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退出公司股權分配
1. 股份制公司如何退股
股東的自主退出機制,一般說來有下列三種方式:
1、股東因股權轉讓而退出公司。
2、股東因行使股份回購請求權而退出公司。
3、股東因申請公司司法解散而退出公司。
這幾種方式各有各的適用條件。轉讓主要是對於非上市公司而言,其股權沒有太大吸引力估計對外轉讓沒太大可能,而對內轉讓的話要看原有股東的意願,可協商。
第二種回購,是一種可通過訴訟主張的方式,對公司特定決議持異議的股東可以行使。
第三種,關鍵點就在於證明公司僵局了,股東之間長期沖突等情形此答可以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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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股原因
(1)、公司經營風險過大,超出股東投資的預期。
(2)、股東死亡。股東依法享有股權列入遺產。若繼承人不願或者不適宜成為公司股東時,就得將死亡股東的投資從公司中分離出來。
(3)、股東離異。當股東婚變桐扒嘩,作為非股東一方配偶很難參加對人合性要求比較高的有限公司。非股東的配偶常要將股東權益的一半從公司中抽取出來變現交割。
(4)、小股東遭遇控股股東壓榨局行而欲退股。
(5)、公司陷入僵局。
2. 公司退股一般怎麼退
企業股東退股的流程主要是首先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如果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對股權收購事項依法作出裁判。
股東退股的分類;協商退出。這種退股是以股東共同意思表示為依據的退出。根據共同意思的形成時間,又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訂立的合同或者飢虧乎章程中事先規定好股東退股的情形,例如章程中可以約定公司連續三年虧損,股東可以提出退股。另一種情形是在公司運作的過程中,一方股東提出退股,其餘股東表示同意的退出。協商退出的基本理論是合同變更理論。公司在成立之前,所有的發起人就成立公司事宜形成合意,關於公司的經營范圍、公司的注冊資本、公司的治理機構等均在公司設立合同中體現出來。
單方退股。單方退股是指股東不能、不願或者不適合繼續參加公司的經營,而退出公司的方式。根據股東單方退出的緣由,單方退股可分為三大類。第一,股東不能參加公司經營。造成股東客觀上不能參加公司的原因很多,例如股東常年患病、死亡、喬遷國外、股東的股份被強製法律執行等。第二,股東不願參加公司經營。對於這種情況,法律應當加以限制,凡是不願參加公司經營即允許退出的做法肯定不科學,否則,無原則無限制的退出不僅會損害債權人的利益,而且會損害公司的利益,甚至會導致公司解體。具體到立法技術上,可以採用定義加列舉的方式來確定。
股東不適合參加公司經營。這種情況是指由於某些特殊情況的出現,股東不適於在公司繼續呆下去,而提出退股。例如,當公司股東之間矛盾重重公司失去人合性時,當公司經營或空掘表決長期陷入僵局時,當小股東遭遇大股東欺壓時,當股東由於離婚而面臨財產分割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爛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公司退出股份如何辦理
一、正面回答
股東退股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股權轉讓;股東通過把持有的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以外的第三人,以實現退出公司,完成股東的退股。
2、公司不打算繼續經營的,經股東會決定解散,這個時候就需要通過股東會決議,實施公司的清算。
二、分析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以及分紅比例的依據。
三、公司股東退出的手續有哪些
先由公司的股東經過會議討論決定,取得同意之後,進行股權轉讓;然後和受讓方一起簽訂股權轉讓的協議;再辦理相關手續,比如,股權的變更工商登記手續、股東名冊的變更手續。有限責任公司還需要向有關部門上交企業申請變更登記的委託書,和公司簽的指定代表或者是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股東會的會議決議;股權轉讓協議或者是股權交接證明;如果是向原來股東以外的人進行轉讓的,那就需要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正本原件,沒有正本原件的話,也可以上交副本原件等資料。
4. 公司股東如何退出公司
公司股東退出公司一般指的就是退股,退股的方式如下: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退股;依據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旦念議決議解散公司來退股;異議股東股權收購請求權。在公司拒絕收購股東符合法定退股條件的股份時,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股東退出公司的方式有:轉讓本人股權;對公司決議提出異議,請求公司回購股權;公司解散後退出;公司通過減資回購股權;訴請解散公司,進行清算。
股東退出公司的方式?
