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要怎麼出讓
1. 股東怎麼轉讓股權
一、如果是本公司的股東之間相互轉讓股權。那麼由轉讓方與受讓方達成股權轉讓的合意,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具體程序大致為:股東之間達成股權轉讓的合意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公司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在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如果是向本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應當將轉讓事宜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其他股東的意見。如果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不予答復,視為同意轉讓,此時,可以向第三人轉讓股權。如果其他股東在此期限內作出答復,可能出現以下兩種情況:1、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向第三人轉讓股權。此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如果有兩個以上的股東主張優先購買權,由主張優先購買權的股東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如果協商不成,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果股東不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實行優先購買權的條件不均等而對出讓人不利,出讓人可以向第三人轉讓股權;2、其他股東過半數不同意向第三人轉讓股權。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份,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此時,可以向第三人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四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2. 股權轉讓怎麼做
股權轉讓流程是:
1.簽訂書面股權轉讓合同;
2.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履行畢桐其他股東通知程序;
3.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4.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手岩坦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棗改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當將股權轉讓的情況書面通知其他股東,並徵得其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份;不買,視為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 股份轉讓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二洞螞、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三、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四、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五、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六、出讓的股權屬於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後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七、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八、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九畢拍、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十、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並辦理交割手續(私營有限公司可不需要)。十一、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手顫羨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4. 股權轉讓方式有哪些
問題一:公司股權轉讓方式 你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族敏御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異。
(1)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於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為,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一旦股東之間發生權益之爭,可以以此作為准據。
(2)向第三人轉股: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時,屬於對公司外部的轉讓行為,除依上述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相關文件外,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對於向第三人轉股,公司法的規定相對比較明確,在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該項規定的立法出發點是:一方面要保證股權轉讓方相對自由的轉讓其出資,另一方面考慮有限公司資合和人合的混合性,盡可能維護公司股東間的信任基礎。根據公司法的這一規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外部股權轉讓必須符合兩個實體要件: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和股東會作出決議。這是關於公司外部轉讓出資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包含了以下特殊內容:第一,以人數主義作為投票權的計算基礎。我國公司制度比較重視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採用了人數決定,而不是按照股東所持出資比例為計算標准。第二,以全體股東作為計算的基本人數,而不是除轉讓方以外股東的過半數。
問題二:股權轉讓有哪些方式 股權劃轉(適用於國資系統);
股權轉讓(分貨幣方式支付,還是非貨幣方式支付);
定向增發或單邊增資(原股東股權比例被稀釋);
股權無償贈與。
問題三:股權贈予與股權轉讓究竟哪種方式比較好 雖然我對股權不是很懂,但是我現在正在從事股權轉讓這個行業,我只知道別人買公司股權的時候,要和大股東簽訂股權協議書,一元錢買進的話要看公司的運轉情況,如果公司運轉的好的話,那麼就不止一元錢了,你朋友是什麼公司 啊?
問題四:股權轉讓有哪些方式呢? 協議轉讓模式
做市商轉讓模式
競價轉讓模式
