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購股票股權激勵失敗了怎麼辦
『壹』 關於公司回購的股票作股權激勵給員工後的處理。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的專家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如果未注銷這部分股票,那麼就是庫藏股,該部分股票不再屬於流通股。以庫藏股進行員工激勵,常見限制性股票和期權兩種形式。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滿之後,員工可以在二級市場出售或者去大宗交易平台出售,通常公司對員工出售股票的數量會有限制。對於中途未滿約定期限離職的員工,公司一般都會約定收回這部分股票。如果是採用期權的形式的,當行權條件滿足後以事先約定價格獲得股票後,也有限售期。限售期滿後可以在二級市場或者大宗交易平台出售。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的專家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6年專注於做股權這一件事。
『貳』 股權激勵回購應付未付股利怎麼處理
對於此類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權激勵計劃,向職工發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關規定履行了注冊登記等增資手續的,上市公司應當根據收到職工繳納的認股款確認股本和資本公積(股本溢價),按照職工繳納的認股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股本金額,貸記「股本」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同時,就回購義務確認負債(作收購庫存股處理),按照發行限制性股票的數量以及相應的回購價格計算確定的金額,借記「庫存股」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包括未滿足條件而須立即回購的部分)等科目。
上市公司應當綜合考慮限制性股票鎖定期和解鎖期等相關條款,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 11 號——股份支付》相關規定迅速判斷等待期,進行與眾多股份騰達原創支付相關的會計處理。對於因回購產生空間的義務確認的負債,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上市公司未達到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而需回購的股票,按照應支付的金額,借記「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按照注銷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相對應的股本金額,借記「股本」科目,按照注銷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相對應的庫存股的賬面價值,貸記「庫存股」科目,按其差額,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上市公司達到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而無需回購的股票,按照解鎖股票相對應的負債的賬面價值,借記「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等科目,按照解鎖股票相對應的庫存股的賬面價值,貸記「庫存股」科目,如有差額,則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叄』 回購股份用於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
回購股份用於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
股份回購的基本形式有兩種:一是目標公司將可用的現金或公積金信晌分配給股東以換回後者手中所持的股票;二是公司通過發售債券,用募得的的款項來購回它自己的股票.
被公司購回的股票在會計上稱為"庫存股".股票一旦大量被公司購回,其結果必然是在外流通的股份數量減少,假設回購不影響公司的收益,那麼剩餘股票的每股收益率會上升,使每股的市價也隨之增加.目標公司如果提出以比收購者價格更高的出價來收購其股票,則收購者也不得不提高其收購價格,這樣,收購以計劃就需要更多的資金來支持,從而導致其難度增加.
實施股份回購必須考慮當地公司法對回購的態度,美國許多州的公司認為,僅為維持目前的企業管理層對企業的控制權而取得本企業股票的違法的;但如果是維護企業現行的經營方針而爭奪控制權,實質上是為了維護公司利益,則回購又是可以允許的,我國《公司法》明文禁止公司收購本公司的股票,但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時除外.
股份公司股權回購的幾種情形是什麼?
對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在三種情況下滑巧鋒股東不滿股東會決議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東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寬鬧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種情況下可以回購股東股權: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回購只能是購回並注銷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的行為.
回購股份用於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怎麼做?
『肆』 請教陳版,關於股權激勵終止的問題
取消股權激勵的相關會計規定
根據相關會計規定,取消所授予的權益性工具可作為加速可行權處理。
《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3號》(財會[2009]8號)規定,在等待期內,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權益工具,企業應當對取消所授予的權益性工具作為加速行權處理,將剩餘等待期內應確認的金額立即計入當期損益,同時確認資本公積。
