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股票市場退市制度研究
『壹』 中國股市在退市方面存在那些問題
導致我國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失靈的一個重要因素在於目前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的退市標准較為模糊,操作性不強。國外成熟證券市場上市公司的退市標准大多具有多樣化的特點,除了公司業績不佳、連續虧損以外,還包括資本減少、低流動性、股東持股比例不足、資產負債、虛假陳述、並購重組、破產解散、主動申請退市、違反持續上市標准等十幾種。相較而言,我國上市公司的退市標准較為單一,過分關注於連續三年虧損,這就為績差公司避免退市提供了操作空間:
首先,很多上市公司可實施「報表重組」,連續兩年虧損,第三年微利,逃脫暫停上市處理,再接著虧損兩年,再微利一年,如此循環往復;
其次,即使上市公司連續三年虧損而被暫停上市,也不意味著必然退市,上市公司在這個階段同樣可選擇「報表重組」,只要第四年微利,就可以逃脫退市危機。
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起新會計准則的實施為上市公司利用非經常性損益調節利潤提供了一定空間,主要手段是處置非流動資產、轉回以前年度計提的資產減值准備、債務重組收益、轉回以前年度計提的預計負債及獲得政府補助。然而,這些手段並沒有從根本上提升公司的經營能力。我國股票市場有些績差公司「該退不退」或「退而不出」的現象依然存在,市場的投機炒作行為時有發生。
在我國,公司上市資格或地位是一種稀缺資源。正是由於它的稀缺性,使得績差公司想方設法地通過各種方式維持其上市地位,各地政府也會採取措施避免地方的上市公司退市。同時,由於公司上市不易,一些在場外排隊等待的公司也試圖通過並購重組的方式進入交易所市場,使績差公司得以避免退市的命運。可見,改進目前的發行上市制度,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使滿足基本條件的公司有更多的上市機會,是完善我國退市機制的有效途徑之一。
『貳』 中國股市的退市機制 介紹一下 好像沒有退市股票啊 謝謝
1992年7月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宣布:原野股票停牌交易。這是中國證券市場首家退市企業。
再去看看三板股票,股票編碼為400***的企業都是二級市場退出後進入三板市場的,我看很多企業可能退市。
『叄』 我國股票市場的退出機制是怎樣的
如何退出,不是市場說了算,而是xx會說了算
『肆』 有沒有關於中國A股退市制度的書籍要最新版本的。
現在退市機制還不完整,故此也沒有什麼專門敘述退市機制的書籍。
你可以看看A股那麼多ST股票都沒退市就知道了,而且現在大部分只是暫停上市等公司能夠連續盈利後又恢復上市的。不過最近開始慢慢採取退市機制了尤其是創業板,你可以上證券交易所網站了解關於創業板的退市機制。
『伍』 我國退市制度
退市制度是資本市場一項基礎性制度,是指證券交易所制定的關於上市公司暫停、終止上市等相關機制以及風險警示板、退市公司股份轉讓服務、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配套機制的制度性安排。
中國股市於2001年11月30日開始正式實行退市制度,退市制度的建立與實施對提高我國上市公司整體質量,初步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資本市場發展改革的逐步深化,原有退市制度在實際運行中逐漸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其中主要表現為上市公司退市標准單一,退市程序相對冗長,退市效率較低,退市難現象突出。
存在上市公司通過各種手段調節利潤以規避退市的現象,導致上市公司「停而不退」,並由此引發了「殼資源」的炒作,以及相關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行為,在一定程度上一些了市場的正常秩序和理性投資理念。