問題五:股權轉讓的條件是什麼,股權轉讓有哪幾種形式 1、拿衡一般的,意向書是指當事人雙方或多方之間,在對某項事物正式簽訂條約、達成協議之前,表達初步設想的文件。2、法律並沒有對意向書的效力作出規定,通常的意向書內容中都含有導致其喪失約束力的條款。如在意向書中列有「本意向書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的權利義務具體由正式的合同確定」等條款,意向書中這些條款通常都表明雙方不希望受到有關內容的約束。3、因此,通常來說,意向書不具有和合同一樣的法律效力。合同則是雙方通過要約、承諾等流程簽署的約束雙方權利義務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4、所以,股權轉讓意向書類似,是協議各方就股權轉讓達成的初步意向和設定,法律約束力較弱,股權轉讓合同則是雙方就股權轉讓的方式、價款、變更、違約等各項內容達成 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問題六:常見的股權轉讓形式有哪些 股權轉讓的形式
1、普通轉讓與特殊轉讓
這是根據股權轉讓在《公司法》上有無規定而作的劃分。普通轉讓指《公司法》上規定的有償轉讓,即股權的買賣。特殊轉讓指《公司法》沒規定的轉讓,如股權的出質和因離婚、繼承和執行等而導致的股權轉讓。
2、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
這是根據受讓人的不同而作的分類。內部轉讓即股東之間的轉讓,是指股東將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公司的其他股東。外部轉讓,是指部分股東將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股東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轉讓與部分轉讓
這是根據標的在轉兆岩讓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劃分。部分轉讓指股東對股權的一部分所作的轉讓,也包括股權分別對二個以上的主體所作的轉讓。全部轉讓指股權的一並轉讓。
4、約定轉讓與法定轉讓
這是根據轉讓所賴以發生的依據而作的劃分。約定轉讓是基於當事人合意而發生的轉讓,如股份的出讓等。法定轉讓是依法發生的轉讓,如股份的繼承等。
問題七:股權轉讓的方式都有哪些 常見方式有兩類:
1、資金方直接溢價購買股權,做大股東或者二股東(未來多謀求控股)。該類個股大幅上漲的必要條件是新股東實力足夠強,旗下優質資產所帶來的想像空間較大。
2、重組和股權轉讓同時進行的「激進」模式,即重組和股權轉讓同時進行。這種方式較適合產能過剩、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國企。
問題八:實現股權轉讓一般需要有哪些手續 法律咨詢:? 中顧法律網律師解答: 一般情況下,股權轉讓經過以下手續: 一、首先需要您將股權轉讓給第三方,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上簽字蓋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東對您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三、需要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四、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後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五、在上述文件簽署後 30 日內,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東會指派的代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六、股權轉讓的債權債務一般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中進行詳細約定。 相關法律知識: 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表現之一。近年來,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及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發的糾紛在公司訴訟中最為常見,其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該類案件審理的難點所在。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當然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所以,必須關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後的適當履行問題。更多合同糾紛頻道推薦律師:北京李輝律師。
問題九:股份轉讓方式有哪些,與收購有什麼區別 一、股份轉讓方式有哪些
(一)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進行上述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二、股份轉讓與收購有什麼區別
股份轉讓也可以成為兼並的一種手段。它與上市公司的收購的不同點在於:
(一)轉讓的股份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股份,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購通常是針對上市公司的股份。
(二)股份轉讓不一定以取得目標公司控制權為目的,而股份收購通常以取得目標公司控制權為目的。
(三)股份轉讓是「一對一」的談判,不需要在特定的交易市場進行,股份收購是在證券交易所這個公開市場上進行的,收購人是特定的,出售股份的人是不特定的。
三、股份轉讓場所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以上就是股份轉讓方式有哪些,與收購有什麼區別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司法實踐中引發的糾紛,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事先咨詢相關的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
問題十:新三板股權轉讓有哪些方式 1、協議方式:
一般,協議方式必須等交易對手出現,而且是私下進行的,不是公開的。
2、做市方式:
做市方式是在只有做市商和投資者之間能夠成交,禁止投資者之間交易,做市商同時提供賣價和買價,以報價和投資者達成交易,只要是有價值的股票,想什麼時候買隨時有貨,覺得做市商報價合理,亦可隨時出貨,做市商交易主要目的是活躍市場,增加交易量。
3、競價方式:
也要有交易對手出現,但是公開進行,有人掛賣盤,價格合適,就有人買入,公開競價,價格更加公允,交易也更容易促成。
4、其他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
此種轉讓方式則是通過證監會批准,是在出現特殊情況下的一種轉讓方式。
5. 企業股權轉讓流程是怎樣的
一、企業 股權轉讓 流程 1、協商。這一步驟在於發現交易對象,就交易的標的、價款等基本內容達成初步的意向; 2、以書面的形式來徵得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這是嚴格的法律要求,會直接影響股權轉讓行為的法律效力; 3、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其實這個步驟和第2步可以一起解決,例如通過召開股東會的方式進行表決,並作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但因為這兩個步驟具有不同的法律意義,所以需要單獨列出; 4、簽訂股權轉讓的協議; 5、公司對股權轉讓的變更記載,其中包括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公司的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及 公司章程 、股東名冊中相應的變更記載;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 公司變更 登記。 最後,經過上述的六個步驟後,股權轉讓就算完成。 公司股權轉讓的流程具體是什麼如上述,企業辦理股權轉手續,在工商登記制度的改革之前,辦理流程是很復雜繁瑣的的,而通過登記制度的改革,商事登記手續已經變得非常簡潔,為廣大群眾和工商部門省下很多工作和時間。 