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自己姐妹合開店怎麼分股權
A. 合夥開店如何分配股份
合夥開店分配股份方法如下:
1、按股東投入佔比分紅,規定不參與經營的股東沒有額外的工資。股東投入資金,根據公司每年的運營業績來分紅,天經地義。但是面對那麼夜以繼日為公司打拚的股東,如果只是以每年的業績進行分紅的話,很顯然有失公平。經營管理公司的股東勞苦功高,可以這樣說公司的正常運轉和後期取得卓越成績都是由他們干出來的。所以,除了每年按股東投入資金佔比分紅外,還可以給予經營管理公司的股東更多的酬勞,即給予其與工作性質相應的年薪作為補貼。這樣既能調動參與經營的合夥人的工作積極性,又能保證公司的健康穩步發展。同時不參與經營的合夥人也能獲得每年的業績分紅;
2、按股東投入佔比分紅,不參與經營的股東沒有額外提成。這個與第「1」點有類似之處,唯一不同的是,在對經營管理的股東進行額外的補貼時,主要參考其工作業績,並非按照職位年薪的模式。這種額外的業績提成機制能讓經營管理的股東更加的積極,在自己本職的崗位做的更出色。而站在不參與經營的股東角度,這種方式更易被接受一點;
3、將經營勞動轉化為股份,對於不參與經營的股東減少其股份佔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B. 幾個朋友合夥創業,該如何合理的分配股權
有這樣一種說法,一個人是最容易攻破的,一群人是最不容易攻破的。一個人創業或多或少會面臨一些難題,但是幾個好夥伴在一起創業的話,那就會有無限的動力。但是幾個朋友在創業的時候,也會遇到這樣一個問題。幾個朋友合夥創業,該如何合理的分配股權呢?
三、可以到專業的地方去咨詢怎樣合理的分配。
如果幾個人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去分配股權的話,可以去一個比較專業的地方去詢問別人怎麼分配。一般一些比較專業的人,他會給你提出比較公正的意見。
C. 合夥開店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好
1、通常合作經營的股權分派是根據注資佔比,將100%的股權切分,注資一樣的便是平等分,不一樣便是誰出得多,誰占的股權多;2、如果有技術或專利投資,需要將其技術轉化為資產,然後進行分配。比如三個人合作注資,每個人佔33.3%股權,如果其中一人是技術股份,可以採用幾種方案,如注資是一樣的數量,但是這個人的技術會疊加成股權,那麼這個人就會變成40%的股權,另外兩個人30%;
3、也有一種計劃方案是這以技術入股的人直接將技術依照價值折算成現錢,等同於少出一部分資產,隨岩氏後其他人多出一些資產,分配的方式以協商為標准。
以上就是合夥開店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好相關內容。
股權是什麼股權指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或者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於公司和資產和野的綜合控制權,即股權是公喚棗喊司股東根據其股東資格從公司獲得經濟權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控制。權股是公司股東在初期的投資市場份額,即股權比例,它直接影響公司股東的主導權和決策權,也是股東利潤比例的依據。本文主要寫的是合夥開店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好有關知識點。
D. 合夥開店如何分配股份
一、直面回答
合夥企業的股權分配通常是按照出資比例將100%的股權進行分配。出資額相同的。如果出資額不同,就是誰多繳,誰多佔。如果有技術股東或專利股東,技術需要轉化為資本並重新分配。技術使用人根據技術價值將技術轉化為現金,相當於減少一部分資金,再由另外兩人增加一部分資金等,分配形式另行協商。
二、合夥做生意注意事項
商業合作需要相同的目的和目標,有了一個共同的創業目標,才能走到一起來。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夥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投入比例和分配利益成正比的關系,也要書面明細清楚。如果一方沒有融資的實力,那另一方的投入會轉換成相應的投資佔有股,來分配投入產出的利益!根據合作雙方約定的書面分配合同,分配雙方的利潤。
三、合夥開店退股的方式