數據顯示,自2001年4月PT水仙被終止上市起,滬深兩市迄今共有退市公司123家,退市比例佔A股上市公司的0.14%,港股約為0.59%,而美國每年退市的上市公司有近300家,納斯達克每年大約8%的公司退市,紐約證券交易所的退市率為6.24%;英國AIM的退市率更高,大約12%。
與國外股市相比,中國股市退市制度長期以來並沒有嚴格執行。從1980-2017年,美股仍上市和已退市的公司數合計達到26505家,扣除6898家存續狀態不明的公司,仍然上市的公司有5424家,只有28%;已退市公司14183家,比例高達72%。
而A股中許多僵屍上市公司,早已經沒有業務,有沒有多少員工,但還在上市交易,而且股價、市值也並不低。比如員工僅剩十餘人,無法承擔業績預告編制的暴風集團,董事長涉嫌行賄被抓,高管、員工基本都離職了,業務也停止了,但就這么一家空殼公司,市值還有8.17億。
目前A股這樣的公司並不止暴風公司一家。據統計數據顯示,2006-2018年間月2600家上市公司,盈利水平總體上呈下滑趨勢,上市兩年後顯著下滑,上市5年後下滑達到4個百分點,這說明公司上市後業績「變臉」現象十分明顯。
中國股市目前已經在創業板率先推出了注冊制,但是與之相匹配的嚴格退市制度卻並沒有及時出台,這就導致A股市場呈現出進多出少的狀況,大量垃圾公司的存在,使得市場不可能達到良性循環的目的。
A股市場發展至今雖然已有30年的時間,取得了巨大的進步,但與成熟市場相比,例如美國股市200多年的歷史,A股還有許多不足之處,仍然顯得不夠成熟。
美國股市之所以能夠成為世界上發展最好,制度最完善,注冊制實行最好的市場,就是因為其具備推行注冊制的必要條件,其中包括嚴格的退市制度:
一、美國有嚴格執行的退市制度以及因為上市公司造假退市而賠償股民的完備制度
這方面美國有完備的法律,不但每年退市數量和上市數量趨於平衡,而且如果欺詐上市或者上市後欺詐,那麼不論上市公司還是保薦機構將要接受其難以承受的損失,不只是在金錢上的傾家盪產,還包括法律上的嚴厲追責!造假公司必須賠償對股民造成的損失,而且司法部門會迅速解決,也有法可依,不存在長期上告沒人管的問題。
二、美國股市有嚴格的上市公司分紅制度和對上市公司嚴厲的監管處罰制度
美國上市公司分紅比例和融資比例保持相對平衡,美國對上市公司違規的處罰極其嚴厲,嚴重的甚至到傾家盪產!嚴格的法律而且有法必依,造成沒有實力的上市公司根本不敢上市,或者上市後又主動要求退市的情況比比皆是,這也從一定程度上減少了擴容的壓力!
這就是大多數中國公司去美國上市的熱情不高(不好的公司不敢去美國上市),它們之所以熱情高漲排隊在A股上市,因為上市就意味著能夠造就一大批億萬富豪,但證券監管機構並不要求他們必須合理回報股民,而且違規處罰程度低。
三、美國股市是對全世界開放的,美國股市是一個流動性最好的市場
由於美國股市的開放程度高,是一個成熟、各項制度完備的市場,加上美元是世界通用貨幣,可以自由兌換。所以美國股市不缺資金,它的資金來源遍布世界各國。正因為美國股市具有完備的退市制度,導致股市形成供需平衡的良性循環,因此對全球資本市場形成巨大的吸引力。
今年4月瑞幸咖啡因財務造假將從美國股市退市,目前A股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比瑞幸咖啡嚴重的案例比比皆是,如果證監會對瑞幸咖啡嚴格查處的話,以後對A股相關公司的監管和處罰也必然要求升級。
而目前退市制度中,如何對退市上市公司給予其對股民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合理賠償的相關制度還沒有建立起來,對於上市公司的處罰以及追究上市公司負責人以及高管的相關法律條款也未仍得以完善。而這些相關制度和法律條款是執行嚴格退市制度的基礎,只有盡快建立相關對股民的經濟賠償制度和法律條款,嚴格的退市制度才能真正落到實處。
中國股市實行注冊制後,目前上市公司已超過4000家,A股市場是重融資輕回報的市場,近期大量的IPO發行上市,使得股市剛有起色就遭遇大抽血,沒有資金支撐的市場又陷入一潭死水。
而缺乏嚴格的退市制度導致目前A股市場新股大量上市,而沉積市場多年、數量巨大的垃圾股仍然存留在A股中,遲遲不能退市。
股票市場為什麼需要有嚴格的退市制度,原因就在於:
一、能否實行新舊循環、更新換代,是衡量一個股票市場是否健康的重要標准
股票市場猶如人體一樣,一個健康的身體需要血液正常循環流動,否則人就會生病,股市亦是如此。
二、資本市場只有優勝劣汰,才不斷向前發展
