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銀行股票會退市嗎
① 股票會不會退市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一:主動性退市
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二:被動性退市
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資料拓展: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既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但凡退市就要有一個退市標准問題,目前上市公司退市採用單一標准:三年連續虧損即退市。
上市公司退市是由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該公司仍然存在,仍可經營。而期貨機構退市則由存在變成消亡,這也是退市制度遲遲不能出台的重要原因。
② 股票能長期持有嗎
如果上市公司出現上交所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情形,交易所是有權決定暫停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上市公司有以下情形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六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市後,投資者無法在二級市場交易該只股票。可能會被重組後重新恢復上市,可能會退到老三板,可能會破產。
如果股票沒有被退市或者暫停上市,是可以在二級市場交易的。您可以根據這只股票的價值進行判斷持有時間。
③ 銀行股會退市嗎
目前來說,不會的,因為銀行是大型企業加行業好,盈利是有保障的。
而券商股就難說了,業績是隨證券行情的,行情不好時有些小券商會虧損的,所以相對來說退市有一定的可能性。
④ 銀行股會退市嗎
所有的股票都有退市的可能
但銀行股相對而言退市的機率不大,如果銀行股退市,那中國的的股市就將面臨崩盤的危險,現在國家只能靠銀行股支撐大盤,
⑤ 寧波銀行的股票好不好
寧波銀行的股票一點都不好,簡直就是垃圾股,
你看看它已經橫盤快一年了,很難會有行情的,
除非是遇上大牛市,它才會動一動,
⑥ 股票會不會突然退市
股票不會突然退市,退市前會有預警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A股公司因業績因素的退市標準是連續3年虧損就要暫停上市(暫時保留代碼和資格),如果之後6個月內仍繼續虧損就要面臨退市處理。退市的另一種情況發生在公司實施私有化時,在大股東或戰略投資者回購全部流通股後即可宣布公司由公眾上市公司重新變為私有公司,如中石化(600028)對旗下多家上市子公司實施私有化後這些子公司就將一一退市。
⑦ 股票會退市嗎
有的不符合條件的股票會的。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主動或者被動的原因退出二級市場而隨伴的股票摘牌的事件。
主動性退市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
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⑧ 20121203寧波銀行股票為什麼跌
受利空消息影響 華夏銀行已跌將近3個點,帶動銀行股全線下跌。
11月29日,微博名為「蟲子-PANDA」的網友發布微博稱:「華夏銀行門口一群人,喊華夏銀行騙錢!!」隨後便多次轉發此條微博並稱,華夏銀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理財產品到期無法兌付,竟然把理財經理開除說是個人行為,與銀行無關。
30日,華夏銀行總行有關人員接受和訊網連線時表示,此事件是理財經理私自賣別家的信託產品,最終造成無法兌現。
截至 12月3日13點左右,該微博已被刪除,此微博轉發量高達700多次。有網友在微博上稱:「此乃假消息,是理財人員賣私單,並謊稱是行內產品,詐騙行為。」此網友對和訊網表示是華夏銀行內部人士。
然而,受害者家屬對和訊網稱,不清楚購買的是否是華夏銀行的理財產品,當時是由銀行的大堂經理帶其家屬購買的。而在華夏銀行嘉定支行購買的此產品分四期,普通合夥人是通商國銀基金公司,產品項目是入伙北京中鼎投資。第一期投資河南永恆生典當行,投資金額2000萬左右,目前已到期,但典當行拒絕兌付;第二期投資河南新盛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投資金額1000萬,12月21日到期,而河南新盛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已經人去樓空,當時華夏銀行大堂經理介紹是做海南馬自達4S店;第三期1月10到期投資河南奧鑫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投資金額5000萬,奧鑫目前運作正常,但還款意願不強;第四期投資雲頂商務俱樂部,投資金額2000萬,而項目未造完人已經「跑路」。
華夏銀行上海分行於今日13點30分發布微博表示:「近日,有投資者到我行嘉定支行要求兌付『中鼎財富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入伙計劃』。經核查,該『入伙計劃』並非華夏銀行產品,本行亦從未代銷過該『入伙計劃』。特此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