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證股權不被稀釋
1. 第50問:融資時,如何設計股權才能保證控制權不丟失
前文提到過關於資金型股東進來時候要注意的事項,以及退出的機制,這都是為了保證控制權的設計。 這里有4個方便建議:
1,盡量不要在公司遇到發展瓶頸時做股權融資
對於企業來說,最好的股權融資時機就是公司處於上升期時,而絕非公司陷入困境或遇到發展瓶頸之時。
如果企業處於發展瓶頸期,此時與投資人談融資,投資人會感到公司現在非常缺錢,在股權問題上容易獅子大開口。這就會使創業者在談判中處於不利地位,也會導致公司付出很高的代價來獲得融資。
2,盡可能增加溢價倍數(當下正常的做棗返運法)
企業創始人為了不喪失控制權,可以要求溢價融資。一般公司發展處於上升階段的早期時,溢價可以達到2~3倍。
例如,公司的股價為1元1股,為投資者增發的股價就可以為2元或3元1股,這樣,同樣是佔10%的股份,投資者就需要出2~3倍的錢才可以投資。
在企業快速發展階段,可以以更高的溢價來進行股權融資,這樣可以盡可能地降低創始人的融資成本。
3,實行AB股機制
創業團隊為了保證自己對企業凳梁的控制權,可以在進行股權融資時實行AB股機制。
AB股機制就是世純將股份分為A、B兩類,給外部投資人的為A類股,這類股實施投票權時可以1股抵1票
而公司創始人手裡的股為B類股,B類股實施投票權時可以1股抵10票,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創始人的控制權,創始人仍可繼續掌握公司的命運。京東、網路等使用的就是AB股控製法
當然,實行AB股制度的前提是要遵守法律法規,依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同股不同權,而股份公司需要同股同權,因此在實行AB股機制時一定要注意公司的性質
4,在創業初期不要讓投資人佔大股
企業發展初期給天使投資人的股份不要過高,否則會使公司後續發展無力
如果投資人所佔的股份過高,會在一定程度上稀釋公司創始人的股份。公司在以後的發展中不僅要設立股權池,還會有好幾輪融資,這樣,企業創始人的權就會不斷被稀釋,控制權自然會被影響,最後創始人就會有失去控制權的險。
因此在給投資人股份時,一定要把股份控制在30%以內。
一手打下的江山,最後被野蠻人入侵,只能拱手相讓,相信這樣的滋味並不好受。(俏江蘭、一號店、雷士照明、萬科等)
作為創業者,務必要明白在創業前期占股最好在67%以上,這樣才能更好地掌握控制權,避免江山易主的悲劇發生。
2. 股權融資,創始人如何防止股權稀釋被踢出局
1.股權的稀釋,股權保證在51%以上的相對控制權,即便不在51%相對控制權也需要幾個創始人聯合起來有控制權相互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要求採取一致的行動。
2.在資本進入期間要求資本將選舉權等一些重大決策權委託給創始人並簽訂《授權委託書》,將公司一些重大決策權委託給創始人行使。
3.在董事會成員中保證多數成員是自己人,資本方一定會派自己人來進入董事會,董事會是單數,一般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這時候你要安排多數人是自己人,保證決策的順利實行。
—恩美路演
3. 引入投資如何保證自己的股權比例不被稀釋
如果你是獨資,引入新的投資,你的股權肯定被稀釋,你需要的是確保自己的控股權,股權比例大於50%是底線。
在你控股的情況下,你的股份公司再次引資,為確保你的股權不被稀釋,你需要同步出資。
比如,公司注冊100萬元,凈資產100萬元,你占股80萬元。
引資50萬元,你仍占股80%,需要你出資多少呢?
