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簽有股權代持協議
⑴ 股票代持需要簽什麼協議
當投資人對企業進行投資之後如果不願意進行持股的情況下可以與他人約定代為持股,此時就需要簽訂一份股權代持協議。
股權代持協議要點:
一、只要不違反合同第五十二條規定,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之間簽署的股份代持合同即屬有效協議,並成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因而,需要注意的事項就有兩個:一是需要保證股份代持協議是有效協議,否則,實際出資人將無法依據該協議來確定自己實際出資人的地位,也無法通過該協議來主張權利。二是在該協議有效的條件下,就會成為界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因而關系重大,合同條款應該慎重斟酌、不可草率行事。
二、實際出資人如果想成為表裡如一的股東,還應該經公司股東過半數同意才?行。由此規定,可以看出最高法院的邏輯脈絡:實際出資人享有股東權利只能通過與名義股東之間的協議經過名義股東來實現,有限公司公司兼具資合與人合特性,因而,實際出資人如果想轉正成為名實相符的股東,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便是前提條件。這和公司法關於公司股權向本公司股權以外的其他人轉讓的規定是一致的,看來,要是實際出資人不能得到其他半數以上股東的同意,想轉正還轉不了。
三、如果名義股東對其所代持的股份進行處置(轉讓、質押等等),那麼,如果第三方屬於符合物權法第106條規定的善意相對方的情形,那麼,實際出資人將無法以該處置行為未經其同意為由(他才是股份的真正主人之類的緣由)主張該等行為無效,而只能通過雙方合同來要求名義股東賠償損失。
以上幾點就是關於股權代持協議要點解析的內容介紹,生活中,很多人都缺乏法律意識,在自己合法權益被他人侵犯的時候沒有利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了解股權代持協議要點解析之後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⑵ 代持股份如何簽才合法
法律分析: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代持協議一般都是有效的。只要不存在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情形,並且符合以下的條件,股權代持協議就是合法有效: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合同雙方都是適格的合同法主體,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並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違反公序良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⑶ 怎樣簽訂代持股份合同才合法
怎樣簽訂代持股份合同才合法? 代持股權協議書範本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身份證 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住址: 住址: 鑒於 公司設立 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人(甲方)將其實際出資 公司的部分股權(以下稱為代持股權)交由受託方(乙方)代為持有。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權協議書如下: 一、代持股權的情況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 公司中占公司總股本 %的股權,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 1.2 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代持股權全額由甲方出資認購,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 公司,故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 1.3 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 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 股權轉讓 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 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以甲方書面通知解除本協議的日期為准。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必須履行必要的程序使代持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權為限,根據 公司章程 規定享受 股東權利 ,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3.4 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5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乙方行使甲方委託權利時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4.2 在代持期間,如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 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於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代持股權上設定 質押 等; 4.4若因乙方的原因,如 債務糾紛 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5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權費用 5.1 乙方為無償 代理 ,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 律師 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代持股權的轉讓 6.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權。甲方轉讓代持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權數額。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 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 因代持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7.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 違約責任 8.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8.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或者解除本協議。 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准; 9.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公司注冊 地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十、協議生效及份數 10.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10.2本協議一式3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我們在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簽訂代持股份合同的情形也是有發生,值得注意的是代持股份相當於股份的代為操作,因此委託方需要向代持方支付相關費用、並且雙方還要在彼此尊重的前提上嚴格遵守保密義務及其他法律責任。
⑷ 代持股份怎麼簽才合法
代持股份合法的條件:
1、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要明確;
2、意思表示真實;
3、代持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
4、代持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
5、其他條件。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一、一般代持股份怎麼簽才合法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股權代持協議怎麼寫
個人股權代持協議
委託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民幣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公司注冊資本的%,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託許可權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權作為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代持股份工商認可嗎:
認可。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代持股份的法律風險是:
1、代持股協議可能無效的風險;
2、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的風險;
3、未經公司過半數股東同意,不能變更為顯名股東的風險。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⑸ 代持股份怎麼簽才合法
代持股份合法的條件如下:
1、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要明確;
2、意思表示真實;
3、代持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
4、代持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
5、其他條件。
代持股份的法律風險是什麼
代持股份的法律風險如下:
1、股權代持協議效力遭否定。即使股權代持協議能夠證明實際出資人和名義出資人之間存在股權代持關系,當股權代持協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時,仍然會被認定無效;
2、股東身份不被認可。代持股關系應當基於委託關系形成,委託關系為雙方法律行為,需雙方當事人有建立委託關系的共同意思表示,簽訂委託合同或者代持股協議,對未簽訂合同但雙方當事人有事實行為的,也可以依法認定存在委託代持股關系,並以此法律關系確定雙方當事人的民事權利和義務;
3、股權被處分。顯名股東因其未能清償到期債務而成為被執行人時,其債權人依據工商登記中記載的股權歸屬,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股權強制執行;
4、名義股東風險。當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股權代持關系時,在實際出資人怠於履行出資義務時名義股東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⑹ 代持股份怎麼簽才合法
一、直面回答
代持股份簽字合法的方式如下:
1、雙方意思表示真實,符合意思自治原則。
2、合同雙方都是適格的合同法主體,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3、沒有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並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違反公序良序。
二、代持股份的法律風險