1、轉讓本人股權;
2、對公司決議提出異議,請求公司回購陸遲磨股權;
3、公司解散後退出;
4、公司通過減資回購股權;
5、訴請解散公司,進行清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早斗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 想退出公司股份怎麼退
法律主觀:
公司股份退股的處理方式是,如果股東是通過轉讓股權退股的,公司需要依法為其辦理變更手續嗎,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文件;如果股東是通過請求公司回購股份來退股的,則公司需要依法與該股東達成回購協議。
法律客觀:
《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余隱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舉畢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豎答廳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6. 想退出公司股份怎麼退
一、正面回答
強制公司收購異議股東的股份,滿足異議股東退出公司的要求,是股東退出公司股份的方式。強制公司收購退出股東的股份還涉及到收購價格這一重要問題,價格偏低會損害退出股東的利益,價格偏高會損害公司的利益。因此,如何確定收購價格成為雙方關注的核心問題。
二、分析
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層含義: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三、公司股權如何轉讓?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等;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等;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7. 股東怎麼退出股份有幾種方式
股東退股的方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進行股權的轉讓,一種是先進行減資,再進行股權的轉讓。股東退股需要與公司簽署一塵猛份退股協議書,如沒有簽署退股協議書的認為沒有按照合法流程退股,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股東怎麼退出股份有幾種方式?
股東退股的方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進行股權的轉讓,一種是先進行減資,再進行股權的轉讓。股東不能隨意地撤回投資,否則,會構成抽逃出資的行為,遭受行政和刑事處罰。股東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續期間,股東基於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權的價值,從而絕對喪失其社員地位的制度。公司體系是個復雜的利益系統,各公司參與人之間的利益休戚相關,任何一方利益的變動都握兄早會影響到其他參與主體的利益。
二、股東合法退出公司的方式是什麼?
股東合法退出公司的方式有如下兩種:
(一)股權轉讓
股東可以把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這只要在雙方之間達成協議即可。股段雀東也可以把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這需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情況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此種方式的關鍵在於尋找受讓方,如果沒有人願意受讓該股權,或者就股權轉讓價格不能達成一致,那麼,也難以進行下去。而優點是只要有關各方達成一致,隨後就是一些程序性的手續,簡單易行。
(二)先減資,再做股權轉讓
如果沒有受讓方願意另外支付對價來接受該轉讓的股權,而其他股東又同意該股東撤回投資款項,那麼可以採取變通的方式。首先,公司辦理減少注冊資本的手續,即減少的數額為將該股東投資款額;然後,該股東再將其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公司章程所規定的可以通過減資決議的股東人數,那麼這種方式的關鍵在於要徵得這些人數的股東的同意。優點是其他股東在不必另行支付價款的情況下,而該股東又可以收回投資款。但是,在要經歷減資和股權轉讓兩項程序,比較麻煩。
股東對於一家公司的正常經營起著非常重要和關鍵性的作用,股東不能無條件隨心所欲的退股,退股是比較復雜的一個過程,需要股東與公司就各項問題達成一致並簽署一份退股協議,沒有簽署退股協議的可能需要承擔史遺留的債務問題。
8. 股東想要退出公司股份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公司股東想要退出的可以通過以下的手段來辦理:1、將自己的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其他人;2、向公司申請減資;3、向公司申請回購股份;4、向法院起訴要求解散公司;5、公司破產清算之後退出。股權轉讓: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股東,那麼可以直接轉讓。如果是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則需要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公司股東還擁有優先購買權。公司減資:通過公司減資來實現股東退出,其實質是公司回購了退出股東的出資。也就是公司以其減少的注冊資本購買了股東的出資從而實現了股東的退出。要求公司回購: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回購股東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滿足公司法所規定的條件。解散公司: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幾種,依據《公司法》,有章程規定的經營期限屆滿、股東會決議解散、被責令關閉而解散。因而,一般通過解散而退出應該採用股東會決議的方式來解散公司,也就是需要公司法規定的足夠表決權的股東支持解散公司的提議,公司一經解散,那麼公司所有股東也就全部退出了。是最為干凈利索的一種退出方式,當然,程序比較復雜,需要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破產清算退出:《破產法》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想要退出公司股份是比較復雜的,並且當事人不可以擅自退出,因為擅自退出公司股份的行為構成抽逃出資罪。構成該罪的有可能被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罰金按照一定的比例來支付,應該及時的繳納,避免逾期產生滯納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