(80+x)÷(100+50+x)=80%
求得,x=200
你需要跟投200萬元。
所以,保持控股權是底線,完全保住持股比例代價很大。
現在很多公司創立者爭取的是話語權,規定創始人有絕對話語權,而不是按照股權比例投票決定公司重大決策。
這就是同股不同權的新決策機制。不少新型互聯網公司採用這種形式。
股權分紅還是同股同權。
4. 小股東如何防止股份被稀釋
小股東防止股份被稀釋,一般可採取如下措施:1、轉讓股份,即將股份以合理價格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2、請求回購,即在出現不分配利潤等不利情形時,可以對公司的該決議投反對票,並請求公司回購股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 A輪,B輪,C輪融資,如何保證股權不被稀釋
如果沒有這項條款保護,投資人極有可能被惡意淘汰出局。
比如:創業者可以進行一輪「淘汰融資」, A輪投資人購買價格是每股1塊錢,但是B輪進行每股5分錢融資,使當前投資人被嚴重稀釋而出局。
反稀釋包括兩個內容:防止股權比例降低,防止股份貶值,條款主要針對可轉換優先股。
防止股權比例降低
防止股權比例降低,兩個條款可以起到作用:
➤ 轉換權
這個條款是指在公司發生送股、股份分拆、合並等情況時,優先股的轉換價格作相應調整。
舉個栗子:優先股按照10元/1股的價格發行給投資人,初始轉換價格為10元/1股。後來公司決定將每1股拆5股,進行股份拆分,則優先股新的轉換價應該調整成2元/1股,對應每1股優先股可以轉為5份普通股。
➤ 優先購買權
這個條款要求公司在進行下一輪融資時,此前一輪投資人:
有權選擇繼續投資,並且獲得至少與其目前股權比例相應數量的新股。
防止股份貶值
公司在其成長過程中,往往需要多次融資,但誰也無法保證每次融資時發行股份的價格都是上漲的,投資人往往會擔心由於下一輪降價融資,而導致自己手中的股份貶值,因此要求獲得保護條款。
實踐中,主要有兩種形式:棘輪條款和加權平均反稀釋條款。
⚑ 完全棘輪條款
如果公司後續發行的股價低於原有投資人的轉換價格,那麼原投資人的實際轉化價格也要降低到新的發行價格。這種方式僅僅考慮低價發行股份時的價格,而不考慮發行股份的規模。
在這個條款下,哪怕公司以低於原有優先股的轉換價格只發行了10股股份,所有上一輪發行的優先股轉化價格也都要調整跟新的發行價一致。
6. 如何稀釋別人的股份
股權進行稀釋,一般來說有兩種方法:一、進行增資;二、通過股權轉讓。
一、通過增資的方式進行股權稀釋:
我國《公司法》並未規定增資需要全體股東同意,其實現實中也會有很多股東不同意增資。公司新增注冊資本,「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公司法》第三十五條)。因此進行股權稀釋比較通行的方法就是增加註冊資本。
二、通過轉讓股權(股份)的方式進行股權稀釋:
我國《公司法》對於股權轉讓的規定,依據公司性質不同,即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對於股權(股份)轉讓的規定並不相同。
(6)如何保證股權不被稀釋擴展閱讀:
眾所周知,很多企業在融資過程中發生了股權稀做余釋的現象,因此後悔莫及。但也有很多企業在融資之初就已經有詳細的方案可預防出現這種現象,如何在融資中避免股權稀釋呢,我們以卡聯科技與LP簽訂的「反稀釋條款」來說明,具體內容:
增資完成後,如果卡聯科技再次增加註冊資本,新股東增資前對公司的估值不應低於本次投資完成後的差鎮估值,以確保PE所持的公司權益價值不被稀釋。
如公司再次增加註冊資本,新股東增資前對公司的估值低於公司投資後估值的,PE有權調整其在公司的權益比例,以保證權益價值不被稀釋;如果公司以低於本次投資後的估值再次增加註冊資本的,則將向PE進虛胡粗行現金補償。
7. A輪,B輪,C輪融資,如何做到股權不被稀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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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稀釋過程中,建議創始人「設立雙層股權結構」以保持控制權
轉一篇最近看到的很靠譜的乾乾乾乾貨:
為什麼需要設立雙層股權結構?
雙層、多層結構上市公司實證分析
一般來說,發行公司債券要求很大的公司規模和較低的負債率,而很多成長性公司資產比例低,很難發行公司債券。它們急需資金發展,投資者又看好這個行業,因此 創始人在公司融資的時候稀釋自己的股權是常用的手段。公司融資會使得公司創始人的股權被反復稀釋,以至於公司股權與投票權相分離就是一個普遍的選擇。如今,接受「雙層或多層股權」的國家並非只有美國,加拿大、新加坡、以色列、日本、丹麥、芬蘭、德國、義大利、挪威、瑞典和瑞士等國家也接受。
1、谷歌的雙層股權結構
2004年,谷歌在上市時就採用了雙層股權結構,其中A種股票每股有1份投票權,B種股票每股有10份投票權。只有創始人謝爾蓋·布林、拉里·佩奇和前首席執行官埃里克·施密特三人持有B種股票。這種設計使得三人對公司的控股權超過50%。兩位創始人表示,雙層股權結構是新生代技術公司的一種發展趨勢,符合谷歌上市時的經營理念,可以保護公司不受短期壓力干擾,給公司長遠發展帶來更多靈活性。
2、FaceBook的多層股權結構加「投票協議」
