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太分散是什麼原因
A. 股權結構分散化有哪些影響(利弊)
股權分散:
1、優點:有利於產生權力制衡,有利於民主決策
2、缺點:容易降低公司的反應速度,很可能錯失機會,降低工作效率
拓展資料
股權分散就是持股的量大的大股東人數多,而且持有的股票少。
分散
第一大股東持股5%
第二大股東持股2%
第三大股東持股1%
第四大股東持股0.5%
集中
第一大股東持股51%
第二大股東持股20%
第三大股東持股10%
第四大股東持股5%
優缺點
股權分散:
1、優點:有利於產生權力制衡,有利於民主決策
2、缺點:容易降低公司的反應速度,很可能錯失機會,降低工作效率
股權集中是指大股東集中持有控股權(Shleifer & Vishny,1986)、(Burkart,Gromband Panunzi,1998),也就是說,大股東要麼自己作為經理人要麼密切監督管理團隊以此控制公司政策,其他股東缺乏能力和動機去反對控股股東的決策。
當公司的股權集中,存在控制性大股東時,股權結構對公司治理表現出兩種相反的效應,即利益協同效應和侵佔效應(Shleifer和Vishny,1986)。
一方面,一定程度的股權集中使得控股股東有更大的收益要求權,使得大股東有足夠的激勵收集信息並有效監督管理層,從而避免了股權分散情況下股東的「搭便車」問題;同時,相對集中的控制權也保證了大股東可以對公司決策行為施加足夠的影響力。
Shleifer和Vishny(1986)認為,即使是在完關的市場條件下,大股東仍有存在的必要性,因為大股東不僅減輕了股權高度分散所引起的搭便車問題,而且有利於公司並購活動的順利進行,當公司管理層存在犧牲股東利益建造經理帝國的行為時,大股東可以通過代理權爭奪或接管的方式將其撤換,從而增加公司價值這就是所謂的利益協同效應。
另一方面,大股東的出現也為企業帶來了成本。因為大股東的利益往往和公司的其他股東及利益相關者並不一致,兩者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代理沖突。在缺乏外部控制威肋、的情況下,大股東可能犧牲其他股東的利益追求自身利益,這就是所謂的侵佔效應。
B. 為什麼萬科股權分散
王石說他很自信,不前歷要股權也能掌握好管好公司,也說害怕突然有錢會很危險,特別是在當年。多年來,萬科一激唯直被嚴重低估,龐大的規模和良好的業績背後,是與之並不匹配的低股價。作為中國房明悔培企的龍頭,萬科現金流非常充裕,還有豐厚的可變賣家當,而買下這座「金山」卻出乎意料的便宜。
萬科股權非常分散,且管理層持股很少,在「寶能系」露出獠牙之時,前十大股東合計股份持有權比例僅為22.72%。只要200億元人民幣就能在二級市場拿下萬科第一大股東之位――這是萬科總裁郁亮去年3月提出的擔憂,如今被「寶能系」的實踐證明。
C. 股權集中與分散的優缺點
1、股權分散
優點:
在股權分散的公司中,控制權由幾賀姿悄個大股東分享,達到大股東相互監督的股權安排模式,公司決策更加民主。
同時通過董事會內部牽制,可以使得任何一個大股東都無法單獨控制的決策,能有效抑制可能存在的大股東「以公謀私」的行為對上市公司利益的侵害。
缺點:
決策權的分散,會導致決策效率的下降,使公司無法對市場變化及時做出反應,錯過發展時機。
同時,各股東所持有的股份過少,公司與股東間的利益相關度降低,會打擊其參與公司事務的積極性,導致其對經理層監督監督力度下降,最終導致經理層對公司形成強大的控制力。
另外,董事會內部相互牽制的各大股東一旦產生矛盾,容易造成沖突,影響公司的穩定運行。
2、股權集中
優點:
在股權集中的公司中,第一大股東持有公司相對較大的股份,掌握著公司的決策,能大大提高決策的效率。
同時,其與公司利益相關度較大,公司的盈虧會對其會造成較大的影響,因此其參與公司事務的積冊扮極性較大,有利於公司的良好運轉。
缺點:
股權集中,大股東權力得不到牽制,決策過程缺乏民主,容易發生由於決策者的優柔寡斷導致的決策失誤,甚至出現大股東利用手中權力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3)股權太分散是什麼原因擴展閱讀
一個合理的公司股權模式應該是「分散」和「集中」都要取,即其他大股東對第一股東形成牽制的同時,需保證第一股東的控股地位,形成禪渣代表不同利益主體的多個大股東制衡的股權結構的同時保證公司運行的動力。
具體而言,即在「一股獨大」的公司,應在保證第一股東控股地位的基礎上,積極引導其降低過大的持股比例,或者將其部分股權轉讓給其他相對持股較多的大股東。在股權相對分散的公司,應適當提高第一股東的股權以提高決策效率。
D. 鵬博士集團股權分散的原因
一紙自查整改公告,折射出鵬博士股權分散背後的內在關聯。由於2010年的一次借貸行為,第二大股東通靈通公司和第四大股東上海秦磚「碰巧」構成了事實上的一致行動人,二者持股比例合計達到總股本的7.47%,已經超過了控股股東深圳鵬博和實際控制人楊學平6.69%的持股比例。但公司稱,二者除資金往來關系外,並無關聯關系或控制關系,不會導致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而通靈通公司和上海秦磚承認違反信息披露相關規定,正積極進行整改。
