息、金亞科技等即屬此列。其中,金亞科技則更令其投資者擔憂。
今年元月份,金亞科技發布的自查公告顯示,其在貨幣資金、應收帳款、工程預付款、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利潤、未分配利潤等多方面的數據存在「瑕疵」,有的甚至金額巨大。由於《若干意見》發布於2014年,而金亞科技的問題也出現在2014年度。因此,金亞科技的財務造假,屬於赤裸裸的頂風作案,其性質是非常嚴重的。
金亞科技存在暫停上市的風險,基金公司大幅調低的估值似乎也能說明問題。去年停牌前,金亞科技報收於34.51元,而近期,包括廣發基金在內的持有金亞科技股份的八家基金公司,紛紛調整其估值,估值區間為8.51元~8.80元,等於打了2.5折。
盡管包括金亞科技在內的創業板公司敲響了退市的警鍾,但這些公司真的會「被退市」嗎?或者說創業板會產生「退市第一股」嗎?筆者以為有點懸。如果是上市公司因業績連續虧損的原因退市,那定然「當仁不讓」,沒什麼好說的。但如果是因為重大違法行為而退市,則不確定性因素太多了。
首先,如果像金亞科技等創業板公司被認定為信息披露重大違法,那麼監管部門是否有足夠的勇氣與決心對其實施暫停上市顯然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一家上市公司退市,並非一「退」了之這么簡單,個中涉及多個重大利益方,更涉及到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保護問題。由於眾多上市公司退市後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問題一直是一片空白,監管部門在對相關公司實施退市時,不得不考慮到這方面的問題與壓力。畢竟,中小投資者是無辜的,但卻成為上市公司違規的犧牲品,這無疑是非常不公平的。
其次,即使金亞科技等被處以暫停上市的重罰,但《若干意見》還為其重新恢復上市留下了制度「後門」。根據規定,只要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作出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決定前,全面糾正違法行為、及時撤換有關責任人員、對民事賠償責任承擔作出妥善安排的,其就可以向證券交易所申請恢復上市。並且,證券交易所應當在規定期限內作出同意其股票恢復上市的決定。而無論從何種角度考慮,上市公司都不會願意退市,畢竟上市背後存在巨大的利益,而恢復上市的最大「成本」其實就是「對民事賠償責任承擔作出妥善安排」。從以往萬福生科與海聯訊的案例看,其成本均不到2億元,與大股東持股市值相比,根本算不了什麼。更何況,如果上市公司不賠償投資者,即使其退市後,同樣會遭到投資者的追責的。那麼,還不如花錢買平安,花錢買個掛牌資格劃算。因此,除非業績虧損的因素,創業板「退市第一股」或許真的將難以產生
㈣ 2020年創業板退市新規定
法律分析:1.財務類指標方面,將凈利潤連續虧損指標改為「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的復合指標,納入審計意見指標並全面交叉適用,退市觸發年限統一為兩年,及時淘汰既無盈利能力又缺乏收入的空殼公司,以實現精準從快出清。
2、規范類指標方面,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按期改正」指標,強化公司合規披露和規范運作意識。
3、新退市規則優化了退市流程。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交易類退市不再設置退市整理期及時披露定期報告或改正財務會計報告的退市觸發期限統一調整為四個月大違法強制退市的停牌時點由「知悉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者司法裁判」後移至「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者司法裁判生效」,給予投資者更充分的交易機會。
4、創業板新規則強化風險警示,對財務類、規范類、重大違法類退市設置,並根據風險程度差異優化各類退市情形的風險提示公告披露時點和頻次
法律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 第二節 交易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股票累計成交量低於200 萬股;
(二)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 1 元;
(三)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 3 億元;
(四)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公司股東人數均少於 400 人;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節、財務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或追溯重述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
(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本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㈤ 創業板退市都是哪些股票
截止目前,創業板退市股票僅有一隻,為欣泰電氣,股票代碼300272,被退市的原因是涉嫌欺詐上市被證監會啟動強制退市程序,且強制退市後不得重新上市。而作為大股東的興業證券也面臨了行政處罰,且給予警告並罰沒約5700萬元。
多元標准:包括公司財報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在規定時間未能消除的;公司凈資產為負而未在規定時間內消除的;公司股票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低於100萬股,限期內不能改善的。
一旦上市公司出現財務或者其他狀況異常,導致其股票存在終止上市風險,深交所將會對該公司股票交易實行風險警示處理。
(5)創業板第一隻退市股票擴展閱讀
直接退市:創業板公司退市後不再像主板一樣,必須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如符合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條件,退市公司可自行委託主辦券商向中國證券業協會提出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份轉讓的申請。
快速程序:縮短退市時間,避免該退不退、無限期停牌現象。出現以下三種情形時將啟動快速程序: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報和中報;凈資產為負;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否定或拒絕表示意見。
退市標准一旦付諸實施,對投資者影響巨大。由於公司退市的市場風險投資者必須自行承擔,因此,專家建議投資者在參與創業板投資時,應當重點關註上市公司的技術風險和經營風險。
㈥ 2021年創業板退市新規 創業板最新退市規則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所述:上市公司觸及本章規定的退市風險警示、終止上市情形的,本所依程序審議和決定其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終止上市事宜。
第二節、交易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股票累計成交量低於200 萬股;
(二)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 1 元;
(三)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 3 億元;
(四)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公司股東人數均少於 400 人;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節、財務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
(二)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本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因第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首個會計年度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或者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