股東出資後不得撤資,如果股東想退出,須通過股權轉讓、公司減資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實現。就股權轉讓而言,一是其他股東收購該股東的股權,二是該股東將所持公司的股權轉讓給第三人。就公司減資而言,股東會做出減資決議,該股東減資從而退出公司。就公司清算而言,股東會做出解散清算的決議,則股東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公司予以注銷。
四、合夥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
合夥合同糾紛應該按照合夥人出資的比例或者是協議中的約定,用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的責任。全部的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虧損金額,對外應該負有連帶責任。對內應該按照協議中約定的債務承擔相應的比例或者是出資的比例分別承擔,協議中沒有規定債務的承坦比例或者是出資的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好的或者是實際的盈餘分配比例進行承擔。
E. 與不同的人合夥開店,你知道該如何分配股份嗎
與別人合夥開店時,股份分配主要可以採用以下三種方法,第一種是大家均分,第二種是根據每個人的投資佔比來進行分配,第三種是協議分配。這三種分配方法在開店時都是比較常用的股份分配方法,每種方法各有優缺點,可以根據自身是實際情況來選擇一種合適自己的股份分配方法。
三、協議分配
協議分配從理論上來說是一種最為合理的股份分配方法,這種分配方法同時兼顧了多方面的因素,例如出資佔比、技術入股、合夥人管理店面時長等,從而形成一種各方合夥人都相對滿意、認同的分配方法,並且協議分配在某種程度也能杜絕後期可能會產生的一些經濟糾紛、所屬權糾紛等。一般情況下,如果自己與一些不太熟的人、同事一起開店,那麼採用協議分配是一個不錯的辦法。
總的來說,與別人合夥開店時,在股權分配時可以用大家均分、根據投資佔比來進行分配和協議分配三種股份分配方法。
F. 合夥做生意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合理
合夥做生意股權,可以按以下方式分配比較合理戚雀:
1、股權一般按照出資人所認繳的出資額分配。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2、如果全野仔坦頌桐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那麼就需要按照全體股東的約定來操作。
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G. 朋友合夥創業如何分配股權
企業股份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則:
1.合夥企業業務的股份慧姿分配可以按照出資比例進行,遵循多得原則;
2.合夥企業的股份分配中應有一人擁有企業的控制權,使企業能做出最終決定。
關於合夥業務的股份分配,請注意以下幾點:
1.最好不要平均分配股權。
2.如果不是特別前搏絕大的生意,投資人不要太多,投資人數量最好保持單數,可以方便一些決策。
3.投資者和經營者最好分開。如果股東只投資不參與經營,那就盡可能讓直接參與經營的人做出一些實際的決策。畢銀物竟在一線的人最有發言權。
4.最好選擇能力互補的人合夥創業,讓投資人直接優勢互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分為股份,每股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份的形式。是股份公司出具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第一百二十六條股票發行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享有同等權利;
同時發行的同種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的價款。第一百二十七條股票的發行價格可以票面金額,也可以高於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第一百二十八條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的種類、面值和代表的股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股份應當標明「發起人股份」字樣。第一百三十條:公司發行記名股票,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份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的數量、編號和發行日期。
