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變更地稅需要什麼資料
㈠ 辦理股權轉讓稅務要交哪些手續
1、《股東股權變更稅源監控登記表》(一式三份);2、《承諾書》(一式兩份);3、所投資企業股權變更前一期以及上年末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4、股權轉讓協議(貼有印花稅票的復印件);5、轉受讓雙方的印花稅完稅憑證復印件;6、股東會決議(復印件);7、章程修正案(復印件);8、轉讓方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應當提供稅務登記副本的復印件);9、非股東本人到場的須提交委託協議書;以上資料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個人資料須本人簽字確認)並註明「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字樣。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報送的資料後將開具受理回執給納稅人,稅務機關隨後將對納稅人申報的資料進行涉稅審查,經審查符合稅收管理規定的納稅人可按照受理回執通知的時間到地稅局辦稅大廳領取稅務機關簽章的《股東股權變更稅源監控登記表》。股權轉讓人可憑《股東股權變更稅源監控登記表》到工商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納稅人在工商變更股權登記後,應及時到稅務機關辦理有關股權變更的稅務登記。
【法律依據】
《公司法》
㈡ 稅務變更股權需要什麼資料
新老法人本人+各自身份證,股權轉讓協議,新公司公司章程。
㈢ 股權變更去稅務局怎麼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1、《股東股權變更稅源監控登記表》(一式三份);2、《承諾書》(一式兩份);3、所投資企業股權變更前一期以及上年末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4、股權轉讓協議(貼有印花稅票的復印件);5、轉受讓雙方的印花稅完稅憑證復印件;6、股東會決議(復印件);7、章程修正案(復印件);8、轉讓方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應當提供稅務登記副本的復印件);9、非股東本人到場的須提交委託協議書。
法律依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 第七條 股權轉讓收入是指轉讓方因股權轉讓而獲得的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㈣ 股權變更後稅務變更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一、帶齊公司股權變更的資料,到公司注冊地工商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二、之後去當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到時需要帶上的材料,辦理稅務變更。公司股權變更的資料如下
1、所有股東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簽字,帶好身份證原件
2、准備工商材料:股權轉讓協議、老股東會決議、新股東會決議、新公司章程
3、工商局會經公司股權變更進行備案
4、工商變更好以後如涉及法人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也需要變更。
5、變更稅務登記證(註:變更股權前要進行稅務核算,看看財務報表未分配利潤是否有,如有數字讓會計在下個月做賬時充掉,要不然繳納個人所得稅25%)可到當地工商局稅務局或工商局稅務局網站下載領取樣本,可做參照。
6、帶上資料,拿到工商局,等待通知去領營業執照。之後去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到時需要帶上的材料:(1.)變更後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份)、(2).股權轉讓協議原件和復印件(2份)、(3).投資者變更為法人股東的還應提供法人股東的稅務登記證的復印件(2份)、(4).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㈤ 稅務股權變更需要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1、股權變更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2、交易雙方身份證件(受讓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件)原件和復印件。3、股東會議決議、董事會決議、資產評估報告、公司章程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有限公司辦理股權變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有限責任公司未就股東轉讓股權召開股東會的或者股東會決議未能由全體股東簽署的,應當提交轉讓股權的股東就股權轉讓事項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其他股東的答復意見,其他股東未答復的,須提交擬轉讓股東的說明。
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由轉讓雙方簽署,股東或發起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或發起人加蓋公章)。
㈥ 股權變更去地稅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納稅人應提供下述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及工商變更登記表復印件。
2.業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涉及變動的提供)。
3.股權變更公司董事會的決議。
4.《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納稅人已在工商行政機關或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登記。
稅務機關承諾時限: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准確、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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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表現之一。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及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發的糾紛在公司訴訟中最為常見,其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該類案件審理的難點所在。
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盈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
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
法人財產權和股權的相互關系有以下幾點:
1、股權與法人財產權同時產生,它們都是投資產生的法律後果。
2、從總體上說股權決定法人財產權,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為股東大會是企業法人的權利機構它做出的決議決定法人必需執行。而這些決議、決定正是投資人行使股權的集中體現。所以通常情況下,股權決定法人財產權。
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內核,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靈魂。但在承擔民事責任時法人卻無需經過股東大會的批准、認可。這是法人財產權不受股權轄制的一個例外。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3、股權從某種意義上說也可以說是對法人的控制權,取得了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權,也就取得了對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權。
股權掌握在國家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國家的控制;股權掌握在公民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權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這是古今中外不爭的社會現實。
4、股權轉讓會導致法人財產的所有權整體轉移,但卻與法人財產權毫不相干。企業及其財產整體轉讓的形式就是企業股權的全部轉讓。
全部股權的轉讓意味著股東大會成員的大換血,企業財產的易主。但股權全部轉讓不會影響企業注冊資本的變化,不會影響企業使用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不會妨礙法人以其財產承擔民事責任。所以法人財產權不會因為股權轉讓而發生改變。
股權轉讓後及時辦理股權變更
1、股權轉讓完成後,目標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並新加入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的姓名、住處、出資額等。
2、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至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需要強調的是,變更登記的同時應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及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㈦ 地稅股權轉讓所需材料
法律分析: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註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並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