二、股權轉讓的注意事項 1、目標公司情況調查 注意事項: 1、應當查清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資產狀況、負債狀況、欠稅情況、或有負債等情況。特別應當注意的是,目標公司因為對外擔保而形成的或有負債並不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 2、還應當查清目標公司章程的內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對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一般情況下受讓方應當與出讓方共同聘請 律師 事、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等中介機構對目標公司的法律狀況、財務狀況、重要資產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將盡職調查報告作為 股權轉讓合同 附件。 2、 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意向書》 注意事項: 1、《股權轉讓意向書》中應當約定兩項特有條款: 第一、生效條件附款:本意向書在目標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公司法 規定的條件)本次轉讓並放棄優先購買權,或/並符合目標公司章程規定的相關條件後生效; 第二、出讓方的通知義務:本意向書簽訂後一定時間內出讓方應當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 2、轉讓價格的確定 目前實踐中常用的確定股權轉讓價格的方法有: 第一, 直接以出讓方在目標公司中的出資額為轉讓價格; 第二, 以目標公司賬面凈資產與出讓方持股比例的乘積為轉讓價格; 第三,以審計、評估的目標公司凈資產與出讓方持股比例的乘積為轉讓價格; 第四,通過 招標 、拍賣等競價交易方式確定轉讓價格。上述第一、二種方法失於簡單,只能針對新設立的公司使用。第四種方法通常能夠比較准確地確定股權的市場價格,但缺點是程序復雜,交易成本較高。而第三種方法通常只能確定目標公司廠房、機器設備等資產的簡單靜態價值,沒有反映公司作為一個有機體的成長、發展因素。 對於轉讓價格確定問題,筆者的意見是:對於新設立的公司,可以考慮按第一、二種方法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對於大型公司或者涉及國有資產的公司,應當採用第四種方式;對於一般性公司,交易雙方可以在審計、評估凈資產價值的基礎上,參考目標公司未來的盈利前景、市場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3、 出讓方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 注意事項: 出讓方應當在意向書規定的時間內書面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要求他們在一定時間內(公司 法規 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轉讓、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進行表態,或/並者履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 4、 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表態 注意事項: 1、根據新《公司法》第72條的規定,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的,自己應當購買出讓方擬轉讓的股權,否則視為同意轉讓。即其他股東只能通過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方式阻止出讓方對外轉讓股權。 2、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東對出讓方擬轉讓的股權只能全部購買,否則必須全部放棄購買,而不能只購買其中的一部分。 3、其他股東要注意防止出讓方與受讓方通過 陰陽合同 損害自己的優先購買權。實踐當中比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東要求轉讓雙方共同對轉讓價格進行書面確認,並監督 轉讓合同 履行。 5、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合同》 注意事項: 1、除股權轉讓價格不能改變之外,付款條件、付款期限等內容與意向書也不能有實質性變化,否則就可能因為構成陰陽合同而受到其他股東的異議,甚至被法院撤銷或者認定無效。 2、如果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認為自己的優先購買權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 訴訟 。這種訴訟應當將股權受讓方列為第三人。 3、為了保護受讓方的權利,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目標公司因股權轉讓之前的行為被國家機關處罰或者被他人索賠時,受讓方在一定期限內有權 解除合同 ,並應當明確約定 違約金 標准或者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 6、辦理公司股東名冊變更和工商登記變更 注意事項: 1、僅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並不意味著受讓方取得目標公司股東資格,新《公司法》第33條規定了公司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在確認股東資格方面的對內、對外效力。從履行《股權轉讓合同》,合理保護出讓方、受讓方權利的角度考慮,這兩項工作都應當盡快進行。 2、辦理公司股東名冊變更和工商登記變更都需要目標公司及其他股東配合,如果目標公司及其他股東拒不配合有關工作,受讓人可以提起確認股東資格之訴。這種訴訟應當列其他股東和目標公司為共同被告。 綜上所述,關於 企業股權轉讓流程 ,我們要注意,在進行轉讓的時候,我們首先要協商,並徵得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並放棄優先購買權,然後,簽訂股權轉讓的協議,最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公司變更登記,即可完成股權轉讓。
6. 公司股份如何轉讓
公司的股權進行轉讓的流程:
1、出讓人和受讓人達成股權轉讓的合意;
2、取得半數股東同意轉讓證明,以及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3、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4、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修遲中改公司章程;御哪
5、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股東內部之間轉讓:
公司股東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且不需要徵得其他股東的同意。
股東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①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②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③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鎮旦碼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7. 合夥企業股權轉讓流程是怎麼樣的
合夥企業股權轉讓流程是,先向董事會提出申請,並開股東會決議;再者就是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只要獲得同意就可以辦理股權轉讓的相關手續,只要股權轉讓成功,那麼原股東就沒有任何的權利支配公司的任何事務。一、合夥企業股權轉讓流程是怎麼樣的?
