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規利好哪類股票
① 2022年創業板退市新規
一、交易類退市
(一)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股票累計成交量低於 200 萬股;
(二)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 1 元;
(三)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 3 億元;
(四)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公司股東人數均少於 400 人;
(五)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財務類退市
(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或追溯重述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
(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最近一 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或者否定的審計報告;
(四)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 及本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
(五)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規范類退市
(一)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 個月內仍未披露;
(二)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真實、准確、完整, 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有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的;
(三)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責令 改正但公司未在要求期限內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改正但未 在要求期限內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者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再 符合上市條件,在限內仍未解決;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請;
(八)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四、強制退市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 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二)公司存在涉及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創業板股票退市後一般會進入15天的退市整理期交易,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內原則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申請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間不計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數累計不得超過五個交易日。
以上就是創業板退市規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條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方取得企業法人資格。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設立公司,未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不得以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② 如何看待退市新規會導致A股股票退市常態化
A股市場最最頭疼的問題有兩個,分別為新股上市和老股退市的問題,由於股票上市和股票退市嚴重失衡導致A股無法達到血液循環,血液不循環會引發各種嚴重問題。
但隨著新的一年到來,A股也迎來新的退市新規,隨著新的退市新規出爐,將會更有利的解決A股股票市場的問題,同時也會讓A股市場更健康長期的發展。
當然雖然當下A股市場不會出現退市常態化,對那些出現重大違法的股票也要強制退市,只有把這些垃圾股退出這個市場,把垃圾股清除出局,把優質股票留在股票市場造福投資者,這樣的市場才是健康的,才是大家所期待的。
匯總
綜合通過上面對退市新股進行深入了解,以及結合當前A股市場進行全面分析,退市新規落定之後,對相關有退市風險的股票構成利空,對A股長期發展構成利好,更有利股票市場優勝劣汰,同時也會加速A股市場新舊血液循環等。
總之隨著退市新規更加完善之後,對A股市場是非常有利的,將會更有利的對未來的股市發展帶來巨大影響。
③ 滬深股市12月31日退市新規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市約規范,對投資者來說反倒是好事,說明優質資產會受到市場真正的重視,股市會逐步恢復理性
④ 撤銷退市的股票是利好嗎
撤消退市風險股開市後第一天的漲跌幅是不受限制的,股票不受漲跌幅度限制情況如下:
1、新股上市首日(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2、股改股票(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當天
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
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並之類的復牌當天
6、退市股票恢復上市日
投資者進入股市之前最好對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個牛股寶模擬炒股去看看,裡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識資料是值得學習,也可以通過上面相關知識來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識經驗。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投資愉快!
⑤ 2021年股市退市新規 A股退市規則匯總
一、交易類強制退市1、滬市主板
(一)在本所僅發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500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人民幣1元;
(二)在本所僅發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人民幣1元;
(三)在本所既發行A股股票又發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其A、B股股票的成交量或者收盤價同時觸及本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標准;
(四)上市公司股東數量連續20個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0個交易日)每日均低於2000人;
(五)上市公司連續20個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盤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
(六)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2、科創板
(一)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120個交易日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200萬股;
(二)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
(三)連續20個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3億元;
(四)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東數量均低於400人;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科創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二、財務類強制退市
1、滬市主板
13.3.1
上市公司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相關財務指標觸及本節規定的財務類強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上市公司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相關財務指標觸及本節規定的財務類強制退市情形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13.3.2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人民幣1億元,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人民幣1億元;
(二)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2、科創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三、規范類強制退市