股權結構分散程度 A股罕見
公司稱,近期收到四川監管局《監管關注函》,要求對公司二股東北京通靈通持股變動和相關信息披露進行自查並予以公示。鵬博士股權結構極為分散,至今年一季度末公司公布的流通股東名單,大股東深圳鵬博、通靈通公司、聚達苑投資和上海秦磚以持股6.69%、4.42%、4.14%和3.29%分列於第一到四位。由於公司無限售股,這也是前四大股東的持股比例。股權分散的程度在A股較為罕見。
追溯形成這一股權結構的原因,還要從2007年公司的定增轉型說起。
2007年5月,公司向七名對象非公開發行股份1.5億股,以收購北京電信通電信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就此轉向電信增值業務領域。通靈通公司作為北京電信通電信持股52.80%的控股股東認購了2800萬股,占當時公司總股本的9.6%,就此成為第二大股東。鵬博士目前的第三大股東聚達苑投資同為當時入股。
三年碧褲絕後的2010年5月,定增股份解禁。除北京通靈通和聚達苑投資外的其他定增參與方均在較短時間內套現。但資料顯示,通靈通公司於當年6月至11月5日前累計拋出4974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72%,就此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此後再未拋純磨售。查閱資料可知,通靈通公司當時的賣出價格區間在8.5元至10.51元之間。聚達苑投資的持股比例也一直保持在4%左右。
借款買股 兩股東構成「一致行動人」
有意思的是,本次整改公告披露,2010年11月,上海秦磚向通靈通公司借款3.7億元,分別於當年11月4日、5日和8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買入鵬博士股票450萬股、1885萬股和1080萬股,共計悔姿3415萬股,成交價格分別為每股11.06元、10.83元和10.63元。由於通靈通公司注冊資本僅100萬元,借給上海秦磚買股的3.7億很有可能來自6月至11月間拋出4974萬股獲得的4至5億元套現資金。
上海秦磚買入鵬博士後,具體倉位變動信息並未公布,不過持股比例一直維持在3%至4%上下。按照公司解釋,因對相關法規學習不夠,加上上海秦磚未及時通知通靈通公司購買股票的情況,兩公司沒有意識到此種操作及資金往來會導致兩家公司構成一致行動人,二者持股比例超過鵬博士總股本5%時也沒有依法進行信息披露,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83條(五)規定「銀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為投資者取得相關股份提供融資安排;如無相反證據,為一致行動人」,按照此規定,通靈通公司和上海秦磚構成一致行動人,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有關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
鵬博士強調,通靈通公司和上海秦磚除存在資金往來外,在股權、資產、業務、人員等方面相互獨立,無關聯關系或控制關系,在行使對上市公司的股份表決權方面亦無任何協議或安排。因此,其一致行動人關系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E. 股權分散的含義是什麼股權分散的利弊體現在哪些方面
股權分散指的是一個公司的股票期權掌握在多個不同的股東手裡,且各自股權比例相對均衡。股權分散好處是公司將由全體股東進行決策指導。根據投票決定公司的戰略方向。缺點就是由於權力過度分散,可能會引起公司人事權力的爭奪和甩鍋。
一個企業裡面股權集中或是分散。是決定企業究竟由誰領導的重要表現之一。股權如果過度集中集中在單一股東裡面,那麼這個股東就相當於是公司的直接掌控者。他可以直接拒絕許多中小股東的訴求,而自己獨立決策一些公司的未來方向。而股權過度分散的話,則是由股東大會進行投票來決定公司的戰略和路徑。
一:股權分散好處是公司的財務數據更加可信。
作為一個企業公司。如果一個企業的股權相對集中於單一股東裡面。那麼這個股東就可以繞過董事會,獨立決策所有的事情。像股票的發行、公司的資金使用以及公司的財報支出,也將可以由該股東進行決策。而如果股權分散的話,由於各股東的權力相對均衡。互相就會形成一個制衡局面。單一股東就很難進行財務數據的造假和挪用。
F. 美國大企業股權分散怎麼治理
你問的問題明顯帶有管中窺豹的感覺,好想你看到了一個什麼問題之後想把它擴大化。你好像是想通過企業股權結構的區別推理出管理效率的不同,是么?
