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戶口遷出股權怎麼處理
⑴ 戶口已轉走農村股權證怎麼退
戶口已轉走農村股權證怎麼退1.帶上當事簡豎虛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證件;
2.去戶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戶口遷移的證明;
3.戶口接收地村居委會出具同意接收戶口的證明;
4.帶攔燃上上述證件及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遷纖晌出戶口,領取戶口「准遷證」;
⑵ 外嫁女戶口不在娘家,為啥分股沒份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原因是戶口遷出了原在地。辯嫌老外嫁女戶口遷出了娘家攜升就不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進行股份者困分配的時候也就沒有外嫁女的份額。
⑶ 戶口遷出了股權還有嗎
還有。戶口是證明所居住的地方在何處,是公安為了管理而設立的。股權證是財產所有權的證明。兩者之間沒有關系。在農村實行農慧返村股份制後戶口遷出了,如若已經確認的股份,戶口遷出並不影響股份持有,即可以繼續擁有股份。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提供一下不同的材料: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局碧知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桐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⑷ 遷戶口後股權證怎麼辦
法律分析:遷戶口可以把股權證一起遷走的,遷戶口流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制
2、遷入地派出百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度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知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准遷證》
7、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道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⑸ 戶口外遷的外嫁女能否繼承已故父母的集體土地已及股份
農村的土地歸集體所有,
村民只是擁有使用權,
沒有所有權。
所以已故父母留給子斗衫早女的只是空雀土地到期前的使用權。
外嫁女雖然已經戶口外遷,塌鎮
但是仍然具備繼承土地使用權的權利。
但是村裡下一次調整分配土地的時候就沒有她的份額了。
⑹ 戶口遷出了股權還有嗎
法律分析:有。戶口是證明所居住的地方在何處,是公安為了管理而設立的。股權證是財產所有權的證明。兩者之間沒有關系。在農村實行農村股份制後戶口橡隱遷出了,如若已經確認的股份,則啟戶口遷出並不影響股份持有,即可以繼續擁有股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條 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私分、破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梁盯廳委員會或者其負責人作出的決定侵害集體成員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集體成員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⑺ 戶口遷出了股權還有嗎
有。戶口是證明所居住的地方在何處,是公安為了管理而設立的。股權證是財產所有權的證明。兩者之間沒有關系。在農村實行農村股份制後戶口遷出了,如若已經確認的股份,戶口遷出並不影響股份持有,即可以繼續擁有橡基顫股份。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採取了鋒桐兩種不同的規定,對於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農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繼承。家庭承包是以戶為單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期內家庭的某個或部分成員死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消滅,由發包方收回承包地。對於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內,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理由在於,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個人的名義而非農戶進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自然可以繼承。
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物權,根據《民法典》第114條規定,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土地管理法》第8條規定: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土地承包經營權系用益物權,《民法典》對此有專門規定,該法第226條還規定:「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應當遵守法律有關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資源的規定。所有權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所謂用益物權是指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並非擁有土地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只能由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行使所有權。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土地承包經營權本身不屬於繼承財產。
但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1條規定:「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從中看出,林地由於承包周期長,可作為遺產繼承,其他耕地的收益應作為遺產繼承。
或許有人提出,如果承包經營權人死亡,其生前承包的土地怎麼處理。在把收益權行使後,土地依法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或者由集體經濟組織調整給他人承包。這也避免符合條件的人無地可包和一人承包數份土地現象
我國農村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經營方式,承包戶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由縣政府向承包戶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作為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憑證。
在我國實行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延包30年的情況下,在家庭聯產承包(以戶為單位)內部,有的家庭成員去世了,在此情況下,其他家庭成員是否有繼承權?如果此家庭的所有成員都去世了,此家庭最後一位成員的繼承人能否要求繼續土地承包經營權呢?
