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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股票發行由核准制轉為注冊制的影響

發布時間: 2022-02-03 17:23:24

Ⅰ 新股發行,從核准制轉變成注冊制會帶來哪些影響

我們都知道,中國A股股票上市比較難,需要達到一定條件並且該條件門檻較高,才可以上市,所以才會造成一些優秀的公司沒有在A股實現上市,比如阿里巴巴,騰訊等。如果A股放開上市標准實現注冊制,對於股市會有哪些影響,下面我們就來說道說道。

核准制變注冊制是一種趨勢,是市場趨向成熟的表現,本身國家就不能對於股市中股票好壞進行干預,股票好壞讓市場決定,好的股票市場會做出一個表現。目前中國也逐步向注冊制過渡,慢慢放開監管,但是不能一次性完全放開,這個需要時間。感覺好的點個贊呀,對於還有其他觀點的可以在評論區交流,加關注後期分享更多股票信息。

Ⅱ 股票發行核准制和注冊制

證券發行注冊制是指證券發行申請人依法將與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和資料公開,
製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機構審查,
主管機構只負責審查發行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的一種制度。
其最重要的特徵是:在注冊制下證券發行審核機構只對注冊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不進行實質判斷。我們稱作形式審核,主要在美國公司上市常見上市方式。。
證券發行核准制即所謂的實質管理原則,以歐洲各國的公司法為代表。依照證券發行核准制的要求,證券的發行不僅要以真實狀況的充分公開為條件,而且必須符合證券管理機構制定的若干適於發行的實質條件。符合條件的發行公司,經證券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取得發行資格,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證券。這一制度的目的在於禁止質量差的證券公開發行。我們稱作實質審核,主要是歐洲和中國常見上市方式
形式審核(注冊制)與實質審核(核准制)的區分在於審核機關是否對公司的價值作出判斷,是注冊制與核准制的劃分標准:
1、形式審核(注冊制)其最重要的特徵是:在注冊制下證券發行審核機構只對注冊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不進行實質判斷,指的是在披露哲學的指導下,「只檢查公開的內容是否齊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而不管公開的內容是否真實可靠,更不管公司經營狀況的好壞……堅持市場經濟中的貿易自由原則,認為政府無權禁止一種證券的發行,不管它的質量有多糟糕,注冊制還主張事後控制
2、實質審核(核准制)不僅行政機關對披露內容的真實性進行核查與判斷,而且還需要指行政機關對披露內容的投資價值作出判斷,對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進行實質審核,核准制主張事前控制。
3、注冊制與核准制相比,注冊組具有發行人成本更低、上市效率更高、對社會資源耗費更少,資本市場可以快速實現資源配置功能。審核時間相對比較短
4、注冊制主要證監會形式審核,中介機構實質性審核。中介的誠信對公司市場相當重要。核准制是中介機構和證監會分擔實質性審核職責,政府的審核工作量很大。
注冊制的形成一般是在市場化程度高,金融市場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完善,監管主體嚴格有效、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更自律,投資者素質更高的國家,這也是未來金融發展的一個方向。

Ⅲ 新股發行從核准制轉變成注冊制會帶來哪些影響

注冊制:
注冊制強調發行人申請發行股票時,必須依法將公開的各種資料完全准確地向證券監管機構申報。證券監管機構的職責是對申報文件的全面性、准確性、真實性和及時性作出形式審查,不對發行人的資質進行實質性審核和價值判斷,而是將發行人股票的良莠留給市場判斷。注冊制的基礎是強制性信息公開披露原則,遵循「買者自行小心"的理念。

核准制:
核准制吸取了注冊制強制性信息披露原則,同時要求申請發行股票的公司必須符合有關法律和證券監管機構規定的必備條件。證券監管機構除進行注冊制所要求的形式審查外,還關注發行人的法人治理結構、營業性質、資本結構、發展前景、管理人員素質、公司競爭力等,並據此作出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的判斷。核准制遵循的是強制性信息公開披露和合規性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其理念是「買者自行小心"和「賣者自行小心"並行。