1、滬市主板
13.4.1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二)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半年度報告或者經審計的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披露;
(三)因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公司所披露半年度報告或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20個交易日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1個月內仍未解決;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
(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13.4.14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2個月內,仍未披露經改正的財務會計報告;
(二)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2個月內,仍未披露符合要求的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
(三)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2個月內,半數以上董事仍然無法保證公司所披露半年度報告或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
(四)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2個月內,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五)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6個月內,仍未解決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問題;
(六)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七)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強制解散條件成就,或者法院裁定公司破產;
(七)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本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八)公司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未被本所同意。
2、科創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四、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
1、滬市主板
13.5.1
本規則所稱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且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13.5.2
上市公司涉及第13.5.1條第(一)項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生效判決;
(二)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構成重組上市,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生效判決;
(三)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導致連續會計年度財務類指標已實際觸及本章第三節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
(四)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公司披露的營業收入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營業收入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凈利潤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凈利潤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凈利潤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潤總額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資產負債表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凈資產合計金額的50%(計算前述合計數時,相關財務數據為負值的,則先取其絕對值再合計計算);
(五)本所根據上市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影響等因素認定的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情形。
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統稱欺詐發行強制退市情形,第(三)項至第(五)項統稱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13.5.3
上市公司涉及第13.5.1條第(二)項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二)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主營業務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存在喪失繼續生產經營法律資格的其他情形;
(三)本所根據上市公司重大違法行為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程度,結合公司承擔法律責任類型、對公司生產經營和上市地位的影響程度等情形,認為公司股票應當終止上市的。
2、科創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五、主動退市
1、滬市主板
13.7.1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請主動終止上市:
(一)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並決定不再在本所交易;
(二)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並轉而申請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轉讓;
(三)公司向所有股東發出回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四)公司股東向所有其他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五)除公司股東外的其他收購人向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六)公司因新設合並或者吸收合並,不再具有獨立主體資格並被注銷;
(七)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公司解散;
(八)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認可的其他主動終止上市情形。
2、科創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⑥ 創業板退市股票有哪些,創業板退市股票一覽
股市中的股票許多,而這些股票的特色都不相同,為了區別就有了多種板塊,而創業板便是其中之一。信任了解股票出資入門常識的股民也知道,假如股票無法到達持續在板塊中生存的條件就只有退市。那麼創業板退市股票有哪些,創業板退市股票一覽。
創業板主要是深市面向正處於創業型可是成長性很高的中小企業,這些企業上市之後,能讓企業得到更多的融資,然後開展更好。當然 ,對於股民來說,就不是很友好了。由於這些公司建立的時刻度比較短,所以風險也相對比較高,一旦經營不善或是由於其他違法的原因的話就會被退市。所以,出資創業板的股民都是必須有一定的炒股經歷以及對於風險的高度承受能力。
已然創業板股票的風險高,那麼股票遭受退市便是正常不過的工作了。不過創業板中退市的股票只有一隻。是在2016年呈現的第一隻退市股票,也是至今僅有的一隻。它便是涉嫌詐騙的欣泰電氣,之後創業板就沒有在傳出退市的股票名單了。
要知道,創業板與其他的板塊不相同,那便是它沒有ST的標志的,一旦它到達了退市的條件的話,只會直接退市,假如低於創業板不是很關注的股民會覺得怎樣股票忽然就沒有了,更是增加了股民的出資風險。但其實,股票呈現了風險的話,上市公司還是會發布相關布告的。最初欣泰電氣呈現問題的時分,還有其他在創業板的股票也發布過布告,分別是星河生物、寶利世界、京天利、安碩信息、恆順眾升、銳奇股份、嘉寓股份、同花順和金亞科技。不過這些股票並沒有退市,所以,盡管A股中遭受退市的股票許多,可是創業板仍然只有一隻退市股票。
不過2019年,創業板有3家公司發布了暫停上市風險警示布告,它們分別是寶德股份、萬福生科,以及天龍光電。對於創業板公司來說,假如連虧3年,無需ST將直接暫停上市。假如寶德股份、天龍光電和萬福生科3家公司,終究呈現由於接連虧本3年而暫停上市的狀況,將是創業板初次呈現暫停上市的事例。
不過一旦這樣的事例出來 ,對於創業板的股民來說也是好事,由於多了一個緩沖的時機。假如股票能將成績從頭能做好或是重組的話,那麼股票就能盤活,反之股民也不會再報有期望。
創業板盡管贏利比較高,可是風險也是相對的,一不小心就會碰上退市的股票,所以股民在出資的時分,一定要穩重。
⑦ 利好,利空和退市
投資者在得到一個消息之後,第一件事應是判斷真假,第二件事則是判斷是利好還是利空。如何判斷是利好還是利空呢?