H. 幾個朋友合夥創業,如何分配股權
合夥制的企業有幾種角色,作為投資方,我們要好好的平衡,這裡面就包含了如何分配股權和管理權的問題?投資方,實際操作者,資源核心技術方,立項者,我先大致呢分析這幾個角色。
一般而言,實際引入項目及立項者,優先佔有5%左右的股權!實際操作者CEO,優先佔有5%到10%的股權,這其中要平衡這個實際的操作者,是否具有我們所需要的資源,比如說經驗,技術,必須的項目能力,這相當於技術智本入股,這一點是投資人,必須要明確的,也是投資的風險所在。
當我們按著以上的這種常規化的分配比例來分配股權時,剩餘的股權已投資金額為主,打個比方吧!比如這個項目的投資金額為100萬,那麼實際操作者具有了相關的管理經驗和技術,它可以以技術和智本入股,有10%左右的股權,而他本人也擁有這個項目關鍵的資源,這時投資人要評估他所擁有的這個資源的價值,確定給予它的股權。你投資80萬,佔有80%的股權,另20%就相當於他技術和智本操作入股了,但你也可以余出5%左右的團隊股份,即他佔15%,另5%由他代持,作為將來團隊的股權獎勵,因為畢竟要引進好的人才。
關於股權和合夥人制度,以及合夥過程當中產生的一些問題的內容,在我@孫洪鶴 短視頻當中都有大量的講解,可以自己查看一下,希望我的回復能夠對當事人有一些幫助,以後多交流
最佳:股權一人為67%,其他33%,最堅實,這樣決議不管是股東會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還是二分之一以上通過都不可能會被否決。
次佳:股權一人為51%,其他49%,仍然有決議被否決的風險。
最差的平均股權,誰說了都不算,奮斗的時候或許可以共患難,可是公司如是盈利了,三個人都會開始膨脹,權力慾望也會越來越大,最終公司將進入無限內斗。
其中中國股權之爭最經典的戰役莫過於雷士照明的股權爭霸,大家可以去網上搜來看看,絕對比商業大片還驚心動魄。
雷士照明成立於1998年,由三個重慶人,又是高中同學吳長江(班長)、胡永宏(支書)、杜剛共同組建,投資一百萬,其中吳長江45%、另外二人各佔27.5%。雷士照明發展非常快,2002年公司銷售超過一個億,這時候三個發生了權力分岐,進行了第一次股權調整,平均分配,三個各佔三分之一。
雷士照明的商業模式非常成功,與代理商綁定,到2005年業績已達7個億,這一年股權斗爭大戲之幕正式拉開,先是吳長江被踢出局,可幾天後吳長江聯絡經銷商開「維穩大會」反將胡永宏、杜剛踢出了雷士,踢出去得花錢,二人股份作價1.6億,這筆巨資顯然是當時的雷士出不起的,只能找外援,這時候有個神秘女人出現,她就是毛區健麗,給雷士拉來994萬美元的投資佔了雷士30%的股份。
2006年軟銀賽富的閻焱投入的2200萬美元占雷士35.71%,按這個價格算,毛區健麗已經賺了兩倍。2008年高盛投入3655萬美元,佔了9.39%的股份成為了第三大股東,毛區健麗已經賺了七倍。
2010年雷士在香港上市,募資15億港幣,毛區健麗投資翻了二十倍。2011年施耐德購買了9.22%股份,花了12.75億港元,成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東,這也是吳長江引入的外資用來制約閻焱的,這時候吳長江持股15%為第二大股東。
2012年閻焱將不合的吳長江趕出雷士,自己做了董事長,消息一出雷士股價大跌,經銷商紛紛罷工支援吳長江,2013年吳長江又返回雷士董事局成為執行董事,但這次並不是幸福的開始,而是劫數的開始。吳長江自己找來德豪潤達公司的王冬雷,將自己的股份買給他,加上他們收的散股,持股達20%成為雷士最大的股東,閻焱被踢出局,吳長江任CEO。
2014年吳長江再次被踢出了雷士,這次不但出局還被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挪用資金、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雷士照明的股權之爭終於劃上了句號。
所以股權的平均化是風險最大的一種分配方式,我們也可以從喬布斯被趕出蘋果,真功夫創始人進監獄去了解股權爭斗的殘酷。
一個負責內容,一個負責技術,一個負責銷售。你的合夥人團隊的分工很明確,這點是很不錯的,但分配股權參考的主要因素可不是這個。