(二)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者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准確、完整的年度報告;
(五)雖滿足第 條規定的條件,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本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六)因不滿足第 條規定的條件,其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未被審核同意。
公司因第條第一款第四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出現前款第四項至第六項情形或者實際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指標相應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現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形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第四節、規范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
(二)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真實、准確、完整,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有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的;
(三)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要求期限內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內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者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條件,在規定期限內仍未解決;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
(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本規則第 條第四項情形,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一)公司已經失去信息披露聯系渠道;
(二)公司拒不披露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嚴重擾亂信息披露秩序,並造成惡劣影響;
(四)本所認為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因第條第一項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兩個月內仍未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准確、完整的相關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
(二)因第條第二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兩個月內仍有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真實、准確、完整;
(三)因第 條第三項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兩個月內仍未披露經改正的財務會計報告;
(四)因第 條第四項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兩個月內仍未按要求完成改正;
(五)因第 條第五項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六個月內仍未解決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問題;
(六)因第條第六項、第七項情形其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強制解散條件成就,或者法院裁定公司破產;
(七)雖滿足第 條、第 條規定的條件,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本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八)因不滿足第 條、第 條規定的條件,其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未被審核同意。
第五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本規則所稱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二)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上市公司涉及第 條第一項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
(二)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構成重組上市,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
(三)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公司連續會計年度財務類指標已實際觸及本章第三節規定的終止上市標准;
(四)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公司披露的營業收入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營業收入金額合計達到 5 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凈利潤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凈利潤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凈利潤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潤總額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資產負債表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合計達到 5 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凈資產合計金額的 50%。
(計算前述合計數時,相關財務數據為負值的,先取其絕對值後再合計計算);
(五)本所根據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影響等因素認定的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情形。
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統稱欺詐發行強制退市情形,第三項至第五項統稱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上市公司涉及第 條第二項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二)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主營業務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存在喪失繼續生產經營法律資格的其他情形;
(三)本所根據公司重大違法行為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程度,結合公司承擔法律責任類型、對公司生產經營和上市地位的影響程度等情形,認為公司股票應當終止上市的。