一般來說,利好還是利空要看它與大眾的預期,即投資入主觀傾向的關系。不論對整個大盤或個股而言,某個消息總是利多、利空並存,這些利多或利空因素並非可借某種「衡器」予以准確衡量,況且,有些此類因素屬潛在性質,可能發生,但未必一定發生,就算到時候果真發生,也未必真的那麼具有威力,可促成股價上揚或下跌。2005年1月份公布印花稅降低的利好時,有些股民認為沒有多少用。為什麼他們覺得沒用呢?因為這些股民認為降低印花稅不能讓股市立即走好。雖然這是將政策利好與股市漲跌掛鉤起來的一種短視行為,但由於大眾的預期並沒給股市注入積極的因素,股市也的確沒有立刻走出好的行情。
這樣利多或利空就要看投資人的主觀傾向。投資人彼此看法不同,所採用的方式互異,對股價造成的影響絕不亞於實質性的利好和利空,甚至常有出人意料的結果。比如,原先認為應屬利空的消息可以促使股價下挫,到頭來,不但不見下挫,反而上揚,這就是看空的人比較少,而看多的人比較多。同樣道理,原先以為將使股價上揚的利多.卻令股價不但不漲,反而下挫。
另外,一項消息出台,要看它與市場大眾的預期有多大落差。比如,C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公布,2006年數據為3.4%,這時候市場里的投資人甚至經濟學家和市場投資主力都會說:高了,高了,本來預期2.8%的,肯定要加息了!這個數據比預期要糟糕,於是就形成利空消息。而2007年5月後,豬肉價格暴漲,其他食品價格也大漲,很多經濟學家預測CPI要達到3.4% 3.6%了,並擔心央行就此加息。但是,數據一公布,3.4%,比經濟學家的預期略低了0.2個百分點,市場立即鬆了一口氣,股市隨即上漲。
再好的消息,如果已經預期到了,也就不再是好消息。比如,某公司中報業績,本來公告過了:大增500%,那麼,報表公布後,如果只增加了450%,就會形成利空,股價會因此下跌。
預期主導著人們的心理活動。而人們的心理活動又左右著股價的變化,因此,散戶投資者一定要在分析是利好還是利空時,考慮到群眾的心理傾向。
提示:
1.利多或利空因素並不能借某種衡器予以准確衡量,它更多地受大眾心理的影響。
2.一項消息出台,要看它與市場大眾的預期有多大落差。
3.再好的消息,如果已經預期到了,也就不再是好消息了。
看準行情,壞消息也可以成為福音
股市中,人們都希望聽到好消息,而膩煩壞消息,但是壞消息並不等於利空消息。它對一部分人來說是給他們帶來災難的「罪魁」,而對另一部分人來說,則是給他們帶來發財機會的「福音」。因此,股市裡有一句諺語說道:「沒有壞消息,就等不來好機會。」
2007年8月1日,國資委下達通知,嚴控155家國有企業違規炒股炒樓。當天A股暴跌,有500億元資金出逃。但是很多人卻看中了這個機會,在這一天大幅建倉。結果到第二天尾市,大盤指數止跌上揚,個股出現大面積反彈,漲停股層出不窮。
牛市中,股民由於種種原因未看準行情的發展方向,或者因手腳太慢錯過了入市時機,被軋空的情況是比較常見的,這時候如果等來了壞消息,股價大幅回檔,便成了他們的入市良機。因此說,壞消息會催生出好機會。
所有的散戶投資者中,短線客更喜歡壞消息,他們知道「不怕急跌,只怕陰跌」。急跌必有反彈,而跌得深,反彈的力度便大,於是利用這難得的好機會,眼疾手快搏個短差。
當然,壞消息並不是沒有任何破壞性,比如,突如其來的壞消息對機構而言,確有不利的一面:散戶船小好掉頭,搶在前面出貨,會將莊家套牢。但聰明的機構操盤懂得如何處置,他們的操作手法是「趁壞消息出盡入貨」:在壞消息剛出時,他們會搶先一步,借勢反手做空,進行一次計劃外的洗盤,因為機構和散戶爭相拋售,股價往往打壓得很厲害,壞消息的「惡劣性」盡現,膽小的股民被大陰線嚇壞了,籠罩在一種悲觀失望的情緒中,紛紛下單賣股;這便正中莊家下懷,他們趁機大舉吃貨。
因此,壞消息對於主力機構來說,也是好機會,他們嘗到了甜頭後,甚至把製造壞消息作為一種手段,用此來製造利空的效果,以達到順利收集籌碼的目的。
基於此,散戶投資者遇壞消息時過分看空有害無益,須小心莊家算計你手中的籌碼,提防跌入空頭陷阱。
提示:
1.壞消息會形成股價的大幅回檔,而這對於等待入場的投資者來說,便成了入市良機。
2.不怕急跌,只怕陰跌。
3.主力應對壞消息時,操作手法是「趁壞消息出盡入貨」。
利好不漲,後市必看淡
股市中,市場對消息的反應比消息本身還重要。比如,2004年年末,盡管有各種利好消息出台,但是市場反應很麻木,股價也一度委靡不振。這是因為人們已經被熊的威力嚇破了膽。這之後的股市也一直冷冷清清。
這就應了這句股市諺語:利好不漲,後市必看淡。
為什麼會出現利好不漲的情況呢?