誰是大股東?誰來決策? 平分股權是最不明智的行為,創業過程中,你無時無刻不在做決策。很多情況下,決策的正確性並不重要(創業過程中的需要坑都是需要跳的,很正常),更重要的是做決策是否高效。平分股權,合夥人之間總會因為一些並不重要的決定,吵得不可開交,這個是創業失敗、合夥人散夥最常見的原因。
我建議,如果你們三個人,如果有一個是發起人,是他把大家拉到一起的,最適合當大股東,畢竟他對公司的發展路徑想的更清晰一些。如果你們覺得每個人都很重要,多給誰分都不太好的話,你們可以嘗試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比如,ABC三個人平分股權,但是你們約定,如果公司需要對一些事項做決策,A的意見必須與B保持一致,這也也能有效避免內耗。
都是全職嗎? 如果你們中間有人是兼職創業的,別的地方還有工作,我建議最好給他少分些股權,甚至不分。兼職就意味著不會全身心投入,意味著公司發展遇到危機,第一反應是逃避。個人建議,必須要給股權的話,不要超過10%。
建立股權池,一方面是為了吸引後續的優秀人才進入,另一方面也是為了能夠動態的調整你們三個人的股權,畢竟分配股權是事前行為,合夥人能對公司發展起多大作用,還要看之後的情況。個人建議預留在15%到20%之間,先由大股東代持。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也歡迎你私信溝通。
我記得,萬通六君子當年合夥創業的時候,說了非常經典的一句話:以江湖的方式加入,以公司的形式退出。幾個朋友一開始可能是因為臭味相投,或知根知底,各知所長,各補所短。於是,就擼起袖子一起干。這種哥們義氣在創業初期,財力物力人力極其缺乏的情況下,非常管用,在股權分配上也會比較隨意,因為你們是因為感情才聚在一起的,而股權分配則涉及到利益分配,在不賺錢的時候沒什麼,要是開始賺錢了,股權糾紛就開始有摩擦了。而且,每個人都會不斷誇大自己的付出價值,從而在談判上獲得主動權,這就是很多兄弟企業最後倒閉的核心原因。
那麼,創業初期,有沒有更好的股權分配模式呢?也有,首先,你幾個朋友合夥創業,那麼就是一個團隊,一個團隊一定會有一個靈魂人物(否則這個團隊就不成立),掌舵整個創業的方向和大局,那麼這個靈魂人物應該出最多資金占最多的股份,把握絕對的主動權,避免未來有紛爭時發生失控事件。
那麼,有人會問,那個靈魂人物可能沒那麼多資金,占不了那麼多股份怎麼辦?你要明白,他既然是靈魂人物,就一定有過人之處,資金不夠,他可以利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或其他手段,借錢也好,貸款也好等各種方式籌集資金。如果他沒這能力或魄力,那麼就不適合當靈魂人物,跟著他干,也沒安全感。
最後總結:平均分配股權是最愚蠢的,會給未來埋下很多隱患,靈魂人物必須占超過51%的最多股權。剩餘的49%,根據團隊成員出的資金和能力進行分配。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說一個 肯定不是很好的分配方式:三人各佔33.3%, 這種方式是最容易產生糾紛,最後分道揚鑣的股權分配方式。尤其在後面如果越來越大,更容易由於控制權之爭而解體!
所以從問題的描述上可以看出, 問者大概是三個人一起創業 ,一個負責內容,一個負責技術,一個負責銷售,並且大家的資歷又差不多。 但最簡單的方式往往不是最合適的。
那如何分配最好呢?下面以成立有限公司為例說明:
首先,你們一起商量,公司誰控股,占的股份最多,最多者超過50%為好。確定一個人的核心地位,避免控制權的紛爭,能讓創業者團結一心,把蛋糕做大, 所佔的股權少,未必就回報會低。
確定一個人的核心位置,有許多好處,在許多有分歧選擇上能快速做決定。既然決定一起創業了,首先應該是很信任的。就目前你這種情況,負債銷售的控股比較好,畢竟開始活下來是基本,而銷售是確定是否能活下來的基本。
其次,作為參與者,持股最好不低於10%。當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問題時,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所以10%稱為申請公司解散線, 不低於此線,是對股東自己的一種保護。
最後,兩者持股較少的人合計持股不要低於34%。持股34%至少讓股東擁有七項權力: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註冊資本、減少注冊資本、公司合並、公司分立、公司解散、公司變更。
因為已經確認了一個人的核心控制權來避免股權的紛爭,那自然也要限制他對公司能為所欲為。
