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權如何通過訴訟退出申訴
『壹』 代持股東如何退出
公司的股東履行出資的責任後,就可以擁有公司的股權,而有些出資人出資後,沒有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股權登記,而是以他人名義進行登記,這就是股權代持。
個人如果想退出代持股份的,可以將股份轉讓給實際出資人或者第三人,並且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四條第三款,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
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貳』 個人如何退出代持股份
法律分析:個人退出代持股份可以將股權轉讓給實際出資人。股權對外轉讓須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股權轉讓後,應當變更股東,記載於股東名冊和公司章程。名義出資人將股權轉讓給第三人造成實際出資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叄』 股權代持如何單方面解除
法律分析:不能單方解除。當事人可以直接約定一份解除協議的範本,在合同中約定:解除股權代持現根據三方各自發展戰略,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代持股權關系的協議,一旦同意之後,就可以直接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肆』 代持股份要怎樣才能退出來
是否有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形成一份股份代持的協議書 如有協議書 完全可以用協議解決 如果沒有 就只能私下溝通
『伍』 股權代持,如何終止代持
股權代持終止協議
股權代持終止協議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20 年 月 日於 共同簽署: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終止委託乙方代表甲方持有xx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稱企業)
%的財產份額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為企業的有限合夥人,持有企業 %的財產份額。而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
代持協議》約定甲方將其上述的持有財產份額委託給乙方代為持有,代持財產份額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並記載於企業章程和工商登記等相關文件中。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將其持有的
%的財產份額委託乙方代為持有, 乙方亦不再為甲方持有企業任何財產份額。
二、雙方同意,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的 30 個工作日內, 互相配合努力促成本協議的所有生效條件得以全部成就。
三、本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為乙方代甲方持有的企業%的財產份額已經過戶至甲方名下(以完成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為准,
下同)。上述先決條件得到成就之日起,本協議即行生效。
四、本協議項下財產份額轉讓涉及的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五、甲方承諾與保證
1、甲方簽署並履行本協議不違反對甲方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甲方保證, 在為本協議的簽署所提供的所有資料是完整、充分、真實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協議項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責任。
六、乙方承諾與保證
1、乙方簽署並履行本協議不違反對乙方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乙方保證, 在為本協議的簽署所提供的所有資料是完整、充分、真實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協議項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責任。
3、乙方保證該等財產份額未設定任何第三方權益,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或其他第三者權益,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如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由於協議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有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協議雙方的過失,則根據各方的違約程度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當向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署後成立並自本協議第三條所述之條件得到成就之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陸』 代持股票如何退出
個人可以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退出代持股份。股份代持是指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個人依法轉讓全部股權的,不再具有股東資格。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柒』 股權代持糾紛如何解決
如果是公司與別人的糾紛需要股東承擔責任,那名義上的持股人可能需要承擔責任。如果是代持股雙方之間的問題你們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你們之間的代持協議訴訟或者仲裁處理。
『捌』 如何退出代持股份
個人退出代持股份可以將股權轉讓給實際出資人。股權對外轉讓須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股權轉讓後,應當變更股東,記載於股東名冊和公司章程。名義出資人將股權轉讓給第三人造成實際出資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玖』 解除股權代持途徑
法律分析:「股權代持」問題是企業首發上市及新三板掛牌中經常碰到的問題,而且往往會拖慢項目進度。在企業上市過程中,該問題的出現可能會損害到擬上市公司股權的清晰性,進而可能引起很多的利益糾葛和法律糾紛,所以證監會對此一直是明令禁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