《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指出,如果企業在等待期內取消了所授予的權益工具或結算了所授予的權益工具(因未滿足可行權條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企業應當將取消或結算作為加速可行權處理,立即確認原本應在剩餘等待期內確認的金額。
中國證監會會計部在《2011年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監管報告》針對取消股權激勵計劃的會計處理時,也指出企業會計准則要求應當將取消或結算作為加速可行權處理,立即確認原本應在剩餘等待期內確認的金額。
根據《財政部關於做好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企業2012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財會[2012]25號)的規定,在等待期內,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權益性工具的(因未滿足可行權條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企業應當對取消所授予的權益性工具作為加速可行權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3號》、《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的規定,等待期指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的期間。企業根據國家有
關規定實施股權激勵的,股份支付協議中確定的相關條件,不得隨意變更。其中,可行權條件指能夠確定企業是否得到職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務、且該服務使職工或
其他方具有獲取股份支付協議規定的權益工具或現金等權利的條件;反之,為非可行權條件。可行權條件包括服務期限條件和業績條件。服務期限條件指職工或其他
方完成規定服務期限才可行權的條件。業績條件指職工或其他方完成規定期限且企業已經達到特定業績目標才可行權的條件,具體包括市場條件和非市場條件。市場
條件指行權價格、可行權條件以及行權可能性與權益工具的市場價格相關的業績條件,如股份支付協議中關於股價至少上升至何種水平職工可相應取得多少股份的規
定。非市場條件指除市場條件之外的其他業績條件,如股份支付協議中關於達到最低盈利目標或銷售目標才可行權的規定。對於可行權條件為業績條件的股份支付,
只要職工滿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場條件(如利潤增長率、服務期限等),企業就應當確認已取得的服務。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權條件的,只要職工或其他方滿足了所有
可行權條件中的非市場條件(如服務期限等),企業應當確認已得到服務相對應的成本費用。
股權激勵取消的兩種會計處理方法
對未達到行權條件的處理,分為兩種情況:未達到非市場條件和達到市場條件。如果因為達到市場條件而未行權,則不調整已經確認的費用,如果因為未達到非市場條件(如業績)而不能行權,則應調整已經確認的費用。
1、不能滿足非市場條件而取消或終止股權激勵計劃
若激勵對象未能達到非市場條件(服務期限條件、業績條件等),則激勵對象實際最終沒有被授予權益工具,相應的與該股權激勵計劃相關的累計成本、
費用為零。在會計處理上,應將原已確認的費用沖回。即在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中,服務期限條件和非市場業績條件是決定授予權益工具的數量的。如果激勵對象未
滿足服務期限條件和非市場業績條件,則最終被授予的權益工具數量為零,相應的,與該股份支付計劃相關的累計成本、費用也就為零,需要把以前期間就該股份支
付計劃已確認的成本、費用全部在當期沖回。這是由股份支付的基本原理決定的。
分析
案例一
2012年1月1日,甲企業授予20名激勵對象每人100份股票期權,公司每個會計年度對公司財務業績指標進行考核,以達到公司財務業績指標作
為激勵對象行權的必要條件,其可行權條件為兩年內公司凈利潤增長均達10%,每份期權在2012年1月1日的公允價值是10元。
2012年末,甲企業凈利潤增長為12%,並且企業預計下一年會有相同幅度的增長。因此,企業在這一資產負債表日確認費用10,000元。
借:管理費用等10,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000(20×100×10×1/2)。
2013年末,由於市場發生變化,公司凈利潤增長為8%,未能達到非市場的業績條件,不能行權。應將原已確認的費用沖回。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0,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000。
2、能夠滿足非市場條件下取消或終止股權激勵計劃
能夠滿足非市場條件,即預計激勵對象能夠滿足服務期限條件、業績條件等指標。此時,激勵對象將因為能夠滿足激勵指標而被視為將被授予權益工具。
但是由於權益工具價格低於行權價格,行權將產生負收益。在這一情況下,很多上市公司考慮到權益工具價格可能長時間低於行權價格,激勵對象不能得到正常的激
勵收入而直接取消激勵計劃。取消股權激勵計劃通常源於公司或者員工主動的行為。會計處理結果視同加速行權,將剩餘等待期內應確認的金額立即計入當期損益,
同時確認資本公積。
具體的處理方法(是作為沖回處理還是加速行權處理、沖回全部還是部分、沖回的損益影響確認在哪一年度等),都需要根據具體的股權激勵計劃條款進
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論。如果取消的僅是其中某一期解鎖的股票而不是全部標的股票,並且取消的原因是沒有實現可行權條件中的非市場條件,則所沖回的費用也僅
限於截至目前累計已經確認的與該期取消解鎖的股權相關的費用,其他各期不受影響。國際財務報告准則(IFRS)規定,在這種分期解鎖的情況下,分不同期限
解鎖的各期視作不同的股份支付,分別在其各自的等待期內攤銷計入費用。沖回的損益影響確認在哪一個年度,取決於何時可以確定非市場條件不再得到滿足。
案例二
甲公司為上市公司,2012年1月10日,甲公司向30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授予了3,000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6元,授予後鎖定3年。
2012年、2013年、2014年為申請解鎖考核年,每年的解鎖比例分別為30%、30%和40%,即900萬股、900萬股和1,200萬股。經測
算,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總額為30,000萬元。該計劃為一次授予、分期行權的計劃,費用在各期的分攤見文尾表。
