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減持可轉債影響
1. 終止發行可轉債對股票的影響
終止發行可轉債對股票沒有太大影響,股票漲跌主要是由供求關系、資金、政策、消息等因素綜合決定的,轉債的漲跌或者停牌不會對股票產生影響,相反股票漲跌可能會影響轉債的漲跌。
轉債停止交易主要是因為觸發了停牌機制,當轉債漲跌幅達到20%、30%時就會觸發臨時停牌機制。
【拓展資料】
發債是指新發可轉換債券。而轉債是投資人購買的一家公司發行的債券,在指定期限中,投資人可以將其按照一定比例轉換成該公司的股票,享有股權的權力,放棄債券的權力;但是如果該公司的股票價格或者其他條件對投資人持有股票不利,投資人可以放棄將債券轉換成股票的權力,繼續持有債券,直至到期。興業發債是指興業銀行發行的債券。
現在可轉債申購相對來說比較火爆,興業發債也是非常受到歡迎的,因為其發行規模比較大,因此比較受歡迎。此次發債的要點如下:
一、發行規模及資金的用途
發行規模500億,除了扣除相關的發行費用之外,在可轉債持有人轉股之後將其用於補充核心一級資本。具體什麼是核心一級資本,這里不詳細說,只要理解有了這些資本金,可以做更多的生意,開展更多的業務就可以了。對銀行來說也是好事情。
二、發行方式
此次發行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原股東配售,剩餘部分為向機構投資者配售和公眾投資者發售。作為個人投資者,要麼你已經是興業銀行的小股東,那麼你就可以參與此次的配售,同時你也可以參加網上的打新債。
三、配售比例
這次配售的預期比例為0.002406手/股,也就是每股興業銀行可以配售0.002406手的可轉債,而一手可轉債是10張,一張面額100元,那麼每股興業銀行就需要准備2.406元。打個比方,比如你有1000股興業銀行,那麼你理論上可以配售2.406手,也就是24.06張,合計2406元。
2. 可轉債轉股對股價影響
可轉債轉股對股價沒有太大影響,股票漲跌不由可轉債決定,股票漲跌由供求關系、資金量、業績、政策、消息等多方面因素決定,相反股票漲跌可能會影響可轉債的漲跌。
需要注意的是可轉債轉股後,市場上的流通股會增加,所以股價會下降,但股票總資本不變,股票上市6個月後可以轉換為股票。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3. 減持可轉換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由於比較復雜,既可以看作是利好也可以看作是利空。
主要分為以下兩個方面:1.可交換債券可以為發行人獲取低成本融資的機會。由於債券持有人有股票的看漲期權,因此發行利率通常低於其他信用評級相當的固定收益品種。一般來說,可交換債券的轉股價均高於當前市場價,因此可交換債券實際上為發行人提供了溢價減持分公司股票的機會。
與可轉債相比,可交換債券融資方式還具備風險分散的優點,這使得可交換債券在發行時更容易受投資者喜歡。由於債券發行人和轉股標的的發行人不同,債券價值和股票價值之間也並無直接聯系。
2.可交換債券的發行,可能會導致轉股標的股票發行人的股東性質發生變化,從而影響公司的經營。
(1)可轉換債券首先是一種公司債券,持有人能夠以此獲得相應的債權,即持有人可以不進行轉換,而是持有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所有可轉換債券具有債券的特性。
(2)如果持有人選擇在規定的期限內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公司股票,它就成為公司的股東,享受股東的權益,其收益受公司業績的影響。
(3)正是由於可轉換債券的可轉換性,所有它兼有股票和債券的特性。
拓展資料:可轉債就是可以轉換成公司的股票的債券,因為是債券,所以具有保底的特性,又因為能夠轉股所以收益也屬於上不封頂的。
可轉債就是可以轉換成公司的債券,可以從公司的債主變成公司的股東。
可轉債優點:籌資成本較低,便於籌集資金,有利於穩定股票價格和減少對每股收益的稀釋,以及減少籌資中的利益沖突。
缺點:存在股價上揚的風險、財務風險和喪失低息優勢的風險。
4. 可轉債上市對股價的影響
從目前兩家先上市A股再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兩個公司的例子來看,轉債對於公司股價的影響還是較為明顯的,更准確的說是兩者之間的相互作用是明顯的。
從相對應的公司股票和轉債價格走勢看,在轉債上市後,兩者的波動具有了密切的相關性,特別是在轉換數量沒有達到一定程度之前,從原理上說,股票價格是決定轉債價格的基礎,主動性的變化應該更多在在股票這一邊,但是由於債券固有的特性也決定了轉債不可能跟隨股票無限制的下跌,因為在上市債券目前尚不太可能有還本付息危險的政策背景下,債券價格下跌到一定程度就會因實際收益率的提高而得到買家的支持,但是股票價格的過度下跌也會因為公司降低轉換價格而威脅到債券持有人利益,所以有可能維護股票的價格。