兩大體制不應輕論優劣,A股轉向注冊制需制度准備。

對於資本市場兩大主要證券發行審核體制——核准制和注冊制的探討由來已久,由核准制向注冊制過渡也是我國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一大目標。然而,需要釐清的是,盡管注冊制相比核准制更利於市場三大基礎功能的發揮,但注冊制並不意味著來者不拒,核准制也不能同非市場化簡單畫等號。
對於資本市場而言,注冊制不僅意味著靈活、高效率的發行制度,同時也意味著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完善的證券市場,意味著更嚴格有效的監管主體、更自律的發行人和中介機構,以及素質更高的投資者。
注冊制更利於市場三大功能發揮,當年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曾多次表示,要推進新股發行制度改革,逐步推動股票發行由核准制向注冊制轉變。市場人士也認為,實施注冊制更有利於發揮資本市場的三大基礎功能。「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初衷和最後目標,均在於更好地發揮資本市場價格發現、融資、資源配置等三大基礎功能,對定價、交易干預過多,不利於價格發現功能的實現;發行節奏由行政手段控制,不利於融資功能的實現;上市門檻過高,審核過嚴,則不利於資源配置功能的實現。
」某證券公司投行部負責人華泰聯合證券副總裁馬衛國認為,注冊制與核准制相比,發行人成本更低、上市效率更高、對社會資源耗費更少,資本市場可以快速實現資源配置功能。「注冊制最大的好處在於把發行風險交給了主承銷商,把合規要求的實現交給了中介機構,把信披真實性的實現交給了發行人。
」高盛高華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楊昌伯補充說,在此過程中,行政力量的有形之手化作市場的無形之手,市場三大基礎功能自然更好地實現了。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發行注冊制也並非來者不拒。
「美國證監會接到發行人申請後,會就其提交的材料提出反饋意見,中介機構和發行人則需進行有針對性的答復,一般意見反饋和答復少則三四次,多則七八次,直至證監會不再有其他問題才會准予注冊。」紐交所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楊戈表示,從時間上看,美國證監會的審核最快2個月,一般3到6個月時間方能完成,交易所審核僅需1到1個半月,時間包含在證監會審查期內。倫敦交易所亞太區總裁祝曉健介紹,UKLA審核發行人材料時,也需經過一讀、二讀、三讀的意見反饋和回復,之後需有一定等級、兩個以上審核委員簽字後才能獲得發行批文。發行審核環節通常也需時3到6個月。「如果三讀之後還有問題,將繼續進行多輪意見反饋,如果發行人一直無法完成反饋回復,發審環節就會被無限期拖延下去。」
核准制不等於非市場化證券發行由核准制向注冊制過渡似乎是資本市場發展的大勢所趨,但投行人士也指出,並不能將核准制簡單等同於非市場化的發審模式。「美國、英國雖然採用不同的審核制度,但兩國的證券市場都十分發達,市場化程度也不相上下。」
馬衛國說,注冊制與核准制並非僅由市場成熟程度決定,而是具有一定的歷史背景和現實原因,是監管理念、市場分布、控制層次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把核准制和非市場化直接畫等號並不科學。楊昌伯也認為,雖然香港市場對發行人有核准,但通常發行人向港交所報送申請材料後2個月之內就能夠得到反饋意見,通常2到3個月後就能完成申請拿到批文。從審核效率、發行成本等方面看,也並不遜於美國市場。「無論是注冊制還是核准制,是否市場化的標准在於市場買賣雙方是否能夠實現真實意願的表達。」馬衛國表示,注冊制充分體現了市場經濟條件市場自我調節的特性,不僅對市場的完善程度提出了很高要求,同時也要求發行人有較強的自律能力;核准制則更體現了行政權力對股票發行的參與,這種制度在市場經濟發育仍不太完善的情況,更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市場秩序。他認為,盡管向注冊制過渡是大趨勢,但也必須在市場環境達到要求的基礎上逐步推進。最終決定發審方式的,應當是不同市場的不同特徵。我國向注冊制過渡尚需制度准備理論研究顯示,新興市場在證券發行上市監管上往往採用核准制,意在通過政府幹預的加強,彌補相對薄弱的法律環境和投資者素質有待提高所產生的監管不足。
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第一階段實施至今已近一年,從業者普遍認為改革措施已收獲了階段性成果,但我國資本市場新興加轉軌的特點決定了要實現向注冊制的轉變,尚需多項制度准備。楊昌伯認為,我國資本市場跟成熟市場相比有一系列結構性差異,「這些結構性差異決定了國內發審方式要轉變還需要一個培育的過程,目前對於境內市場而言放棄實質性審核並不現實,因為A股市場基礎制度、法律法規、誠信體系、股權文化等資本市場硬體、軟體等諸多方面,仍待進一步發展和完善。」楊昌伯表示。此外,也有從業者稱,即使是目前A股市場的核准制,也仍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楊戈表示,A股市場目前仍舊存在股票發行供不應求的現象。「境外市場獲得發行批准容易,但即使獲批IPO失敗的風險也很大,國內發行人拿到IPO批准困難,可一旦拿到批准似乎就高枕無憂了。」對此,馬衛國建議,應當提高審核效率,精煉報送材料的內容,加大事後監管處罰力度,同時建議發審委公開否決意見。他也提到,在現行制度下應調整審核理念,輕對企業實質運行影響不顯著的歷史沿革問題,重企業業績的真實性,未來的盈利和風控能力,以及企業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核准制是一個市場參與主體各司其職的體系。實行核准制,就是要明確發行人董事、監事,主承銷商及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投資者以及監管機構等各自的責任和風險,做到市場參與者和監管者相互制約、各司其職,形成一個完整的、符合市場化原則的證券發行監管體系。
未來發展趨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表示,推動新股發行從核准制到注冊制的二次股改,是平衡籌資者和投資者利益、平衡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等各方利益的關鍵環節。邁過這一步,資本市場發展會再上新台階。