如果得不到公司半數以上股東認可,實際出資人可能面臨無法轉正的尷尬局面。名義股東可能擅自對股份進行處分。4.名義股東可能會在股利取得、股份表決權的行使、資產分配等方面背離實際出資人的本意或實施損害實際出資人的行為。名義股東如果拖欠債務,其所代持的實際出資人的股權可能會被查封或拍賣。
三、代持股份是否可以分紅
被代持的股份,按照當初代持協議的約定是否需要出資,如果需要出資,則應當按照代持協議的約定出資數額和期限進行出資。關於分紅問題。分紅的決定權在股東大會的決定或者章程的約定。如果不分紅或者沒有紅分,則不存在分紅問題。作為被代持人,無權要求直接分紅,被代持人的股東權利只能通過代持人行駛。
四、代持股權是否涉及到法律風險
名義股東侵害實際出資人利益的風險:在一般的股權代持關系中,實際出資人在幕後,名義股東則在台前代為行使股東權利,很可能出現名義股東侵害實際出資人利益的情形。當實際投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時,若債權人追索,則名義股東需要承擔補繳出資的義務,其不能以不是實際投資人為由拒絕承擔責任。
⑺ 代持股協議書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代持股協議書4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代持股協議書 篇1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址:
受託人(乙方):
聯系方式:
地址:
鑒於______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人(甲方)將其所持______公司的部分股權交由受託方(乙方)代為持有。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一、本次代持標的
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______公司中占公司總股本______%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______元。
2、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認購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___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第八條第三款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為准。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______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______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4、如______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5、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其為合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備一切以______公司的公司性質進行代持股的資質,同時其法定代表人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或犯罪記錄。
2、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於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費用
1、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標的股權的轉讓
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3、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當乙方喪失進行本協議項下代持股之資質時,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3、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4、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准。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議生效及份數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簽署雙方各執______份,由___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 篇2
甲方:
注冊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______注冊資本(______注冊資本金為______萬元)的 %,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託許可權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______,在___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股東身份參與______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___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代持股協議書 篇3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住址: 住址:
鑒於 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人(甲方)將其實際出資 公司的部分股權(以下稱為代持股權)交由受託方(乙方)代為持有。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權協議書如下:
一、代持股權的情況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 公司中占公司總股本 %的股權,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
1.2 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代持股權全額由甲方出資認購,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 公司,故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
1.3 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權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以甲方書面通知解除本協議的日期為准。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必須履行必要的程序使代持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權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3.4 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5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乙方行使甲方委託權利時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4.2 在代持期間,如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於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代持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4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5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權費用
5.1 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代持股權的轉讓
6.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權。甲方轉讓代持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權數額。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 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 因代持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7.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違約責任
8.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8.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或者解除本協議。
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准;
9.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協議生效及份數
10.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10.2本協議一式3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代持股協議書 篇4
甲方(隱名股東):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顯名股東):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丙方(顯名股東):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乙方委託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___________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乙方自願委託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目標公司____%的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丙方自願接受甲方、乙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託行使權利
甲方、乙方委託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
1、由丙方依據甲方、乙方在目標公司的出資額為限以自己的名義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
2、代甲方、乙方以股東名義簽署依法規定應由目標公司股東簽署的文件;
