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的股票投資者該怎麼辦
1. 股票退市後股民怎麼辦
股票退市後,股民的處理方式如下:
1、重組後再上市:如果上市公司主動退市,股東可以及時撥打上市公司客服電話,詢問是否有重組上市的可能。如果有這種可能,可以繼續持有該股,未來可能會升值;
2、新三板上市:上市公司不能在主板上市的,可以在新三板上市。如果股票登陸三板市場,股東可以到三板市場交易;如果在最後30個交易日里,投資者仍然沒有賣出退市的股票,則在股票摘牌後45個交易日內,就會進入股轉系統(老三板)掛牌交易,代碼以400開頭。老三板專門接收主板市場終止上市後退下來的「退市股」股票。在這里也可以進行買賣,不過由於缺乏知名度和投資者,流動性很差。同時交易時間較少,而且原持股的股民需到證券營業部去辦一個託管手續才能進行交易,採用競價方式,漲跌幅度為5%。退市進入老三板市場後,經過整理後達到相關要求,重新回到A股市場。這種情況發生的概率特別小,但也不是沒有可能。例如長航油運是早幾年遭到退市的一隻股票,現在成為了重新上市第一股,這段時期漲勢還很兇猛呢。
3、按持股比例清算:上市公司退市後被宣告破產的,由證券交易所按公司股份進行清算,並對股東持有的股份進行清算。
4、如果一隻股票真被退市,在交易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之後5個交易日屆滿(創業板15個交易日屆滿),就進入退市整理期,為期30個交易日。在這30個交易當中,仍然可以交易,漲跌幅為10%,這期間股票名稱後面會加個「退」字。當處於這段時期時,投資者還是可以趕緊出手。
公司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2. 退市後股民的股票怎麼辦
法律分析:面對這種情況,投資者可以採取以下策略:
1、在三板市場上繼續交易。一些個股退出二級市場時,會進入三板市場,投資者可以考慮在三板市場進行買賣活動,但是三板市場交易不是很活躍,投資者很難在理想的價格成交個股,同時對於一些新三板來說,投資者需要滿足證券資產在500萬以上,並且2年以上的證券投資經驗,才能申請開通此許可權。
2、繼續持有股票。一些退市的個股在滿足一定條件之後,可以重新申請上市,因此投資者可以選擇繼續持有股票等待其上市。
3、向上市公司進行索賠。上市公司退市之後,投資者可以向上市公司進行索賠,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上市公司破產退市中,清償需要按照一定的順序,普通投資者一般排在最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十五條 股票依法發行後,發行人經營與收益的變化,由發行人自行負責;由此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