我國農村家庭承包是以戶為單位的,而不是以個人為單位的。在第一種情況下,戶內有的家庭成員去世,但戶內還有其他家庭成員的,則此時不產生繼承問題。因為此時該戶內還有其他經營權人,應當由其他承包人繼續經營至承包期滿。
二、戶口遷出後,是否就失去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農業生產經營者,依照法律和土地承包經營合同,以承包的方式對農村集體所有的或國家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土地享有的佔有、使用,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等生產並進行收益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3371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26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綜上所述,戶口遷出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可以被繼承,但是農村一般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不得繼承的,該戶外的其他繼承人不享有該承包土地的繼承權。對於戶梁敗口遷出的,其土地經營權應被收回。
⑻ 戶口遷出了股權還有嗎
戶口遷出了股權還有。戶口是證明所居住的地方在何處,是公安為了管理而設立的。股權證是財產所告沖有權的證明。兩者之間沒有關系。在農村實行農村股份制後戶口遷出了,如若已經確認的股份,戶口遷出並不影響股份持有,即可以繼續擁有股份。
按照股權量化登記的人數和份額,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向成員統一核發記名股權證書,並配置成員花名冊,作為成員佔有集體資產股份、參與管理決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憑證,保障成員對集體資產股份的佔有權和收益權。股權證書以戶為單位,一戶一證,實行量化到人、確權到戶、戶內共享。股權證書應詳細記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名稱、股權證號、成員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證、和悶家庭住址、股權初始登記、變更及收益分配等情況。社員證以個人為單位,一人一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條
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私分、破壞。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其負責人作出的決定侵害集體成員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集體襪棚殲成員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⑼ 農村股權證有關外嫁女的規定
在外嫁女戶口未遷出的前提下,檔大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已結婚為由剝奪婦女的各項權益,不得制定或者作出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村規民約或者其他決定。戶口在娘家一般有股權證,這是因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證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給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發放的集體資產股份權利證明書,而沒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外嫁女依舊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在外嫁女戶口未遷出的前提下行陵豎,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已結婚為由剝奪婦女的各項權益,不得制定或者作出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村規民約或者其他決定。
外嫁女享有平等的繼承權。
根據法律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被繼承人去世時,父母及配偶都已過世的情況下,兒子和女兒是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不能以女兒已經出嫁而剝奪女兒的遺產繼承權。因此,女兒出嫁後是可以分配娘家財產的。只要是女兒已經盡到了撫養的責任就應該有權利汪咐要求分割自己父母留下來的所有財產,如果其他子女有反對意見或者起訴到法院也是不會被支持剝奪女兒的權利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具體如下: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⑽ 嫁出去戶口沒遷股權證怎麼辦
股權證書和戶口沒有太大關系。股權證書證明在企業中所持有的股份。戶口是確定出生地的戶籍。股權證上的名字。就證明對股份的持有權力,和戶口落籍狀態沒有任何關系。即使股權證上寫的是老公的身份證號。但是仍然有權利享有股份的利益。
法律分析
戶口和股權證沒有任何的關系,戶口遷移:居民轉遷戶口分為四大類,即有合法固定住所類、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引進的人才、親屬投靠類。如果手續齊全、符合辦理戶口遷移申報材料規定,公安機關一概不得拒絕辦理。戶口遷移落戶只收相關工本費。結婚遷移:辦理前提:帶齊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1.到要遷入地方的居委會寫接收證明。2.到遷入的鎮計生辦寫證明。3.到遷入當地派出所領表填表,再由喚梁裂教導員批字。4.到縣戶政府批字要寫一份渣帆入戶申請的。5.到遷出的居委會寫遷出證明。6.到遷出的派出所注銷戶口。7.到回要遷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戶。按照戶口的政策,如非特殊性原因,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遷到丈夫的戶口所在地。如要辦理戶口遷移證帶上戶口簿,准遷證回原戶籍所在地辦理戶籍遷移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五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股權和其他投資性權利。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一)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二)兵役登記;(三)婚姻登記、收養登記;(四)申請辦理出境手和閉續;(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依照本法規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從事前款規定的有關活動,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