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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股權轉讓協議犯罪如何報案

發布時間: 2023-04-16 12:24:06

⑴ 偽造股東簽字變更股權犯法嗎

犯法。偽造股東簽字變更股權的行為可能構成職務侵佔罪或詐騙罪。對於公司股東之間或者被委託人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司股東股權的行為,如果能夠認定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則可對其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司管理中的股東股權的行為以職務侵佔罪論處。
當事人通過偽造股東簽名、製作虛假股東會決議、簽訂虛假股權轉讓協議等方式將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至其名下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後將前述股權另行轉讓給受讓人,屬於無權處分。
綜上所述,冒充、偽造股東簽字轉讓股權行為是無效的,股權轉讓首先公司召開股東會決議同意此股東股權轉讓,然後是出讓方(賣方)和受讓方(買方)共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有效。冒充股東簽名的不能發生法律效力,冒充人對此承擔一切後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慶猜;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譽銀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搏睜,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條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

⑵ 公司股份被偽造簽字轉移怎麼立案

偽造股東簽名被轉移股權,如何處理?

案例如下:A先生2015年與其他三人商議一起成立一家公司,每位股東各佔25%的股權,主要營業范圍是文化傳播行業。公司的設立、變更等事項均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委託一家公司注冊代辦機構予以辦理。四位股東中除法定代表人之外,其他三人皆未親自對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等文件予以簽名,均是口頭委託法定代表人與代辦機構代替簽名。公司的注冊資本系認繳制,四位股東前期未實際出資,認繳期限為十年之後。公司一直正常經營中,所有股東在前期實際上都參與了經營活動,一兩年後因各種原因其中兩位股東逐步退出公司的運營,將公司的股權折價轉讓給法定代表人。另一位股東A先生一直參與公司的實際經營並在工作中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四年後,A先生因為與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他的債務糾紛,欲退出公司股權,但經調查後發現,法定代表人已經於一年前偽造了其他三位股東的簽名,簽署了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等文件,將公司的所有股權全部集中到其自己名下。A先生發現該情況,希望立即採取行動,拿回本應該由自己持有的股權。

分析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偽造的《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等文件的效力如何。股東通過偽造股東簽名,偽造相關《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等文件,非法轉移其他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應視為該類偽造文件沒有合法存在過,其法律性質屬於未成立的決議和合同,不具有任何效力。依據未成立的決議和轉讓合同,轉讓股權的行為屬於無權處分,未經權利人追認屬於合同法上的無效合同。受讓方應當知道該類決議和合同上的簽字屬於偽造的,不構成善意的第三人,因此該種股權轉讓行為無效。而本案中法定代表人惡意偽造相關文件,當然無效。

二、A先生並未實際出資的情況下,是否是公司的合法股東?

股東未實際出資並不必然導致股東資格的喪失,即實際出資不是成為股東的必然條件,不論是實繳制還是認繳制的情況。確認股東資格應當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如股權轉讓合同、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出資證明書、工商登記。在具體案件中對事實證據的審查認定,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確定成為股東時是否有達成合意。本案中,A先生雖沒有實際出資,但其參與成立公司設立時的協商,四位股東達成成立公司的合意,並且其姓名依法在工商進行了登記,公司章程也有其股東的身份確認,該類行為充分說明四人均是股東的合法性。

在《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二十一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其股東資格的,應當以公司為被告,與案件爭議股權有利害關系的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第二十二條,當事人之間對股權歸屬發生爭議,一方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其享有股權的,應當證明以下事實之一:(一)已經依法向公司出資或者認繳出資,且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二)已經受讓或者以其他形式繼受公司股權,且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第二十三條,當事人依法履行出資義務或者依法繼受取得股權後,公司未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當事人請求公司履行上述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綜上所述,股東實際未出資並不代表不具有股東資格,而偽造股東簽名轉走相應股權也屬無效行為,可通過訴訟方式確認股東資格。

⑶ 股權轉讓詐騙可以報警嗎

可以,撥打110,告他詐騙罪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耐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嘩燃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昌蘆渣「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⑷ 能否作為侵佔罪報案

職務侵佔罪,
偽造簽字轉讓股權,詐騙罪。
可以去公安機關要求立案。

⑸ 股東偽造簽名轉股份怎麼處罰

股東偽造簽名轉股份其股份的行為屬於無權處分,不是犯罪行為。當事人通過偽造股東簽名、製作虛假股東會決議、簽訂虛假股權轉讓協議等方式將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至其名坦山下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後將前述股權另行轉讓給受讓人,屬於無權處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條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毀信如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纖啟害賠償。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

⑹ 如何處理偽造的股權轉讓協議

偽造簽字的股權轉讓協議是無效的。但有權處分人在法定期限內予以追認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實施代理行為,經過追認的,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⑺ 偽造股權轉讓協議屬於犯罪嗎

偽造股權轉讓協議構成了詐騙罪。
(一)立法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現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詐騙罪量刑標准進行了補充: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二)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達到以上數額,又具有以下情節的,酌情從嚴懲處:
(1)通過發送簡訊、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2)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3)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4)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已達到「數額較大」的標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詐騙近親屬的財物,近親屬諒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
詐騙近親屬的財物,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具體處理也應酌情從寬。
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
詐騙罪量刑標准之加重處罰情形:
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一)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二)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三)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四)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六)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七)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八)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九)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對於偽造股權轉讓協議這樣的行為,是構成犯罪的,股權轉讓是會直接的影響到公司和企業的發展的,所以偽造股權轉讓協議,不僅會影響到相關公司和企業的發展,還會讓很多人的利益受損,如果我們遇到了這樣的偽造行為,我們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進行維權。

⑻ 股權轉讓詐騙可以報警的嗎

股權轉讓詐騙可以報警。股權轉讓詐騙畢殲屬於詐騙案件,是刑事犯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 ,數額較大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中華人民數數此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68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薯迅規定的,依照規定。

⑼ 公司股東糾紛去哪裡報案

法律分析:公司股東糾紛,可以去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如果是確認股東資格的糾紛、股權轉讓等糾紛的,可以去公司住所地的法院報案。如果是股權繼承糾紛的,則可以去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的法院報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六條 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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