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開公司占股權怎麼寫
1. 公司股權協議怎麼寫
法律分析:公司股權協議寫明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稱、地址才有效。要寫明內容為自某年某月某日開始,給某某將入股某公司,在此之前的債務與乙方是無關的,在執照轉讓期間甲方應該配合乙方完成變更工作,變更時間是兩個月。還要寫明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公平的原則,達成一致的協議如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2. 我和朋友共同投資一家公司占公司10%的股份,我和朋友的協議怎樣寫
xxxxxxxx有限公司股東合作協議(徵求意見稿)
經各方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經營「xxxxxxxx有限公司」,主要從事xxxx在相關行業的業務。為明確股東職責、權利和義務,有利於今後股東間的合作,現將有關事項議定如下以共同遵從:
第一條公司背景
「xxxxxxxx有限公司」………。
第二條公司的股東組成及股權比例:
1、公司股東由以下人員組成:
你(身份證號:)
xxx(身份證號:)
2、公司的股權結構:
你 10%
xxx 90%
3、股東的出資方式:
各股東第一期出資額為人民幣xxx萬元,以上述股權比例確定實際出資額,以現金足額出資。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第三條股權證明及變更
1、公司以經各股東簽字後的本協議書作為股東的出資證明。
2、公司經注冊登記後,股東間的股權變更、轉讓需經其他股東同意,股東
有優先受讓權。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四條股東權利與義務
1、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有行使以下各項的權利: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決定公司董事、監事人選及其報酬事項;
(3)審批董事會和監事的報告;
(4)審批公司的重大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5)審批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除外。
(6)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7)對重大公司行為作出決議;
2、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但必須嚴守公司商業秘密,未經公司同意,不得對外泄露上述文件內容。如發現股東借查閱公司有關資料之名或無意之中泄露公司商業秘密,可視造成的後果嚴重程度由股東會做出懲處決定。
(2)有權查閱公司會計賬簿。
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權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仲裁機構或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3)有權質疑公司高管人員的貪瀆行為。但必須依照程序,首先向股東會提出議案,在股東會未能得到合理的解決後,可依法以正當的法律程序提出訴求。
(4)股東不得另行設立與公司主營業務相同的公司,不得從事與公司主營業務相同的業務,不得參與其他公司與公司業務的競爭活動。如違,由股東會決定製裁措施,違約股東的表決權視為無效。
第五條公司的組織形式及組織機構
1、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方召集和主持,以後的股東會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召集並主持。
2、首任董事長由出資最多的股東方決定人選,每屆董事長任期為三年,可連任。
3、首次股東會會議內容包括決定公司董事會、監事人選,每屆董事會成員及監事任期為三年。
4、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兩種形式。一般情況下,股東會每
年召開一次。股東會會議必須對所議事項以文字形式記錄在案,出席會議股東必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未能參加股東會議的股東,必須在接到會議通知的兩天內做出相關責任委託手續。
在股東會閉會期間,公司的經營管理授權董事會負責。
5、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涉及以下各項的決定,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1)在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任期未滿期間,臨時撤換董事長、董事會成員;
(2)設立子公司,決定子公司的法人代表及董事長人選;
(3)變更公司形式,如公司注冊地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增加或減少、公司決定是否上市、公司對外重大投資等;
(4)股東會或董事長認為的公司重大經營事項。
第六條以上協議由首次股東會討論通過,未盡事宜以補充協議加以規定。此協議由各股東簽字後生效。
3. 合夥開公司股份協議書怎麼寫
法律分析:協議書開頭要註明: 雙方姓名、身份證號及住址。
合夥開公司協議書內容包括:
1、雙方合夥宗旨;
2、合夥經營項目和范圍是哪些;
3、雙方合作期限;
4、雙方出資金額、方式、期限(註明: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5、因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6、入伙、退貨,出資的轉讓;
7、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力;
8、禁止行為有哪些;
9、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0、糾紛的解決方式;
11、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13、協議書正本一般四分,合夥雙方各執一份,在檔案處各備份一份。協議書結尾要註明合夥人簽章、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四條合夥協議依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五條訂立合夥協議、設立合夥企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