各期解鎖的業績條件:
第一期:2012年凈利潤較2010年增長率不低於25%。
第二期:2012年和2013年兩年凈利潤平均數較2010年增長率不低於30%。
第三期:2012年~2014年三年凈利潤平均數較2010年增長率不低於40%。
2012年11月30日,甲公司公告預計2012年全年凈利潤較2010年下降20%~50%。2012年12月13日,甲公司召開董事會,由
於市場需求大幅度萎縮,嚴重影響了公司當年以及未來一兩年的經營業績,公司預測股權激勵計劃解鎖條件中關於經營業績的指標無法實現,故決定終止實施原股權
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已獲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並注銷。2012年12月28日,甲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終止及回購方案。甲公司終止實施原股權激勵
計劃應該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解析
1、第一期解鎖部分未能達到可行權條件,即「2012年凈利潤較2010年增長率不低於25%」而導致職工不能解鎖相應的限制性股票,屬於不能
滿足非市場條件(業績條件)而取消或終止股權激勵計劃,2012年度不確認與這一部分相關的股權激勵費用9,000萬元,不進行任何會計處理。
2、第二期和第三期由於市場原因而取消股份支付計劃,應按照加速行權處理,將剩餘的授予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全部在取消當期確認。即在取消日加速確認第二期、第三期的費用21000萬元。
借:管理費用等21,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21,000(9,000+12,000)。
『伍』 股票期權激勵失敗的原因
大部分股權激勵失敗主要是因為以下三大原因:
1. 時機問題——沒有注重企業內外部時機的結合
企業與人一樣,它內部的發展是有生命周期的。
創業早期大多是生存期,然後慢慢成長起來會進入發展期、有些企業可能會遇到轉型期,然後發展的好,會進入爆發期,如果走資本市場,還會上市逐漸進入成熟期。
創業早期,公司的重點應該放在商業模式的打磨、主營業務的經營與拓展上,這個時候做股權激勵沒有什麼信服力。
公司價值都沒有很好的體現就匆匆開始激勵人才,往往事倍功半。股權激勵,真正激勵人才的不是股權本身,而是以股權為載體的企業未來,如果激勵者與被激勵者看不到或看不清未來,失敗的概率自然要大於成功。
另外,企業的轉型期也不是實施股權激勵的好時機。
比如沖刺上市未果,或者業績下滑或者市場形勢變化的時候都不適宜實施股權激勵。
我們曾遇到一家客戶咨詢股權激勵失敗的原因。這家客戶是浙江溫州的服裝生產企業,從事中老年服裝的生產、銷售,原本業務發展十分迅猛,在杭州的幾家有名的商場都有專櫃,但是網路電商興起後,對它的打擊十分嚴重,企業的銷售量急轉直下。
這個時候企業的發展重點應該是如何解決增長問題,提升業績,從傳統領域走向互聯網+,同時內部團隊的管理上應該是穩定人才,招攬新人,但是客戶卻要求員工出資入股,對所有子公司實施股權激勵,這種情形下的股權激勵肯定會失敗的。
那麼是不是公司上市了就不存在股權激勵的時機問題了,非也。
如果上市公司對於資本市場沒有敏銳的洞察力,沒有找准資本市場的環境、公司自身的股價、業績增長的空間這三者之間的恰當時機,恐怕股權激勵計劃終止的概率也是非常大。
舉個例子,萬科在1993年的時候第一次實施股權激勵因為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相應的法律規定都不健全,後來被證監會叫停。
萬科於2006年——2008年期間第二次實施股權激勵,相應的法律制度是有了,但是股權激勵方案中沒有考慮到外部資本市場與公司自身股價之間的時點,行權條件設定的過於苛刻,尤其是對於自身股價每年都要上漲的嚴苛要求,又一次導致股權激勵的失敗。所以說,時機問題非常重要,企業內部的不同發展時期,外部資本市場的風雲變化都會影響到股權激勵的效果。
『陸』 股權激勵若達不到業績,股份怎麼處理
股份對應的是分紅,
如果沒有達到業績也就沒有分紅資格,
誰達到誰參與分紅,
『柒』 股票股權激勵失敗,公司已經破產,錢會拿回來嗎
上市公司破產退市期間會有公告公布,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退市,期間可以退回股票持有人部分或全部股份資金。
『捌』 股權激勵回購前股價不肯漲怎麼辦
1、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使用現金衡雀等方法,從股票市場上買進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的舉動。股票回購完成後,公司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拆迅。
2、債券回購:指的是在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這個時候,利用契約方式約定了在將來的某一咐御早天以約定的價格,是債券的「賣方」向「買方」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賀弊交易行為。
『玖』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用於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問題的簡化說明
甲公司股票價格10元1股,公司通過股權激勵方案,以每股5元價格增發100萬股,授予管理人員,但要求公司未來三年利潤增長1倍為行權條件。
1、在公司公告的股票期權授予日的股價,與行權價的差額確認為公司的股權激勵費用,該公司為(10-5)*100=500萬元,分三年記入甲公司的管理費用,同時增加公司的資本公積
2、三年後企業業績達標了,100萬股全部行權。其情況是員工以500萬元構買了企業100萬新增股票,企業賬務為:銀行存款增加500萬,股本增加100萬,資本公積增加400萬。(前三年資本公積增加了500萬,總計增加900萬資本公積,與在授權日按10元每股發行100萬股股票,再用500萬元來獎勵管理人員達成目標的處理結果是一樣的)
3、股票期權行權時,行權價是5元,市場價可能是20元,按實際行權時的市場價與行權價的差額,乘以行權數量,記為員工的工資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最好在公司股票價格低的時間行權,繳稅會少很多,之後漲高了算二級市場賺的,不繳個稅)
4、授予期權後的送股,分紅後調整行權價,不影響上述內容。
『拾』 股權激勵方案不成功對股票有影響
股權激勵方案不成功原因總之離不開業績的下滑,有一定利空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