3、代甲方、乙方出席股東會並根據甲方、乙方的指示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乙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乙方的出資向公司出資並代甲方、乙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所有權、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贈與、放棄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為)。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和/或乙方有權在需要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簽署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在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及乙方承擔;在丙方將代持股權轉為以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乙方承擔。自甲方、乙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____________內,甲方、乙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否則,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為委託人,甲方、乙方負有按照目標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一切投資風險。三方特別明確,丙方未實際參與公司設立及運營中的`任何事務,因此應本項委託所產生的任何損失丙方均不承擔責任,如被追索而導致實際承擔任何責任的,丙方均有權向甲方及乙方繼續追索該等損失,且甲方及乙方對該責任是連帶的,丙方可選擇共同或者單獨向某一方或雙方追索。因甲方、乙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後果(包括給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及乙方承擔。
4、甲方、乙方作為目標公司的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5、甲方、乙方認為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丙方的委託並要求丙方配合將其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權轉讓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的相關手續,但必須提前____________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作為受託人,丙方得以登記為目標公司的股東,但除經甲方、乙方書面同意外,丙方不得以甲方股東的名義從事任何行為。
2、未經甲方、乙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轉讓其名下屬於甲方的股權;
不得對其所持有的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所屬甲方、乙方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並保證不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乙方利益的行為。
4、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股權所產生的任何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應歸屬於甲方、乙方的資金或財產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乙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資金或財產後____日內將該等資金劃入甲方、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將財產交付給甲方、乙方。
5、在甲方、乙方通知丙方向目標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時限內無條件及時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條委託持股費用
甲方、乙方與丙方的此項委託關系為委託,丙方無權就此委託事項向甲方、乙方收取報酬。
第六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除法律規定應當出示及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外,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出示給目標公司股東以外的任何個人或是機構。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在執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協議條款,必須在____________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後執行,不經雙方同意,均不得單方違約。否則,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
2、凡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並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同原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乙方有權隨時通知丙方解除本協議。此種情形下,丙方應當按照甲方、乙方指示通過合法途徑向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轉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權份額或甲方、乙方認可的股權收入。
4、丙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將代為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份轉移到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乙方擬轉讓丙方代為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的,可將股權優先轉讓給丙方,甲、乙、丙三方應就轉讓價款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如丙方不願受讓甲方的股權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甲方、乙方可將股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6、甲方、乙方以合理價格向丙方或第三人轉讓該目標公司股權的,本協議應《股權轉讓協議》的生效而終止。
7、如丙方部分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本協議自動終止,協議終止後,丙方之法定代理人、權利繼受人應當按甲方的指示通過合法途徑向甲方、乙方轉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或甲方、乙方認可的股權收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造成甲方、乙方損失的,由丙方賠償甲方、乙方損失。
2、甲方、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或者經營不適當導致丙方承擔任何責任的,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3、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未經甲方、乙方書面同意擅自處置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的部分或全部的,應向甲方、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十條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並辦理注銷公司登記之日終止。
2、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簽字或蓋章視為已知上述協議的全部內容。
3、本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協議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協議正文為准。
4、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為簽字頁,無正文)
(本頁為簽字頁,無正文)
簽訂地點:
甲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⑻ 標准版合夥股權代持協議書
甲方(實際股東):_______
乙方(名義股東):_______
鑒於
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成立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冊資金人民幣萬元,主要經營__________。
乙方系目標公司原有股東,甲方投資於目標公司,擁有目標公司__________%股權,並委託乙方持有該股權(以下簡稱目標股權)。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因投資/受讓/贈與/繼承/財產分割獲得目標公司 %股權,因甲方原因/目標公司章程規定/目標公司股東會要求,甲方與目標公司股東達成一致,甲方將股權委託乙方代為持有,甲方享有目標股權對應的財產權利,包括分紅權和增值權。
第二條 乙方為目標公司原有股東,擁有目標公司__________%股權。乙方同意代為甲方持有目標股權。
第三條 對於目標股權,甲方為實際股東,享有除表決權之外的全部股東權利,負有股東義務,承擔投資風險。
第四條 甲方自願將目標股權對應的表決權讓與乙方享有,但甲方有權列席股東會。
第五條 對於目標股權,乙方為名義股東,應配合甲方完成簽署文件、提供資料及提供賬戶代為轉賬等事項,乙方不享有目標股權的財產權利含擾,亦無相應出資義務和其他股東義務,不承擔目標股權的投資風險。
第六條 甲方同意,目標公司增資的,甲方不享有優先增資權。
第七條 因代持目標股權或目標股權辦理變更登記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代持股權及其收益進行轉讓、贈與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或權利限制。
第九條 甲方對目標股權進行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談肢旦讓、贈與、設置擔保、轉為顯名股東、委託他人代持等),不違反目標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或相關協議約定的,乙方應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 乙方不再是目標公司股東的,應當配合甲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飢舉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准。
第十三條 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目標公司所在地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簽訂,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⑼ 股權代持怎麼操作
僅需要實際出資人和名義股東之間簽訂代持協議即可,無需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實際出資人和名義的股東之間所簽訂的股份代持合同就是屬於有效協議的,並且成為確定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根據。實際出資人若是想成為表裡如一的股東的話,還應當經過公司的股東的半數之上的同意才可以。若是名義股東對其所持的股份處置,則實際出資人將沒有辦法以此處置行為沒有經過其的同意為由而主張此行為的無效。
在一些中大型企業中我們經常會見到「股權代持」這個詞彙,即:公司股東與其他持股人員簽訂股權代持協議後,間接持有公司股權,並且享受分紅等股東權益。股權代持的好處在於:新增或者名義股東(不直接持有股權,而是通過中間人持有某個公司的股權)時,不用變更稅務和工商,對於公司來講比較便利。
股權代持又稱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
哪些情況適用於股權代持?
