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風險警示退市規則
『壹』 上市公司出現哪些交易類的情形,上交所會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根據新《上市規則》,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在本所僅發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500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人民幣1元;
(二)在本所僅發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人民幣1元;
(三)在本所既發行A股股票又發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其A、B股股票的成交量或者收盤價同時觸及本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標准;
(四)上市公司股東數量連續20個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0個交易日)每日均低於2000人;
(五)上市公司連續20個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盤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
(六)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貳』 什麼是退市風險警示
所謂退市風險警示制度,就是指由證券交易所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股票交易實行「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
尤其是在股市當中,股票退市對投資者來說是很恐怖的,有可能會造成嚴重虧損,關於股票退市也有很多重點內容,今天給大家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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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退市是什麼意思?
股票退市也指的是上市公司,因為不滿足交易相關的財務等其他標准,由於主動或者被動的原因導致終止上市的情況,會出現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主動性退市這一點是由公司自行決定的;被動性退市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監督部門會採取相應的懲罰,例如吊銷公司的《許可證》。如果退市的話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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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票退市了,沒有賣出的股票怎麼辦?
股票退市後,交易所有一個退市整理期的時間,這么說吧,如果說股票已經滿足退市的要求,就會面臨強制退市,那麼可以在這個期間把股票賣出去。過了退市整理期之後這家公司就退出二級市場,不允許再進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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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的股東在退市整理期過了之後,還沒有賣出股票的,做交易的時候只能在新三板市場上做了,新三板它的最主要的存在作用便是處理退市股票,要在新三板買賣股票的夥伴們,還得在三板市場上開通一個交易賬戶才可以進行交易。
這一點要注意哦,退市後的股票,有一個「退市整理期」,即便說可通過這一時期賣出股票,然而實際上對散戶是很不友好的。股票如果進入退市整理期,開始肯定是大資金先出逃,小散戶的小資金售出是很艱難的,由於賣出資金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大客戶優先這三個原則,所以等到股票可以賣出去的時候,現在的股價已經出現了大幅度的下降,散戶虧損慘重。注冊制之下,購買帶有退市風險的股票對於散戶來說風險很大的,所以說萬萬不能買入ST股或ST*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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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2021年股票退市新規
2021年股票退市新規如下:
一、交易類強制退市
1.滬市主板
(一)在本所僅發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500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人民幣1元;
(二)在本所僅發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人民幣1元;
(三)在本所既發行A股股票又發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其A、B股股票的成交量或者收盤價同時觸及本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標准;
(四)上市公司股東數量連續20個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0個交易日)每日均低於2000人;
(五)上市公司連續20個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盤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
(六)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2.科創板
(一)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120個交易日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200萬股;
(二)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
(三)連續20個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3億元;
(四)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東數量均低於400人;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科創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二、財務類強制退市
1.滬市主板
上市公司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相關財務指標觸及本節規定的財務類強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上市公司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相關財務指標觸及本節規定的財務類強制退市情形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人民幣1億元,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人民幣1億元;
(二)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2.科創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三、規范類強制退市
1.滬市主板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二)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半年度報告或者經審計的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披露;
(三)因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公司所披露半年度報告或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20個交易日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1個月內仍未解決;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
(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2個月內,仍未披露經改正的財務會計報告;
(二)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2個月內,仍未披露符合要求的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