第一種可能是由於此項利好出台時大勢環境特別惡劣,投資者信心極度缺乏,這樣,市場必然反應冷淡。利好對股指的影響力度比不上利空因素的影響,在沒有人市時,人們「風險意識比賺錢意識要強」,投
資者不看好後市,就很少有人積極買人,因此股指在利好出現時也不會上漲。
第二種可能是出現這種情況也可能是利好消息後面尚有未浮出檯面的重大潛在利空,投資者因害怕潛在利空,不但不買,反而往外拋售造成股價不漲反跌。
第三種的可能情況是此項利好因素的可靠性不高,甚至投資者已看出其系莊家所捏造或刻意渲染,因此特別警惕,很少有人見利好買人;另外,也有可能是利好出現時,莊家趁機出貨,造成股價不漲甚至下跌的現象。
利多出現,股指不漲,不管屬於以上哪一種情況,都表明該股上升阻力較大,因此後市必然看淡,散戶投資者應考慮及時賣出股票,跟隨大勢的變化。
與「利好不漲,後市必看淡」相對應的是「利空不跌,後市必看俏」。
利空不跌,第一種可能是此項利空的影響力不大,它對股指的沖擊尚不及利多支持的強大,賣出股票的人並不多,未能動搖股價。
第二種可能是利空出現時整個投資大環境比較樂觀,利空對大市構不成太大威脅,投資者仍看好後市,多頭信心較強;還有可能是此項利空因素的可靠性不高,甚至投資者已洞悉其系莊家所捏造或刻意誇大,因此,投資者不為所動。比如,2007年,央行不斷加息的利空消息並沒有使股價產生很大的波動,越到後來,投資者就越不把加息看作利空消息,甚至反過來把它當做利好消息。
第三種可能是利空消息後面尚有未浮出檯面的重大潛在利多,投資者並不恐懼,沒人往外拋售,股價也就無法下跌。另外,也可能是利空出現時,脫不了身的莊家出於自身利益進行護盤,避免了股價的下挫。
利空出現,股指不跌,不管屬於以上哪一種情況,都表明該股仍有上升理由,因此後市必然看俏,散戶投資者仍要繼續持股做多。
總之,利好與利空的判斷並不一定按常規進行,很多時候,股市都是反其道行之,因此,散戶投資者在操作的過程中,要注意看當時的具體情況,再作判斷。
提示:
1.利好不漲,後市必看淡。
2.利空不跌,後市必看俏。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被動性退市標准:
1、連續虧損三年暫停上市,繼續虧損6個月的將被退市;
2、因重大違法被實施暫停上市、終止上市;
3、上市公司股票流動性嚴重不足,不適合公開交易的;
4、 社會 公眾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總數25%;
5、股本總額超過4億人民幣但 社會 公眾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公司股份總數10%。
主動性退市標准:
公司自願申請退市並審核通過,常見的主動退市情況包括私有化、公司合並或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2021上市公司退市新規新增內容如下:
1、新增市值退市,標准為連續20個交易日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此外,面值退市標准明確為「1元退市」。
2、新增規范性指標、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半數以上董事對半年度報告或年度報告不忠實。出現上述情形,且公司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再有兩個月未改正,終止上市。
3、新增財務造假類指標:過去3年虛增利潤、凈利潤每年平均金額均超當年相應數據的100%,且總額超10億元;或資產負債表各科目過去3年虛假記載金額合計數額超凈資產50%,且總額超過10億元。
4、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退市指標。具體情形包括:證券交易所失去公司有效信息來源;公司拒不披露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嚴重擾亂信息披露秩序,並造成惡劣影響等。上市公司存在前述違規情形且拒不改正的,將堅決予以出清。
5、新增四種風險警示類型:最近一年被出具非標審計報告;最近三年扣非凈利孰低者均為負值,且最近一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違規擔保余額超一千萬元或達凈資產的5%以上;無實控人的公司,向第一大股東提供關聯資金較大。
⑧ 公司被退市風險警示對股票是利空還是利好
重大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