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什麼自己申請退市
❶ 全面注冊制下ST股票退市的條件是什麼有哪些條件
一般來說,存在財務類退市風險警示、規范類退市風險警示以及重大違法類退市風險警示三者之一且三年內沒辦法扭虧就會退市。
三、總結
其實被ST的公司未必就不能賺錢,畢竟重大違法也是可以導致股票被掛上ST的前綴的。當然,面對這種高風險的股票,我們還是要謹慎而為之,投資可不是那麼簡單容易的事情,投資就是讓一部分人去賺,另一部分人的錢,稍有不慎,我們也許就會虧了大本。所以說,不管ST股票退市的具體條件有哪幾個,我們都必須清晰認識到該類股票是具備著較大風險的。
❷ 股票退市的流程是什麼樣的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2)股票什麼自己申請退市擴展閱讀:
法規:
《公司法》第157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第158條:上市公司有前條第(2)項、第(3)項所列情形之一經查實後果嚴重的,或者有前條第(1)項、第(4)項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能消除,不具備上市條件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公司決議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❸ 股票在什麼情況下會退市
股票退市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分別是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又分為私有化退市以及換股退市,簡單來說就是上市公司在營業期限滿之後,股東會決定退市,另外上市公司處於合並或者分立時的需要也可能會選擇退市。
而被動性退市則是一般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者是出現了重大風險被監管部門強制吊銷了許可證而退市。
拓展資料:
股票上市是指已經發行的股票經證券交易所批准後,在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的法律行為,股票上市,是連接股票發行和股票交易的"橋梁"。
在我國,股票公開發行後即獲得上市資格。上市後,公司將能獲得巨額資金投資,有利於公司的發展。新的股票上市規則主要對信息披露和停牌制度等進行了修改,增強了信息披露的透明性,是一個進步,尤其是重大事件要求細化持續披露,有利於普通投資者化解部分信息不對稱的影響。
一、目的:
1.資本大眾化
股票上市後,會有更多的投資者認購公司股份,公司則可將部分股份轉售給這些投資者,再將得到的資金用於其他方面,這就分散了公司的風險。
2.提高股票的變現力
股票上市後便於投資者購買,自然提高了股票的流動性和變現力。
3.便於籌措新資金
股票上市必須經有關機構審查標准並接受相應的管理,執行各種信息披露和股票上市的規定,這就大大增強了社會公眾對公司的信賴,使之樂於購買公司的股票。同時,由於一般人認為上市公司實力雄厚,也便於公司採用其他方式(如負債)籌措資金。
4.提高公司知名度
上市公司為社會所知,並被認為經營優良,會帶來良好聲譽,吸引更多的顧客,從而擴大銷售量。
5.便於確定公司價值
股票上市後,公司股價有市價可循,便於確定公司的價值,有利於促進公司財富最大化。
二、原則:
股份公司發行的股票,在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就可以在股票市場(證券交易所)公開掛牌進行上市交易活動。
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並按一定的原則和程序進行操作與運轉。 在股票交易中,為了有效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不損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過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幾個原則:
1、公開性
公開性原則是股票上市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它要求股票必須公開發行,而且上市公司需連續的、及時地公開公司的財務報表、經營狀況及其他相關的資料與信息,使投資者能夠獲得足夠的信息進行分析和選擇,以維護投資者的利益。
2、公正性
指參與證券交易活動的每一個人、每一個機構或部門,均需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反映情況,不得有隱瞞、欺詐或弄虛作假等致他人於誤境的行為。
3、公平性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證券商、經紀人和投資者,在買賣交易活動中的條件和機會應該是均等的。
自願性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種形式中,必須以自願為前提,不能硬性攤派、橫加阻攔,也不能附加任何條件。
三、各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股票上市條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項目:
1.資本額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2.獲得能力
一般用稅後凈收益占資本總額的比率來反映獲利能力,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3.基本結構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財產凈值占資產總額的比率來反映資本結構,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4.償債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動資產占流動負債的比率(即流動比率)來反映償債能力,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5.股權分散情況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❹ 股票退市需要什麼條件
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終止上市或被動終止上市。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❺ st股票什麼情況下會退市
ST股票只是代表「特別處理」,僅起到一種警示作用;臨近退市才會標注*ST(退市預警),所以關注退市的話只要看*ST,具體退市流程是:股票被標記*ST後,在4月份公司向證監會遞交財務報表,如果財務報表出現連續3年虧損,一般下一個月就會做出退市處理(退市時間也會因股而異)。
❻ *st股票在什麼情況下退市
因條款內容較多,建議您可以登錄以下鏈接進行詳細查閱:鏈接如下:《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http:\www.sse.com._20150912_3985869.shtml《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http:\www.szse.cnmainfiles2017 213\%E6%B7%B1%E5%9C%B3%E8%AF%81%E5%88%B8%E4%BA%A4%E6%98%93%E6%89%80%E8%82%A1%E7%A5%A8%E4%B8%8A%E5%B8%82%E8%A7%84%E5%88%99%EF%BC%882014%E5%B9%B4%E4%BF%AE%E8%AE%A2%EF%BC%89.pdf
❼ 股票退市的基本條件有什麼
根據證監發【2000】號文《關於修改《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決定》,強制退市的情形如下:
(1)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
(2)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且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3)上市公司社會公眾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總數的 25%,或者公司股本總額超過 4 億元,社會公眾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總數的 10%,且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4)上市公司股票在一定期限內累計成交量低於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最低限額。
(5)上市公司股票連續 20 個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
(7)股票什麼自己申請退市擴展閱讀:
法規:
《公司法》第157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第158條:上市公司有前條第(2)項、第(3)項所列情形之一經查實後果嚴重的,或者有前條第(1)項、第(4)項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能消除,不具備上市條件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公司決議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