「取消發行審批制是建設公正、有效市場的必要前提,是根治腐敗的有力措施,堅決支持取消審批制。」中歐國際工商學院經濟學與金融學教授許小年也公開發表議論說,看看今日市場即知,審批並未保證上市公司的質量,缺少好公司,股民當然賺不到錢,只能在炒作的游戲中給內幕人抬轎子。股票和債券的上市與增發如同賣白菜,是公司和投資者之間的自願交易,盈虧自負,不需要批。股票的信息不對稱比白菜嚴重,監管者的重點是信息披露,而非公司質量。
新股IPO的注冊制,是在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國家普遍採用的一種發行監管方式。證券監管部門公布發行上市的必要條件,只要達到所公布條件要求的企業即可發行上市。發行人是否達標的判斷由證券中介機構負責,證券監管機構只實施合規性的形式審查。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教授李永森認為,實行「注冊制」,需要交易所保持獨立性和公正性,設立高水準的獨立會計師及法律事務所,同時建立健全相應的司法體系和行政監管體制。

「如果實行新股發行注冊制,國外成熟市場會有一系列的配套法規,讓新股發行保薦機構承擔連帶責任,使保薦券商不敢抬高發行價。」李永森認為,從「核准制」過渡到「注冊制」是改革的方向,但並不意味著能一步實現。

Ⅳ 新股發行從核准制轉變成注冊制會帶來哪些影響

注冊制改革首先帶來的就是審批制退出歷史舞台。審批制先不說其違背市場化的原則,光是審批權力帶來的腐敗就足夠引起災難了。能夠掌握股票審批權利的官員自然有著權力尋租的空間。11月13日,中央紀委網站公布消息顯示,中國證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姚剛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而姚剛從2002年開始擔任的就是發行部主任,這13年來就一直掌握著股票發審的大權,雖然中紀委沒有公布更多消息,但是非常大的概率是與這方面的腐敗行為有關的。