第八節 主動終止上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請主動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並決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二)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並轉而申請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轉讓;
(三)公司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四)公司因新設合並或者吸收合並,不再具有獨立主體資格並被注銷;
(五)公司以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東發出回購全部股份或
者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六)公司股東以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為目的,向公司所有其他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七)公司股東以外的其他收購人以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八)中國證監會或本所認可的其他主動終止上市情形。
㈦ 創業板退市股票有哪些,創業板退市股票一覽
股市中的股票許多,而這些股票的特色都不相同,為了區別就有了多種板塊,而創業板便是其中之一。信任了解股票出資入門常識的股民也知道,假如股票無法到達持續在板塊中生存的條件就只有退市。那麼創業板退市股票有哪些,創業板退市股票一覽。
創業板主要是深市面向正處於創業型可是成長性很高的中小企業,這些企業上市之後,能讓企業得到更多的融資,然後開展更好。當然 ,對於股民來說,就不是很友好了。由於這些公司建立的時刻度比較短,所以風險也相對比較高,一旦經營不善或是由於其他違法的原因的話就會被退市。所以,出資創業板的股民都是必須有一定的炒股經歷以及對於風險的高度承受能力。
已然創業板股票的風險高,那麼股票遭受退市便是正常不過的工作了。不過創業板中退市的股票只有一隻。是在2016年呈現的第一隻退市股票,也是至今僅有的一隻。它便是涉嫌詐騙的欣泰電氣,之後創業板就沒有在傳出退市的股票名單了。
要知道,創業板與其他的板塊不相同,那便是它沒有ST的標志的,一旦它到達了退市的條件的話,只會直接退市,假如低於創業板不是很關注的股民會覺得怎樣股票忽然就沒有了,更是增加了股民的出資風險。但其實,股票呈現了風險的話,上市公司還是會發布相關布告的。最初欣泰電氣呈現問題的時分,還有其他在創業板的股票也發布過布告,分別是星河生物、寶利世界、京天利、安碩信息、恆順眾升、銳奇股份、嘉寓股份、同花順和金亞科技。不過這些股票並沒有退市,所以,盡管A股中遭受退市的股票許多,可是創業板仍然只有一隻退市股票。
不過2019年,創業板有3家公司發布了暫停上市風險警示布告,它們分別是寶德股份、萬福生科,以及天龍光電。對於創業板公司來說,假如連虧3年,無需ST將直接暫停上市。假如寶德股份、天龍光電和萬福生科3家公司,終究呈現由於接連虧本3年而暫停上市的狀況,將是創業板初次呈現暫停上市的事例。
不過一旦這樣的事例出來 ,對於創業板的股民來說也是好事,由於多了一個緩沖的時機。假如股票能將成績從頭能做好或是重組的話,那麼股票就能盤活,反之股民也不會再報有期望。
創業板盡管贏利比較高,可是風險也是相對的,一不小心就會碰上退市的股票,所以股民在出資的時分,一定要穩重。
㈧ 創業板退市股票都有哪些如今怎麼樣了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創業板上市公司可能的退市情況主要包括:股票的脈動退市,包括累計某一指標以下的股票交易量、股票的收盤價、收盤市值和持續低於某一指標的股東人數;財政強制退市,包括收入和凈利潤達到規定標准,凈資產為負,並出具非標准審計意見;強制性離職包括公司信息披露、定期報告發布、公司總股本或股權分配變動等合規指標;重大違法行為,包括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和五大安全領域重大違法行為,依法予以除名。
天翔環境股將於7月19日進入退市期。退市期間為30個交易日。退市期限屆滿後的下一個交易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將退市天翔環境股票。由於2019年底經審計凈資產為負數,且注冊會計師出具的2018年和2019年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審計報告無法表述,天翔環境早在2020年5月13日就被暫停上市。2021年5月28日,天翔環境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了復市推薦信。由於恢復上市的申請文件不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規則的規定,公司收到了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終止成都科通環境有限公司上市的決定。6月2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天翔環境上市。
㈨ 到目前為止,創業板是否有退市的股票
到目前為止,創業板有一隻退市的股票。該股票的名稱是欣泰電氣,至於具體的退市原因,可以到網路搜索一下就知道了。
㈩ 創業板股票退市新規則
創業板退市規則:
1.發行人未能遵守《上市規則》,而情況屬嚴重者;
2.最低公眾持股量占已發行股本的低於25%。至於市值相等於或超過40億港元的公司,最低公眾持股量低於20%,或10億港元;
3.發行人進行的業務活動或擁有的資產不足以保持其證券繼續上市;
4.發行人或其業務不再適宜上市。
【拓展資料】
創業板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1)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2)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經審計凈資產為負;
(4)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5)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
(6)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7)出現可能導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8)因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提出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問題解決方案,經深交所同意其實施;
(9)公司股票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10)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11)深交所認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風險的情形。
退市後,按照目前的規定,尚不能直接申請恢復上市。發行人需按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重新申請股票發行及上市。
創業板退市第一股:
自2009年10月30日以來,創業板市場已誕生六年多。期間,並沒有哪家創業板公司退市。而在近日,關於誰將成為創業板「退市第一股」的討論則吸引了市場的眼球。而據媒體報道,創業板有10家上市公司提示了暫停上市的風險,既包括吉峰農機這樣「資深」的創業板公司,也包含安碩信息這樣的「妖股」,而去年6月份就停牌的金亞科技亦在其中。
2015年年報披露已結束。根據滬深交易所統計數據顯示,去年滬市公司凈利潤同比增長-2.66%;深市公司凈利潤同比增長7.42%,其中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分別增長-0.35%、2.96%和24.84%。就在這創業板較為靚麗業績的背後,504家創業板公司中有26家公司去年業績虧損,這一數字較2014年度(12家)大幅增加。這其中有兩家公司(科恆股份(300340)、太空板業(300344))連續兩年虧損。另外,2012年、2013年「兩連虧」的萬福生科(300268)、天龍光電(300029)在2014年度實現「短暫」盈利後去年再度出現虧損。
自2009年上市以來,金亞科技(300028)經營不振、重組折戟,去年又因財務造假遭到證監會立案調查。截至目前,證監會的調查尚無最終結論,但根據立案公告和自查公告,輿論普遍認為,作為創業板首批掛牌交易的金亞科技,有可能再開市場先河,成為「創業板退市第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