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股權凍結公告怎麼取消
Ⅰ 股權凍結後怎麼處理
股權凍結一般是人民法院對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股權的一種限制措施,被限制後股權不能進行交易,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權的收益不當流失,給上市公司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被凍結後只能等待人民法院處理結果,處理完畢後就會解凍。
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股權也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股權是可以進行轉讓的,不過在轉讓過程中轉讓方需要交納各種稅費。如果轉讓方是個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照20%繳納;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比如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
股權與股票的概念是不能混淆的,其中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
Ⅱ 股權凍結怎麼解除
法律分析:股權凍結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自己股權的一種強制措施,這種措施當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權的收益的不當流失,給上市公司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另外股權的凍結是(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處分股權(股權轉讓或股權質押),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在這種股權凍結的過程中,並沒有否定股權持有者的股東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樣享受股票的收益權以及其他的各項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六條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一)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返還財產;(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賠償;(三)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四)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五)財產已經拍賣或者變賣的,給付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變賣的價款明顯低於財產價值的,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六)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七)返還執行的罰款或者罰金、追繳或者沒收的金錢,解除凍結的存款或者匯款的,應當支付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八)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
Ⅲ 天眼查企查查上的股權出質怎麼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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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天眼查上清除歷史股東:
打開天眼查。
點擊"更多"。
2.
操作步驟:1、清空時間點選擇要清理的時間點後,再銷世燃點擊右上角的數據圖標。2、選擇日期點擊數據圖標之後會彈出對話框提示您選擇的返攔日期是2016年還是虧虛2017年。這里以2017年的為例說明下操作步驟:(1)確...
3.
注意事項:
若要批量刪除的話請使用excel表格進行
Ⅳ 如果股權轉讓被凍結要怎麼辦
上市公司股權凍結不能轉讓。對於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法人企業中的股權,人民法院採取凍結措施後,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被執行人不得自行轉讓。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八條
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法人企業中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凍結措施。
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被執行人不得自行轉讓。
Ⅳ 股權解除凍結
法律分析:股權司法凍結解除的公告意思是股權已經解除凍結狀態,股權自由可以進行買賣、轉讓等正常交易。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查封皮讓、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查封、扣押、凍櫻握脊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債務已經清償的;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脊滲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Ⅵ 解除股權凍結的手續
法律分析:1、解除凍結需要去銀行卡開戶時所在的銀行營業廳去辦理手續。
2、需要攜帶身份證和銀行卡,當然了如果是銀行卡丟失後掛失補辦那就只要拿身份證去就可以了,注意必須是本人去,這個不能別人替你辦理的。
3、具體如果解除凍結只要你向銀行工作人員說明情況,然後按照他們的要求去做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 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二) 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三) 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四) 債務已經清償的(五) 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六) 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Ⅶ 股權凍結意味著什麼意思
股權凍結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自己股權的一種強制措施。該措施並沒有否定股權所有者的股東身份,只是股權所有者暫時無法隨意支配自己所有的股權以及收取股息、分紅等利益。從而達到財產保全、防止財產利益不正當流失的目的。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五十三條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法人企業中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凍結措施。
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被執行人不得自行轉讓。
Ⅷ 申請解除股權凍結的流程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已對股權採取凍結保全措施的,股權持有人、所有權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了有效擔保,人民法院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對股權的凍結。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就股權凍結法院如何解凍規定如下: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凍結期限屆滿後,會自動解除凍結。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可以提供擔保,經法院審查同意後可以解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