在股票審批制的時代,公司為了上市,面臨著嚴苛的財務要求,這就會讓公司有著財務作假的動力。即便不作假,很多公司都會為了滿足上市要求,去追求短期漂亮的財務數據,而忽視公司的長遠發展,這也是很多公司一旦上市,業績立馬翻臉的主要原因。隨便去翻翻上半年的新股,多少上市的時候財報亮瞎的,到了半年報和三季報的時候就被打回原型了。這里就不點名!

注冊制的推行也會大概率推動股市投資邏輯的轉變。這些年來,股市中期望收益率最高的投資方式就是賭殼公司的重組,一些垃圾公司,主營業務幾乎為0了,還值幾十個億的市值。說白了公司連個人都沒有了,就剩下個空殼了。如果注冊制推行,殼的價值將會為零,這些垃圾股也就應該進入歷史的垃圾桶里。而價值投資和成長股的投資才會成為大家所推崇的投資邏輯。當然,像概念的炒作永遠都不會消失,這個是人類的心理決定的。但是概念炒作只會是個短期的行為,股市將會變得理性的多。

至於證監會,減少審批的工作,就應該將更多的工作投入到打擊市場不公平行為之中,比如財務造假,比如內幕交易。

Ⅳ 新股發行由核准制改為注冊制對新三板會有什麼影響

如果新股發行由核准制變為注冊制,那麼就不會有現在的排隊好幾年才能上市的情況,企業會選擇上滬深交易所而不是掛牌新三板,新三板市場的供應會減少,掛牌企業質量會下降。對新三板交易所來說,利空。

Ⅵ 新股發行從核准制轉變成注冊制會帶來哪些影響

核准制即審批制,是指股份公司上市需由證券公司保薦給證監會,在獲得證監會批准後才可上市並發行股票。
注冊制是指證券發行申請人依法將與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和資料公開, 製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機構審查, 主管機構只負責審查發行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的一種制度。

因此一旦注冊制徹底放開,將大幅增加新上市公司數量,提高新股發行速度,直接改變A股市場供不應求的狀態,導致多數估值偏高的股票價格迅速下跌。

Ⅶ 新股發行從核准制轉變成注冊制會帶來哪些影響

首先扯點八卦,當然都是聽領導們閑聊的時候說過的,我自己入行沒幾年,只經歷過第三階段:

1. 最早的時候上市搞審批,每個省推薦幾家企業,俗稱「通道」,民營企業給得不多,給哪個企業很看和領導的感情,據說某公司招股書只有15頁;
2. 後來改為通道在證券公司,每個證券公司有2個基本通道,大券商有多的,南方和中信當時有很多通道,也是業內大牛券商。招股書開始上百頁了;
3. 再後來改成了一直到今天的保薦制,「通道」變成個人的了,第一批保代成為了制度紅利的受益者,很多當時的草根年輕人成為了現在券商投行部中流砥柱,甚至是證券公司的大領導;

從中也可以看出,「上市」的權力不斷下放,責任追究的客體也越來越明確,政府不再為股民被騙負責了,到後來證監會也不負責了;證券公司通道制的時代,券商都是國企,或者是國企+國際巨頭,證監會說話不管用,到現在追究到簽字的保代,甚至是協辦了。當然,從最近的一些處罰案例來看,證監會對於券商也有了一定的話語權。

以上這些,用官方術語來說,階段1和2屬於「審批制」,階段3屬於「核准制」,其實兩者沒有本質的區別,企業上市就是通過政府或者是行政性質事業單位——證監會的一項審批,而中國的投資銀行部在今天及以前,最花精力的就是幫助各種企業完成各種行政審批。