這是一個好問題,也是一個要深思熟慮的問題, 許多時候我們以為在駕馭股權,其實是股權在駕馭我們! 以上幾點只是一個大概的建議框架,具體的持股比例肯定要具體結合你們的實際情況具體分析。
現在公司注冊已經是認繳制了,設立公司時候已經不存在資金門檻的問題。但我個人建議是,如果大家的資歷是差不多的話,在創業時是很難分得清內容、技術、銷售的比重的。那股權結構可以參考「出多少錢佔多少股」這個標准。這個分配製度優點非常明顯,一來比較直觀,不容易產生分歧;二來所有公司在運營的初期都是一個往裡投錢的階段。公司需要的辦公場所,前期的辦公人員,辦公的基本設備,要解決這些問題都無可避免涉及到錢。但是「出多少錢佔多少股」的這個考慮,在公司去到盈利期時,很容易會產生股東之間的分歧。在公司設立前期,可能銷售發揮的作用較大,漸漸地,負責技術的股東會越來越發揮排頭兵的作用。但是,等公司過渡到平穩期時,負責內容的股東,就會發揮作用了。
所以,我建議: 1、 在成立公司的時候,就要 設立好股權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的規則 。 2 、股東之間要建立這個共識:股東一旦投錢進公司, 錢就是公司財產,不再是私人財產, 如果出現公司財產與個人財產交叉使用的情況,股東之前很容易產生分歧,還有可能會涉及挪用資金罪等刑事案件。 3、 朋友之間合夥創業,往往羞於談及權力、利益、責任分配問題,而且在准備創業時更注重如何在外部開拓業務而不重視內部建構。但是在創業初期的激情過後,公司發展壯大後或遭受挫折時,就很有可能會在上述問題上產生紛爭,所以,創業開始股東之間就要 設定好合夥協議或公司章程等制度性文件 來明確股東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在文件中,創業者可以就各自占創業事項多少利益比例,各自承擔的債務比例,各自的工作內容,如何引入新的創業夥伴和退出機制等問題都一一的做出明確約定。一旦發生法律糾紛,這些制度性文件即是保護所有人合法權益的有力武器。
關於股權分配的建議
分配股權之前需要明確以下幾個問題:
試舉一例供參考:
ABC三人好友擬設立英文培訓公司,A有獨家的英語培訓技巧,B擅長組織管理,C擅長銷售,三人各自出資10萬,注冊資本30萬。預計年利潤在30萬左右。
那麼從三人的重要性來看公司經營當中可能A是核心人物,再好的銷售沒有好的課程也無法走遠,自然公司的組織管理也就更談不上;當然C次重要,如今已經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了,一個好的銷售勢必能夠加快公司的盈利的進程,自然AB也就有更好的動力進行工作;B最後,好的技術加上好的銷售,那麼B的存在就如同錦上添花。 (具體的重要性應當由三人達成共識才行)
所以資金股方面如果是1:1:1,那麼人力股方面就是x:y:z,合計就是x+1:y+1:z+1,那麼針對公司的經營管理以及分紅建議如下:
A持股: x+1%
B持股: y+1 %
C持股: z+1 %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需要由三人明確企業核心是誰,應當保證企業的控制權不能過於分散,以免B因為後期的分紅產生意見而三人股權過於分散導致公司經營陷入僵局。同時可以在章程中就特殊事項進行約定必須經過多少表決權通過之後方能履行。
以上的所有數據僅是舉例,目的在於讓提問者清楚除了資金以外,還需要明確人力貢獻度的大小。
如果王夠強,就一個王兩個二模式。
第一,以出資比例的百分比計算決定
第二,股東約定好並簽署協議
朋友之間最好不要一起開公司。為什麼這樣說呢?
現如今開公司易,公司賺錢難。在此過程中,難免有磕磕碰碰的時候,如果意見、方向不一致,經常會鬧得不愉快。
我就和曾經的同學也是朋友開過一家廣告公司,主要做DM(廣告直投雜志),當時的股份是55開,各佔50%。當時覺得很合理,很公平。可是到了關鍵時候,就出大麻煩了!
一次,公司資金短缺,需要對外融資。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想要佔股80%,出資500萬。在決定要不要這筆投資的節骨眼上,我的朋友(同學)態度很堅決,不同意;而我認為公司沒有收入,每月已經沒錢給員工發工資了,還欠著印刷廠十幾萬,這時有人雪中送炭已經是燒高香了。這筆投資就是公司的救命錢,我同意接受投資人的條款。
因為我們倆在合夥的公司股份各佔一半,雙方不能形成一致決議,那次千載難逢的機會就這么稍縱即逝。最後,我們的公司以人員解散、公司注銷收場。
所以,朋友好比魚,生意好比熊掌,不可兼得也。 把兩者混在一起,今後大概率是連朋友也做不成了,甚至成為後半輩子的冤家。
如果你真的想好要和朋友一起開公司,那就一定要把公司的股權架構設計好。那麼,該如何分配股份呢?