股市只有遵從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的自然規律,才能將好的上市公司留在市場,把垃圾股票淘汰出局,絕不允許股市成為這些垃圾公司上市圈錢的工具。
三、退市制度是保持資本市場活力的必不可少的重要舉措
商品社會,任何市場都必須要有競爭,否則其不可能繼續生存下去。有競爭才能有成長,只有在退市制度下實行優勝劣汰,才能激發公司努力做好工作的動力,讓更多企業為了能留在股市而努力奮斗,必須去拼搏和付出。
四、只進不出或多進少出,最終將導致A股市場成為一個沒有資金回報的市場
如果只重投資輕回報,只顧大量IPO發行股票,根本不清理長期存在於市場中的大量垃圾上市公司。那麼,許多以上市圈錢為目的的上市公司,將繼續將A股市場作為其上市圈錢的平台,不斷上演上市圈錢的好戲。
受到最大傷害的將是廣大的中小投資者,而一個流通不暢的市場早晚會出現大問題,到那時再去採取措施,就已經為時未晚了。
總之,A股市場現在已經到了應該盡快推出嚴格退市制度的時候了。
『陸』 請以最簡短的語言介紹中國的退市制度
一、中國退市制度的法律依據
1993年12月29日,我國的《公司法》正式頒布。其中,第157條和第158條原則性地規定了上市公司在一定條件下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的情形。具體內容如下:
第157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第158條:上市公司有前條第(2)項、第(3)項所列情形之一經查實後果嚴重的,或者有前條第(1)項、第(4)項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能消除,不具備上市條件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公司決議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上述法律條款意味著:公司上市並非「只進不出」。只有「能進能出」的市場機制,才能真正體現優勝劣汰、大浪淘沙的股市本色,進而發揮股市對資源配置的市場決定之基礎作用。上市是公司的榮耀,也是公司莫大的喜悅,然而,退市卻是上市公司的一種悲哀,而且更是投資者之大不幸。因此,在現實中,客觀的情形是:上市容易退市難。
二、風險提示——ST制度
1998年4月22日,滬深證券交易所宣布,根據1998年實施的股票上市規則,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縮寫為ST),並將這些股票簡稱為ST股。所謂「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主要包括兩種情形:一是上市公司經審計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均為負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ST)期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遼物資」;(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審計。通過ST的特殊標識,首先有利於提醒投資者謹防上市公司的除牌風險;此外,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
1998年,A股上市公司共有85家虧損,虧損面首次躍上10%。截止1998年底,共有26隻A股戴上「ST」的帽子。隨後,ST股的規模不斷擴大。截止2004年底,戴上ST帽子的A股上市公司已突破100家,佔A股上市公司總數的9.46%。
三、退市序曲——PT制度
實際上,在《公司法》頒布長達5年的時間內,由於其他方面配套工作的落後,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的制度一直並未真正啟動。1998年12月29日通過、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的《證券法》,第49條明確規定,上市公司喪失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的,其股票依法暫停上市或者終止上市。根據《公司法》和
