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被凍結以後怎麼處理
A. 股權凍結後怎麼處理
股權凍結一般是人民法院對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股權的一種限制措施,被限制後股權不能進行交易,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權的收益不當流失,給上市公司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被凍結後只能等待人民法院處理結果,處理完畢後就會解凍。
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股權也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股權是可以進行轉讓的,不過在轉讓過程中轉讓方需要交納各種稅費。如果轉讓方是個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照20%繳納;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比如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
股權與股票的概念是不能混淆的,其中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
B. 凍結股權後如何執行
凍結期限屆滿後,會自動解除凍結。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可以提供擔保,經法院審查同意後可以解凍。股權凍結適用情形如下:
1、用股權做抵押的;
2、企業申請破產的;
3、股權有爭議的;
4、債務官司中,其他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的;
公司股權凍結後股東還享有什麼權利:
股東基於出資享有的股權,是集合了多種權利的權利束。由自益權和共益權構成。所謂的自益權即股東專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主要包括投資收益權、剩餘財產分配權、新股認購權等。共益權是指股東為自己利益的同時兼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主要包括提案權、表決權等。
股權的凍結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處分股權(股權轉讓或股權質押),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
而股權凍結並沒有否定股東資格。也沒有必要限制股東對於共益權的行使。股東基於股東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權。 凍結股權後是否還能行駛其他權利?
可見在法院凍結期間,股東仍然可以行使共益權(股東大會召集權、投票權、參加權、選舉和被選舉權、知情權、股東代表訴訟權等);此外,自益權中的新股認購權並不屬於凍結的范疇,在股權被凍結的情況下,股東仍然可以試行自益權中的新股認購權
綜上所述:凍結股權後可以向股份企業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查了解被執行人的股權情況和股份企業的有關情況;裁定凍結被執行人的股權。法院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的凍結控制性執行措施,可適用於無形財產。因此對股權的執行,可以採取凍結措施。對被執行人預期應得的股息進行凍結,禁止到期後被執行人提取或公司向被執行人支付。對股息凍結的裁定,應直接送達公司和被執行人,此時對股息的支配權人是公司,如被執行人提取或公司支付股息則按民事強制措施予以制裁。
《執行規定》第五十三條凍結股權時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股權的轉移手續及支付股息,凍結股權的措施延及股權的股息。實踐中不僅要通知公司,同時要通知工商登記部門,以防止企業和被執行人轉移財產,這樣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凍對。對被執行人在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進行凍結時,除向工商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外,還應向企業的對外經濟貿易主管機關送達,以限制股權的轉讓。
C. 股東股權被凍結怎麼辦
股東股權被凍結,一般來說對公司本身的正常生產經營不會產生影響,但不能增資擴股。股東基於股東身份可以在正常行使共益權,同時股東還可以請求司法 強制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對於第三人佔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D. 股權凍結怎麼解除
法律分析:股權凍結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自己股權的一種強制措施,這種措施當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權的收益的不當流失,給上市公司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另外股權的凍結是(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處分股權(股權轉讓或股權質押),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在這種股權凍結的過程中,並沒有否定股權持有者的股東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樣享受股票的收益權以及其他的各項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六條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一)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返還財產;(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賠償;(三)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四)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五)財產已經拍賣或者變賣的,給付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變賣的價款明顯低於財產價值的,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六)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七)返還執行的罰款或者罰金、追繳或者沒收的金錢,解除凍結的存款或者匯款的,應當支付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八)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
E. 股東欠錢其股權被法院凍結怎麼辦
歸還債務後向法院申請解封,通常情況股東欠債是不能夠直接凍結公司賬戶的,但是可以凍結公司賬戶名下股東的股權賬戶。如果股東是公司的經營負責人,存在欠款行為,法院會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對公司賬戶進行凍結。一、 股東欠債公司銀行凍結了怎麼辦
(一)、應當將債務歸還,並向法院申請解封賬戶,股東參與經營權,進入保全或者執行程序後,法院可以凍結公司賬戶。企業帳戶在有人起訴公司並申請財產保全的情況下就可以凍結該帳戶。
(二)、對於公司的債務肯定是由公司來承擔的,股東通常不會承擔公司的債務,但是股東如果是公司的經營負責人,則需要承擔債務問題,在公司股東全額繳納出資後,股東的義務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財產來對外擔責。
二、股東要承擔公司債務的情況
1、股東出資不實。
未實際出資,或是出資未達到股東依公司章程約定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公司注冊時,工商登記一般會要求申請人提供出資證明文件,一般是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證明,若是以實物出資,會要求其提供相關的評估文件。這些文件在公司成立後會存在於公司的工商登記檔案中。如果在訴訟中遇到公司履行債務能力不足時,受理案件的法官或是律師可能會查詢這些材料,若其中未存在這些材料,則可能會要求股東承擔公司的債務。
2、股東抽逃資金。
有些股東在公司注冊成立後,會將當初作為股本繳納的出資抽回,使公司的資本客觀上減少,違反了公司的資本不變的原則。如果公司在訴訟中被要求承擔相應債務責任,但公司無力履行,公司股東可能會遇到要求在抽逃資本的范圍內承擔責任的可能,就是說這時股東要代公司受過。
三、股東欠債公司要還嗎
公司不用承擔,在公司成立前,股東個人和其他公司的債務糾紛,和新成立的公司無關,不會牽扯到新公司。至於說新公司的股東如果無力償還債務,則其股東的身份可能會受影響,股權可能有變更等。正常情況下,對於公司的債務,按公司法及相關法學理論原則的規定,肯定是由公司來承擔的,股東不會承擔公司的債務,因為股東對於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謂有限責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時股東須按公司章程約定的股權比例,全額繳納出資,獲得股權。在公司股東全額繳納出資後,股東的義務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財產來對外擔責,與股東無關。
如果公司存在欠款行為,申請人會向法院提出執行公司銀行賬戶的欠款來抵債,法院經過審核確認後,會將公司的銀行賬戶凍結,通常情況股東的債務是不影響公司正常運營的,如果股東是公司經營負責人,則需要承擔法律後果。
F. 股東股權被凍結怎麼辦
法律分析:股權的凍結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處分股權,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而股權凍結並沒有否定股東的資格。也沒有必要限制股東對於共益權的行使。股東基於股東身份可以在正常行使共益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G. 司法凍結股票怎麼處理
這些被凍結的股票不能買賣。如果涉嫌犯罪的人需要用賣掉這些股票的錢還債,那將由法院組織拍賣。拍賣地點應當是在股市以外的大宗交易市場。對公司股票進行司法處置,尤其是保全和執行,除傳統的管轄問題外,還會涉及上市公司股票作為被保全財產或主要財產的財產所在地的確認,以及以質押上市公司股票作為標的財產的實現擔保物權程序管轄法院的確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H. 股權凍結後如何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凍結股資權益或股權的,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被執行人不得自行轉讓。
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進行凍結,首先,債權人應依生效的有給付內容的法律文書向有關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同時向人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作為公司股東,持有公司股權的具體證明資料,如公司的工商登記材料等;
其次,人民法院根據申請提供的材料作形式的審查,如被執行人確實持有公司的股權,人民法院應做出凍結被執行人相應股權的民事裁定書,並將裁定書送達給被執行人,同時向所在公司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告知其不得自行辦理被凍結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和紅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