1)某些人的身份當時不適合做股東;
2)一個團體的股份放在一個人身上,既保證了工商程序的簡便也便於員工管理;
3)為了相互擔保銀行融資,通過代持的方式設立多家非關聯企業。
股份代持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不要光看營收的一面,也要根據該企業的運營情況,考慮是否需要承擔多大的風險,審查風險因素,若風險過大不建議代持。
股權代持注意事項:
1、股權代持的代持人,也就是工商信息系統里顯示的股東,一般被稱為顯名股東。被代持人,公司的實際出資股東,不在工商信息系統里顯示,一般被稱為隱名股東。
2、協議里要明確顯名股東和隱名股東的出資明細,出資期限以及相關的利潤分配。
3、協議里要明確權利和義務,公司對外承擔責任以後,具體到股東的責任,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的責任如何劃分,要有明確說明顯名股東不承擔責任的條款。
當公司與外部第三人發生權利義務關系時,第三人與公司之間的一切交易,都以工商登記的信賴為基礎。任何內部的有關協議都不能對抗登記的法律效力,這決定著顯名股東在公司外部永遠具有股東的法律地位,公司債權人可以只追究顯名股東的法律責任。此時,顯名股東對外承擔的責任需與隱名股東在協議中明確進行劃分界定。
所以簽訂協議時,顯名股東應該多加註意其不承擔風險的條款,以最限度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股權轉讓如何進行?
1、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
2、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使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束和規范雙方的行為。股權轉讓合同應當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規定。
3、在轉讓股權過程中,凡涉及國有資產的,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有資產評估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如對國有資產拍賣、轉讓、企業兼並、出售等,都應進行資產評估。股權轉讓的價格一般不能低於該股權所含凈資產的價值。
4、對於中外合資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根據現行中外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企業法的規定,要經中方股東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並報原審批機關審批同意以後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5、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書,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注銷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資證明書作為公司對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和享有股權的證明,只是股東對抗公司的證明,並不足以產生對外公示的效力。
6、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至此,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在股權轉讓過程中要審查受讓方的資格條件,要嚴格按照轉讓條件和程序進行股權轉讓,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不代表轉讓完成,還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登記才可以。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五條 名義股東將登記於其名下的股權轉讓、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實際出資人以其對於股權享有實際權利為由,請求認定處分股權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處理。名義股東處分股權造成實際出資人損失,實際出資人請求名義股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⑽ 代持股協議公證流程
辦理代持股協議公證是去申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需要攜帶的材料有名義代持人的身份證明材料的原件、婚姻狀況的證明、公司和公司股東所出具的知悉代持狀況的有關證明、代持股權所在的公司的營業執照、章程復印件所蓋公章、有關的轉賬證明、出資付款的證明以及股權代持協議。
股份代持股協議是什麼意思
1、代持股協議,指代為持有股份、享有股權的委託協議書。產生代持股的原因有多種,可能是真實的出資人不願意公開自己的身份,或者是為了規避經營中的關聯交易、找別人代持股,或者是為了規避國家法律對某些行業持股上限的限制,也可能是有的公司對股東身份有特別的要求。不管基於什麼目的,代持股份必然在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形成一份股份代持協議書。簽訂代持股協議則存在一定法律風險;
2、這種協議的法律依據是公司法相關司法解釋中有關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的規定。這種協議受法律保護,因涉及較強的專業性,故建議當事人委託專業的律師代為起草,有效預防和控製法律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條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