證券法的規定和要求,1999年7月9日,滬深交易所公布並開始實施《股票暫停上市相關事宜的規則》,規則決定對連續3年虧損的公司暫停上市,並對其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Particular Transfer,縮寫為PT)。如果PT期間又出現連續3年虧損,則必須終止上市;相反,在PT的3年內,若某一年扭虧為盈,則可申請恢復上市交易。
推出「特別轉讓服務」,是依據《公司法》中關於「股份公司的股東持有的股票可以依法轉讓」的規定而設計的。PT制度的實施,目的是為暫停上市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別轉讓服務」。它的實行,既可為暫停上市的股票提供了合法的交易場所,又可以提示投資風險,有利於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特別轉讓與正常股票交易主要有4點區別:(1)交易時間不同。特別轉讓僅限於每周五的開市時間內進行,而非逐日持續交易。(2)漲跌幅限制不同。特別轉讓股票申報價不得超過上一次轉讓價格的上下5%,與ST股票的日漲跌幅相同。(3)撮合方式不同,特別轉讓是交易所於收市後一次性對該股票當天所有有效申報按集合競價方式進行撮合,產生唯一的成交價格,所有符合成交條件的委託盤均按此價格成交。(4)交易性質不同。特別轉讓股票不是上市交易,因此,這類股票不計入指數計算,成交數不計入市場統計,其轉讓信息也不在交易所行情中顯示,只由指定報刊設專欄在次日公告。
1999年底,共有4隻A股戴上PT的帽子,它們是PT雙鹿、PT農商社、PT蘇三山和PT渝太白。在PT制度下,滬深交易所對連續3年虧損的上市公司的股票進行特別轉讓服務,名為暫停交易,實際上並未完全摘牌,仍在每周五提供漲跌幅在5%以內的轉讓服務。2000年6月,鑒於「PT」類股票的投機猖獗,兩市交易所又再次規定:「PT」個股每次交易的漲幅仍限制在5%,跌幅不限。
盡管如此,在PT制度下,一個公司的退市必須要達到連續6年虧損,才能做到真正退市。由此可見,退市之艱難可見一般。因此,在當時的情況下,有的公司盡管已經連續5年虧損,甚至連續6年虧損,有的公司累計凈虧損高達10億元之巨,但最終也未能讓其退市,有的反而大難不死、死裡逃生,例如上海的PT雙鹿和PT農商社就是其中的典型例證,這也算是天大的奇跡。
四、退市進行曲——退市制度正式啟動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證監會自2001年起正式建立了上市公司退市制度。2001年2月22日證監會頒布《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辦法」規定,若上市公司出現連續3年虧損的情況,自其公布第3年年度報告之日起(如公司未公布年度報告,則自規定的年度報告披露最後期限到期之日起),證券交易所應對其股票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5個工作日內就該公司股票是否暫停上市作出決定。公司暫停上市後,可以在45天內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寬限期以延長暫停上市的期限。寬限期自暫停上市之日起為12個月。在公司暫停上市期間,證券交易所可以為投資者提供股票特別轉讓(PT)服務。暫停上市的公司在寬限期內第1個會計年度盈利的,可以在年度報告公布後,向中國證監會提出恢復上市的申請。在公司申請恢復上市期間,證券交易所應當暫時停止該公司股票的特別轉讓服務,並相應延長公司的寬限期。
暫停上市的公司在寬限期內第1個會計年度繼續虧損的,或者其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由中國證監會作出其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證券交易所自該公司公布年度報告之日起,暫停股票轉讓服務。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決定其股票終止上市:(1)公司決定不提出寬限期申請的;(2)自暫停上市之日起45日內未提出寬限期申請的或申請寬限期未獲證券交易所批準的;(3)公司至寬限期截止日未公布年度報告的;(4)申請恢復上市未獲中國證監會核準的。
