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賬面與公允價值差額影響
㈠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問題
一、基本概述:
「損」就是損失,表示虧損;
「益」就是收益,表示盈餘。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就是因為公允價值的變動而引發的損失或是收益。
由於新的會計制度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觀念,新增加了一個一級科目,也是新利潤表上的項目"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填列依據,
編輯本段二、賬戶性質及核算:
該賬戶是屬於損益類賬戶。其借方核算因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損失金額和貸方發生額的轉出額;貸方核算因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收益金額和借方發生額的轉出額。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指一項資產在取得之後的計量,即後續採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時,期末資產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是新會計准則下一個全新項目,其對上市公司的凈利潤與應交所得稅的影響需要根據持有期間與處置期間分別確定。
編輯本段三、實務應用: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和以公允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本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科目,同時,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的余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處置以公允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時,按照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借記「其他業務成本」貸記「投資性房地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科目,同時,結轉投資性房地產累積公允價值變動。若存在原轉換日計入資本公積的金額,一並結轉。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五)、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應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不在此科目核算。
㈡ 公允價值變動對企業的影響
按照新會計准則的要求,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以及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衍生工具、套期保值等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金額應計入當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本文就該科目的具體運用對利潤表中其他有關損益類項目和企業凈利潤的影響展開討論與分析,同時針對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中「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與「投資收益」兩個科目的確認與計量的爭議進行分析。
一、「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對企業利潤的影響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與交易性金融負債中「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二)以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中「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三)衍生工具中「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四)套期保值中「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由於以上五類資產、負債中確認、計量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對企業利潤的影響有一定的相似性,筆者就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的運用及對利潤的影響進行詳細探討。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對企業利潤表的影響
(一)「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具體運用及對企業利潤總額的影響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將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負債時,把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負債以前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而處置收入價款與金融資產最初取得成本的差額確認投資收益。
例:
因此,本文認為,每個會計期末「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對企業利潤總額的影響本期末該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本期末該資產賬面余額的差額;資產處置時「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對企業利潤總額的影響為以前期間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金額,而投資收益與公允價值變動無直接聯系,它相當於初始投資成本與處置時取得的價款的差額。所以,處置該項金融資產對本年的利潤總額影響為:投資收益金額加上以前年度確認的未實現損失或是減去以前年度確認的未實現收益。
(二)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下公允價值變動對凈利潤的影響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於某一會計期末的賬面價值為公允價值;而稅法規定在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待處置時一並計算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金額。該類金融資產在某一會計期末的計稅基礎為其取得成本,從而造成在公允價值變動下,該類金融資產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必然引起所得稅費用變動,從而對凈利潤產生影響。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由於公允價值變動為未實現的收益或是損失,在資產處置前,稅法上雖然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但是在所得稅會計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下卻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相應增加或者減少所得稅費用,從而對凈利潤產生影響。
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賬戶運用中的爭議與分析
在前例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我們看到,把前期的公允價值變動金額2萬元轉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賬戶,而未直接計入「投資收益」賬戶,兩者都是損益類賬戶,期末結轉余額後, 對本年利潤的影響是相同的。因此, 有人建議將該項投資取得的價款與金融資產賬面余額全部記入「投資收益」賬戶, 賬務處理更為簡便。其實不然。採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單獨核算的理由如下:
(一)看似賬務處理麻煩,實則更能真實反映企業利潤的構成情況
(二)便於計稅查賬,且會計核算有理可尋
㈢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是否會影響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的賬面價值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的區別在於反映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角度不同,即:
公允價值: 亦稱公允市價、公允價格。熟悉市場情況的買賣雙方在公平交易的條件下和自願的情況下所確定的價格,或無關聯的雙方在公平交易的條件下一項資產可以被買賣或者一項負債可以被清償的成交價格。
賬面價值即是交易性金融資產總賬科目總余額。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關系如下:
1: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是按「公允價值」計量的「入賬價值」
2:後續計量時,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交易性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借方余額加】(或-【貸方余額減】)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