但是真正的「注冊制」有所不同,主要體現在:
1. 行政機構的主要精力不對企業進行實質性判斷,所謂的實質性判斷比如可持續盈利能力之類的,屬於有較大不確定性因素或者超過行政機構應有的專業范圍的事項,完全可以交給投資者自行決定,證監會難以有精力事無巨細地去了解每一個行業,也不可能在統計意義上作出50%以上准確率的判斷,否則他可以自己去炒股了;
2. 從事前審批轉向事後監管,行政審批的弊端在於企業可以裝作好孩子,通過證監會的考試上市以後胡搞瞎搞,或者本來是老實人,上市以後學壞了,這些可能性在當今的資本市場上已經是現實。美國SEC主抓事後監管,上市之後如果有任何和當初IPO申請表不符的、違反承諾的、信息披露違規的、等等這些證券欺詐行為美國SEC都可以進行調查和處罰,而且賠償金額來看可以是天文數字。我國的證券法雖然也有沒收所得並加罰n倍的高標准條款,但是到目前執行的次數不多。而且罰的是中介機構,罪魁禍首的實際控制人進去坐牢,出來手握上市公司的殼又待價而沽了。給你3億元坐9年牢你干不幹?我相信包括我在內的很多人都會難以抗拒誘惑。

吐了這么多槽,以上2個特點依賴於一個關鍵制度: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應當是一套嚴格的規定,規定了何種事項在何種階段應該以何種方式何種時間披露。再拿以前的例子來說:菜市場上的白菜攤子上有很多種白菜,有山東生產精心挑選繫上紅頭繩的膠菜,也有隻能拿去喂豬的爛白菜。每一種白菜的出售者都必須明確在攤位前的招牌上說明自己的白菜何時生產有沒有打農葯是不是有機種植有沒有轉基因等等,至於買者要掏多少錢來買,全看買者自己。如果你敢把爛白菜當膠菜賣,一旦買者投訴你或者被菜市場管理處發現,不僅買者可以獲賠,管理處還能追加處罰,罰你的款以後把你趕出菜市場,甚至讓你坐牢。在美國,敢把爛白菜當膠菜賣的人已經很少了(僅有的一些例外中中概股為數不少)。

說了這么多優點,又要說到不中聽的地方:這個關鍵制度又基於我朝的法制建設,如果仍然有組織或個人可以凌駕於證監會甚至新證券法等法律框架之上,那麼注冊制將會成為一場噩夢。所以,只是說逐漸過渡到注冊制,並沒有說要在明確的時間表裡推進注冊制。

對於我們券商等中介機構從業者來說,注冊制也許並不一定會導致保薦人制的消亡,而是將更多注意自己的執業風險和企業價值發現能力。我理解的價值發現能力就是快速判斷一個企業能做或者不能做,沒有企業上不了市了,已經很好的企業搶破頭,而判斷中小企業成長潛力沒准會成為未來保薦代表人的核心競爭力。而保代的身價也將取決於他的實戰所得的身價,而不是靠背書做題得來的證書。

對於券商等中機構來說,在注冊制下我認為IPO業務的實力將更取決承銷的能力而非保薦,大公司銷售強,引來好企業,好企業想找好銷售。這將導致業務資源的高度富集,投資銀行業務處於中游的券商或許應當把負責證券承銷的資本市場部提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了。