由此可見,「辦法」雖仍然保留了PT制度,但是提出了申請寬限期和延長暫停上市期限的新規定。也就是說,連續3年虧損必須暫停上市,在這一點上,新退市辦法與PT制度是相同的,但隨後的PT期限在新退市辦法中作了「短命」處理。簡單地講,只要前後累計連續4年虧損就必須退市,而不是原來PT制度下規定的6年連續虧損方能退市。在這一新的退市辦法下,PT水仙和PT粵金曼率先成為「先驅」,新退市辦法出台兩個月後,它們便被完全除牌(即真正意義上的終止上市)。中國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正式啟動,是中國股市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它標志著中國股市有了新的進步與成長。
五、PT制度終結——退市裁判權回歸證交所
2001年12月5日,證監會發布《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修訂)》。「辦法修訂」規定,公司出現最近3年連續虧損的情形,
『柒』 中國股票市場制度性缺陷的糾正方法及措施大體在股票的發行與上市制度、增發與配股制度、股票退市制度、
這好難的,兄弟
『捌』 關於中國股市制度缺陷及糾正的外文文獻
這方面我基本上是空白,所以找了一下,看看能能否幫上你,二、中國股票市場存在的問題
市場經濟需要經濟自由、明確的財產權和保護產權的法律條件。在提供市場經濟的基礎條件方面,政府有著巨大的規模優勢。但是這種優勢只是理論上的。事實表明,政府與其說建設性地提供了這些基礎條件,倒不如說常常破壞性地摧毀市場經濟的基礎條件。中國股票市場一直沒有解決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問題。
1、經濟自由受到限制。中國股票市場上的股票發行方式行政色彩十分明顯,政府對股票發行實行了額度限制,上市指標成為稀缺「資源」。這使得擬上市公司向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門爭取額度,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向國家證券管理部門爭取額度的行為愈演愈烈。政府對上市公司挑選程序的過深介入與市場經濟原則相背,因為政府挑選所採用的是一套行政機制,其核心是運用行政關系來推薦,缺乏市場選擇的效率,容易產生尋租腐敗。許多企業上市後把股票市場當作「提款機」,而沒有通過資本市場上的運作來解決企業亟待解決的問題,如轉換經營機制,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優化資源配置和進行產業調整,反而使企業因缺乏有效的股東制衡機制和合理的股權結構而出現質量滑坡,許多公司在上市不久即告業績下降甚至虧損。
當上市公司不能正常經營時,政府又對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和退市進行干預。中國股票市場一直沒有形成一種有效的退市制度。在連續虧損上市公司數量不斷增多的情況下,證券管理部門推出了ST、PT制度作為退市制度的過渡。由於對公司市場准入的控制,上市公司的「殼」成為稀缺資源,成為市場上兼並、收購和重組的首選對象。在發達國家,股票市場上上市公司的兼並、收購和重組完全是一種以市場為基礎的純企業行為,政府很少會介入到這一活動中去。而在我國,上市公司中國有股占據控制地位的產權結構特徵和資本市場以為國有企業籌集資金和「解困」為目的的定位,決定了政府必然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內在構成要素。政府在介入關系公司資本結構變化與經營戰略調整的資產重組時,不可避免地會有行政管理者的色彩,很難將其所有者權能與社會管理者權能做出清晰地界定。同時,作為資產所有者,政府在重組中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為是市場化財產屬性所要求的結果,但它在行使其社會權能時,其行為更主要的是一種行政行為。角色的雙重性,導致政府在上市公司重組中的行為常出現市場化與行政化的混淆。
