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銷售借長期股權投資貸什麼
❶ 關於是同銷售的賬務處理問題(長期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務收入,還是 貸:庫存商品
企業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應用於正常銷售以外的其他方面,應在移送貨物時,根據貨物公允價值計算銷項稅額,在會計上應確認應交增值稅,期末進行納稅調整。但稅法規定應按視同銷售處理,計算應納流轉稅及所得稅。因此,企業在移送貨物時,根據貨物公允價值(通常為銷售市價價)計算銷項稅額,在會計處理上應確認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期末,在企業繳納所得稅時晌攜粗進行納稅調整,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其具體會計處理方法:會計上對此不作銷售處理,直接按成本轉賬,即借記「長期股權投宴鎮資」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隱談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庫存商品」科目等。
❷ 視同銷售業務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1、借:長期股權投資,銷售費用、營業外支出、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主營業務收入;
2、結轉成本: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其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敗檔售,但相關機構
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託加工襲如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拍枯啟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❸ 視同銷售的會計分錄有哪些
不在同一縣(市)分支機構的移送;1.移送發出:
借:應收帳款-××
貸:主營業務磨啟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2.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四視同銷售第(六)項:分配股東或投資者;1.分配時:
借:應付利潤(或利潤分配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賀坦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2.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二、可不作銷售收入處理的;(稅金應以售價計算)一視同銷售第(四)項:用於非應稅項目;以在建工程為例: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二視同銷售第(五)瞎拍如項:用作投資;在發出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三視同銷售第(七)項:用於職工福利在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❹ 視同銷售賬務處理是什麼
視同銷售,可以通俗理解為將不符合銷售條件的行為,視基空作銷售貨物的行為。對於視同銷售業務,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視同銷售如何做賬?
視同銷售和一般銷售在做賬的時候差別不大,都需要確認稅費和成本,具體做賬方式如下:
借:在建工程/應付職工薪酬/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並已驗收入庫,合乎標准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託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於銷售的各種商品。簡而言之,庫存商品指一切閑置的,用於未來的,有經濟價值的商品。
視同銷售的八種情況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其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者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視同銷售和進項稅轉出有哪些區別??
1、概念不同
視同銷售是指將一些不符合會計准則和增值稅法中銷售條件的行為看做是銷售貨物。
這些貨物在會計處理上不確認收入和成本,在稅法上由於要保持增值稅的抵扣鏈條不中斷,避免銷售稅收負擔不平衡的矛盾,根轎鋒斗據正常銷售繳納增值稅。
進項稅額轉出是由於貨閉磨物的用途改變,或者發生非正常損失,造成上一環節的增值稅無法在下一環節中抵扣,而選擇將進項稅進行轉出處理,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2、適用的情形不一樣
比如,企業購進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應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如果是企業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需要視同銷售處理。
❺ 什麼情況下視同銷售
視同銷售行為定義\x0d\x0a視同銷售是指在會計上不作為銷售核算,而在稅收上作為銷售,確認收入配培計繳稅金的商品或勞務的轉移行為。\x0d\x0a視同銷售行為包括\x0d\x0a根據現行稅法規定,下列行為應當視同銷售: (1)增值稅中視同銷售的確認。《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以下8種行為視同銷售: ①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此敗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④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⑤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⑥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於培扒唯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⑦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 ⑧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❻ 2.什麼是視同銷售業務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視同銷售:在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會計上都有視同銷售的概念,但是他們的范扒纖神圍是不同的。
增值稅上的視同銷售:本質為增值稅「抵扣進項並產生銷項」的鏈條終止,比如將貨物豎核用於非增值稅項目,用於個人消費或者職工福利等等,而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
企業所得稅上的視同銷售:代表貨物的權屬發生轉移,而會計上沒有做收入處理
會計上的視同銷售:是指沒春虧有產生收入但是視同產生收入了。
視同銷售業務是計稅是視同銷售,一般不需要單獨做會計分錄,會計核算上按照真實情況進行會計處理即可。
借:長期股權投資,銷售費用、營業外支出、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主營業務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