5. 可轉債的作用,對股市來說是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發行可轉債對股價是有一定影響的,但屬於利好還是利空需要視情況而定:
1、可轉債和股票一樣,屬於公司的一種融資手段。如果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說明公司目前急需資金,通常是有新的項目需要開展。所以發行可轉債是否利好要看投入的項目能否帶來可觀的效益,好的開發項目對於上市公司是一個利好消息;
2、可轉債發行後投資者可選擇轉換為股票持有,分享上市公司的發展成果。即使不轉股也可以獲得利息收益。所以可轉債發行後一定程度上會稀釋每股業績,有一定負面作用,尤其對於債券發行量較大的企業,轉債股發行也可能是利空消息;
3、可轉債的收益雖不及股票,但是債券的索償權優先於股票的索償權,交易成本也比股票交易要低得多,所以對於債券投資者來說是一個利好消息。
溫馨提示:
1、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1-09-10,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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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持有的股票要發行可轉債,會影響原持有的股票嗎
公司發行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的一種融資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較好的開發項目,暫無資金採取的一種有效措施。對大股東肯定是好事,有錢才好辦事,對中小股東是否好事則要區別對待,如能產生良好效益就是好事,否則就是壞事,但一般來說,市場是當利好來理解的。
7. 股票可轉債是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發行可轉債對股票沒有太大影響,不算利好也不算利空,不會影響股票走勢,可轉債是上市公司融資的一種方式,融資後資金可以作為企業日常的生產經營,也有可能是上市公司認為當前股價被低估了,直接增發股票不劃算,所以發行可轉債。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 英語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8. 大股東減持可轉債是利好還是利空
利好,根據可轉債規則,若股票上漲超30%時,可轉債必須強制轉為股票,這對大股東是不利的。因為一旦轉為股票,若想兌現就必須提前發減持公告,這樣會嚴重影響股票市場價格。所以,當大股東預計到股票漲幅會大於30%時,就會提前減持可轉債。拓展資料:
可轉債交易新規交易轉讓制度方面,《徵求意見稿》要求證券交易場所根據可轉債的風險和特點制定交易規則,防範和抑制過度投機。
進行程序化交易的,要符合證監會規定並向證券交易場所報告;要求證券交易場所制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證券公司對客戶的投資者適當性進行核查評估,引導投資者理性參與可轉債交易。
防範強贖風險,加強對發行人行使強贖權行為的監管和規范,加強風險監測,要求交易所建立跨品種監測機制,並制定針對性的異常波動指標,及時採取有關處置措施。
由於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
影響可轉換債券收益的除了轉券的利率外,最為關鍵的就是可轉換債券的換股條件,也就是通常所稱的換股價格,即轉換成一股股票所需的可轉換債券的面值。
如寶安轉券,每張轉券的面值為1元,每25張轉券才能轉換成一股股票,轉券的換股價格為25元,而寶安股票的每股凈資產最高也未超過4元,所以寶安轉券的轉股條件是相當高的。
當要轉換的股票市價達到或超過轉券的換股價格後,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就將與股票的價格聯動,當股票的價格高於轉券的換股價格後,由於轉券的價格和股票的價格聯動,在股票上漲時,購買轉券與投資股票的收益率是一致的,但在股票價格下跌時,由於轉券具有一般債券的保底性質,所以轉券的風險性比股票又要小得多。
由於其可轉換性,當它所對標的股票價格上漲時,債券價格也會上漲,並且沒有漲跌幅限制。此外,債券價格和股價之間還存在套利可能性。所以在牛市對標股價上揚時,債券的收益會更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