2、中國上市公司沒有形成明晰的產權。中國股票市場是官辦的,設立之初就是為國有企業解困、卸包袱的。因此,在現有的上市公司中超過60%的是從國有企業轉制而來的。全民所有權本身是一種不明確的所有權關系,全民所有權雖然在靜態意義上是明確的,但其收益與損失由誰負責卻不甚清楚。
公司治理是在產權諸項權能的基礎上形成的,合理的產權制度安排是有效公司治理的必要前提。在國有股控股的公司中,由於國有股的有效持有主體缺位,致使國有產權虛置,沒有形成人格化的產權主體,股東對企業的監控機制難以建立。這種制度缺陷容易衍生經營者道德風險,產生「內部人」控制。國有股東對公司的控制在產權上趨於超弱控制,在行政上則趨於超強控制。經理人員與政府博弈的結果是一部分經理人利用政府產權上的超弱控制形成對企業的內部控制,同時又利用行政上的超強控制轉嫁經營風險,將經濟性虧損推諉為體制性因素。
股權分置的制度安排也導致了公司外部治理機制不能正常運轉。正常情況下,股票在市場流通所表現的估價是對上市公司經營管理水平的直接反映,流通股比例越高,通過證券市場監督上市公司經營狀況的力度就越強。若公司業績差,投資者就會拋售股票,股價下跌,從而為收購者創造出收購機會,而一旦收購成功,被收購公司的原有經營管理者將處於十分不利的境地。因此,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與經營業績來防止公司被惡意收購,就成為上市公司經營者恪盡職守、勤勉盡責的外在壓力與約束。但是在國有股不流通情況下,上述市場壓力傳導機制對經營者的作用非常有限。
3、缺乏完善的法制。資本市場正常有效運行的一個重要前提是必須有一套反映市場經濟本質要求和資本市場內在規律的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健全的法律體系。但在我國這樣一套法律制度和法律體系還遠沒有建立起來。
在立法方面,調節資本運行的《公司法》和《證券法》都帶有比較明顯的制度缺陷。目前正在實施的《公司法》是從20世紀80年代後期開始制定,於1994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在制定《公司法》時,由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還未正式確定,資本、資本市場和資本機制等都還未取得合法地位,人們對股票、股票市場和股份公司的地位和作用在認識上比較膚淺,在這種背景下制訂的《公司法》與現實越來越不適應。正在實施的《證券法》是在亞洲金融危機期間出台的,為有效防範風險,有些內容規定較嚴,已經不能滿足證券市場的發展需要,其中在混業經營,股指期貨、社保資金入市,加入WTO後的證券市場發展以及證券監管機構執法許可權等方面都亟須進一步改進。「法不好依」成為我國證券市場運行中的一個突出問題。
在執法方面,證監會是中國證券市場主要的執法機關,由於隸屬國務院具有行政管理職能,所以具有行政機關的色彩。證監會的監管很多時候是為了調控市場的價格和指數,缺乏預期性和一致性;執法過程中查處侵害投資者利益案件比較少,查處違反市場管理政策性法律案件比較多。在執法過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及時、不透明,缺乏連貫性,縱容違法行為,監管機構內部人員違法犯罪等問題。
在司法方面,存在重行政輕刑事、民事責任的問題,缺少民事賠償制度等。
三、中國股票市場制度的變革
基於上述分析,中國股票市場要成長為一個集融資、投資、資源配置功能於一體的成熟市場,必須進行基礎制度的變革,走市場化、法制化、國際化的道路。
1、市場化改革。按市場原則決定誰有權進入股票市場,明確監管范圍和責任,強化政府依法對股票市場進行監管,從各個方面放鬆政府管制,疏通股票市場的進出通道,實現發行上市和投資完全由市場來選擇,建立和完善退市機制。同時實行股票全流通,股權多樣化,大力發展產權交易市場,建立一個包括創業板市場、主板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的多層次市場體系,適時推出股票指數期貨、國債期貨等國外比較成熟,國內已初步具備條件的新型交易工具,積極探索期權、賣空機制、做市商制度、市價單與止損單等新型交易模式。