(三)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2個月內,半數以上董事仍然無法保證公司所披露半年度報告或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
(四)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2個月內,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五)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6個月內,仍未解決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問題;
(六)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七)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強制解散條件成就,或者法院裁定公司破產;
(七)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本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八)公司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未被本所同意。
2.科創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四、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
1.滬市主板
本規則所稱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且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上市公司涉及第13.5.1條第(一)項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生效判決;
(二)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構成重組上市,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生效判決;
(三)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導致連續會計年度財務類指標已實際觸及本章第三節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
(四)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公司披露的營業收入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營業收入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凈利潤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凈利潤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凈利潤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潤總額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資產負債表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凈資產合計金額的50%(計算前述合計數時,相關財務數據為負值的,則先取其絕對值再合計計算);
(五)本所根據上市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影響等因素認定的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情形。
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統稱欺詐發行強制退市情形,第(三)項至第(五)項統稱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上市公司涉及第13.5.1條第(二)項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二)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主營業務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存在喪失繼續生產經營法律資格的其他情形;
(三)本所根據上市公司重大違法行為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程度,結合公司承擔法律責任類型、對公司生產經營和上市地位的影響程度等情形,認為公司股票應當終止上市的。
2.科創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肆』 股票退市需要什麼條件
股票退市條件必須滿足三個:
1、凈資產為負,營業收入不足1000萬元
如果在實施退市風險預警和暫停上市後,第一個會計年度末的凈資產仍為負,則公司股票將終止上市。如果在實施退市風險預警並暫停上市後,公司第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公司股票將終止上市。
2、年度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無法表達意見
如果在退市風險警示實施後,公司股票暫停上市後,第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仍出具否定意見或不能發表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如果公司在退市風險預警實施後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其首份年度報告,其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3、股票的累積成交太低
如果發行a股和b股的主板上市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連續120個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累計成交a股不足500萬股,累計成交b股不足100萬股,其a股和b股將被直接終止。
如果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不包括停牌的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累計獲得成交少於300萬股的股份,其股份將被直接終止。
拓展資料: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開戶
1.到證券公司開戶,同時開通上證或深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網上交易業務、電話交易業務等有關手續。然後,下載證券公司指定的網上交易軟體。
2.到銀行開活期賬戶,並開通銀證轉賬業務,把錢存入銀行。
3.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或電話交易系統把錢從銀行轉入證券公司資金賬戶。
4.在網上交易系統里或電話交易系統可以買賣股票。
5.開戶費用一般是開股東卡費用,按交易所規定,上海股東卡開戶費為40元人民幣,深圳股東卡開戶費為50元人民幣。(一般免費。)
6.買股票必須委託證券公司代理交易,所以,你必須找一家證券公司開戶。買股票的人是不可以直接到上海證券交易所買賣的。這跟二手房買賣一樣,由中介公司代理的。
如何辦理開戶手續:開立證券賬戶→開立資金賬戶→辦理指定交易
1.務必本人辦理開戶手續。首先,您要開立上海、深圳證券賬戶;其次,開立資金賬戶,您即可獲得一張證券交易卡。然後,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您應辦理指定交易,辦理指定交易後您方可在營業部進行上海證券市場的股票買賣。
2.開立證券賬戶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開立資金賬戶還須攜帶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如需委託他人操作,需與代理人(代理人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一起前來辦理委託手續。
3.2015年4月13日開始一張身份證最多可以在二十家證券公司各開立一個證券賬戶。
代碼
股票代碼是滬深兩地證券交易所給上市股票分配的數字代碼。這類代碼涵蓋所有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證券。熟悉這類代碼有助於增加我們對交易品種的理解。
A股代碼:滬市的為600×××或60××××,深市的為000×××或001×××,中小板為00××××,創業板為300×××;兩市的後3位數字均是表示上市的先後順序;B股代碼:滬市的為900×××,深市的為200×××;兩市的後3位數字也是表示上市的先後順序。
創業板的申購代碼、上市代碼都是30××××,增發為37××××,配股38××××。
中小板:002xxx
『伍』 請問股票退市規則是什麼
簡單說有下面這些:
(1)連續虧損(出現「二一二」報表重組法,即連續兩年虧損後,接著整出一個年度的微利,然後再連續兩年虧損,如此循環往復的現象即行退市);
(2)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
(3)凈資產為負(連續四年凈資產為負,終止上市);
