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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後股權怎麼處理

發布時間: 2023-04-06 01:48:44

❶ 公司破產股權怎麼辦

‎公司倒‎閉了,‎也可以說就是公‎司資不‎抵債了!那麼公司倒閉了,即‎使‎有資產‎,也應該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優先償負有擔保的‎銀行債務職工福利待遇等等,如果有剩下的,‎再按照一定的債權比例進行分,剩下的才是‎按照股權進行‎分配。‎所以說‎在這種情況下,‎股權想進行分配‎的概‎率不大‎。這類問題比‎較‎復雜,不是簡單一兩個法條就能解決的,對律‎師的專業要求也比較高,碰到這類問題,最‎好問問‎專‎業人士,以免‎留下‎後遺症。像‎上海的徐寶同‎律師團隊‎,浙‎江的向俊財律師‎團隊,都是破產清‎算方面做的比‎較好‎的律師團隊,‎他們‎在‎公司破產清算處理方面比較有‎經驗,算是國內比‎較專‎業的破產清算律師團隊。還有不明白的,歡迎隨時提問

❷ 有限責任公司解散股東去世後股權如何繼承, 怎麼繼承公司股權到手呢

一、如何繼承公司股權 1、有事前約定的從其約定。 公司法中對於這種特殊的情形沒有給出一個解決方案。即使公司法給出了一種解決的方式,此方式也不應該是強制性的,必須允許 公司的股東 通過事前的約定加以排除。法律的規定應當鼓勵當事人對此問題在事前作出約定,以免將來產生糾紛。 2、沒有事前約定的情形,若當事人能夠在事後達成完全一賀罩致,可以依照事後的約定,這里同樣需要承認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屬於任陪判意性規范,可以由當事人約定排除。 3、若當事人事前對蘆拍改此沒有約定,事後也不能達成一致,應當按照法定規則來處理。在我國由於沒有一個這樣的法定規則,則只能按照法理來解決,在此我們可以參考公司法的法理和合夥的法律規定和法理。

❸ 公司解散股東退股怎麼退

股東退股,若是股份有限公司,將股權轉讓即可。不記名股票交付即能發生轉讓的效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限公司可以在法定情況下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東如採用股權轉讓的方式退股,則退股程序如下:
1、將股權轉讓給其它股東,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2、如對外轉讓股權,則獲得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3、公司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向新股東出具出資證明。
第一,協商價格。協商價格是退出股東和其他股東談判的結果,如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則公司可以按照協商的價格收購股份。
第二,章程事先約定的價格或者計算方式。公司章程可以事先約定公司收購股份的價格,作為以後可能發生股份收購時的價格。由於公司的財產價值是隨時變動的,事先約定好的價格可能會高於股東提出退股時的實際價格,也可能會低於股東提出退股時的實際價格,有時可能會有比較大的偏差。在章程中事先約定好計算方法是比較靈活的做法。
第三,司法評估價格。當提出退股的股東與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達不成一致意見時,訴訟就會成為最後的選擇。在訴訟過程當中,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評估的申請,由法院委託專業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❹ 股東想要退出公司股份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公司股東想要退出的可以通過以下的手段來辦理:1、將自己的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其他人;2、向公司申請減資;3、向公司申請回購股份;4、向法院起訴要求解散公司;5、公司破產清算之後退出。股權轉讓: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股東,那麼可以直接轉讓。如果是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則需要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公司股東還擁有優先購買權。公司減資:通過公司減資來實現股東退出,其實質是公司回購了退出股東的出資。也就是公司以其減少的注冊資本購買了股東的出資從而實現了股東的退出。要求公司回購: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回購股東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滿足公司法所規定的條件。解散公司: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幾種,依據《公司法》,有章程規定的經營期限屆滿、股東會決議解散、被責令關閉而解散。因而,一般通過解散而退出應該採用股東會決議的方式來解散公司,也就是需要公司法規定的足夠表決權的股東支持解散公司的提議,公司一經解散,那麼公司所有股東也就全部退出了。是最為干凈利索的一種退出方式,當然,程序比較復雜,需要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破產清算退出:《破產法》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想要退出公司股份是比較復雜的,並且當事人不可以擅自退出,因為擅自退出公司股份的行為構成抽逃出資罪。構成該罪的有可能被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罰金按照一定的比例來支付,應該及時的繳納,避免逾期產生滯納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❺ 母公司破產子公司股權怎麼處理

一、母公司破產子公司該怎麼辦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東,母公司解散過程中會對其資產清算,子公司作為母公司資產的一種形式也被清算,如果子公司也解散則一並資產清算,如果子公司仍然繼續經營,則將子公司的股份作為母公司的資產清算。
破產財產由下列財產構成:
(一)宣告破產時破產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
(二)破產企業在破產宣告後至破產程序終結前所取得的財產;
(三)應當由破產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二、母公司數晌與子公司的法律關系
要真正理解母公司破產對子公司有何影響,應首先理清二者之間的關系。子公司念畢含是獨立的法人,擁有自己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活動,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由自己獨立承擔。
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採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採用間接控制方式,即通過任免子公司董事會成員和投資決策來影響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母公司作為子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對子公司的出資額為限對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財產為限對仔笑其經營負債承擔責任。

❻ 對於隱名股東公司解散後如何處理

公司解散隱名股東應當率先完成對實際出資義務的履行、由隱名股東轉洞肆為顯明股東後,依照公司章程的約定,完成正常的股權轉讓、股權贈與、股權回購等方式完成退股。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並顫念,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絕困院提起訴訟。

❼ 公司倒閉了股權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1、自法院發布受理上市公司破產案件的公告當日起,交易所對進入破產程序公司的股票實施停牌;

2、公司應在收到法院有關法律文書的當日,立即向交易所報告,經交易所審查後公告。公告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復牌,並實施特別處理。

3、上市公司在進入破產程序後,公司或其他有信息披露義務的主體應當依法於第一時間向交易所報告債權申報情況、債權人會議情況、和解和整頓等重大情況並公告。

4、上市公司與債權人會議達成和解協議,並且能夠按照和解協議清償債務,經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的,交易所自法院發布公告的當日起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

5、法院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產的,自法院發布公告日起,交易所對該公司股票停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❽ 公司注銷後股份怎麼辦

法律分析:公司注銷後股權投資可以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辦理股權變更。轉讓股權須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權轉讓後,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唯洞沒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指納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顫枯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❾ 公司解散後股權轉讓怎麼處理

公司解散後股權轉讓能履行。公司解散後,除合並或者分立的情形外,公司應當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在清算期間,公司存續,股東可以依法轉讓其股權並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❿ 股份公司解散怎麼清算

法律分析:股份公司解散按照以下步驟進行清算:

(一)成立清算組。

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二)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開展以下業務: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2、了結公司未了業務3、收取債權、清理債務4、分配剩餘財產5、注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三)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四)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弊汪燃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

1、清算費用2、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3、應繳納的稅款4、清償公司債務。

(五)公司財產分割。

清算組在支付了上述幾項費用,如果仍有剩餘財產,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權分配)。

(六)注銷執照。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陵指。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租虛進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二)通知、公告債權人(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五)清理債權、債務(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一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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