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股權投資款怎麼備注
⑴ 轉讓股份投資轉賬備注怎麼寫
轉祥謹讓股份投資轉賬備注應橘扒當寫明具體的轉賬用途,以示明確。謹伍基比如可以寫「股份轉讓投資」、「股份交易投資」等。
⑵ 股東入股打款備注怎麼寫
法律分析:股東入股打款備注某某股東投資款。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股東入股打款是需要備注寫投資款的。出資的股東姓名和認繳的出資額轎悶晌、實繳的出資額都會記載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上,同時公司並將出資證明書發給出資的股東。股東入股打款是需要備注寫投資款的。出資的股東姓名和認繳的出資額、實繳的出資額都會記載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上,同時公司並將出資證明書發給出資的股東。
股東,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投資人,股東作為出資者按_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股東中的東,原意指「主人」(東家),股東,即持股的主人,簡單理解就是「老闆」。
股東的閉鋒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罩銷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⑶ 客戶打來投資款,退回怎麼備注
應按照實際情況,做紅字憑證沖回原付款憑證.付款時:借:應付賬款(借方藍字)貸:銀行存款(貸方藍字)收到退款時先沖回原沖手來的憑證:借:應付賬款(借派判粗方紅字)貸:銀行存款(貸方紅字)重新付款時:借:應付賬款(借方藍字)貸:銀行存款(貸方藍字)
現行有效的《公司法》已經對注冊資本不做強制性驗資,投塵鎮資者的款項打入公司後,財務列科目時納入實收資本即可。
⑷ 股東入股打款備注怎麼寫
股東入股打款備注要寫明出資的股東姓名和認繳的出資額、實繳的出資額都會記載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上,同時公司並將出資證明書發給出資的股東。
法律依據: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握缺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段鏈辯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喚悶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拓展資料】
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後,原始地取得股東權。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東的必要,投資方有購股投資的意思,雙方一經合意,建立認購契約,即告入股。入股雖以契約方式進行,但不是私下約定(不具有法律保護)的契約關系。必須按有關法律及公司章程辦理。新入股的股東,對於未入股前公司債務也應負責。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的主要權利有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⑸ 請問一下公司股東投資打款備注直接寫「投資款」還是要寫「股東XX投資款」
一般來說,這種情況寫股東XX投資款為好,最好再寫明金額日期,填寫詳細清楚了,目的是為了防止日後存在經濟糾紛問題。
一、股東的職能介紹
股東是指向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資,並憑借出資享受資產收益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的個人或單位,是公司的投資人公司的股權持有者。因此,股東的最基本義務即是出資義務。
二、如何針對股東不出資的情況?
股東在簽訂出資協議後,不按期繳納或足額繳納出資的情況,針對股東不出資的情況,可以由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1、在經公司催後股東繳納出資後,股東在合理期限內仍未繳納的,公司股東可以召開股東會就解除未出資股東的股東資格;
2、其他已經按照約定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可以要求不出資股東的承擔違約責任,同時要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
3、通過股東會或公司章程對未出資股東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
三、對股東不出資的相關的法律條例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七條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公司根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該股東請求認定該限制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還,其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或者返還出資,公司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該股東請求確認該解除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⑹ 股東入股打款備注什麼
法律分析:股東入股打款備注某某股東投資款。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畢山股東入股打款是需要備注寫投資款的。出資的股東姓名和認繳的出資額、實繳的出資額都會記載手昌中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上,同時公司並將出資證明書發給出資的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迅臘擔違約責任。
⑺ 關於退股協議書如何寫
以下是退股協議書怎麼寫的解答:甲方姓名(退股方):乙方姓名(受讓方):住所:住所: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聯系方式:第一條股權的轉讓1、甲方將其持有該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轉讓的股權。3、乙方按甲方入股時資產清查及雙方確認的價格人民幣元(大寫元整)給甲方退股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歷察神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5、本次 股權轉讓完成 後,乙方即享受的股東權利並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第二條轉讓款的支付採取分期支付的方式。乙方公所拖欠甲方的非股權款元,應於雙方簽訂退股協議後每周還款元還完為止。甲方退股的股權款元,乙方以月為單位逐步退還肢虧,每月1日前退還元,(相關手續費由乙方承擔)退完為止。第三條違約責任1、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作對乙方有害的各項事務並維護公司所有的利益。2、由於加工生產基地原來是甲方創建所以甲方有義務保證正常運營,如乙方需要甲方必須無條件幫助乙方協調解決各項事宜 3、甲方不得索要股本金以外的任何費用。4、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所有的債權債務和虧損、盈利分紅(包括合並前和退股後的)與甲方再無任何關系。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還款(如虧損、轉租、轉讓、關閉等)。甲方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6、股權款未退完乙方公司轉租、轉讓、關閉需告知甲方。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 一方不履行 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第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沒明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第五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發 出資證明書 ,並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6、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全體股東簽字(蓋章):股東(xxx):身份證號碼:xxxx股東(xxx):身份證號碼:xxxx
⑻ 股權轉讓協議退股協議書怎麼寫
股權轉讓協議退股協議書可以這樣寫:
1、首先寫明股權轉讓協議退股協議書的轉讓方與受讓方的身份信息;
2、然後寫明股權轉讓協議退股協議書轉讓的股權數量;
3、寫明股權轉讓協議退股協議書中的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寫明股權轉讓協議退股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違約責任條款;
5、寫明股權轉讓協議退股協議書關於協議變更或解除條款
6、寫明股權轉讓協議退股協議書關於爭議解決條款;
7、寫明股權轉讓協議退股協議書關於協議生效條款;
8、寫明股權轉讓協議退股協議書簽約日期、雙方簽名蓋章。
退出股東的注意要點:
(1)避免追繳不實資金的責任。多數公司成立時屬墊資型,其公司注冊資金是不實的,股權受讓方也清楚出資情況,有必要明確約定注冊資金充實責任由受讓方負責。如果不約定清楚,可能出現股權轉讓後,受讓方拒不付款,公司則要求你補繳春乎注冊資金。
(2)明確劃清權利義務。大多數退出公司之前,向公司投入資金、勞動力、技術、業務資源等,除資本可以數字定量確定外,勞動力、技術、業務資源等無形資產均無法實施核定,所以股東在退出時必須明確劃悉遲定勞動力、技術、業務資源等無形資產如何處置。
(3)約定股權轉讓款的付款時間、金額和違約責任。實踐中,大多數退股糾紛爭議都是受讓方不支付股權轉讓款,有必要將股權轉讓款支付金額、實踐和違約責任具體約定明確,如管轄法院、律師費承擔、違約金額等需要一一列明。
(4)公司承擔付款方不合法,可以作為付款擔保方。過去多數退股案例中,約定公司承擔退股付款責任,與事實上股權轉讓協議約定是不符,如果訴至法院,法院將是按無效合同處理。實際情況是,大多數受讓方基本是控制公司,公司財產是其個人的主要財產,一般優選做法是:受讓股東承擔付款責任,公司承擔擔保付款責任,從而保障連帶付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公司之間股東轉讓股權是沒有太大限制的,因而如果協議名為退股,實為轉讓,我們當然能肯定它的法律效力。
《公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情形時,我睜森李們認為該份退股協議是是無效的。但如果協議的內容是將股份轉讓給大股東,則我們認為應按照實際的內容,將該協議認定為正常的股權轉讓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