(4)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
(5)為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6)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9)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10)連續20個交易日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符合上市條件;
(11)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三次公開譴責;
(13)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2006年11月29日發布的《中小企業板股票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特別規定》規定了專門適用於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的幾項退市標准:
(1)凈資產為負值;
(2)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
(3)對外擔保余額超過1億元且占凈資產的100%以上;
(4)關聯方違法違規佔用資金余額超過2000萬元或占凈資產的50%以上;
(5)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
(6)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面值;
(7)連續120個交易日內累計成交量低於300萬股。
『陸』 創業板上市公司出現多項退市風險警示、終止上市情形的, 如何適用退市規則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0.1.5條規定,創業板上市公司出現兩項以上退市風險警示、終止上市情形的,其股票按照先觸及先適用的原則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終止上市。
上市公司同時存在兩項以上退市風險警示情形的,須滿足全部退市風險警示情形的撤銷條件,方可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已滿足撤銷條件的退市風險警示情形,不再適用其對應的終止上市程序。
公司雖滿足撤銷退市風險警示條件,但還存在其他的風險警示情形的,深交所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相應的風險警示。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柒』 股票退市風險警示多少天會退市
如果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的兩個月內,仍然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將被暫停上市。如公司在股票被暫停上市兩個月內,仍然未完成整改或雖完成整改但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捌』 退市風險警示制度是什麼意思,具體內容是什麼
股民常常會看到股評中出現退市風險警示制度*ST字眼,其實退市風險警示制度是指由證券交易所對一些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股票交易實行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是在原有特別處理基礎上增加的一種類別的特別處理(也就是ST股票),其主要措施為在其股票名稱前加上*ST字樣,以區別於其他股票,在股票交易方面,*ST股票和ST股票的日漲跌幅限制一樣,都是為5%。
那麼什麼樣的股票會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呢?一般來說分為以下5類:
(1)上市場公司在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
(2)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或公司主動改正,對以前年度財務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
(3)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中國證監會責令其改正,在規定期限內未對虛假財務會計報告進行改正的;
(4)在法定期限內未依法披露年度報告或半年度報告的;
(5)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後至其披露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期間的。
其中第(1)類情形,原來實行特別處理,現改為實行退市風險警示。退市風險警示制度是根據《公司法》有關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的規定,為了向投資者充分警示上市公司存在的終止上市的風險,同時又與其他異常狀況實行特別處理的風險警示區別而制定的。據滬深證券交易所有關人士介紹,上述問題2中的第(1)、(2)類情形是考慮到上市公司如果出現連續三年虧損,將被暫停上市,因此在其年報顯示連續兩年虧損時,有必要進行退市風險警示;而上述問題2中的第(3)、(4)類情形則鑒於上市公司沒有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當其出現此類情形時,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公司也存在退市風險需加以警示;上述問題2中的第(5)類情形是根據《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修訂)》,上市公司股票在恢復上市交易後,如其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顯示公司出現虧損的,上市公司股票仍面臨終止上市,故在此期間應向投資者揭示可能退市的風險。
『玖』 創業板股票退市新規則
創業板退市規則:
1.發行人未能遵守《上市規則》,而情況屬嚴重者;
2.最低公眾持股量占已發行股本的低於25%。至於市值相等於或超過40億港元的公司,最低公眾持股量低於20%,或10億港元;
3.發行人進行的業務活動或擁有的資產不足以保持其證券繼續上市;
4.發行人或其業務不再適宜上市。
【拓展資料】
創業板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1)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2)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經審計凈資產為負;
(4)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5)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
(6)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7)出現可能導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8)因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提出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問題解決方案,經深交所同意其實施;
(9)公司股票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10)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11)深交所認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風險的情形。
退市後,按照目前的規定,尚不能直接申請恢復上市。發行人需按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重新申請股票發行及上市。
創業板退市第一股:
自2009年10月30日以來,創業板市場已誕生六年多。期間,並沒有哪家創業板公司退市。而在近日,關於誰將成為創業板「退市第一股」的討論則吸引了市場的眼球。而據媒體報道,創業板有10家上市公司提示了暫停上市的風險,既包括吉峰農機這樣「資深」的創業板公司,也包含安碩信息這樣的「妖股」,而去年6月份就停牌的金亞科技亦在其中。
2015年年報披露已結束。根據滬深交易所統計數據顯示,去年滬市公司凈利潤同比增長-2.66%;深市公司凈利潤同比增長7.42%,其中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分別增長-0.35%、2.96%和24.84%。就在這創業板較為靚麗業績的背後,504家創業板公司中有26家公司去年業績虧損,這一數字較2014年度(12家)大幅增加。這其中有兩家公司(科恆股份(300340)、太空板業(300344))連續兩年虧損。另外,2012年、2013年「兩連虧」的萬福生科(300268)、天龍光電(300029)在2014年度實現「短暫」盈利後去年再度出現虧損。
自2009年上市以來,金亞科技(300028)經營不振、重組折戟,去年又因財務造假遭到證監會立案調查。截至目前,證監會的調查尚無最終結論,但根據立案公告和自查公告,輿論普遍認為,作為創業板首批掛牌交易的金亞科技,有可能再開市場先河,成為「創業板退市第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