首先你要知道,股權結構在更多的情況下,其實就是為資本游戲而服務的,與公司內部管理幾乎沒有必然的直接聯系。
企業股權分散有很多原因,
1 企業在確保不被惡意收購的前提下,盡可能的套現證券資產,這是股權分散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李嘉誠是和記黃埔的董事局主席,也是最大的股東,卻支持有7%的股權。為什麼呢?因為只要李有能力駕馭這個公司,持有7%和持有37%是沒有本質區別的,也因此有了他在80年代那著名的16次套現。
2 你所提到的「美國50%的公司的第一大股東不超過5%!」。撇開取樣范圍不談,姑且承認這個數據的真實性。
美國是世界上資本市場最發達的國家,NASDAQ的小板上市門檻非常低,大批大批的企業是以「被收購」存在的,因此股權分散化是人為造成的必然狀況,僅此而已,沒有其他任何意義。
第二點,企業的控制權不在股東手裡是非常正常的,哪一個國家的企業都是被管理層所控制,股東只能間接控制。區別僅僅是有些企業的股東和管理角色重疊而已。如果股東們不滿意管理層,當然有權利更換,所以越是分散的股東結構,越難達成一致的意見,管理層越是安全。
美國上百年的公司發展史,其實也是一部企業控制權至上和管理權至上的斗爭史。發展到今天,控制權一方已經退出了歷史舞台,「退恩令」式的股權繼承和不斷的股權套現使得控制權至上的呼聲漸漸的在市場上消失了。這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在美國經濟蓬勃發展的頭幾十年裡,控制權之上才是市場的主流聲音。這恰似現在的中國。
插一句閑話,我國盡可能的避免或鼓勵企業控制權集中化,僅僅是體現在涉及國計民生的行業。我舉一個例子你就明白了。我國現在豬肉養殖、上游飼料加工、豬肉深加工、附屬子行業、配送銷售等等這一產業鏈群,十分重要,所有的企業加在一起卻僅僅價值400億美元左右的市值,其中大部分還是中小私人企業。如果一旦控制權出現集中的趨勢,那麼我們整天吃的豬肉,就會像股票一樣,暴漲暴跌了。
第三點,你所謂的「監守自盜」是指什麼?管理層收購?那有企業收購與兼並委員會看著呢,一張四句話的文件就能否了你;管理層侵佔股東利益?這太正常了,一兩次被發現之後就改選換人唄。
G. 互聯網公司為什麼股份分散
微觀層面在於為企業的擴大生產投資提供大量資金,投資者將自己閑置的錢投資企業,享受企業擴大生產投資後的收益,同時承擔企業擴空握伏大生產投資可能失敗的風險;宏觀層面在於低效、分散的資本通過股市高效配斗攜置到急需用錢的企業手裡,企業通過擴大生產投資,賺取更多的利潤,僱傭更多的人,輻射相關上下游企業,增加員工消費能力,從而推動國家社會整體經濟向前發展,讓所有人共享經濟發展的福利。
拓展
分股又稱拆股,把公司已銷售的股票分成更大數量的股份。
通常情況下,分股需公司董事會投票表決並取得股東們的贊同,分股後,股東在公司的股權比例仍保持不皮宏變。
在一分為二的分股中,每名股東每持有一股便可額外獲得多一股。
分股後的一隻股票的價值是分股前的二分之一。
H. 國企改制為什麼喜歡分散股權結構
股權分散就是持股的量大的大股東人數多,而且 持有的股票少。股權集中就相反。
因為股權分散會有利於產生權力制衡,有利於民主決策
I. 創業階段股權分散的危害及解決思路
創業者無論是因為資金不足,還是因為希望匯集盡量多的各類資源,助推創業項目成功,都有可能採取「人多力量大「的思路來處理問題,即,吸收了比較多的股東。但是,創業夥伴在項目設立之初,對於股權往往礙於情面而採取了非常「曖昧」的處理方式,比如均分。由此導致的股權分散問題對於一個創業項目而言是極具危害的。