Ⅷ 比較股票發行的核准制和注冊制,並談談你的看法

一、概念
注冊制是指證券發行申請人依法將與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和資料公開, 製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機構審查, 主管機構只負責審查發行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的一種制度。 其最重要的特徵是:在注冊制下證券發行審核機構只對注冊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不進行實質判斷。 如果公開方式適當, 證券管理機構不得以發行證券價格或其他條件非公平, 或發行者提出的公司前景不盡合理等理由而拒絕注冊。注冊制主張事後控制。注冊制的核心是只要證券發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虛假、誤導或者遺漏 , 即使該證券沒有任何投資價值,證券主管機關也無權干涉,因為自願上當被認為是投資者不可剝奪的權利。
核准制即所謂的實質管理原則,以歐洲各國的公司法為代表。依照證券發行核准制的要求,證券的發行不僅要以真實狀況的充分公開為條件,而且必須符合證券管理機構制定的若干適於發行的實質條件。符合條件的發行公司,經證券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取得發行資格,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證券。這一制度的目的在於禁止質量差的證券公開發行。
評價
1、注冊制更利於市場三大功能發揮
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初衷和最後目標,均在於更好地發揮資本市場價格發現、融資、資源配置等三大基礎功能,對定價、交易干預過多,不利於價格發現功能的實現;發行節奏由行政手段控制,不利於融資功能的實現;上市門檻過高,審核過嚴,則不利於資源配置功能的實現.
注冊制與核准制相比,發行人成本更低、上市效率更高、對社會資源耗費更少,資本市場可以快速實現資源配置功能。
注冊制最大的好處在於把發行風險交給了主承銷商,把合規要求的實現交給了中介機構,把信披真實性的實現交給了發行人
2、發行注冊制也並非來者不拒。
美國證監會接到發行人申請後,會就其提交的材料提出反饋意見,中介機構和發行人則需進行有針對性的答復,一般意見反饋和答復少則三四次,多則七八次,直至證監會不再有其他問題才會准予注冊。從時間上看,美國證監會的審核最快2個月,一般3到6個月時間方能完成,交易所審核僅需1到1個半月,時間包含在證監會審查期內。
倫敦UKLA審核發行人材料時,也需經過一讀、二讀、三讀的意見反饋和回復,之後需有一定等級、兩個以上審核委員簽字後才能獲得發行批文。發行審核環節通常也需時3到6個月。「如果三讀之後還有問題,將繼續進行多輪意見反饋,如果發行人一直無法完成反饋回復,發審環節就會被無限期拖延下去。」
3、核准制不等於非市場化
注冊制與核准制並非僅由市場成熟程度決定,而是具有一定的歷史背景和現實原因,是監管理念、市場分布、控制層次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把核准制和非市場化直接畫等號並不科學。 無論是注冊制還是核准制,是否市場化的標准在於市場買賣雙方是否能夠實現真實意願的表達。

Ⅸ 新股發行由核准制改為注冊制對新三板會有什麼影響

  • 新股發行由核准制改為注冊制對新三板影響:

1.加快新三板分層制度的推出。

注冊制將會促進新三板市場分層制度的推出,明確新三板的定位與發展方向。

2.新三板轉板順理成章。

如果在新三板實行注冊制而滬深交易所實行核准制的條件下建立轉板制度,則存在制度套利,難以實施。在注冊制下,新三板由市場驗證其是否符合轉板,而不是審批人認定,通過在新三板的培育,企業轉板至主板順理成章。


3.提升新三板流動性與競爭力

注冊制將會使市場各方力量推動競價交易和降低投資者門檻政策的落地,以提升新三板流動性和競爭力。


  • 投資者角度,注冊制對新三板的影響:
    1. 注冊制完全實施後,資本市場的分層建設更加完善。新三板掛牌公司中,有部分成長型的好公司,在新三板掛牌期間,學會如何利用資本市場融資、外延式發展,注冊制到來後,就可以選擇注冊上市IPO。經過新三板掛牌的過渡,這些企業機器高管團隊對資本市場更加了解,治理結構更加規范,IPO後,會有更好的表現。

    2.注冊制配套的更加嚴厲的投資者保護法規、退市制度會加速整個資本市場的優勝劣汰,這也會輻射到新三板這個分層,對投資者是好事。

    3.注冊制會降低A股整體估值,績優藍籌和真正的成長型公司會獲得更高估值;而靠講故事堆積的泡沫會被迅速戳破。這一過程中,也會有錯殺的,價值型投資者可以淘到真的金子。這一過程結束後,便是價值成長型投資者的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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