2、法制化改革。在立法方面:確立正確的立法指導思想,對《證券法》、《公司法》進行修改,使其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加強《證券法》、《公司法》的商事性,使其不僅僅是一部管理法;制訂頒布新的法律,完善現有的法律體系,如《投資者權益保護法》、《兼並與收購法》;修改《證券法》、《刑法》,使兩法對證券犯罪規定相互一致,相互銜接;增加《證券法》中有關欺詐民事責任的規定;修改《證券法》,增加對中國證監會司法審查的規定,推動中國證監會依法行政。
執法方面:形成科學的執法方式,避免證監會階段性查處一批違法案件的「運動式」監管,形成經常性監管,日常性監管和事件監管相結合,動態監管與靜態監管相呼應的監管方式;查處證券欺詐行為,保護投資者利益;證監會加強自律。
司法方面:法院以積極的態度對待投資者,對為了維護合法權益而對證券欺詐行為提起的訴訟,不得以沒有法律依據為由拒絕審理。
3、國際化改革。我們的市場規則、行為模式要和國際的最佳規則、最佳模式接軌,按照WTO的協議開放證券服務業。中長期應該實現股票市場,包括二級市場雙向自由開放,讓國外的藍籌股在上海的證券交易所自由上市,交叉掛牌。適時修改法規,允許存托憑證的實施,國內基金、國外資本的自由出入。■ 全科論文中心http://www.issncn.net 全科論文中心http://www.issncn.net
『玖』 中國股票有退市制度嗎
有退市制度。主板退市到三版,代碼變成4XXXXXX,還有要約收購退市的,比如魯石化被中石化收購。創業板虧損3年直接退市制度都有。
但是因為地方保護、殼資源缺乏等很多復雜原因,真正因經營不好而退市的上市公司目前還沒有。
『拾』 股票退市制度
在股市當中,股票退市對於投資者而言,相當不友好,很大可能性會給投資者帶來虧損,關於股票退市也有很多重點內容,今天給大家講一下。
為大家整理了一份牛股名單,在這里免費提供給大家,趁著內容還在,趕緊收藏領取~【緊急】機構牛股名單泄露,或將迎來爆發式行情
一、股票退市是什麼意思?
股票退市也指的是上市公司不符合交易相關財務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等,要麼自主終止上市或者被動終止上市的情況,會出現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退市有兩種,一種為主動性退市,另一種為被動性退市,公司自主決定要退市,這屬於主動性退市;通常由於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因素,造成被動性退市,監督部門會採取相應的懲罰,例如吊銷公司的《許可證》。當一個公司滿足下面三個條件後就可以退市了:
如何辨別公司的好壞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一件事情,或者在分析的時候有所缺漏,直接導致了虧損的這一結果,這個平台是免費診股的,直接輸入股票代碼,即可看你買的股票到底好不好:【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股票退市了,沒有賣出的股票怎麼辦?
假如股票退市了,交易所就會有一個退市整理期,這么說吧,一旦股票滿足了退市條件,就會採取強制退市措施,那麼可以在這個期間把股票賣出去。過了退市整理期之後這家公司就退出二級市場,不能夠再進行買賣了。
如果搞不懂股市的情況,建議還是選擇龍頭股來投資,別什麼也不了解就砸錢,小心投的錢一去不復回,以下我總結了每個行業的龍頭股:【吐血整理】各大行業龍頭股票一覽表,建議收藏!
股東如果等到退市整理期之後,還沒有賣出股票的,當做買賣交易的時候,僅能通過新三板市場上進行了,新三板實際上就是專門處理退市股票的,朋友們,如果你們需要在新三板買賣股票,想要進行交易還得在三板市場上開通一個交易賬戶。
要注意的是,股票退市後,存在「退市整理期」,在這一期間,雖然可以選擇把股票賣出。然而實際上對散戶是很不友好的。股票如果進入退市整理期,首先肯定是大資金出逃,小散戶的小資金賣出去是很難的,因為賣出成交的原則是三個優先--時間優先價格優先大客戶優先,因此待到股票被賣出去了,現在的股價已經出現了大幅度的下降,散戶虧損的實在是太過於慘重了。注冊制下,購買退市風險股的散戶們要面臨不小的風險,因此ST股或ST*股這兩種是千萬不能買入的。
應答時間:2021-09-24,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