我們先來了解下什麼是股權?具體包括哪些權利呢?
股權是出資人投資公司而享有的權利,來源於出資人對投資財產的所有權。 出資人對公司的投資實質上是對投資財產權利的有限授予,授予公司的財產權利成為公司法人對投資財產的財產權,保留下來的權利及由此派生的衍生權利就成為出資人的股權。
接下來,給股東多少股,實際上是關於股東貢獻綜合評價的問題。作為股東,無外乎出錢還是出力,有3種情況 :
一般的操作是,按出資額來分配股權,即我們通常所說的,出多少錢佔多少股。即便股東只是出力,我們也會給這些非金錢的要素進行估值,給予相應的持股比例。
但是,企業初期的 股權 結構設計往往放大了出資的重要性,而忽略了一個事實,大部分企業在渡過初創期之後對資金的依賴大大減少,反而,出力的人,特別是技術、管理甚至銷售崗位的人於企業更為重要、更為關鍵。初期確定的 股權 結構雖不合理,但是會產生「錨定效應」,後期調整往往難上加難,甚至是引發股東戰爭。
股東貢獻的考量至少要包括資金、資源、專利、創意、技術、運營、個人品牌等多個維度,綜合評價後確定股東的基本持股比例。在基本持股比例之上再結合後續的業績、管理、營銷等諸多方面貢獻,確定一個可調比例,特別是分紅上的可調比例,實現 股權 的動態調整。
下面這張圖是公司股權的幾個關鍵比例:
如果你是這家公司的發起人(創始人),你一定要非常清楚 股權持有比例的三個「黃金線」。
當然,具體因每個公司情況不同,無論採取哪種方式,表決權的分配方案必須在公司章程中載明才具有法律效力。
喬布斯就曾經因為股權沒有設計好,被趕出自己創立的蘋果公司。1985年4月12日,喬布斯當時沒有一票否決權,被董事會釋去權力,掃地出門。因此,1997年,喬布斯重回蘋果時,最先做的一件事就是要求當時的董事會讓他當CEO,並根據自己的意志重組了董事會,完全將董事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裡。
我的建議是:如果是兩位創始股東,最好是73、64或82這樣的比例,雙方能互補,但一人必須獨大;如果是三人或以上,主要一位股東也要相對控股,最好是絕對控股,即持股67%以上。
I. 合夥做生意股權怎麼分配
要明確一個前提,項目每年虧損,凈資產還是要為正的。
如果凈資產為負債,股權就是負債,你想稀山扮釋,你朋友也不願意;至於不追加投資,就要跟朋友商量。以凈資產為基準(取個2-3倍的市凈率,得出大概估值,根據追加房租的金額進行大致股權比例的計算)進行協商好了。沒有具體的公式的,大家能接受,進行股權工商登記就好了。
股權分配的事情必須事先講好,如果現在怕傷了感情不敢提出來,日後一定會出現更大的麻煩。合夥和股份公司就是建立在契約原則上的,要將個人感情放在一邊。
(9)和自己姐妹合開店怎麼分股權擴展閱讀:
在分配股權的時候,要注意的問題:
1、了解公司的實際情況
任何一本教科書,都不可能告訴你:公司股份要依照什麼樣的標准來劃分。這是一個很有個性的問題,要想解決這個問題,除了要掌握一定的共性知識之外,關鍵要了解公司的實際情況。只有了解了公司的實際情況,才能做好股權的分配。
2、股份量要與該股東對公司擁有的價值量對等
股東可以從投入的資金、擁有的知識產權、擁有的行業經驗、擁有的社會資源、目前在公司的角色分配與承擔的責任義務等幾方面來衡量他對於公司的價值,這個價值就是他應該得到的公司的股份。
3、在劃分股份以前
要對公司的總體價值進行評估。也就是說,要對公司的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的總和進行評估。前者是比較好估算的,而後者則必須通過專門的評估機構來確定。對於新成立的公司來說,這時候的評估是最麻煩的,慶告但是,卻可以通過協商來確定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數字。
4、要採用靈活的處理形式
在方式上,並不需要一次在股份上就劃分到位,譽唯明可以先以利潤分成、期權、職工持股會等形式處理股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