1、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攔肢銀,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
2、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使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束和規范雙方的行為。股權轉讓合同應當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規定。
3、在轉讓股權過程中,凡涉及國有資產的,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有資產評估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如對國有資產拍賣、轉讓、企業兼並、出售等,都應進行資產評估。股權轉讓的價格一般不能低於該股權所含凈資產的價值。
4、對於中外合資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根據現行《中外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企業法》的規定,要經中方股東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並報原審批機關審批同意以後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5、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注銷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資證明書作為公司對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和享有股權的證明,只是飢舉股東對抗公司的證明,並不足以產生對外公示的效力。
6、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至此,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二、股權轉讓需要提供材料有哪些?
1、出讓方企業股權轉讓申請書及主管部門批復;
2、股權轉讓合同簡宴書;
3、出讓方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集體性質)或股東(董事會)決議;
4、股權變動的公司股東(董事會)決議;
5、原公司章程;
6、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
7、出讓方、受讓方及股權變動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八、授權委託書(轉讓雙方)
綜合上面所說的,股權轉讓是需要按《公司法》所規定的流程來,而且在轉讓之前就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這樣就可以直接向其它的股東提出來,只切獲得一半股東的同意,那麼就可以辦理股權轉讓的手續,所以,在處理時可以多咨詢一下,一定要在合法的情況之下處理。
8. 股權轉讓有哪些方法
股權轉讓可以分為直接轉讓和間接轉讓。直接轉讓是指出讓人將屬於自己的股權直接轉讓給受讓人;間接轉讓是指出讓人與股權並非通過雙方意思一致的方式轉讓,包括繼承、公司合並等情況。直接轉讓和間接轉讓的現實意義在於,部分股權轉讓交易如果從直接轉讓變成間接轉讓可以實現避稅的效果。 股份制公司 的管理層有權回購屬於自己公司的股權,但是一定要在滿足以上情況下才可以申請回購,同樣,股東也可以用退股的方法實現減少投資資本,但是無論是做什麼,都要遵循法律原則的情況下進行,這樣才能使自己做出的行為是受法律保護的,否則,恐怕會給自己造成經濟上的損失首先需要明白的是公司法規定不準回購,分紅的是原則。允許回購,分紅的情形是例外。而允許回購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公司發生的一些變化。比如說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這個時候股東是可以向公司請求回購股權的。
9. 公司股份如何轉讓
公司的股權進行轉讓的流程:
1、出讓人和受讓人達成股權轉讓的合意;
2、取得半數股東同意轉讓證明,以及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3、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4、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修改公司章程;
5、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股東內部之間轉讓:
公司股東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且不需要徵得其他股東的同意。
股東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①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②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③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10. 公司股權轉讓流程是怎麼樣的
以德陽市為例,公司內部股權轉讓流程具體如下:
1、申請人現場向政務中心窗口提交材料。
2、窗口工作人員受理。
申請人向辦理窗口提交申請材料,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3、決定和送達結果。
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納困在承諾期限內,申請人可以到發照窗口領取營業執照。
(10)股權要怎麼出讓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鉛衫中規定:
第十九條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於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規定: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槐茄腔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