2009年11月25日,Facebook宣布調整公司的股權結構,將所有股份分為A級和B級兩個級別。兩種股票的唯一區別就是代表的投票權不一樣。同時,若持有B級股票的股東在上市之後選擇出售股份,那麼這些股票將被自動轉換為A級股,以此確保現有股東的表決權不會因IP0而稀釋。根據Facebook招股書,截至2011年12月31日,Facebook上市前共發行了1.17億股A級股和17.59億股B級股。公司創始人馬克??扎克伯格持有5.34億B級股,佔B級總數的28.4%。這個比例並不能確保扎克伯格的絕對控制權,因此其雙層股權結構的設計還加入了一個表決權代理協議(Voting Agreement),前十輪融資中Facebook的所有投資者都需要同Facebook簽訂這份表決權代理協議,同意在某些特定的需要股東投票的場合,授權扎克伯格代表他們進行表決,且這項協議在IPO完成後仍然保持效力。這部分代理投票權為30.5%,加上其本人所擁有28.4%的B級股,扎克伯格總計擁有58.9%的投票權,具有對Facebook的絕對控制權。
3、赴美國上市的網路的雙層股權結構
在中國公司中,網路首次在海外設立採用雙層股權結構的離岸公司,進而讓離岸公司赴美國上市。其具體實施方法是,上市後的離岸公司股票分為A類和B類,其中在美國新發行的股票屬於A類股票,每股有1份表決權,而創始人股票為B類股票,每股為有10份投票權。
根據網路招股說明書,在網路赴美上市前發行的B類股票中,Google持股2.6%,DFJ持股28.1%,IDG持股4.9%,Integrity Partners持股11%,PeninsulaCapital Fund持股10.1%;李彥宏作為創始人及CEO持股25.8%,另一位創始人徐勇則持股8.2%,其他4位高管共持股3.7%,普通員工持股5.5%。兩位創始人共持股34%的B類股,再加上10倍投票權,因此他們能夠控制公司,在公司赴美上市後也能貫徹他們的經營理念。
8. 如何避免股權稀釋
在公司各輪融資的過程中,為了避免新投資人加入造成老投資人股份貶值,股權投資基金都會在融資協議中加入相關的條款加以保護,主要有:
1、反稀釋條款。反稀釋包括兩個內容:防止股權比例降低,防止股份貶值,條款主要針對可轉換優先股。
2、完全棘輪條款如果公司後續發行的殷價低於原有投資人的轉換價格,那麼原投資人的實際轉化價格也要降低到新的a。這種方式僅僅考慮低價發行股份時的價格,而不考慮發行股份的規模。在這個條款下,哪怕公司以低於原有優先股的轉換價格只發行了10股股份,所有上一輪發行的優先股轉化價格也都要調整跟新的發行價一致。
3、加權平均條款最常見的反稀釋條款是加權平均條款。在該條款下,如果後續發行的股價低於A輪的轉換價格,那麼給A輪優先股重新確定轉換價格時,既要考慮新—輪的發行價格,還要考慮股份數量。
9. 如何保護股權不被稀釋
你的問題實際上是如何保證乙方的絕對控股,這要是一個反收購的問題
反收購策略有多種,企業應在有關法律法規的框架內,在促進企業長遠發展及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根據並購雙方的力量對比和並購意向選用一種策略或幾種策略的組合。具體的策略有:
預防性策略。要想從根本上預防敵意收購,上市公司必須建立合理的股權結構,通過增持股份、增加持股比例以防止收購。控股超過50%則肯定不會出現惡意收購,但低於50%就可能發生惡意收購。當然,在股權分散的情況下,一般持有25%的股權就可以控制公司,上市公司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決定控股程度,防止控股比例過低,無法起到反收購的效果或控股比例過高而影響資金流動的問題。
相互持股策略。上市公司可以通過與有關公司達成協議,相互持有對方股份,並確保在出現敵意收購時,不將手中的股權轉讓,以達到防禦敵意收購的目的。此策略實質上是相互出資,缺點是需要佔用雙方公司大量資金,對資金緊張的公司會造成困難。
「白衣騎士」策略。白衣騎士(White Knight)策略是指在惡意並購發生時上市公司的友好人士或公司,作為第三方出面解救上市公司,驅逐惡意收購者,造成第三方與惡意收購者共同爭購上市公司股權的局面。在這種情況下,收購者要麼提高收購價格要麼放棄收購,還往往會出現白衣騎士與收購者輪番競價的情況造成收購價格的上漲。直至逼迫收購者放棄收購。這種反收購策略將帶來收購競爭,有利於保護全體股東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中訂立反收購條款。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規定董事的更換每年只能改選1/4或1/3等。該規定會導致收購者即使收購到一定的股權,也無法對董事會做出實質性改組,即無法很快入主董事會控制公司。因為董事會的大部分董事還是原來的董事,他們仍掌握著多數表決權,仍然控制著公司,他們可以採取各種合法的方式稀釋收購者的股份,也可以決定採取其他辦法來達到反收購的目的。這是降低收購方收購動力的一個有效方式。
帕克曼策略。又稱「小精靈防禦術」是指當敵意收購者提出收購時,針鋒相對地對收購者發動進攻,也向收購公司提出收購。這是一種比較特殊的策略,其遵循的是「有效的進攻是最好的防禦」這一理念。這種策略對公司財務狀況影響很大,公司只有在具備強大的資金實力和便捷的融資渠道的情況下,才能採取這一策略。因此,採用該策略時,上市公司應注意其在經濟上的可行性:一是必須考慮其發出的抵禦性收購要約能否在敵意收購者奪取上市公司控制權之前獲得成功;二是必須考慮其能否首先選出自己的代表進入敵意收購公司的董事會;三是必須考慮是否有充足的財力;四是必須考慮帕克曼策略可能造成的嚴重不利後果就是上市公司在運用該策略時,如果雙方實力相當,帕克曼策略的結果很可能是兩敗俱傷,甚至造成雙方都被第三者兼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