通常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決策權與股權比例是一致的。因此,股權的分散意味著決策權的分散。一個創業項目的建立,意味著創業團隊在初期對於項目的重要事項已經達成了基本一致。但是,大量的事實告訴我們,創業者在初期不可能預見後續產生的全部問題。例如,企業步入正軌後,有的人希望擴大規模,有的人希望練好內功,這時很難說誰對誰錯。在這種情況下,走任何一條路可能都是可行的,但最壞的結果是由於決策權的分散,創業夥伴互相僵持不下,進而無法行動,形成了公司治理層面的僵局。
事實上,一個創業團隊雖然是同舟共濟,但並不意味著每個人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是完全相同的。很多人礙於情面的平分股權或者近似平分股權。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貢獻更大的人(也可能只是自認為貢獻更大)心態失衡,貢獻較小的人坐享其成。大家都不好開口,於是就會產生心態上的失衡。
很多項目走到這個階段,並不一定會導致項目的停滯或者死亡,但是,很可能導致貢獻較大的股東動「歪腦筋」,比如利用公司的商業機會謀取個人利益,從而禍起蕭牆。所以,股權結構一定要符合人性本身。
一個好項目想要快速起飛,往往需要藉助資本的力量。所以我時常建議創業企業在創業初期就做好融資計劃,哪怕是粗線條的。投資人有很多類型,不同的類型關注的方嚮往往有所區別。但是無論是那種類型,都不會喜歡非常分散的股權。
我曾經服務過一家業績不錯的小微企業,但是股權非常分散,有十幾位股東之多。持股比例多則百分之十幾,少則百分之幾。在業績蒸蒸日上的情況下,大家對於後續如何發展七嘴八舌、僵持不下,於是決定尋找收購者。我協助對接的幾位投資人都頗感興趣,但最終卻都知難而退了,因為完全不知道跟誰談、怎麼談。在專業投資者眼裡,談判也是成本之一。
最終所有投資人都放棄了,那十幾個股東仍然在一起互相熬著。
創業初期,未來還不明確,自己持股80%,只給兄弟們20%好像有點張不開嘴。自己只有20%又不想幹了。那麼,究竟該怎麼做呢?這里提供幾個思路,僅供參考。
1、 股權與收益權相分離。 依據《公司法》,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與收益權是可以有所區別的,具體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為准。在創業時,可以將大部分股權授予最核心的創業者,但是創業成功所帶來的收益可以依據創業夥伴的另行約定的比例進行分配。
2、 一致行動協議。 創業團隊可以通過簽訂一致行動協議而形成某種意義上的統一表決主體。這個方案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創業團隊與投資人之間的問題。但這本質上仍是一種約定,實際操作中仍然面臨著違約的風險。
3、 股權比例動態調整 。創業夥伴之間貢獻和價值有可能與初期設立的股權結構不匹配,或者即便初期匹配,隨著項目的推薦而出現差異。因此,雙方或各方可以以一個事先約定的條件或指標對股權比例進行調整,但具體設計比較復雜,不能一概而論。
4、 持股平台 。持股平台通常可以用來解決員工持股導致的股權分散問題。持股的員工對收益權的需求較高,而對決策權的需求較低。員工通過持股平台間接持有公司的股權,哪怕一次授予多位員工股權,公司也僅僅是直接增加了一個法人股東而已。
結語 :創業階段的股權分散,看似無私,實際上是對創業項目和創業夥伴的不負責任。
J. 上市公司的股權過度分散有什麼不好
股權過度分散一方面不利於公司穩定經營,另一方面則容易引起第三方資本的關注,一旦有第三方資本強勢舉牌並不斷增持,則可能影響到上市公司控制權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